林沅眯着眼睛沉思了片刻,像遛马似的拍拍炎霆的腿,命令道:“你快把垃圾拎出去扔了。”
这大晚上的,小区里大多数人都睡了。
在商界挥斥方遒的男人,回到家,还要被媳妇儿连拖带拽地撵去倒垃圾。
还没领证,炎霆已经提早过上了已婚男人的生活。
在玄关处换好鞋,他的手刚放在门把手上,听见身后传来一阵脚步声。
林沅随便往脖子上裹了条围巾,担心这么晚他一个人出门不安全,蹬蹬蹬跑过去,“我跟你一起。”
刚林沅吃了一大碗面,就这么睡觉,肚子可能会撑得慌,出去散步消消食也挺好的。
炎霆没有阻止,上楼拿了件长羽绒服给小家伙穿上,又给他戴了顶有护耳的帽子,这才牵着他暖和的手出门。
羽绒服很长,将林沅从脖子罩到脚踝,整个人都被裹成了一个粽子。大半夜出门,若是抬起手跳着走,说不定还能去鬼屋兼职,扮演一个僵尸。
就是他长的太精致了,容易被捏脸。
衣服太长了,林沅的腿迈不开,走路的速度提不上去。
炎霆一只手牵着他,另一只手提着垃圾袋,缓慢地走着。
黑色的垃圾袋里,只装着一管用了两次的润滑剂,和林沅刚才羞恼时塞进去的纸巾。
垃圾桶在小区的入口处,走过去要五六分钟。
冬日的深夜,气温下降的厉害。林沅缩着脖子,慢吞吞地挪着,像一只在冰天雪地里散步的小企鹅。
他和炎霆已经很久没有这样,没有烦恼地手牵着手一起散步了。
林沅下巴尖儿埋进厚实的围巾里,偷偷抠了抠男人的手心,小声问:“你们家还好吗?”
他虽然总是告诉自己,炎霆能够解决一切,自己只要乖乖听话就行,但还是免不了担心。
权势是最能检验人心的东西,能让兄弟相隙,手足相残。
还有那场车祸,林沅当时被炎霆护在怀里,晕得很快,未能看见全貌。
可他总觉得,那不是意外。
炎霆握紧了林沅的手,细致地没让他吹冷风,缓慢地往前迈着步子,连语速都跟着变缓了,“沅沅,你觉得财富和权势真的能够改变一个人的本心吗?”
突然听到这么深奥的问题,林沅愣了愣神,停下脚步,抬眸望过去,点点头,“能。”
从古至今,多少例子摆在面前。
炎霆很淡地笑了下,伸手帮小家伙将松散开的围巾系好,低沉的声音混着夜色,显得有些苍凉,“我从前以为,我们兄弟三人的感情能够一如既往,不会像其他人一样,因为外物改变。”
抓着炎霆的手,林沅没说话,心里想怪不得书里最后你的结局是英年早逝。
太看重感情,终究伤的是自己。
林沅虽然才十八岁,但关于亲情,却看得比谁都透。
从前,他一出生就没有父亲。母亲未婚先孕,被人瞧不起,周围的邻居都指指点点。
他那时候才刚出生一个月,就和母亲一起被外公外婆赶出了家门。
母亲含辛茹苦抚养他长大,却在十六岁那年,把他卖给了一个有□□的男人。
林沅想方设法地逃了,脱离魔爪的时候,浑身上下没有一块儿好皮肉。
那个变态男人嫌他年纪大,没有弄他,只是将他当成了暴力情绪的发泄对象,每天会拿鞭子抽他好几次。
逃走之后,林沅没有再回家,一个人在外面流浪。桥洞,公交站,还有地下通道他都睡过。
两年后,他再次见到母亲是在一家商场门口。当初被丈夫打得遍体凌伤,狠心把自己亲儿子卖了的女人,挺着大肚子正在卖东西。
脸上是笑着的,抚摸自己孕肚时的神情也很温柔。
林沅那时候没有多看,很快转身走了。
他想,已经没必要再去念想什么了,那个女人恐怕早已忘记自己曾经有个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