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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百合小说 > 快穿之悲惨人生系统 完结+番外 > 快穿之悲惨人生系统 完结+番外_第111章
  不过也不是什么人都能卖血的,必须得是三个月内没有卖过血的,而且不是特殊血型的人类才能卖,卖了以后还要评估质量,总吃地沟油的,就是最差一等,吃家常菜长大的高一等,吃营养餐长大的就更高啦,不过最高等的,还是常吃清粥素食的,这样的人血液里油污最少,最受血族欢迎。
  血族原本最大的缺陷就是一饿就发狂,现在这条已经在公会的努力下消失了。不用偷偷摸摸、也不用辛辛苦苦狩猎,按理说原主应该生活的不错,然而,凡事都有特例。
  前面说了,原主没有人教,她也不知道什么是血族公会。其实大部分人类都不知道血族的存在,国家大量买血这种事已经延续了快千年了,人们只以为国家需要,却不知道背后的原因。原主从转化后就是独自一个人,只要饿了,她就会去狩猎,而且和传说中的吸血鬼一样,专等在晚上,对单身女性下手。
  如果只是吸血,那也不是什么大问题,公会找到人以后赔笔钱然后把她关监狱就好了,可原主除了吸血,还目无法律,她每三天吸一次血,一次就是三天的量,人类根本承受不了这么多血液的流失,几乎每个被她吸过血的人都要住院好几天,补一两个月才能补回来。
  公会被她弄的焦头烂额,今年她18岁,六年的时间,她游荡在不同的地方,被她吸过血的人少说也有六七百,为了搞定这些人,让她们相信袭击她们的只是一个爱吸血的变态人类,他们差点把嘴皮磨破。
  虽然公会建立了那么多年,但违法犯罪的事就没少过,不过别的血族一犯罪就犯大罪,直接就杀人,而且一次要杀好几个,杀人倒是简单,送到人类那边、或者送回自己这边,执行死刑就可以了。杀人对血族来说就像人类的毒/品,做过一次,就还想做第二次,因此抓到没有别的办法,只能死刑。
  而像原主这样的,才是最麻烦的。她没杀过人,却一直在不停的伤害人类,而且因为长期野外狩猎,她的血族本能比谁都强,公会的人根本抓不住她,好几次都眼睁睁的看着她跑掉。现在她已经成了公会的头号通缉犯,会长说了,谁能抓到她,他就奖励那个人整整二十年的高级口粮!
  就这样,原主就被全公会盯上了……
  大家都想抓她,而她要是被抓住,那面临的就是一辈子关监狱,一辈子都要在饥饿的狂躁中度过,想想就很痛苦啊!
  原主为了躲抓捕,这几天一直在一间荒废的屋子里躲着,但今天她实在忍不下去了,她太饿了。于是她在晚上出来,饥不择食的扑向了自己见到的第一个人类,想到自己有段时间都得这么过日子,她头一回没吃饱就跑,而是敲晕了那个人类,把她拖回自己藏身的地方,准备用她当储备粮。
  可是,这回她失算了。她逮回来的储备粮可不是以前任她欺负的单身女性,人家是灰色地带的老大,手下有一个雇佣兵公司,黑吃黑的事她干的多了,今天走这条小路也是一时兴起。
  这位老大叫郑晴歌,被人闷头一下打晕的时候,她还以为仇家找上门了,谁知道醒过来看到的,居然是一个女孩趴在自己身上不断的吸血,郑晴歌哪是会吃亏的人,敢咬我?看我不干死你!
  接下来,两个人就打了起来,见郑晴歌开始反抗,原主立刻站起来,郑晴歌看清了原主的长相,神色有一瞬间的恍惚。血族转化后都长得很好看,这是一种诱惑本能,原主瞅准这个机会,冲过去就想再把她敲晕一次,郑晴歌猛地回神,却发现自己没地方躲了,情急之下,她攥住夏芙的胳膊,不让她动自己。
  可是人类力气哪有常年狩猎的游猎人力气大,眼看夏芙就要攻击自己,郑晴歌下意识的做了一个举动。
  她狠狠的咬住了夏芙的胳膊……
  夏芙瞬间惊了,她赶紧把胳膊抽回来,只见手腕上一个血肉模糊的牙印,她震惊的看向郑晴歌,郑晴歌还疑惑的看着她,没明白过来她到底做了什么,过了两秒,郑晴歌突然感觉到心脏传来一阵剧痛,她瞪大双眼,没来得及说一句话,就倒在了地上。
  想要转化成血族,需要进行初拥。而初拥的流程,就是初拥者喝下被转化者的血,然后再把自己的血喂给被转化者。换言之,郑晴歌下意识的行为,正好是初拥过程的最后一步。
  醒过来以后的郑晴歌虽然还保留着意识,但反应过来自己变成了什么东西以后,她怒火中烧,无比放大的情绪让她差点掐死夏芙,后来她控制住自己,把夏芙带回了家,一遍又一遍的折磨她,想让她把自己变回去,等知道不能再变回去以后,她还是折磨夏芙,不过这回就是单纯为了出气。
  三个月新生期过去,郑晴歌的情绪渐渐平稳,她不再折磨夏芙,但也讨厌她讨厌的要命,她找到公会,把夏芙送了过去。老猎人夏芙,就这么翻车了,然后真的和之前说的那样,当了一辈子人干,直到寿命终结。
  长生过来的节点,正是郑晴歌刚醒过来,最饿的时候,这里没有血液可以让她喝,饥不择食下,她就扑倒了同为血族的夏芙。
  等她喝饱了,就该上手掐死夏芙了。
  长生快速看完原主的记忆,突然,她的舌尖被咬了一下。
  “唔!”
  郑晴歌用獠牙刺破她的舌尖,然后勾着她,不让她退开,她用力吮吸着,血液和唾液一起被她夺走,因为是初次吸血,她还不熟练,激烈的磕碰下,有多余的血液从她嘴角流下,然后又蹭到了长生脸上。
  郑晴歌注意到,放开她的唇舌,用血红冰冷的眼睛看着长生,然后试探的,舔了舔她的脸颊。
  长生目瞪口呆的看着她,半响都说不出话来,趁她发呆的时候,郑晴歌一下一下,把她脸上的血污全都舔干净了,最后还意犹未尽的舔了舔唇,看起来还想要。
  她也分辨不出来郑晴歌这是喝饱了还是没喝饱,不过她暂时停下了。
  长生赶紧爬起来,连连向后退,要是喝饱了,那她马上就要恢复意识了,她可不想被掐的脸红脖子粗!
  郑晴歌的视线一直追随着她,见长生逃开,她连动都没动,就好像等待捕食的猎豹一般,只静静看着自己的猎物,看着弱小的食物惊慌逃窜,反正,她是逃不出她的手掌心的。
  长生退到一个比较安全的位置,然后看向郑晴歌,她还是那个样子,安静又危险,不知道她有没有恢复意识,长生只好放轻声音,小心翼翼的问:“你醒了吗?”
  郑晴歌没理她。
  长生想了想,又问:“你、你吃饱没有,要不,我再给你放点血?”
  ……日,她为什么会问这种问题,难道她还要洗白白把自己送对方嘴里去吗!
  不过一想到这个人是不争,而且她特别饿,她就忍不住的想喂饱她,这是不是职业病啊= =
  郑晴歌还是没理她。
  长生被她看的心里发毛,不说话、也不发狂,应该就是快恢复意识了吧,这样想着,长生向前挪了一步,试探的问:“阿争?”
  这回郑晴歌有反应了。
  她极快的移动到长生面前,一把把她推到墙上,发狠的看着她,“你在叫谁?!别想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