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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百合小说 > 二世祖总在崩人设 > 二世祖总在崩人设_第8章
  真的是个甜文2333
  相当甜,大家快信我=w=
  庄笙:妹想到吧,我才二十岁!
  第5章 新的工作
  哭过了收拾心情继续吃面,人是铁饭是钢,挂面是钱,用掉的煤气、水、调料都是钱,她没有任性摔碗不吃的资格。
  碗照例先放在水池里,吃下一顿的时候再洗,打开充了一会儿电的手机,和大家知会一声:【手机没电自动关机了,下次见。】
  她不是每天都直播,随缘,招来的粉丝也和她一样,一个个的都很洒脱,有就看没有就算,很少会有人催她,最多友好的问一句:下一次直播什么时候啊?
  她说不知道,人家就会回她一个么么哒。
  在这个举目无亲的城市里,这些陌生人的暖意对她来说弥足珍贵。她恐怕是有一点社交恐惧症的倾向了,越来越多地将自己封闭在自己的空间里。
  她们说的对象……
  这好像是一个特别遥远的字眼了。
  庄笙家里条件一般,出生于小县城,双职工家庭,爸爸工作比较忙,脾气暴躁,动不动就会发脾气,偶尔还会动手,妈妈是典型的传统家庭妇女,相夫教女,任劳任怨。父亲给家里常年带来的低气压让庄笙喘不过气来,母亲软弱,一味忍让,连带着也叫女儿忍让。在这样环境下长大的庄笙不但没有如母亲的预期乖巧,反而越发叛逆不羁,和学校的小混混们三天两头地混在一起,大坏事没干过,小坏事不断,学习上更是一塌糊涂。
  她越这样,她爸就越生气,回来就让她跪着,然后抄扫帚狠揍,她一声不吭,满心想着的都是打死她更好。妈妈却会求情,然后尖叫声、哭泣声、喝骂声,这些充斥着她前十几年的生活,睁眼闭眼,一成不变,只有在外面和朋友厮混的时候,她才感觉得到一丝真正的自己。
  事情的导火索在十七岁那年,还在读高二的庄笙喜欢上了同年级不同班的一个女生,并且从发达的网络上确定了自己的性取向。那个女生是尖子班里的优等生,而她只是个老师们说起来都要摇头叹息的坏学生。
  她想得到救赎,她想抓住那道光。
  庄笙慢慢地和那些朋友们划清界限,朋友们有几个人知道了她的心思,不但没有报以异样的目光,反而支持她鼓励她。庄笙开始变得上进,她基础太差,所以那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她不翘课了,按时下课回家,进房间里写作业,对门外的争吵充耳不闻。
  父母对她的变化感到很诧异,但是她的改变让家里的气氛有了微妙的转变,父亲发脾气的次数减少,晚上加班依旧很晚回来,但是会给她带夜宵,和母亲的相处也变得融洽多了,仿佛将她的转变归功到了母亲的身上。一个女人,教出了一个认真学习的女儿,对她父亲来说,贡献显然比操持家务大得多。
  事情看似都在向好的方面发展。
  如果她没有记过日记,如果她妈妈没有偷翻她的日记本。
  她没有人可以说话,所以在日记里写了很多的心情,包括她不能告诉其他人的感情,她喜欢上了一个女孩儿,有最明亮的双眼,有像水蜜桃一样饱满的红唇,她想热情地吻她,像一个男人吻一个女人那样。
  为了保险,她的日记本甚至上了锁,收在抽屉最里面的角落里。
  有一天兴高采烈地回家,她发现自己的日记本锁被粗暴地撬开,布满字迹的纸张散落一地,父母端坐在沙发上,看她的眼神充满了失望和……恶心。
  庄笙高高吊起的心一下子从悬崖上重重坠下。
  紧握着拳头,听着父母咄咄逼人的指责,她背包里那张九十二分的英语卷子再也没有了拿出来的机会,那是她第一次及格。
  强忍着泪水跑出了家门,在身后父亲的痛斥声中头也不回,屈辱和难堪盈满了心扉,站在人来人往的街头,感觉像被全世界抛弃了。
  来到北京后,那个曾经被视为救赎的女孩儿早在她日复一日的辛劳里被磨灭了印象,年少时的感情尚未来得及开花结果便无疾而终,甚至将自己落到了这样的田地。
  如果问她三年来后悔过吗?有没有那么一个瞬间想回家去,她会说有,有无数次后悔,但是她只要一想起当时父母厌恶的眼神和毫不留情的痛骂,就失去了回家的勇气。
  还有就是,她的朋友们有她的联系方式,如果爸妈真的想找她的话,托对方带个话就好,但是这么久了,一句来自家乡的消息也没有。
  久而久之,她就当作没有那个家了。但是当作,并不是真的没有,在委屈和难受的时候都会不可抑制地想起,然后像今天这样大哭一场。
  习惯就好,她已经很习惯了。
  庄笙拿着自己的牙膏牙刷去了走廊尽头的水房,顺便打了桶冷水在隔间里冲了个凉,甩着一头滴水的长发,及拉着双人字拖回了自己的单间。
  晚上特意喝了两大杯水补充水分,又想好早上去药店买点防暑药吃,并没有给群头打电话请假。忍忍就过去了,她总是这么告诉自己。
  早上刚四点半,筒子楼里就传来一声炸毛的猫叫,一个身影从六楼一个单间出来,锁上门,身形灵敏地下了楼,绕着大马路跑过去。
  庄笙每天早上都会选择跑步去剧组,一是节省交通费,二是锻炼身体。凌晨四点半,这个繁华的都市在某些角落依旧灯红酒绿,零星的车辆在道路上疾驰而过,摇摇摆摆的醉汉们勾肩搭背,朝她吹起了放浪的口哨,发出暧昧的调笑声。
  庄笙扭过头快跑几步,进了一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药店,买了两盒藿香正气水,刚找准去剧组的方向,跑出一段距离后,折了回来,径直回了家一趟。
  万一她在剧组喝这个的时候,其他群演看见了问她要呢?还是放在家里保险一些。口袋里只留了两支,庄笙再次轻装上阵去片场。
  夏天天亮得早,来回折返耗去了半小时时间,等到达剧组已经是早上六点一刻,天光大亮。女主角携一众御用化妆师,在化妆室化妆,场务布置现场,副导演在导演来之前统筹全局,庄笙嘴里叼着路边买的一块钱两个的大白馒头,手里拿着杯豆浆,坐在树下纳凉。
  如果有人在观察她的话,就会发现她几乎是永远保持着吃两口馒头,喝一口豆浆的频率,严苛地执行着这样的进食规律,最后馒头豆浆同时消灭干净,强迫症似的。
  不过是没有人在观察她的,群演们要么在交头接耳,要么在观察着场上的动静,学习点什么,不想当主演的群演不是好群演,就算当不了主演,能当个配角,或者有机会成为剧组正式员工也好啊,总比现在饥一顿饱一顿的安稳太多。
  庄笙是其中的后者,不过她好歹以前是真的演过配角的,眼神中掺杂的感情是不一样的。她目光遥遥地望向了不远处豪华的化妆间,她当群演有大半年了,跟过不少剧组,知道这种配置一般意味着什么:大牌。她拍的唯一一部配角戏,里面的女一号不如现在这个女一号十分之一红。
  《碧落》的女一号姓夏,去年年初凭借一部金庸武侠剧以坐火箭的速度迅速蹿红,如今已经跃居一线小花,红得发紫,粉丝无数,天天上头条,片场外每天都有一堆人蹲守,真正的大牌。
  姓夏的大牌今年才二十二岁,只比她大两岁。
  不知道是什么滋味,嫉妒,羡慕,感慨,不甘心,齐齐涌上心头。庄笙垂下眼睑,敛去了化妆室里出来的那道身着古装的靓丽身影,离得这么远,对方身上的巨星气场都无法掩盖。
  “开工了开工了。”群头发了话。
  蹲在树下的群演们站了起来,套好里三层外三层的长袖戏服,手脚麻利地站到副导演安排的位置上,庄笙悄悄给自己灌了一支藿香正气水,也站进了队伍当中。
  希望今天太阳不要太毒了啊。
  “《碧落》第45场1镜1次,action!”
  “过。”
  夏大牌不仅人气高,演技也好,一条就过了。
  好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