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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百合小说 > 当我爱上你[GL] > 当我爱上你[GL]_分卷阅读_35
  庆安说:“因为听说他挺喜欢的,所以我就买了。”
  那天,郁友宁真的不太开心了。
  自己喜欢吃的辣炒花蛤什么的,都是安利了好久,庆安才去尝的。
  可是那个男生呢……他都不用说话,但只要是他喜欢的东西,哪怕她不喜欢,也会主动去尝试。
  咬着吸管,郁友宁别过头,看见庆安微笑的容颜时,只觉得心情怪怪的。
  高中的女孩子,正处于青春年华之中,大部分都已是情窦初开的状态,有个喜欢的人是很正常的事情。道理都懂,但她就是会不开心,这又有什么办法呢。
  可转念一想,她又觉得自己想太多,要求太多。
  爱情和友情,本来就是不冲突的,人家喜欢上一个人,自己不跟着开心,反而想东想西的,有什么意思。再说,人家不光会谈恋爱,以后还会结婚呢。
  不过,不管怎么说,那是郁友宁有生以来,第一次尝到传说中的,吃醋的滋味。嗯,其实她和庆安,都是两个醋坛子。
  只是,庆安是大醋坛子,而且属于吃醋了就会直接让醋意肆意挥发出来的类型。她呢,是小醋坛子,但是会把那种醋意埋到心底最深处。
  埋掉还不算,她不光要埋掉,还要往上填好土,再摞上一堆稻草,牢牢堵死。再转过身,装作若无其事地继续生活着。
  转眼,庆安的广播节目又开始了。
  郁友宁打开电台,塞上耳机,然后安静地听她说话,听她念留言,接热线,听她给听友分析解答疑惑。
  广播里,有人打进热线,说:“听语姐姐,你觉得,做朋友好还是做恋人好?我有个朋友,我很喜欢他,但他好像一直都只是把我当成朋友……我最近很想向他表白,可是害怕表白之后,连朋友都做不成了。甚至,也害怕就算他能接受我,以后万一分手,也会很难过。毕竟,从朋友变成恋人的话,要是分手了,就感觉是同时失去了两个人。”
  这时,庆安开口说话了。
  她说:“我觉得吧,首先,你的心态才是最大的问题。你们八字都还没一撇呢,你就开始思考以后要是分手了会怎样怎样。不管怎么说,你带着这样的忧心去谈恋爱的话,不管对方是不是你朋友,你都会谈得挺累的。”
  郁友宁听着听着,突然觉得,自己这儿还好。
  毕竟自己和身边的异性朋友,都是纯粹的朋友,根本不用担心这些。
  ☆、19.你说你可爱不
  挂掉热线后,庆安像往常一样,播放一首歌曲,然后便坐那儿一边静静听着,一边查看听众留言。
  今天的主题其实是“你有没有暗恋过谁”。
  这个话题,永远都是大多数人经历过的。所以,踊跃发言的人特别多,打热线进来的人也很多,今天的互动超过了不少之前的其他主题。
  看来,这个世界上还是怂货占的比例比较大啊,庆安在心里发出感叹。
  木马:“这首歌真好听,歌词意境很美,歌曲里头的女声很美,音乐旋律也很美。”
  相知相守:“听语,我觉得暗恋的味道就是柠檬茶的味道。甜甜的,酸酸的。”
  小饼干:“当然暗恋过!我从小到大都在暗恋着自己!于是,我决定要嫁给自己,谁来抢我,我就跟谁急!”
  村上:“大学的时候,我暗恋着一个女生。当时我没敢向她表白,后来她就变成了我哥们儿的老婆。所以各位,喜欢谁的话,就要早点儿采取行动啊!”
  庆安将留言一条条地翻看着。
  暗恋啊……
  其实,对于自己当年暗恋的那个男生,庆安已经没有留下多少印象了。
  这时,郁友宁也发了消息过来。
  她说:“作为没有暗恋过的人,我不是很懂暗恋的感觉,就说不出什么来了。”
  庆安看完,笑了,问:“你没喜欢过人么?”
  宁:“没有。我就感觉,一个人挺好的。”
  庆安又问:“可你不是谈过几次恋爱么?这不可能是我臆想出来的吧。”
  宁:“是啊,谈过。没意思,所以几次恋爱经历加起来也才十一二天,半个月都不到。”
  庆安看完,只能回她:“所以啊,这个事情还是得随缘。不能为了谈恋爱而随便拉个人谈。你就是个活生生的反面教材。该把你做成个大牌子,悬挂在高空中,让人引以为戒。对了,现在很晚了,你这几天在外头那么累,早点儿睡,别听节目了。”
  消息发完后,歌曲也结束了。庆安看一眼时间后,便开始继续主持。
  没说几句话,她就看见郁友宁回了个‘好’字,以及晚安的表情包。
  二十多分钟后,节目结束,离开广播室,回家。
  凌晨两点二十分,庆安揭开敷在脸上的面膜,冲洗干净多余的精华液后,拿食指指腹戳了戳自己的脸颊。
  脸上的皮肤还是挺有弹性的,看着也很年轻。
  只不过,天天上夜班,各种熬夜,眼睛周围还是出现了些小细纹。
  护理完皮肤,庆安回到卧室,没有吃东西,也没有翻看什么其他乱七八糟的视频和网络新闻,直接躺到床上,打算睡觉。
  毕竟,距离与郁友宁见面的日子越来越近了,她得趁这几天努力将自己的状态养好一点儿。
  她可不想顶着一张憔悴到死,黑眼圈浓重得可怕的脸去见老朋友。
  她今天很快就入睡了,好像,戒掉曾经总在睡前喝的各种乱七八糟的饮料和茶后,她的睡眠质量,确实变得好了很多。
  在梦里,她看见了十几岁时候的自己。
  十几岁的自己和十几岁的她,在那条小河旁边,大树底下,拿着铁锹掘土,然后将零钱包放下去埋好,然后两个人跑到那家饮料店,买了两杯,边走边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