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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穿越重生 >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卷阅读_122
  塔里木木讷而笨拙的在说着谢谢,显得有些惊喜得语无伦次,他根本就没想到这个殊荣会是他的。他是第一个呢!而且得了最大最好的那个出品。
  那是……他的族长已经预先和它有过亲最密的接触,再传承给他,果然是殊荣……
  夏尔站在塔里木身边欢呼雀跃,似乎想去抢塔里木手里的东西,不过最终忍住了,只是兴奋的乱叫乱嚷作小女儿态。老实说,以她那种女战神似的体格,这些个扮萌的动作她做出来实在雷人得紧……
  “康。”
  “在!”
  “赠给你,猎人部族的优秀猎人。请继续努力。”
  “好的。为了部族的繁荣!哈哈哈!”
  第二只给了康,康乐得合不拢嘴,咧着大嘴一直笑,臭屁的接受族人的欢呼赞美。连他的女人都昂首挺胸,很是为自己的男人而自豪。康的儿子里肯笑得很傻,兴奋得把瓷器从父亲手里抢过来,像戴帽子一样戴到自己头上。结果是招来了男女混合双打,康和他家老婆不约而同的给了他一巴掌,再由他老娘把瓷器抢过来,宝贝也似的抱在怀里。
  第三只给了海风部族一位孙志新不熟悉的猎人,那猎人喜得有些呆傻,像是没想到自己居然是第三个人得到它。海风部族的其它野男人把这个喜呆了的猎人欢呼着抛起来,那猎人一脸紧张的捂紧了怀里的瓷器,怕被摔坏了,又忍不住一直傻笑。
  陶器还在陆陆续续的分,两边部族优秀的人才或是有着不小的贡献而让人钦佩的人都公正的得到了奖赏。小丫头片子芽芽得了一只小瓷碗,乐得豁着缺了门牙的嘴一直笑。独臂大侠齐格力也分到了一个,是口陶锅,由哥本奔上前来先替他收着。只不过看哥本那一脸笑得不怀好意的表情,且还奔出来领的时候奔得这么急切……这只东西最终花落谁家很不好说。谁让他本人带人去采桄榔去了不在这里?估计以齐格力的性格,多半是会让着他的。而且这回连阿尔法都猥琐了,看那目光似也有霸占的意思。
  然后是孩子们捏的小玩意儿,他们是大获丰收,人人都得了一件,公认乖巧听话且勤劳的甚至分到了两件。比如布库,他就得了一个似牛非牛,似熊非熊的东西和一个挺不错的小陶瓷方块。孙志新瞅了半天也没有认出来这是仿制砚台呢还是仿制镇纸?或者还是它就是个方块。砚台估计是不可能,镇纸也太高端了,他没展示过这两个东西,所以它就是个方块,原形估计是块方泥巴……伯纳也得了两件,一只小陶瓷吹箭,捏得挺像那么回事的,就是中看不中用;一只又像盘子又像碗,扭曲得很抽像的东西,乐得他合不拢嘴。
  分瓷器给孩子们时纳鲁一直忍不住笑,说他们是最大的赢家,人人都有呢,有些小家伙还得了两件!
  等到瓷器分配完毕,整个营地一片欢呼叫喊,庆祝声叫喊得哪里都是。得到瓷器的人的很开心,没得到的也在祝福别人,争取下次也轮到自己。朴实而正直的性格注定了这些史前人类会互相攀比,但不会去恶意觊觎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没有得到只说明他们不够好,因此他们只会慷慨的给出祝福,同时激起他们不服输的好胜心,形成现代不太容易形成的良性循环。
  整个热烈的欢快气氛证明这确实是一场盛事,它让两边部族的族员都很快活,孙地新深深觉得自己的努力换回了物超所值的美好东西——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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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个分配的过程中,孙志新忍不住一直看着纳鲁的侧脸发呆。纳鲁这个人确实是个优秀得不可多得的族长,现代那些丑陋的官僚下作勾当在他身上完全瞧不见,这样的纳鲁的看在孙志新眼里只觉得他着实伟岸英俊无,一颗心都在怦怦乱跳。同时纳鲁又是个优秀而英武的男人,接照奥瑞克的历法计算方法,他今年应该是三十四岁,正处于男人的黄金时段,举手损足都散发着一种成熟阳刚的性感魅力。
  以前孙志新不懂欣赏男人的这种性感,但现在他懂了,越发觉得纳鲁如果放到前世,必定是会让人眼睛大亮的成熟性感中又带着憨厚质朴气息的迷人男子。成熟性感,加上英武刚健,配着朴质的木讷憨厚,相处久了又能感受得到他粗犷外表下的温柔浓情,这些组合而成的便是秒杀的威力。
  他用魅力掰弯了自己,所为在自己心里铬下铬印的第一人,为什么自己心里还能装得下泰格?
  下意识又转眼去看泰格,那人正在面带微笑的看着自己族人从纳鲁手里领了瓷器后欢喜的离开,去接受别人的道喜。
  虽然他因受伤不适而显得气场弱了几分,但还是能从泰格身上看出来和纳鲁同样的英武刚健。那如同落魄海盗头子一样的彪悍侧脸平时总是充满了一种□裸的掠夺性,此刻倒是因为正在微笑而柔软了一些,但依然有种刀削斧凿的粗硬线条。
  他比纳鲁看上去要年轻一些,具体有多少岁孙志新不知道,只能大致猜测接近三十,属于奔放的青春和就要展现成熟魅力的过渡期。他没有纳鲁身上那种醇和如美酒的一般的成熟韵味。却显得更为年轻而张扬,眼睛总是在冷漠中又显得锐利如刀锋,比纳鲁更狂野,比纳鲁更有一种很危险的,但很致命的诱惑力。同时孙志新又知道他也可以像纳鲁一样的温柔,就像他送给他六颗代表幸运与幸福的珠子时,他的话很能打动自己。
  两个男人,同样优秀!他们放到一起时,无论比什么,简直都是一样的旗鼓相当!
  如果硬要孙志新放弃谁,孙志新的选择一定是放弃泰格,选择跟纳鲁在一起。不是谁好谁坏的问题,而是先爱上与后喜欢上的先来后到问题。
  而如果他真的可以好运到能够两人同时拥有呢?
  这个念头仅在心里飞快的掠过时,孙志新就悲哀的发现自己在窃喜。事实证明他确实是个男人,有着一切普通的男人的劣根性:凡是看上眼的就贪婪的就想拥用。更糟糕的是他还有着可以同时拥有两人的可能。
  孙志新呆呆的看着纳鲁,又转头去看泰格,再去看纳鲁,又去泰格,心里——茫然了。
  孙志新开始怀疑自己到底有没有爱上纳鲁,因为人人都说,爱上一个人后心里就装不下别的人。可他不是,他贪心的把泰格也装进去了,虽然还没爱上,可顶多也只差临门一脚而已。但如果不爱纳鲁的话,为什么会想念他,一看到他就满心欢喜,连心跳都会加快?特别是那种同性间的亲密行为发生时,他甚至都肯让纳鲁吻了,也吻了回去,这可比一起XXOO还糟糕百倍。肯互相亲吻,那像是当真爱上了的,不像单纯的XXOO,也许仅仅只是身体需要。互吻,则是情感的交流的肢体表现。
  那么,又是怎么喜欢上泰格的?第一眼看到他就知道这人不好惹,防备的时候?时时防备他其实就等于时时都在注意他,矛盾的心理造就了这种吸引力?还是那夜听他差点把自己闷死的可怕表白的时候?笨拙而错漏百出的表白把人囧得很彻底,可那样的泰格无疑很可爱。又或者是他给自己珠子的时候,让自己发现了那个其实很温柔,又很霸气的泰格?还是他为了保护自己把手臂伸到火里的时候?尼玛!以前怎么没发现自己有英雄情结?
  天知道是怎么搞的,爱情这破玩意儿真NND没道理……一但要静下心来仔细想自己心里到底放着谁,两张脸总是会同时跳出来,先是纳鲁,接着必定是泰格,如影随形,又像附骨之蛆,哪个都摆脱不了。
  “孙志新!”
  孙志新抬头,见纳鲁微笑着看着自己,道:“这是属于你的。请原谅我,我先把好的分给了别人,只剩下这个了。虽然你是最大的功臣,但你是我的吉玛,只能跟我一起受委屈分点没有用处的小玩意儿。这个你留着,我都没想到它们烧成以后会这么有趣。”
  委屈?没感觉出来,和纳鲁呆在一起,总是能感觉到幸福倒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