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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穿越重生 >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分卷阅读_132
  对于这个很好理解,常常登山或是喜好探险,以及类似于滑雪爱好者都知道。在寒冷的季节,就算是放到现代,一但御寒方面出现问题而引起发烧感冒,处理不当都会迅速的要出人命。低温加伤寒,组合到一起无异在毫无防备的承受大自然放的大招,几乎是中者必死。而在这史前时代,完全没发展出有效的治疗手段,一但受寒感冒就更是必死无疑。特别是小孩和老人,他们比成年人经不起折腾。所以为了应付这个局面的出现,重点更是要放在御寒问题上。
  那个瓷器孙志新觉得再烧一窑或是两窖就不必烧了,把人员的运作节约下来,用在其它关键的方面。部族里的瓷器够用就好,太多的话反而在迁徙的时候不好处理。可以这么说,正在由于瓷器的搬运不便才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人类定居一处不再迁徙的习性。由此可见得它的般运有多么的不方便。
  而且时至冬季,无论远近的各族肯定都在为入冬做准备,也就是说没有出来交换的商队出现,多烧瓷器来交换就更是显得没有必要。
  一切的都因素都指明,这个时候应该去考虑其它的,而能为部族带来繁荣的瓷器在这个时候并不是首要重要的任务,它只需够用就好,再多就会适得其反,造成部族劳动力的使偏了劲,没有用到刀尖上。
  那么,做什么好呢?
  虽然御寒的准备在这个时候很重要,可把亚麻线纺成亚麻布来制衣是个花费不少时间的事,短时间根本看不出成效,动这个念头是不现实的。更适合制做亚麻布的时间是在漫长的冬季里完成,那时候整个族群都会很闲,女人、老人,甚至猎人都可以加入到织亚麻布的行列中来。因为奥瑞克也说过,他们不可能天天都出去冬猎,得选天气比较好,没有暴风雪的日子。而他又说暴风雪的时间会很多,这便是说大家有很多时间都是闲着的。
  想了半天孙志新也没想出个好主意来,因为这是蛋疼的史前时代,一切都从零开始,什么物资基础都没有。
  他倒是想到了用桄榔或是去寻找岩洞时路途中发现的那些棕榈树来做蓑衣的想法,不过那玩意儿虽然能档风避雨雪,保暖却是不行的,所以也不是当务之急。
  想不出来就干脆先让自己放松一下不去想,等脑筋灵活的时候再去想。
  此时族里已经有了比较大型的瓷器,孙志新就一架削木头试着构架织布机的模型,一边借着瓷器之便想腌点腌菜吃吃。
  孙志新嘴馋好吃是事实,不然也不会成为一个挺标准的美食家兼大厨。尽管他现在嗓子疼吃不了,可冬天不见得嗓子就好不了。当哑巴并不能妨碍人吃美食,是吧?一想到整个冬天都只能吃肉啥的,没有菜吃,孙志新就觉得痛苦。反正现在有条件,腌菜的制做也简单,不如趁养伤无聊中做一些以备冬季食用。
  腌菜嘛,有菜和盐就能作。盐是现成的,且不说族里现在有不少,就算再问泰格要,他敢不给?关于菜的用料孙志新早就瞧好了,不仅是以前采回来吃的那些,还有许多别的东西可以拿来制成腌菜,到了冬天大家呆在岩洞里时用它来炖肉,吃着鲜美,吃完以后暖和,给人的感觉一定很不错。
  想到这个,赶紧去找布库。现在哑巴了,不能像以前那样扯着嗓子叫,只好自己跑腿去找他。
  布库以前就对孙志新百依百顺,现在他不能开口说话,布库心疼自己的吉玛,对他更是百依百顺。正在那里候着怕自己的吉玛会有什么吩咐,为了这个他连拾柴的时间都挤了又挤,就怕孙志新要找他的时候找不到人。
  孙志新一出来就见小黑犬蹲在不远处玩蚂蚁,一边玩还要一边留神往自己这边看,小脸是全是放心不下的紧张。孙志新就疼他疼得不行,忍不住想纳鲁或者泰格的的性格怎么就不能像这小子一样招人爱?如果是的话,他孙志新倒贴老婆本儿都要跟着他们走。
  尼玛!
  布库你为什么不长大点儿?爷想老牛吃嫩草,当你的吉玛……不对,是鲁玛!
  “吉玛!”布库飞快的奔过来,问道:“要吩咐我做什么事?”
  孙志新比划了半天,布库不懂,他自己也不懂。
  以前看过一篇很毕加索似的文章,说某个钢琴师弹钢琴的时候可以用指尖飞舞的旋律这些个字眼来形容。现在孙志新指尖倒是在飞舞了,可旋律就是出不来。
  孙志新心里这个丧气,终于感觉到了残废的为难之处。史前部族没有文字一说,更没有手语一说,这下哑巴了,要怎么和人交流,让别人能理解自己的意思?难道靠心灵感应么?好高端……就算可以也得先给他时间修炼成魔法师才行。
  跑题了,对于目前这种状况来说,手语是唯一的选择。而文字,孙志新还没做好准备去挑战这个极限。
  赶紧回去翻PDA,结果是……非常不妙,他没想到过自己有一天会变哑巴,没有收集得有手语这方面的资料。
  还能怎么办?活人还能给尿憋死?反正他能听能看,理解别人的没难度,关于自己用手语向别人表达的问题就现编呗。
  努力去回忆自己偶尔见过的手语,回想着它们的比划模样,再自己生编杜撰缺漏的那些,试图凑个完整的史前版手语出来。
  其实在孙志新原来生活的时空,在遥远的古代就有手语的存在,并非专为聋哑人所有。古人靠手势来传达沟通意见,而后才慢慢产生了真正的语言。手语这种语言说白了就是手比眼看,是一种根据手势的变化模拟形象或者音节以构成视觉解读的语言。因此一但把握到规律,特别是环境逼迫你不得不这样进行,还因为本身并不是耸哑人而有着语言基础时,学习起来速度会非常快。
  比如指指自己的就代表我,指指你就代表你,左手食指、姆指与右手食指、姆指对接比出一颗心代表爱这个抽像字眼。又比如五指叉开向上代表火焰,用手指模仿水流流动代表水,再继续依此类推下去,看得多了,比划得多了,后面的会越来越容易。
  孙志新就用这种自撰手语和布库交流,布库起初看得似懂非懂,后来明白自己的吉玛是在用这个方式跟他说话,就学得非常认真。
  小家伙是极聪明的,早先能无中生有的设想出竹壶的相关设计就能看出来他的智力非常之高,很有发明创造性。有时候孙志新比划出个什么来概念会显得很模糊,等布库明白了再比划出个新的动作,往往比孙志新自创的还更形像具体一些。
  小孩子总是比大人更有想像力一些,他们的脑子天马行空,思维的色彩永远比思想被固化的大人更丰富。就算是有着丰富学识的孙志新在这方面都不如布库,那些杜撰出来的手语被两人改来改去,竟可以浅浅的交流了。
  孙志新大是开心,忍不住把布库抱到怀里来好一阵疼。这孩子太招人了,比他爹那个二货可爱十倍。他绝定了,以后更爱布库多一点,其它人滚蛋。
  想当然,一个以前从来没有用过手语和人交流的人要想掌握好这门语言并不是那么简单,尽管两人一起学习的速度非常之快,到第一天结速的时候还是只能简单的进行交流。能说些我想喝水,我要出去之类的表达主观意愿的话就非常之了不得。
  到得第二天,继续学习,学生居然多了四个。三个族里真正的聋哑人和奥瑞克这个对学什么都有兴趣的老神棍也坐到孙志新的帐蓬前面来跟着一起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