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叶秋依然没有全懂,但看他的神情和举动,依稀明白对方是在安慰自己。
想不到这人看上去人高马大、粗枝大叶的,其实却很心细,真的很心细,而且十分温柔。虽然安慰的手法有点笨拙……
不知怎的,心情还真的回升了些。
还有,认识二十四个多小时以来,这个男人,第一次笑了,虽然笑容很淡,却给人很温柔的感觉,连带整个人也柔和了许多,之前就好像一座精雕细琢的冰雕,精美却有些冷漠,现在却像是冬日暖阳下慢慢融化的冰尖儿,闪着暖人的光芒,清雅却绚丽。
对了,还有一点,以后一定要告诉他,不可以随便摸男人的头,这是不礼貌的,不管出于何种情况何种理由。自己好像被摸了不止一次了吧……
想到这里,林叶秋就有点黑线。
莱曼斯察觉对方的心情好像又好了些,便将腿重新拿起来递了过去。
林叶秋一边默默啃着,一边看莱曼斯着手灭掉火种。
这林子里毕竟有极其易燃的油性树木,想来,早上火堆没灭,也是因为要替自己温着烤肉的缘故了。
想到这里,林叶秋的目光不自觉也柔软了许多。
两人对坐着一起大口吃烤肉,由于没有刀具,他们直接就用牙齿将焦掉的部位咬掉,里面的味道还是一如既往地好。
林叶秋不易察觉地微笑,属于莱曼斯的手艺。
总有一天,自己肯定也能烤出这样美味的肉来!
不久后,林叶秋惊讶于莱曼斯的食量如此之大,半头猪那么多的肉,居然全部吃下了肚,而他自己连一个腿都吃不完,怪不得这人能长得那么高大。
而且莱曼斯还吃得极快,两人竟几乎同时吃完。
这才叫大胃王啊!
林叶秋对着一堆骨头感慨。
吃完没多久,正打着饱嗝休息的林叶秋突然觉得左手很疼,一看之下大吃一惊,什么时候竟成了这般?肿得跟红萝卜似的,又胀又疼又痒,像冻疮那种感觉,然后越来越疼,钻心得疼,好像这只会废掉一样,不由得恐惧了起来,求助地看向莱曼斯。
莱曼斯说了句:“是毒。”就转身去了洞外,不过眨眼的时间又回来了,手里多了棵草。
“这是专治这种毒的草药,敷了就会好的。怕是中午那会你摘果子时不小心沾道了汁液,其中有一种毒性的症状就是这样,发作很慢,可后作用力却很大,但只要治疗及时,就不要紧。别担心。”
林叶秋大概猜出对方手里拿着的草是药,见他扯下了茎叶要放入口中,便连忙阻止了。
“我自己来。”他接过茎叶,放入口里嚼碎了,吐在红肿刺痛不已的手背上,慢慢涂开,本来就刺疼着的地方,一碰下更是疼得龇牙咧嘴。
莱曼斯看得有些无奈,也有些心疼,想开口说两句安慰的话,却转而被自己突如其来的想法惊了惊。
心疼?那是心疼么?
莱曼斯一怔,看着林叶秋的目光就微微复杂了些。
作者有话要说:四更。下午会有五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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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5 洗澡而受到的打击1 ...
两人在洞里休息了会,继续依依哦哦地牙牙学语了会,下午莱曼斯又要出去打猎,叮嘱了林叶秋待在洞里不要去外面走动,就走出了洞口。
林叶秋想叫他早点回来,连忙追出去,却见洞外绿叶沙沙,阳光透过枝叶照射下来,投下斑斑光点,却哪还有那白色的人影?
不由瞠目结舌,这奔跑速度——
“要是在现代,奥运田径冠军非他莫属……”他喃喃着,又回了洞里,开始苦思冥想接下来做什么。
不料还没想出个所以然来,忽而一阵劲风刮进洞穴,他回身一看,竟是莱曼斯又折回来了。
原来莱曼斯一路上左思右想,还是不放心将这么柔弱的毫无自保能力的雌性一个人放在洞里,万一又遇到中午那样的情况就不妙了,毕竟他不可能每次都出现得那么及时,若带在身边的话,就可以随时照看,反而不必担心。
“一起去。”莱曼斯指指林叶秋,再指指自己,然后指指洞外,做出要走路的样子。
林叶秋领会了,连连点头,毕竟刚经历过那样的事,他其实也是有点怕一个人待着的,回忆着那几个音节,僵硬地学着说:“一、起、去,一起去!走吧走吧!”就率先往洞口走。
才出了洞,他还要往前走,却被莱曼斯拉住了:“走路的话,在太阳落山前恐怕会赶不及回来。我带着你吧!”指着头顶的太阳,然后弯下身拿根枝条在地上画条地平线,在在线上画个半圆,做出下沉的动作,等林叶秋明白是太阳落下、晚的意思,又作势从外面走回洞穴。
林叶秋不自觉皱着眉头,紧紧看着莱曼斯的举动,试探着:“是说回来、夜里么?”
莱曼斯点头:“我抱着你吧,这样可以快很多。”做出抱着人飞跑的动作。
林叶秋一看,立即明白了,瞬间黑线,连连摇头拒绝:“不要,不要!我也可以跑的,不用抱!”做出跑的动作。
莱曼斯无奈地看着他,雌性豁尽全力的跑,在他们兽人眼里不过是小孩子间的嬉笑玩闹罢了,根本算不上跑,于是摇头拒绝,又做出抱着人飞跑的动作。
林叶秋瞅着他,看他好像一副不这样就不走的态势,只得耷拉了脑袋:“要不,还是你一个人去吧……我留在洞里就好……我不乱走,你早点回来就是了……”往回走了几步站定,再指指对方,指指前面的路,然后指着自己又往洞口移动了几步。
莱曼斯愈发无奈了,望望天上太阳的方位,再拖下去,可能真会来不及回来。一到夜里,丛林里就愈发危险,有些植物会苏醒了出来活动,若碰上了就麻烦了,不想再拖延下去,他直接说了句:“食肉兔。”
林叶秋一激灵,万一悲催得还真又碰到那种吃人的怪物,莱曼斯又不在,那不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吗?于是脑袋一垂,尾巴一夹,决定顺从对方的提议,不过公主抱的姿势还是要坚决抵制,退一步选择了让人背着。
“好好抓住我。要走了。”莱曼斯等背上的雌性趴好,双手稳稳拖住胯骨侧的两条大腿,就疾窜了出去。
林叶秋被他惊人的弹跳力和迅猛快速弄得目瞪口呆,一时间只觉得前进速度越来越快,连眼睛都快睁不开,脸色不由微微泛白,把脸紧紧埋在莱曼斯宽阔的背部,手里抓得越发用力,直要抠进他皮肉里,双手更是紧紧箍住他的脖子,丝毫不肯放松。
其实莱曼斯没一开始就说背,也是怕自己奔跑的速度太快,会惊到了弱不禁风的雌性,何况万一背上的人不小心一个脱手没抓稳,就容易出事,而抱的话,就不会出现这种隐患,因为在他的怀里,除非是他自己想,否则绝不可能会让雌性出任何意外。何况一个雌性的重量,对他来说,实在是算不上什么。
等林叶秋微微适应了,眯眼看过去,只见两人在树干与树干之间不断飞跃,真的是在飞跃,就像小说里所讲的轻功一样。
虽然趴在莱曼斯背上,他却还是可以感觉到对方动作的轻盈,好像背着自己不过是背着一片羽毛一样……
林叶秋惊叹的同时,又有点无语,好歹他也是一个六十三公斤的堂堂男子好不好,怎么也不至于给人全无重量的感觉啊!这人,到底是不是人?
他一开始还哆嗦着,双手紧紧搂着莱曼斯的肩脖,肌肉紧绷丝毫不敢放松,既怕自己掉下去,又怕莱曼斯脚下一个没踩稳给摔了下去,后来看一直平安无事,就慢慢习惯了这种飞速,而且察觉到拖抓着自己大腿的宽大手掌,火热而有力,根本不会让自己掉下去。
有了这层认识,他终于不再一味的惧怕了,反而开始感受这份新奇,再过不久,他便开始兴奋了——这简直比坐跑车还刺激带劲!
风声呼呼而过,四周景象往后飞驰,恍惚间竟有穿梭在时光隧道的错觉,他不禁开心地大叫,就差没手舞足蹈。
莱曼斯感染到背上人儿的欢乐,心情也不禁飞扬了起来。
林叶秋只顾着体验飞翔的新鲜感,浑然不觉此刻他们姿势的暧昧。
莱曼斯全身只有腰间围着白色兽毛皮,林叶秋因为难受将衬衫扣子全解开了,虽说还有件背心,可两人还是紧紧相贴着,下身就更不用说了。
林叶秋除了一条白色小内裤就只有叶子做成的绿裙,分开的两条大腿夹在莱曼斯的跨侧,腹部更是紧贴合着对方的腰部,如此亲密的接触,林叶秋却大大咧咧、浑然不觉,反而莱曼斯有点赧然,却很好得隐藏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