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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穿越重生 > 兽人之狼王 > 兽人之狼王_分卷阅读_16
  莱曼斯愣了愣,然后笑了,原来雌性在担心这个:“没关系,你不会弄伤我的。”顿了顿又道,“你可以对我做任何事,都没事的。”
  林叶秋犹豫着,没说话。
  “相信我。”
  林叶秋望着他,在那双蓝色的眸子里,竟然找到了信服。
  而且,还有一点,就是莱曼斯没有笑话他,喜欢绒毛的这个事实。
  不知怎么,他又回想起了小时候,同龄的男孩子都喜欢变形金刚电动小汽车之类的玩具,就他喜欢猫啊狗啊这些有着可爱绒毛的动物们,为此还常被小朋友们笑话说像小女生。
  而事实上,他林叶秋就是一彻彻底底的绒毛控!还是白色控的那种!
  虽然当死党这么指着他鼻子大叫时,他死也不承认地嚷:“我一堂堂七尺男儿和绒毛控这三字挂钩,这有可能么?有可能么!”
  但事实总是胜于雄辩,女生喜欢绒毛那叫可爱,男生喜欢绒毛那会引起异样的眼光,所以在现世的时候,他总是刻意压抑着自己,看见那种白色的毛茸茸的东西,譬如可爱到令人想狠狠蹂躏的萨摩耶,就立马转移视线,装出不在意的模样。
  不过在这个世界,苦苦压抑自己,好像就不必要了吧……
  既然,莱曼斯都说不会介意自己对他做任何事了,那就——不用再客气了吧!
  12、010 高贵的雪狼沦为活体暖炉兼绒毛玩具?1 ...
  林叶秋有些无聊地盘腿坐在兔皮上,支着下巴看着洞外突然下起的滂沱大雨。
  不知不觉中,已经一个月过去了,莱曼斯的伤也全好了。
  林叶秋慢慢知道了该怎么区分木头的材质,那种有油性散发出的是油木,别看它好像一点都不干燥,其实最容易烧着,而且烧得特别快,有点像现世淋了汽油的薄木片,适合做引燃物;那种木头纹缕很细致结识的、手摸上去几乎感觉不到粗糙感的是结木,烧得很慢,没有大火,像现世的煤炭,但供热效能好像不若煤炭,适合用来保温;那种木头文质比较粗糙的,种类就比较多了,只要找干燥的,都适合当一般的柴火来烧。
  他也学会了怎么区分可以食用和不可以食用的果子蔬菜,区分哪些草药果子可以治哪些病痛,连这个世界的语言也学得七七八八,一些常识性东西和常用语言是基本没问题了,只要交流时对方说得很慢,给他时间来消化理解,普通的沟通就不成问题。
  他还学会了怎么翻烤那么大型的肉块,从外到里都烤得熟而不老,而且还不会烤焦一丁点,近来几天的伙食在他的强烈要求下,便都是他全权在张罗,香味四溢绝不下于莱曼斯的手艺。
  可再怎么好吃,一个月一天三顿下来一直吃肉,毕竟也会腻,于是在一次偶然间,他发现了一种有点像现世中生菜的蔬菜,灵机一动想法就出来了,不过这种蔬菜毕竟不是生菜,生吃有点涩口,可煮过后涩味就没了,便试着将叶子包着烤肉来吃。这么一刮油,果然油腻的感觉少多了。
  莱曼斯吃着也觉得不错,直夸林叶秋聪明,还说以后回了族里可以进行推广,估计雌性们都会喜欢。
  林叶秋一开始还很自满,不过静下来才开始后知后觉地开始深思起一个问题,现在的情况是:莱曼斯外出打猎,他自己在洞内做饭,咋怎么想都有点丈夫妻子的生活模式……
  思及此,禁不住抽了抽嘴角。
  想他一个四肢健全的堂堂大男人,怎么在这么一个异世里,竟然还真柔弱到和女孩子一样……
  他伸出双臂捏捏自己上臂的肌肉,不由摇摇头,用力握拳后再捏,捏来捏去怎么也捏不出莱曼斯那种充满力量的肌肉,不禁叹了口气,死心地放下了双手,正百无聊赖地胡思乱想着,一抹白影以离弦之箭的速度“咻地”冲进了洞穴,伏低身子将背上的大堆东西一骨碌弄到地上,再直起身子,四肢分立着使劲抖了抖毛,将沾上的水珠甩开,直抖了好一会,才收起了翅膀。
  林叶秋一直很好奇对方究竟是怎么把那对翅膀收缩自如,想要的时候就张开,不想要的时候就隐藏起来,可惜莱曼斯自己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对他来说这一切不过都是理所当然,是一种本能。
  “雨天真是讨厌。”莱曼斯低头看着自己被大雨淋湿的四肢,白毛全一缕一缕并在了一起,怎么抖都抖不干,不禁皱起了一对狼眉。如果不是因为知道这两三天大雨不会停,为此才准备了充分的食物要带回来以尽量减少外出觅食的次数,可人形的话靠双手又拿不下那么多东西,这才变成狼用背驮着,被淋得一身湿。
  林叶秋看他一脸的不适,连忙拿了自己的衬衫上前给他擦:“变回人形的话是不是就比较不会难受?”
  “一样的,皮毛的湿气只要不散去,变成人,也还是会觉得不舒服。”莱曼斯乖巧着站着,在林叶秋擦拭他脖子时配合地微微扬起下巴。
  “那你人形的时候洗澡,为什么就不会难受?”
  “那不一样,我并不怕水,只是皮毛被水弄湿会不舒服,人形的时候因为本来就是皮肤的形态,所以只要擦干就可以了,可狼形的话因为皮毛湿了,那种感觉就会遗留下来,要过好久等皮毛干了才会消失。”
  林叶秋听得不是太懂,但也没继续纠结在这里了,帮他擦了阵,就忙屁颠着去生火,招呼某头还在难受中的狼过来:“来烘烘,一会就干了。”
  莱曼斯迈动四肢到火堆边蹲下两条后腿坐了,两只前肢笔直地撑在地上,一边低下头伸出舌头和犬齿细细整理起自己的皮毛。
  林叶秋看着他这副认真的模样,看得目不转睛,真的很像猫啊……
  不过狼不是犬科的么,怎么反而更倾向于猫科呢?
  莱曼斯整理了很久才算终于整理好了,蹲下两条前腿,将下巴枕在脚掌上,眯了眯眼睛,慵慵懒懒,似乎有点想睡的样子。
  “睡会吧,等会我叫你。”林叶秋轻声道。
  莱曼斯听了,闭上了眼睛,还真陷入了睡梦中。
  看来狼的确很讨厌雨天,连精神似乎也萎靡了不少。
  林叶秋轻手轻脚靠过去,凑近了大大方方地窥视起来。
  伸出右手轻轻摸过雪狼的眼睑,长长的睫毛,想不到狼的睫毛竟然也这么长的,还很浓密,十分漂亮。
  明明平时看上去很人模人样的,怎么就是一匹狼呢?
  是狼也就罢了,为什么偏偏要生得这么可爱呢?
  害他每天都要看很久,而且越看越美,真是怎么都看不厌啊!
  蓬松柔贴的皮毛,雪白的毛色,还有那从来都竖得直直的耳朵,长长的大尾巴,四只猫一样可爱的爪子,线条优美的背脊,有力健硕的腿,一看就爆发力极强的那种……
  令他尤其好奇和喜爱的是脖子圈的长长鬃毛,其舒服程度和肚皮上的有得拼,不过话说,狼有鬃毛么,又不是狮子……
  不过这圈毛,还真是美啊,要是在现世拿去卖的话,估计价值不菲……
  ——要是莱曼斯知道他心中所想,估计会二话不说就一跃而起将他撕得粉碎。
  林叶秋不知不觉凑得更近了些,鼻息间传来了雪狼的气息,很清爽的味道,没有一丝异味,这才想起似乎到目前为止,他看见的雪狼一直都很干净,连四只爪子都干净异常,没有一丝污垢。
  看得出这是一只很注重自己外表的狼。
  林叶秋看着看着,手又开始痒了起来,可刚伸出去就想到对方在睡觉,那沉睡中还隐隐透露出些许疲惫的模样,让他有点不忍去弄醒对方,只得克制着自己将手又缩了回去,安静地趴在兔毛皮上,眨眼不眨地看着雪狼。
  回想起这段时间来的相处,他渐渐地已经不再担心会因过度喜爱雪狼而不小心弄伤他。
  一个月前莱曼斯的那句“你可以对我做任何事”绝不是客套话。
  事实证明,林叶秋可以尽情折腾这匹狼,因为会疼的人,绝不是这个皮粗肉厚的家伙,他唯一要小心的是别一个兴奋,玩耍时将自己给不当心弄疼了。
  于是没了后顾之忧的林大某人,果真是放得很开想怎样就怎样,莱曼斯又十分好脾气地任他折腾,有时被闹得厉害了也不出言责备甚至制止,反而还十分享受,标标准准的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13、010 高贵的雪狼沦为活体暖炉兼绒毛玩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