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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穿越重生 > 超级巨星 > 超级巨星_分卷阅读_26
  可以变作任何主人想要的武器,只是丁曦是普通人,没有灵力,就只能使用它极少部分的能力,上辈子这枚戒指虽然也属于丁曦,但是,丁曦只可以将它变成的指间刺带在身边而已,没有办法使它自由变化。
  而唯一的办法,就是贺望岚现在做的,他——认主。
  虽然是半妖,理论上还是可以做到的,他的体内,也有妖族的血,这种认主的法门在人类中早已经失传了,但是妖类中,却是传承了下来,这种血脉记忆力的传承,除非他们心甘情愿,任何人也逼不了他们,因为每个种族都不一样。
  “丁曦,这辈子,我会一直守护你。”
  很多事,不用说出口,他只要做,就够了。
  认主之后,以我之命,护你周全。
  CH.22
  上辈子,贺望岚是不可能用“认主”这种方法的,事实上在现代,也没有多少妖能接受这种方式了,就好像现代的普通人也需要有尊严地活着,奴仆这种早已经不存在了一样,妖即便是再爱一个人,再信任一个人,让它认主也是件难事。
  所以贺望岚曾经从没有想过这样对丁曦,现在却丝毫没有心理障碍,他很清楚丁曦是个什么样的人,哪怕这个契约对他自己而言是一份单方的束缚,他也丝毫没有什么可后悔的,上辈子早已经后悔过,此生就是偷来的时光。
  之前丁曦去参加《星星夏令营》,贺望岚好歹可以在电视上看到他,那种感觉并不像分别,这一次,不出意外会有接近两个星期见不到丁曦。
  贺望岚自己没察觉到这辈子对于丁曦的关注和着紧已经到了病态的地步,丁曦却……有点察觉到了。
  说句实话,两辈子都没人对他这么“好”过,他又不是那种粗心的人,怎么可能不发现。
  更别说这种好几乎可以用好过头来形容了。
  心念一动,手上就出现了一柄洁白无瑕的长剑,重量和尺寸都恰到好处,几乎就像是他上辈子那把陪了他多年的佩剑了。
  而眨眼间,就又消失不见。
  丁曦能够感觉到食指上微微的束缚感,但是,视觉上却完全看不到那里有一枚戒指。
  即便是不懂另一个世界的规则,他都猜得到这玩意儿肯定不简单,而且贺望岚付出的代价更是不菲。
  答应了他不和大人说,第二天一早丁曦要跟着丁一池冯璃走的时候,贺望岚若无其事地出现在了早餐桌上,也不知道他用了什么方法,反正脸色上是看不出问题了,但是丁曦可以发现他走路时候还有些虚浮,练了这么几年武,丁曦练的是上辈子的心法,贺望岚才是好好跟着老道士学的,但他与常人体质不同,学起武来事半功倍,早已经很有些基础了,丁曦只要看他落脚行走之间,就知道他的伤还是很严重。
  “没关系,这伤我养养就好了。”贺望岚悄悄说。
  丁曦皱着眉看他。
  餐桌那边,冯璃笑着说:“这两个孩子感情还真好。”
  林安也笑,“感情好才好呢,岚岚本来就比小曦要大,照顾弟弟也是应该的。”
  冯璃感叹,“从小一起长大,和亲兄弟也差不多了。”她和丁一池年纪都不小了,不出意外也就丁曦一个孩子,有贺望岚这样的陪着丁曦一块儿长大,她当然觉得不错,而且林安跟着她那么多年了,名义上是助理,也和姐妹差不离了,毕竟她也只有一个哥哥而已。
  丁曦:“……”他和贺望岚说的根本不是那么温馨的事情好吗?
  “放心吧,这事不会有后续了,我今天就会和我妈去北京,伤情我自己清楚。”贺望岚的声音依旧很低,大人那边冯绍麟正和丁一池说话,冯璃和林安在聊天,压根儿就发现不了。
  丁曦看着他,“你确定会没事吧?”
  “确定。”
  虽然没能完全放心,丁曦却到底也不好说,贺望岚明显不想将他的特别暴露给大人们,丁曦也觉得这要是暴露出去,这个年代信奉无神论的人们指不定要把他当成什么怪物呢,不说才是对的,于是,这伤只能跟贺望岚自己说的那样,慢慢养着。
  到这时候,丁曦才想要想想办法配些九转清华丸了,这东西原是他师父的独门疗伤圣药,多少人求而不得,如果不是靠着它,他自己都不知道死过几次了,只是这药不仅是瞧着神秘,便是给最高明的医者去研究,也是研究不出什么,因为制作方法极其复杂,他现在想要做,也是需要一定的条件的。
  虽然还有些担心,但他只能和父母先行离开。
  丁一池的老家离武当山还挺远的,两个小时的飞机,着陆之后又开了一个多小时的车,才到了地方,虽然不算是很繁荣的大城市,却也是个可以称得上宁静的小镇,但是在这个年代而言,看在丁一池、冯璃这种在国际上都经常来来往往,走来走去都是北京上海这种大城市的人眼里,当然是很土气的,就算是在武当山镇,至少风景秀丽,而且冯绍麟家里也是用保姆司机之类的,别墅也是很现代的设计,所以这对父母还担心丁曦能不能适应。
  丁曦很想吐槽,他在更“土气”的地方呆了几十年好吗?那可以说是现在的差不多八九百年前的样子?
  这时候,丁曦才知道丁一池的父母都是老师,只是他父亲是初中老师,母亲是小学老师,当年经人介绍结了婚,一辈子都是规规矩矩的,丁一池上头还有一个哥哥一个姐姐,大姐现在在镇上的银行上班,哥哥是基层的公务员,一家子都是出了名的老实人——偏偏出了丁一池这么个格格不入的孩子。
  当年能成为童星,完全是机缘巧合,一个到镇上来拍电视剧的导演看中了小时候的丁一池,他父母根本就是不肯让他去拍电视的,只是看孩子感兴趣,又是宠爱的小儿子,就让他去了,结果这一去,拍了两部电视剧之后,他就可以说是红了,那会儿丁一池的父亲管教严厉,每次丁一池要考到全校第一,才准他去拍戏,结果他就真硬气地顶住了,真正和家里人决裂,是他丁一池高中辍学跑去演电影的时候。
  说句实话,丁一池原本只是童星,长大后刚开始的星途并不顺利,他就转头去念电影学院,他父母硬是没肯出一分钱,还是他自己边拍戏边上学,再糟糕的戏都接,拼了命地工作学习,才撑了下去。大姐丁一玲可怜弟弟,一直暗自资助他,但是那会儿银行的工资也低,她帮的忙虽然是杯水车薪,好歹是份心意。当然,后来丁一池成名了,有了钱,也是经常打钱回来,丁一玲将这钱拿回家,因为数额太大,只敢骗父母说是买彩票中的,事实上丁家两老还是存疑的。
  期间丁一池也不是没回来过,只是他父亲在当老师前,原本就是部队出身,多少还是个干部,后来退了伍,没让上头给安排工作,自己跑回了老家开始教书,这一教就是几十年,本身性格太强硬了,于是每次丁一池回来都是不欢而散的结局,渐渐的他也就不愿意回来了,当年他和冯璃结婚,特地给父母发了请帖,还让丁一玲去做说客,两老也没来,于是,丁一池也就有些气上了,丁曦长到这么大,他才渐渐消了气,毕竟他从小到大,以往父母都是极宠爱他的,对他比对大哥大姐都好。
  要说这年头已经开始奉行独生子女政策了,丁一池的大哥丁一泯家里是个女儿,丁曦是丁老爷子唯一的孙子,老派的人家不说多么重男轻女,对孙子总是要稍看重些,丁一玲话里头就透出过这个意思,丁一池这次才敢带着老婆孩子回家来。
  “等会儿见到了爷爷,要伶俐些,知道吗?”冯璃特别吩咐,她一直觉得自家儿子乖巧听话,但距离活泼可爱,好像有些距离啊……
  一家人到了门口,就看到丁家今天人还真不少。
  靠着最早丁一池给的那笔钱,丁一玲又拿来给了父母,丁家也算是在镇上盖了个二层小楼,现在这楼外可是停着不少车,虽然只是一些大众化的牌子,但里里外外几乎都停满了。
  丁一池的父亲丁建国今天七十大寿,亲戚朋友当然要来,老战友都来了两三个,这里外的人能不多吗?
  不过事先丁一池和他姐通过话,丁一玲就站在这外面等着,一见丁一池来了,眼睛一亮立刻迎了过来,“小弟!”
  其实丁一池今年都四十多岁了,但在丁一玲心中,他永远是她那个小弟。
  “这就是小曦吧,真可爱,来,姑妈带你去见爷爷。”
  丁曦这会儿瞧着丁一玲的目光却有点儿……不大对,自从昨晚之后,他是发现了,自己的眼睛比往常更加清明,虽然不知道是为什么,在飞机上,他都隐约能看到两个乘客头顶上笼罩的淡淡黑气了,当然,他没多事,这会儿,他却看到丁一玲的腰间也缠着薄薄一层黑气。
  ……事实上,这里给他的感觉不大舒服,今天是中元节,他的感觉又变得格外敏感,总觉得今日里天都阴沉地憋闷。
  他觉得,有些事恐怕他需要打电话问一问贺望岚。
  “咦,怎么小曦还怕生吗?”因为丁曦的迟疑,丁一玲笑着说。
  正站在门口说话的当口,两个初中女生有说有笑地朝着这里走来,看到站着的丁曦一家三口,忽然停住了脚步——
  “卧槽,那是丁曦吗?!”
  “卧槽,肯定是啊!看那是丁天王!”
  这年头,哪怕是乡下,恐怕墙上都会有那么一两张丁一池早年的海报呢,丁天王的大众知名度那是杠杠的,而丁曦……只能说《星星夏令营》实在是太火热了。
  两个女生几乎是忍住尖叫冲了上来,连忙开始掏书包,却不是冲着丁一池去的,而是冲着丁曦……
  “小曦,我是你的粉——能给我签个名吗?”
  “太、太、太可爱了!小曦的真人看起来更可爱嗷嗷!”
  “能合影吗?”
  “喂,你带手机了?”
  “当然带了,快、快!”
  两个女生正说着,越来越多的初中生出现在视线里。
  原来今天是周六,就在丁一池家附近就是丁建国曾经教书的初中,周六这所初中补课只补了两节课,这会儿十点半正赶上学生放学,这两个女生是走得早,在她们说了两句话的功夫,已经有大批量的初中生们从校门口涌出来。
  于是……不止一个人看到了这边的情形。
  丁曦愕然站在原地,眼睁睁看着——到爷爷家来给爷爷过生日,硬生生变成了他的粉丝见面会……
  没错,他个人的。
  他的天王老爸站在旁边,显得格外无辜,甚至有些凄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