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白摇头:“不好说,咱们游隼好几个不要命的。”
“趋吉避凶,人之常情,怎么说,命都更重要,这种环境可视度太低了,继续前进很危险。”
大白不再说话了,只是扭头看着林峰笑,林峰与他对视了一会,也跟着笑了。
也对,真不好说,队里那几个要荣誉不要命的主儿,指不定脑袋就犯抽了呢?
比如说这位,林峰认定了会犯抽的,大白认定了会犯抽的,就连他自己都认定自己抽了的珠子,吉珠嘎玛。
游隼的男人们都很强大,坚韧,他们能忍人所不能忍,做人所不能做,从某方面来说,他们是超人也不为过。
为了伏击目标,他们可以趴伏在地上一动不动三天,也可以在眨眼的功夫如猎食的猛兽般伸出利爪和牙齿撕裂了目标。
他们可以熟练使用任何的枪械,无需瞄准,发发命中200米外的任何物体。
他们可以独自闯入敌人的大本营,狂杀一番后点燃身上携带的炸弹将自己和所有人都炸上天空。
无畏、无惧,为了一个任务的成功哪怕去死,他们都会坚决的执行。
为得就是那份荣誉,军人的一份自豪。
吉珠嘎玛是个荣誉感很强的人,他或许不够聪明,但是却是个很执着的人,他确认自己要走这条路,就一定会走下去,走到最好。
他成为了军人,所以他决定成为最出色的军人,所以他站在了单兵的巅峰,成为了游隼特别行动部队的一员。
他想要成为林峰的男人,所以他守着这个男人四个春秋,滴水穿石,让自己成为了那个人的男人。
他想要在这次训练里成为第一名,所以他执着地行走在狂风暴雨中,无视几乎压在头顶的乌云,无视几乎要把人掀飞的狂风,无视砸在身上隐隐作痛的雨水,咬紧牙关,不断前行。
这是种很一条经的思想,没有太多的弯弯绕绕,只是觉得自己走得快一点,那么在别人避雨的时候,就一定会拉开更多的距离。
吉珠嘎玛看着眼前崎岖的小路,拭去了脸上的雨水,喷薄而出的呼吸热烫得像是将雨水烧出了沸腾的烟气,就连头顶和肩膀上都有升腾的雾气,清晰可见周身携带的那些热量是如何地饱满。
雨太大了。
吉珠嘎玛回头看了一眼身后,评估着自己此刻的位置,微微有些迟疑,不太确定自己是否要继续走下去,还是该找到补给品补充一些热量。
至于休息,见鬼去吧!趁着所有人都在休息,在这样的环境里前行不单可以拉开距离,还可以躲避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的伏击。
比起少了一个布条,吉珠嘎玛觉得在暴风雨中前行是一件非常轻松的事情。毕竟,年轻人嘛,总有着敢与天比高的豪情!
直到现在,吉珠嘎玛自身携带的布条一个都没有少,甚至收获了四个。其中一个是从果果身上抢过来的,剩下的都是筒子那个小队的人送上来的。
第一次见到筒子出现并伏击自己的时候,吉珠嘎玛觉得有些意外,但是转念一想,却又理所当然。A队和B队经常在训练里相互协作,相互竞争。谭头儿很喜欢让两个小队相互碰撞,让他们产生竞争意识。
成绩靠训,好成绩却靠比。
这是教官的至理名言,谭头儿奉为座右铭的话。
吉珠嘎玛也觉得这确实靠谱。至少从他进了军校认识林峰后,他觉得自己的人生就是一场漫长地比拼,他不断试图超越林峰,然后一次次地被甩开。在这样地比拼里,吉珠嘎玛觉得自己确实不断地在变强。
枪械的使用隐隐超过了林峰,格斗技巧也超过了队里大部分的人,更不用提在长途奔袭和机动破袭等军事技巧里地出色表现。
咳!当然了,依靠毅力的事情他办得到,就是要用到脑袋的活儿……哎!所以说啊,孩子的家庭环境很重要,基础教育也很重要。
天生的天才凤毛麟角,后天养成的天才却比比皆是,至少在他小时候为了一日三餐焦虑的时候,林峰是想吃什么就吃什么。在他漫山遍野地疯跑时,林峰已经进了这个才艺班那个才艺班进行小小天才启蒙教育。在他满足于阿妈炖的白水煮牛肉时,林峰吃的都是叔叔阿姨们送来的新鲜瓜果。
嗯……好吧,吉珠嘎玛必须得承认,自己对小小林峰有些羡慕嫉妒恨。
所以吧,以后有孩子的话……有孩子的话……有……应该没有了吧……
吉珠嘎玛叹了一口气,心里多少还是有些失望,以他现在或者以后的经济收入来看,一定可以给孩子力所能及最好的生活环境。
摒弃掉脑袋里不该存在的失望,吉珠嘎玛抓住一块凸起的礁石,双臂用力,跨上了一个高约两米的平台,脚下就是高约三十米的崖壁,海浪掀起朵朵浪花一拨又一拨地撞在小岛之上,隐隐地动山摇,他却在暴风雨中伸了个懒腰,向前挥出一拳,给自己鼓了一个劲儿。
不就是暴风雨吗?多大一回事儿啊?
看着远处波涛汹涌的大海,那滔天的巨浪,吉珠嘎玛狂妄一笑,如姿态优美的猎豹般跃然而出,消失在了漫天的水幕之中。
天渐渐黑了下来,吉珠嘎玛开始犹豫,他不怕在暴风雨中行走,但是天一旦黑了,接下来的环境确实有些危险,如果前面还有危险陡峭的山路话,那么确实有失手得可能性。
只是……
吉珠嘎玛来回看了一圈,隐隐有些焦急。入眼都是狰狞的礁石,暴风吹得雨水简直是横着在飞,这样的环境里怎么找到休息的地方?
他下意识地慢下了脚步,趁着还有些许可视度的天色,开始寻找落脚点,只是一回头,就见到一个身影夹杂着热气扑了出来,挥出的拳头带着残影,甚至可以感受到拳面击打在雨点后,溅落在自己脸上的滚烫水珠。
下一秒,吉珠嘎玛被结结实实地一拳打得滚倒在了地上。
125、各自准备
在岛屿的东西侧,一处陡峭的山崖静静矗立着,崖壁宛如刀削般平滑,只是在接近地面的地方有着一块巨大的礁石突兀地支出,礁石上方还长着两颗小树。
小树在暴风雨中挣扎呻吟着,纤细的树干被大风压得几乎成了90度的角,树冠上稀稀疏疏的树叶颤抖着,一片树叶终于不堪重负脱离了树干,打着旋地飞上了天空。
在这块巨大礁石下坐着一个男人,他坐得非常稳,就像一个得道的高僧,任由身边的狂风暴雨肆虐,任由豆大的雨滴砸在前方半米处,任由冰冷入骨的宛如刀片般的海风刮着脸颊。
他只是这么坐着,安安静静地坐着。
简亮收回注视着远方天空的目光,幽幽地叹了一口气,伸出冻得已经有些麻木的手接了些雨水,送到了嘴里。
冰冷的液体顺着食道滑进胃里,于是他感觉更冷了。
其实简亮不是想这么装逼,实在是没找到合适的地方,这里已经是他短时间内可以找到最好的地方,毕竟也是两面背风,聊胜于无嘛。
简亮把身体缩小了一点,觉得有些无聊。
要是带着他的宝贝枪过来就好了,至少可以擦擦枪玩,这么干坐着真是要命啊。而且这个训练真的很无聊。
是的,无聊!
他是狙击手,又不是突击组那边的,比拳脚功夫能打得过那些人形兵器吗?比起近身肉搏,他更喜欢安静地等待,通过瞄准镜去观察事物,那是一种乐趣,三点一线的乐趣,然后在长久的蛰伏后,只需要轻轻扣动扳机就可以解决敌人的战斗方式。
当然,他也明白,当狙击手和敌人短兵相接的时候最危险,无论是野外生存能力还是近身搏击都是他必须掌握的保命技巧。
可是没有狙击枪的他都是没了牙齿的老虎,啃不动人啊。
简亮很无奈地瘪了瘪嘴,除了最开始伏击赢了林峰后,是碰谁输谁,一个白天的功夫,身上的布条已经送出去了五根,简直都把他当成软柿子捏。
妈的!
简亮嘀嘀咕咕地咒骂了起来,决定雨稍微小点儿就出发,把所有的补给品都给拿了,打不过那群瘪犊子玩意儿,饿死他们!!
而在距离简亮大约300米的地方有着一个山洞。这是一个环境非常好的山洞,不漏雨,很干燥,洞壁光滑,洞内甚至还有枯黄的树叶堆积出一个床铺的形状。
如今,果果正在里面。
山洞的草堆不是他布置的,在他找到这个山洞的时候就已经存在了,可以猜测得出是之前到这里训练的军人们留下的。
果果对这些并不太关注,而是蹲在山洞的一角鼓捣着手里的东西。
一些掏空的树干,一些泥巴,一些丝线,还有一些叫不出名字的粉末,他将这些东西装填到掏空的树干里,制作着一个个炸弹……嗯,不!事实上完全称不上是炸弹,这些东西没有杀伤力却又会吓人一跳,是可以辅助他获得胜利的小玩意儿。
洞里很黑,几乎到了伸手不见五指的地步,可是果果的却像是可以看得见一样,有条不紊地进行着手里的工作。
果果在火药方面是得天独厚的,甚至有些匪夷所思,他的手就是一杆秤,可以精确地配置出炸弹必须的成分,失败率极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