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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穿越重生 > 原始再来 > 原始再来_分卷阅读_20
  “哈哈,我还担心我们家的雌性长大了没老公呢~这下可好,部落总算有雄性幼崽了!”
  伴随着女壮士们豪迈的笑声和路易委屈的啾啾声,孟九昭伤心的泪流满面。
  女汉子什么的,实在是太凶残了。
  ☆、41
  部落的雄性们笑着看着幼崽们打闹,他们对幼崽不像雌性那么细致,但是看到幼崽们这么有精神的打闹嬉戏,心里其实很自豪。
  据说刚刚打架的胜利者、那两头凶悍的小雄性幼崽是新来的雌性生哒~
  可以生出这么茁壮的小崽子,这样的雌性……让人好心动哦~~
  篝火旁边,不少粉红色的小火苗被点燃了。
  于是,本来就很受欢迎的布莱克和白,因为两头拖油瓶反而更受欢迎了。
  兽人们表现好感的方法很实在:送肉!
  于是没多久,布莱克和白就发现自己面前摆满了肉,由于今天晚上克拉准备了大量的鸡肉,于是,布莱克和白面前摆的满满的、都是鸡肉。
  看着一只只死不瞑目的“堪塔斯”尸体。
  两头幼崽面色铁青了。
  “吼——”一声狮吼忽然从旁边传来,原本还有雄性不断走过来,听到这声吼叫之后,这些人果断的停住了脚步,退了回去。
  “是安迪!”
  “安迪看上新来的雌性了吗?”
  “可恶——他都有那么多雌性喜欢了,为毛不给我们留两只哦!”
  众人口里的安迪是一头壮年雄狮,是部落里武力值仅次于首领的雄性兽人,也是仅次于首领第二受部落雌性欢迎的雄性。他是一个人加入部落的,喜欢独来独往,因为加入部落的时候被西塔照顾了一段时间,是以整个部落也就西塔能和他搭上话。
  “这段时间他不是一直和西塔住在一起吗?我还以为他们在一起了呢!”
  “才没有呢!不是还有其他的雌性一起住吗?据说他是身体不舒服才过去的……”
  “他哪里看起来身体不舒服哦!今天他一个人就咬死了三头黑斑角马啊!”
  雄性们议论纷纷,直到被称为安迪的雄狮又张了张嘴,底下的议论声立刻戛然而止。
  然而,安迪只是打了一个哈欠。
  爪子一挥,把其他人呈上的鸡肉全都扫到一边,安迪卧在了布莱克身边。
  过了一会儿,他装作不经意的、用爪子推出了一根树枝出来。树枝上挂满了指头大小果实的浆果。
  孟九昭一眼就认出来那果子正是他吃了大半年的口粮——也就是最早由路易找给他的那种浆果。自从地动后,他们就再没发现这种果子的踪迹,不想今天却又看到了。
  按理说,人们会对吃了很久的单一品种食物产生生理厌倦,不过,想到这个浆果里蕴含的丰富糖分和盐分,孟九昭的小爪子有点蠢蠢欲动。
  安迪的耳朵动了动。
  他顺势卧倒在孟九昭面前的地上,大大的打了个哈欠之后,他开始舔爪子,舔的毛发干干净净,一尘不染之后便开始双眼亮晶晶的看着孟九昭。
  “他这是要干什么。”布莱克不解了。
  龙科和哺乳类基本上是完全不同的两个品种,跨种族理解对方的肢体语言对于布莱克来讲还很难。
  “我想,他大概是说自己已经很干净了,可以抱抱幼崽了。”埃姆僵着一张脸。
  让一只兔子幼崽投入狮子的怀抱被虎摸什么的、听起来就很残忍。
  狮子眼中有点忐忑,有点不安,他抖了抖耳朵,小心翼翼的把怀里捧着的浆果枝向外推了推,又往外推了推。
  软软的身子靠在背后的布莱克身上,孟九昭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这头野兽。
  他可真漂亮。
  在他生活的那个年代,这种漂亮的纯血统大猫已经完全灭绝了。
  孟九昭小心翼翼的伸出了爪子,摸了摸大猫的爪子尖。感受到了他的试探,雄狮翻过爪子,露出藏在里面的肉垫。
  因为生活在野外,他的肉垫并不柔软,却非常圆润温暖。
  孟九昭胆子更大了,他摸了摸大猫的鬃毛。粗糙而干燥,可是却厚茸茸的。
  他放心了,开始用小手抓狮子面前的冬果吃。
  这次的浆果比以往吃的更好吃一点,糖分更多而盐分较少,吃起来的口感更偏甜一些,凉丝丝的很好吃。
  “啊!”孟九昭抓了几颗浆果,示意布莱克张嘴,然后又揪了几颗,同样塞进白的嘴巴里。
  “路易!路易!”不等他叫第三声,路易就急吼吼的踩着白的胳膊跳下来了,不等站稳,他便远远的朝孟九昭张开了嘴。
  “啾啾~”吃完嘴里的浆果,路易发出感谢的啾。
  最后,看到没剩几颗果实挂在上面的树枝,孟九昭有点不好意思,于是,他把最后几颗果子摘下来放进了安迪嘴巴里。
  一头狮子用那么巨大的牙齿嚼那么袖珍的果子——有点搞笑。
  孟九昭在旁边眼睛亮晶晶的想。
  路易瞅了瞅他的兄弟,然后一声不吭的跳到旁边,叼起一只死鸡,然后放到了安迪的鼻子下面。
  “呕————”的一声,路易小鸡被安迪的呕吐物浇成了落汤鸡。
  “啾!!!”说好的亮晶晶的眼神望着我呢?! 路易发出一声惨叫,扇着翅膀跳了开来。被有洁癖的布莱克照顾的很仔细,路易从出生就是一头干净的幼崽,他从没感觉自己如此糟糕过!
  “忘了告诉你们了,安迪最近不能闻肉味,他一闻到肉味就想吐,何况是克拉做的——”西塔急忙跑过来,拿过一张干净的兽皮给布莱克后,她把安迪扶到了上风口的地方,又给他递了一些热水。
  估计也只有猛犸族的女壮士能扛着一头壮年雄狮到处跑,还能抱起他的身子让他舔水喝了——孟九昭敬佩的想。
  安迪虚弱的变成了人形,自己扶住水盆开始喝水,然后示意西塔去看看路易。
  孟九昭这才认出他就是早些时候从西塔巢穴里走出去的那头坦蛋蛋的雄狮。
  “你到底是吃错什么东西了,都快一个月了。狮子不吃肉怎么行呢?”西塔的动作很快,赶在布莱克之前就敏捷的拎起了还在跳来跳去的路易,很快的,她就用一块干净的兽皮把路易擦成了一只炸毛鸡,“安迪是部落里除了首领以外最健壮的雄性了,有着小山一般健硕的肌肉,可现在——你看看,都瘦的皮包骨了……”
  顺着西塔的话,众人不由得向安迪瞅过去:这就是西塔嘴里的“皮包骨”,明明是指肌肉匀称好吧?
  联想一下这几天见过的瓦什部落的居民,想到这里无论雄雌都有着无比发达的肌肉,好吧,如果标准是这样,那就难怪埃姆和布莱克他们的身材被人同情了。
  孟九昭表示:安迪你减掉肌肉成功变成帅哥了,挺好的。
  西塔是个很认真的雌性,给路易仔细擦干净了身上的脏污,她还嗅了嗅,
  “路易宝贝,你现在可是有这一带最雄壮雄狮的味道呢!你可以横着走了!”
  “啾!”回答她的是路易很不爽的啄手指。
  “好吧好吧!看来你并不喜欢,让我们来给你准备一个热水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