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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穿越重生 > 快穿之全能挂逼 > 快穿之全能挂逼_分卷阅读_102
  其实系统布置的任务只是刷好感而已,并没有硬性规定要交往,方宜臻打算撩完就跑,幸好这不是在现实世界,他心里没有多少愧疚之感。
  然而他这样抹着脸沉思的模样落在沈明修眼里,却成了羞涩回味。
  沈明修握着方向盘的手青筋暴凸,因为过于用力,指节已经泛白,甚至轻微地发着颤。
  巨大的恐惧感瞬间就笼罩了他整个身体,令他呼吸困难。
  他知道,他最害怕的事情发生了。
  云逸喜欢上别人了。
  理智上,他早就明白云逸迟早有一天会和别人在一起,享受一场正常的恋爱,过一段正常的人生,尽管只需要想象就令他烦躁难当,但他一直努力让自己去适应。
  然而这一幕却切实在眼前发生了。
  沈明修发现他根本接受不了。
  云逸不可能爱上他。他再怎么爱他,对他好,他也只把他当成家人,永远不可能产生多余的感情。这个认知就像一种致命毒素,流进心脏被撕扯开的伤口,顺着血液流经全身。五脏六腑想被一只大手用力翻搅着,难以言喻的痛苦让他眼中流露出一丝狰狞和绝望。
  这是他的弟弟,与他血脉相连,同根而生。
  所以,天生就该是属于他的。
  他们都该是属于对方的。
  他眼底的色彩慢慢沉淀下来,逐渐染成一片浓黑。
  很快,他注意到弟弟看过来的目光。
  瞬息之间,他完美地将所有情绪掩藏,只那双眼睛,像已经盯住猎物的枪眼一般。
  方宜臻发现沈明修的车时也是一愣。
  他没想到沈明修会来接他。登时心里打起鼓来,刚刚那一幕……该不会被看到了吧?
  他有些复杂地走了过去,拉开车门:“大哥,你怎么还在?”
  沈明修神色平静:“带你去吃饭。”
  “……你刚到么?”
  “嗯。”
  方宜臻暗暗松了口气,这么平静的样子,应该是没看到。
  然而他这口气还没出完,沈明修就语调平平地问:“你喜欢林峥?”
  方宜臻差点被自己口水呛死。
  他咳嗽了几声,飞速思考着。
  根据人设,既然希望被更多人爱,那他当然不应该“属于”任何一个人。
  所以方宜臻谨慎回答:“不……因为林哥是大哥的朋友,所以我才愿意亲近他的。但是,他好像误会我的意思了……”
  沈明修看了过来,双眸黑沉:“真的?”
  他伸手过来,不轻不重地捏住方宜臻的下巴:“是因为我的关系?”
  方宜臻非常上道:“嗯。我对林哥只有感激之情,因为他也挺照顾我的……大哥,我没有谈恋爱的打算,我现在只想好好演戏。”
  他瞪大了眼,努力让沈明修看到自己眼里的真诚。
  因为下巴好痛啊……他老婆吃起醋来也很带劲啊。
  半晌,沈明修淡淡地嗯了一声。
  松开了捏着他下巴的手指,然后若有若无地扫过他的侧脸。
  “有脏东西。”
  方宜臻摸了摸脸,后知后觉。
  那是刚刚被林峥亲的地方。
  第75章 五十二
  之后,沈明修表现地十分平静,好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一样,然而随后的某天到剧组后听说的消息还是让方宜臻不安的预感成了真。
  林峥退出剧组了,在电影已经拍了一半的时候。
  方宜臻从众人的七嘴八舌中拼凑出了大概的信息,原来早在几月前就有国外知名导演找上林峥合作拍摄了,由于对国外市场还缺乏了解所以林峥犹豫到了现在,直到日前外方给出的报酬优渥了不止一倍,林峥这才咬牙放弃了这边拍摄到一半的电影,即使背负上巨额违约金也毅然离开了。
  这对剧组来说无疑是次剧烈的震荡。林峥的离开意味着他们需要重新寻找合适的男主角,还要重拍所有男主的镜头,其中造成的经济和人力损失十分巨大,正在导演组焦头烂额之际,另外一位同样是青年成名的影帝级男星周贸主动联系了剧组,这令导演组惊喜若狂。
  周贸成名比林峥还要早,本来导演组看中的就是他,千方百计想要邀请他,却因为档期相撞而无缘错过,没想到在这危难关头,竟然还能有这样的意外之喜,剧组里连日来的乌云连绵总算彻底见了晴。
  而林峥的粉丝们本来极为愤慨,林峥在剧组公布换主角的消息之后,随之发了一条微博,解释了是自己因为想有更大的发展空间所以主动离开剧组的,这场风波才平息下来。
  外人不清楚状况,方宜臻能猜不到么?就算是真的,林峥怎么可能在离开前不跟他说一声,就这样不留半句话地走了?周贸又怎么会恰好在这个时间点空出了档期?所有人都以为是巧合,因为根本想不到有人费尽心力做这么大的动作有何意义,但方宜臻心里却跟明镜似的。
  这么雷厉风行不漏痕迹的手笔,除了沈明修不做他想。
  当然,方宜臻不可能跑去质问他,那不是自己作死么,所以只能当做什么都不知道。
  除此之外,还发生了另外一件事。
  沈易居然在这动荡之际,悄无声息地进了剧组,第一天就主动找上导演表现自己了。
  沈易在国外上的也是艺术学院,对表演有几分心得,而知道了自己的身世之后,为了能得大哥看重,他更是没日没夜地苦练,只盼着能一角成名,给沈明修留下深刻印象,所以他的演技不差,甚至可以说比同辈人好上不少。
  导演其实很看不起像沈易这样拍到一半被插进剧组的人,但沈明修的面子还是要给,所以给了他一个机会。
  不知道沈易是不是故意的,竟然也挑了桃花妖的片段,这让在场的人无一不心情微妙。
  在圈内混久了,个个都成人精,明眼的一下子就能看出沈易的目的就是想抢桃花妖一角,心里登时升起不喜。
  方宜臻在剧组里的这些天跟很多人关系都处的不错,他长相出众,好说话,不惹事,又爱笑,大部分人都很喜欢他,原本那些嘴上不说但心里都觉得他只是个花瓶的人,在亲眼见过他拍戏的样子之后也都只剩下敬服。
  这个年纪的人,竟然有毫不逊色与老戏骨的演技,这令人咋舌,也由衷感叹他的出众。
  正所谓,有了对比就有伤害,即便只是场务也能看出沈易的演技远不如沈云逸,更别提演员和导演了。偏偏沈易还自认为演技过人,眼神表情都十分到位,众人的沉默只是被自己的实力惊讶到了,于是按捺着窃喜的心情,想着:反正进了组就是靠实力说话,沈云逸演技不如我,被刷下来,大哥也不会怪到我头上。
  于是他一下子就把何雷芳的告诫抛到了脑后,大言不惭地向导演提出想饰演桃花妖一角。
  方宜臻走到门口的时候,恰好听到这句话,他眼里掠过一丝兴味,干脆环着胸靠在门上等着看接下去的戏。
  导演已经沉下了脸。
  众人也纷纷提起了心,这沈易背后可是有大靠山的,沈云逸只是个大学生,怎么可能争得过他?就算导演并不中意沈易,但看在沈明修的面子上,怎么样都会揣度一番的,说不定考虑考虑着就同意了呢?
  导演脸拉的老长,半天说不出一句话,就在这时,方宜臻走了进来:“打扰了。我想既然是在谈角色,我应该有说话的权力,是吧。”
  他身上还穿着戏服,一张化了秾丽妆容的脸就算毫无波澜也有着无与伦比的冲击力,随着他的走近,这间房间好像都添上了一抹亮色。
  尽管已经被盛世美颜直击数次了,但一瞬间众人还是被晃花了眼,尤其是那双眼周画了浅粉桃花的眼中波光流转的不是平日的盈盈笑意,而是从未有过的冰凉淡讽,与他天生微翘的细长眼角相得益彰,让人不由自主地看了出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