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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穿越重生 > 穿成女主弟弟肿么破 > 穿成女主弟弟肿么破_分卷阅读_25
  由于苏瑾瑜一年四季牛奶不断,他现在长的已经比同龄男孩高出很多了,甚至比先发育的女孩还要高出一点,在童装店买衣服有些困难了。
  “这套有大码的吗?”
  “不好意思,这是最大码了。”店员笑得很温柔,即便小姑没有买的意思,她还是恭维了一句,“您家孩子和您长的真像,都这么好看,母子俩真有气质。”
  小姑顿时笑得阳光灿烂,“这套给我包起了吧。”
  对于店员的误会,两人都已经习惯了,苏瑾瑜和小姑眉眼之间长的非常像,经常有人认错,不过他们也从来没有解释的意思。
  “瑾瑜,走,我们去楼下男装店给你买。”
  1997年8月31日,这一天,14岁的苏瑾瑜告别了童装,进入了一个全新的时代。
  “那双白色的鞋帮我找一双38的,恩,要那双。”
  苏瑾瑜看了一眼小姑看好的鞋,不由佩服,小姑的审美真的一直在线,那双鞋耐克的经典款,貌似八几年就有了,到二十一世纪也没过时。
  苏瑾瑜有时候在街上溜达,看到那些穿着“时髦”的男男女女,真的是都不敢看,辣眼睛。
  十七八岁的男孩留着盖脖子的长头发,还焦黄焦黄的,像一团杂草,皮肤很黑,显得脏兮兮的,偏偏还要穿一身浅色的衣服,嫩黄色,土黄色,浅蓝色,当然这些只是内搭,外面必须穿一件牛仔外套,否则你都不好意思出门。
  “瑾瑜,想什么呢,穿上试试啊。”
  苏瑾瑜看了看那双鞋,“小姑,要不要这么奢侈,这也太贵了吧。”
  一双鞋快赶上小姑父半个月的工资了。
  “没事,明天你姑父开响,接的上溜。”
  “你这样我姑父知道吗?”
  “小兔崽子。”小姑笑骂一声,满眼宠爱。
  他们走后夏美晨拉着妈妈的手走进了这家专卖店。
  “妈,我要买苏瑾瑜买的那双鞋。”夏美晨顿了顿,又说到道,“我觉得那双鞋好看。”
  副校长拿起那双鞋仔细看了看,“买吧,正好你差一双运动鞋。”
  第二天一早,苏瑾瑜背起书包要上初中了。
  第一天上学小姑父特意开车送他,眼看都要到学校门口了,小姑深沉的叹了口气,“要不还是去六中吧。”
  苏瑾瑜在二小毕业后直升本校初中,二中不像二小,全市数一数二的,二中师资力量教学条件都不错,可惜这里的孩子都……太调皮……
  一般学习好的学霸在二小上完学都会直接转学去六中,上了六中就等于上了重点高中,相当于半只脚踏进了大学。
  而第二中学分为两个极端,一端极其乖巧,一端无比叛逆,乖巧的那一方被老师重点保护,仔细培养,为学校争光,而叛逆的一方则是放养,只要他们不捣乱学校也不管他们,特别自由。
  苏瑾瑜坚持要上二中,是想做后者来的,初中三年轻轻松松的最和他心意。
  可惜当他走进教室后,仔细想了想,觉得做一个爱干净讲文明懂礼貌的好宝宝也挺好的。
  教室里一共二十五张桌子,就这还没坐满,和六中一个班五十个人相比实在是少的可怜,可就这么点人也真是花样百出。
  前两排齐刷刷的戴着眼镜,往苏瑾瑜这边一看都反光,一片白光,看的苏瑾瑜心里发慌。
  第三排都是没有什么存在感的,刘双就坐在最中间,穿着一件旧的发白的牛仔外套,怎么看怎么像男款。
  后两排那就夸张了,长头发的男孩,短头发的女孩,还有拿个小镜子化妆的,曲大志坐在他们中间略显呆萌。
  苏瑾瑜看到他简直就是看到亲人,颠颠的跑了过去,“大志,你又胖了!”
  曲大志憨厚一笑,“你怎么才来啊,我给你占了个座。”
  苏瑾瑜放下书包,叹了口气,“别提了,刚刚在学校门口,我小姑父差点没把车开六中去,还要我放了大招,要不就被拉跑了。”
  “什么大招啊?”
  苏瑾瑜笑了笑,露出一个小酒窝,“还能是什么,我不上学了,我要回老家种地。”
  苏瑾瑜从不避讳自己是农村孩子的这一事实,他不觉得丢人,自然也没人因为这个看不起他。
  “你可真行,要我我可不敢。”
  班里太吵了,苏瑾瑜没听清他说什么,他有种预感,以后的日子要热闹了。
  班主任来了之后象征性的说了几句,然后让同学们自我介绍。
  一般学生像苏瑾瑜这样的,就介绍一下名字,年龄,爱好,结束。
  像刘双那样寡言少语的,名字,结束。
  当然,还有个性一点的。
  “我是金叶子,金是金子的金,也是叶子的叶,子是金叶子的子,今年十四,私生子,原配不认我,所以在这上学,有几个钱,欢迎大家和我交朋友,当然,我不一定想和你交朋友。”金叶子留着一头六十年代最流行的精灵头,比好多男生还短,不过她脸很小,五官精致,看起来特别美。
  苏瑾瑜觉得她有一颗独一无二的心,苏瑾瑜莫名想和她交朋友。
  然而就是这个炫酷少女金叶子,在未来的某一天改变了他的整个世界观。
  ☆、第21章
  不论哪个年代的学校,都会有让人又爱又恨的小团体。
  在互相不认识的时候,你的长相,穿着打扮,说话语气,甚至是座位,都决定了你未来三年的朋友。
  苏瑾瑜是一个比较奇特的存在,不论是男孩还是女孩,学霸还是学渣,透明人还是被孤立的,都和他关系很好。
  众所周知女孩一般都比男孩要成熟的早,所以在某一段时间里,她们既会男孩产生朦朦胧胧的好感,又会无比嫌弃男孩们的幼稚,就好比搬教科书这种事。
  “男同学都起立,去小学教学楼把教科书搬来。”
  男孩们的哀怨声立刻响起,“凭什么就我们去,她们怎么不去。”“就是啊,一起去直接都搬回来了。”
  苏瑾瑜叹了口气,你们这样该怎么找对象,他率先站起身,做了个表率,“你们都是男的,好意思让女孩干这种粗活吗?”
  曲大志作为苏瑾瑜的忠实迷弟,急忙跟了出去。
  苏瑾瑜的绅士风度让他赢得了很多女孩的好感。
  至于男孩对他则是崇拜。
  那年古惑仔刚刚登陆大陆,正是风靡的时候,不少正直叛逆期的少男少女喜欢模仿里面的人物,也就出现了一些让学校很是头疼的校园暴力。
  苏瑾瑜没打算掺和的,毕竟这种事情到二十一世纪也没有得到解决,况且现在的小孩可比二十一世纪的孩子温柔多了,都是你打我一下我打一下,公平又正义。
  哪像二十一世纪新闻上的那些,什么扒衣服啊,单方面殴打啊,一言不合还动刀子的,实在太过分。
  苏瑾瑜偶尔看到两波人打架也只是路过,或者买点瓜子看个热闹。
  直到十二月份的某一天,那天下大雪,特别冷,苏瑾瑜穿的跟窝瓜一样,鼓鼓囊囊的还冻的牙都打颤。
  刘双就穿着一身单薄的校服啊,从外面回来的时候浑身都*的,校服都冻上了,她浑身发抖脸色苍白的样子任谁看了都会心疼。
  “谁干的?!”苏瑾瑜脱下外套盖在了她的身上,见她不说话,又问了一次,“我问你谁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