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头子?”沈真完全没有连上周文轩的脑电波。
周文轩狠皱了下眉头:“就是我爸……”
“我找你爸做什么?”沈真茫然地问。
周文轩有些不耐烦地说:“我爸不就是你爸吗?你小子到底是怎么找到我学校里来的?”
沈真赶紧说:“等等,我想你误会了……”
“是你自己说的,你是我弟弟。”周文轩依然皱着眉头。他的父母已经离异。虽然离异吧,但他们见了面时又勉强还算是个朋友。所以周文轩对于眼前这个自以为的异母弟弟并没有太大的恶感。
虽然,他也没有好感就是了。
沈真哭笑不得地说:“你误会了。其实我和你没有任何的血缘关系,我之所以叫你哥哥,是因为我们两个的年龄差。如果我不和你同学说,我是来找我哥哥的,他们就不会给我带路。真的真的,我是个土生土长的Z省人,跟你八竿子打不着吧?”害得他差点把自己外公的小弟弟都给脑补出来了。
原来不是老头子来大陆后生的便宜弟弟啊……周文轩有些尴尬地看着沈真。
沈真无辜地回望着周文轩。
只能说,两个脑洞都不小的人凑在一起……那化学反应实在是太美了。
沈真又说:“那个……虽然你不认识我,但我从别人口里听说过你。我这里有些稿子,想要走出版,你可以帮我看看不?咳咳,稿子不是我画的,是我哥哥画的。他本人不方便,所以让我来了。”
沈真故意说得语焉不详,因为他知道周文轩会自行脑补。
据沈真所知,周文轩的外家是搞出版的,搞了有些年头了,手头的人脉资源一抓一大把。而周文轩的表姐也搞了一个新爱语出版社,这虽然是她自己搞起来的小事业,但背靠大树好乘凉,因此弄得有声有色。上一世,沈真曾听周文轩评价过新爱语:“就我表姐那个小出版社……我外公他们看不上,但其实吸金的能力还不错。不过,我表姐就是一人来疯,她那些个爱好啊,我有些不敢恭维。”
沈真就把主意打到了新爱语上。
听见沈真这么说,周文轩倒是有些不好意思了。他为人本来就有些豪爽,很不拘小节,也不顺着沈真的话深究,只说:“行,都是些什么稿子?我先看看。”朋友的朋友,当然也算是朋友。虽然不知道沈真是从谁那里听说过自己的,但周文轩觉得,如果稿子还行的话,他可以推荐给自己的表姐。
对周文轩而言,这不过是举手之劳而已。
沈真打开包,将一叠稿子取了出来。
周文轩看到“桃/色/女/神”四个字时,脸都绿了。他怀疑地看向沈真。
“周哥哥,这画的都是些什么呀?我哥哥他不让我看的。”沈真眨了眨眼睛,故作天真。
周文轩翻了几页,心中有数了,说:“画得挺好的……但是吧,像这种漫画,要的就是那个色/情度,这些里面没有一个露点的,所有的画面都太唯美了,反而不会大卖。”好容易有一张裸体的,三点全被树叶遮上了。而有床戏的地方,应该要将细节大画特画的,偏偏这上面只有脸部特写和远景。
简单地说,《桃/色/女/神》只是沈真自以为的色/情漫画,其实它的程度根本就不够啊!
然而,沈真也只能画到这种程度了。他果然不适合吃这碗饭吧?
周文轩想了想,说:“你回去和你哥哥说……”
沈真乖巧地看着周文轩。
周文轩忽然觉得,这些话其实不适合让孩子来传啊。于是,他直接把建议写在了纸上。他认真写了几条,其实全部都能总结成一条,这种漫画想要大卖,那就必须要丢掉下限画得更露骨刺激一些。
周文轩自言自语说:“不过,这个作者的功底挺好的,画面本身相当唯美……如果想要赚钱,从霓虹国那边传过来耽美文化,其实有火起来的趋势。啊啊啊啊,我和你一个孩子说这些干什么啊?”
沈真再次无辜地眨了眨眼睛。
周文轩以为沈真是听不懂的,但沈真作为一个重生人士,哪怕他是个直男,但宅腐不分家,他上一世刷微博、玩贴吧、逛B站的时候,也被迫看过了很多耽美元素。一开始,他对此的接受度不高,想不明白怎么会有姑娘爱看两个男的谈恋爱啊,这是为什么啊?等到了后来,他就淡定了,甚至在和李浩开玩笑的时候,他还能冒出一句“耗子,要是等我们三十了都单着身,不如我们两个搅基吧”。
耽美啊,这个我懂啊!沈真在心里说。原本现在已经开始流行耽美漫画了吗?
沈真抱着《桃/色/女/神》的稿子,有些不甘心地说:“那这个稿子用不了了吗?”
“能用能用……但我把话说前头,如果没法大卖的话,作者能拿到的钱就会很少。你哥哥要是对此没意见,我可以把稿子推荐给我表姐。”周文轩说。他再次翻了几页,发现这漫画的画面本身还是很唯美的,故事情节也有了,唯一可惜的地方就只在于,作为色/情漫画,它的节操掉得不够多。
“我哥哥肯定没有意见的。”沈真乖巧地说。能赚多少是多少呗。
趁着周文轩不注意,沈真赶紧回头偷偷揉了下自己的脸,装小孩真是太累了。
虽然,他本来就是小孩子。
☆、49|第四十九章
周文轩天生爱美食,也爱交朋友。在沈真给他推荐了一些京城美食后,周文轩就认下沈真这个小朋友作为自己的“忘年交”了。好吧,其实还没到忘年交的份上,不过他们友好地交换了联系方式。
沈真觉得,等到小灵通流行起来之后,他应该尽快买个小灵通用着。这样才能方便联系。
周文轩还想认识沈真口中那位画色/情漫画的哥哥,被沈真用“我哥哥性格孤僻”的借口糊弄过去了。周文轩是一个非常善于脑补而又很绅士的人,似乎明白了什么,闻言便很体贴地不再追问了。
沈真都不想追问周文轩到底明白了什么。
来京城最大的任务完成后,沈真的心情都变得轻松了很多。但因为他们的半月短租房还没有到期,沈真索性带着沈灵在京城里痛快地玩了一场。可惜他们没有相机,不然肯定能拍下很多照片呢。
当然,作为一个点亮了速写技能的男人,就算没有相机,沈真也能让景色和沈灵同框定格。
从这一点来说,沈真确实男友力MAX呢。啊不,是哥哥力MAX。
沈灵把一张张速写精心地保存了起来。多年以后,当他们再翻出这些,肯定满满的都是回忆。
王彦作为沈真的编辑,按说只要处理好漫画相关的事情就可以了。但他作为一个非常负责任的成年人,得知沈真和沈灵身为两个未成年人选择单独留在了京城,肯定放心不下。于是等周末休息时,他主动表示要好好招待一下沈真沈灵兄弟。如果沈真沈灵有哪里想去的,他可以带他们一起去玩。
为了让孩子们不至于拘束,王彦还带上了自己的儿子王希和小侄女妞妞作为陪玩的。
妞妞原本是冲着沈真来的,毕竟她最喜欢听老师讲《遇妖》的故事了,得知沈真是《遇妖》的作者后,俨然成为了一个小迷妹。然而,当她见到了沈真和沈灵兄弟时,她立刻叛变成了沈灵的迷妹。
沈灵涨粉的原因很简单。妞妞作为一个五岁的孩子,总有数不清的问题要问。
看到街道上一排排长势很好的树木时,她问:“这些树叫什么名字啊?”
沈真开着玩笑说:“它们种在街道上,所以叫街道树。”
妞妞很快就举一反三了:“那如果它们长在小区里,它们就叫小区树吗?”
沈灵淡淡地说:“这是梓树,喜温暖,也耐寒,抗污能力很强,生长较快,是行道树的一种。”
过了一会儿,妞妞又有新发现了:“快看,那只鸟在走路哎!那是什么鸟?好漂亮啊!”
王希默默打量了一会儿,问:“不会是别人养的宠物鸟跑出来的吧?”
有着丰富阅历的王彦说:“这种鸟其实挺常见的。你们不要少见多怪啦。”
妞妞看向沈灵。所有人都顺着妞妞的视线看向沈灵。
沈灵淡定地说:“这种鸟确实常见,在华国有广泛的分布,名为戴胜,是以色列的国鸟。”
吃过午饭,大家散步消食时,妞妞又有问题了:“为什么白天看不到星星啊?”
王彦富有童心地回答了一句:“因为星星在晚上要眨眼值班,它们太累了,所以白天要休息。”
妞妞很鄙视地看了王彦一眼,说:“大伯你真幼稚。”然后她再次看向沈灵。
沈灵说:“因为地球有大气层,太阳中的一部分光线被大气散射,使得天空被照得十分明亮,我们就看不到星星了。如果没有大气,那么天空是黑洞洞的,即使阳光十分强烈,也能见到星星。”
妞妞追问说:“那什么是大气层啊……”
沈真递了一瓶水给沈灵。沈灵喝了一口,然后继续应对妞妞的十万个为什么。
就这样,待到几人分开时,妞妞已经成为沈灵的小尾巴了,眼神中的崇拜藏都藏不住。这一方面是因为沈灵什么都懂,另一方面却是因为沈灵没有因为她是个小孩估计听不懂某些知识就敷衍她。
自第一次见面后,沈真又和周文轩见过几次面。
周文轩正好处在军训已经结束然而还没有开学的阶段,因此空闲时间挺多的。
周文轩和他表姐的关系不错。表姐似乎很相信周文轩的眼光,因为沈真的漫画稿子是周文轩亲自敲定的,因此表姐很快就把合同传真过来了。其实,表姐平时早已经不负责具体的签书事宜了,她手底下有专门负责这些事情的小编辑。但为了给周文轩一个面子嘛,表姐难得地亲自过问了一两句。
作者通过这种小出版社渠道出版所能得到的稿费,和他们在那种国营大出版社出版时所能得到的稿费不一样。一般来说,前者出版的量不会特别大,因此出版社只同意买断,也就是一口气给作者一笔钱,日后这书不管卖得是好是坏,都和作者本人没有关系了。哪怕书卖得火遍了全球——这是一个夸张的说法,事实上这种可能性几乎为零——作者除了最开始的买断收入,再也得不到一分钱了。
这种结算方式是非常普遍的,很多小说出版时用的也是这种方法。沈真对此很清楚。
事实上,沈真开始画《桃/色/女/神》时,心里就已经接受了这样的稿费结算方式,毕竟这本书不是他精心雕琢的,原本就是为了钱而开始画的,所以他只要能拿到钱就好了。对此,他看得很开。
作为新人第一本书,再加上其他的一些众所周知的原因,《桃/色/女/神》的买断价格并不高,至少比业内均价都要低上不少。但即使是这样,这笔收入已经在沈真目前所有的收入里头占大头了。
由此可见,从短期快速积累财富这一点来看,这种方法是很可取的。
如果这样的漫画再多出几本,沈真完全可以趁着房价还没涨起来,在二线城市里买套房子了。
但是,沈真也承认周文轩说的话,他在色/情漫画这一块注定赚不了大钱,因为他确实不太会画那种容易卖出销量来的漫画……所以,他要不要试一试纯爱风格的耽美漫画?沈真不禁陷入了犹豫中。
离开京城的前一天,沈真又跑去见了一下周文轩,这回他带上了沈灵。
沈真想得明白,他和沈灵毕竟生活在一起,如果沈灵是个普通的孩子,他还能在一些事情上瞒着沈灵,但沈灵太聪明了,很多事情注定瞒不了他多久,那还不如由他主动透露给沈灵知道。再说,每次要去见周文轩时,沈真要先把沈灵一个人留在书店里,对此,其实沈真心里也觉得非常过意不去。
面对沈灵,沈真没法产生那种“大人做事,小孩子不要插手”的理所当然的心理。
都说堵不如疏,又为了表示尊重,沈真想了想,还是把沈灵带上了。
当然,沈真在事先也特意嘱咐了一句,让沈灵在周文轩面前不至于把话说漏了。
他们约在一家蛋糕店。
周文轩不差钱,为人又向来很大方。他给沈真和沈灵各点了一个价格并不便宜的招牌小蛋糕,笑着说:“你们特意为了你们哥哥的事情跑来跑去,太辛苦了。所以,周哥哥请你们吃蛋糕哦。”
作为一个非常善于脑补的人,周文轩根据沈真那一点语焉不详的话,已经脑补出了全部的“真相”。在周文轩看来,画漫画的肯定是沈真和沈灵的哥哥。这位哥哥可能行动不便,比如说腿脚不好需要坐轮椅啊什么的,才不能亲自过来找他。这位哥哥应该是个单纯可爱的人,却为了生活不得不画某种漫画用来换钱。于是,周文轩虽然不至于让自己表姐贴钱给他们,但至少他是愿意帮一点忙的。
周文轩把一个装满了书的结实布袋子递给沈真,说:“如果你哥哥想要多赚点钱,那么可以让他看一看这些书,然后尝试画一下这种类型的漫画。这种书吧,其实现在已经很流行了,我表姐说卖得相当不错。如果你哥哥能保持上一本的水平,画的呢又是这种类型,他能拿到的钱起码翻两番。”
翻两番……沈真的眼中已经只剩下钱了。
周文轩想了想,又说:“我表姐本人特别爱看这类型的书。都说楚王好细腰嘛,她是出版社中的老大,她的偏好其实决定了出版社的投资方向。如果你哥哥真的能画这种漫画,只要他的作品能让我表姐喜欢,说不定她愿意更改收益分配的方式。前期肯定还是买断,和这次一样;但会加上一个限定条件,如果书的出货量能高于多少本,这个多少就是一个条件,那么作者本人就还能收到分成。”
分成,简单地说,就是每卖出一本,作者都能从中得到一点钱。卖得越多,作者能拿的钱越多。
沈真心里的天平又冲着某个方向倾斜了一下。
周文轩怕带坏小孩子,又说:“我知道你们都是听话懂事的孩子,所以这些书只能由你们哥哥看哦。你们在回家的路上不许偷看。还有,刚刚我说的那些话,如果你们没有记住,那也没关系,我写了一封信夹在书里,争取把这些事情都向你哥哥说清楚了。你哥哥只要看了信,就什么都明白了。”
周文轩简直就是个大好人。在沈真的眼中,周文轩的头上已经出现了一个天使光环。
周文轩送来的书不多,一共有十本。但书这种东西重啊,沈真拎得手酸。
“我怎么不知道我还有一位哥哥?”和周文轩分开后,一直表现乖巧的沈灵忍不住发问了。
“我怕他不相信那些漫画是我画的,毕竟我的年龄还小嘛,所以就杜撰出了一位哥哥。”
沈灵故作天真地说:“可王彦老师都相信你就是《遇妖》的作者了。只要你把《遇妖》给周文轩看,他肯定会相信你的本事,大不了再麻烦王彦老师充当一下证人,哪里需要编造出一位哥哥来?”
某种漫画和《遇妖》那就不是一个概念!沈真不敢多做解释,只好说:“这个……哎,反正周文轩以后总能知道真相的,希望到那时,他不会揍我一顿。”这一世他们或许还能继续成为好朋友呢。
沈灵不喜欢沈真说这句话时透露出来的眼神,那种仿佛透着某种怀念的眼神。那会让沈灵有一种他没法进入沈真/世界的感觉。可是,这怎么可能呢?沈灵怀疑自己多想了。他们明明如此亲密。
沈灵很有眼力劲地换了话题,说:“哥,你拎着沉吧?我来帮你分担一些?这些都是什么书?”
沈真忽然觉得有点危险。他个人对于耽美文化并没有什么歧视,上一世他曾在网络上待多了,早已经对各种宅腐文化兼容并济了,但是他却不希望沈灵在这个年龄就无限制接触耽美文化。不管沈灵有多聪明,他毕竟才八岁,沈真觉得在自家孩子的三观还没有正式形成前,不能给他带去某种误导。
也许沈真这种想法有些过于杞人忧天了,但在沈灵的教育问题上,他不得不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