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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穿越重生 > 情覆山河,血色凉歌 > 情覆山河,血色凉歌_分卷阅读_433
  “郎州大营。”
  南宫筝“哦”了声,莹亮水眸浅眨:“听说整个郎州大营的人,都调往边关了,将军怎么会——”
  “在下负责押运粮草,故此落在了后面。”
  “是这样。”南宫筝微微点头,“却不知将军,对当前的战局有何看法?”
  “战局?”秦鹤天一怔。
  “对,就是战局。”
  秦鹤天浓黑的眉头微微皱起:“小姐为何,会对战局表示关注?”
  “俗话说,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嘛,我虽为女儿之身,却也同样关心金瑞的兴衰存亡啊。”
  “难得难得,”秦鹤天连连点头,“想不到,姑娘竟然有如此胸襟,只是,恕秦某愚钝,对当前的战局,并无见解。”
  听他如此作答,南宫筝眼里闪过丝失望,遂低了头。
  秦鹤天敏锐地察觉到了,赶紧言道:“据守绍平关的上官宇将军英武异常,定然能击溃北宏大军。”
  “上官宇?”南宫筝微微摇头,“只怕,不成。”
  秦鹤天双瞳一紧,想要表示反驳,却到底什么都没说。
  “罢了。”轻轻搁下手中的杯子,南宫筝站起身来,“劳烦将军了,小女倦乏,想去歇息,向将军告罪。”
  “小姐说哪里话。”秦鹤天赶紧站起身,冲她一抱拳,“小姐自管去便是,外间自有秦某照看着。”
  回到房里,云儿掩上门,忍不住嗔道:“公主,难道您,真想那个什么秦鹤天,护送您去北宏不成?还有,你看他那双眼睛,老是瞅着您,分明,分明是——”
  南宫筝沉默着,没有说话,她本是心思极灵透的女子,秦鹤天想什么,自然看得出来,她领他的情,让他一路相送,便是不想辜负他,二来也是想借此机会,打听到更多的消息,不想秦鹤天却果真只是个老实本分的男子,虽身在军中,却半分见识也无。
  想到这里,南宫筝不由轻轻摇了摇头。
  明天,一切等明天再说吧。
  次日上路,行了七八时辰,暮色昏黄里,隐约见着关隘的轮廓,秦鹤天回过头来,对南宫筝道:“小姐,你先在此处候着,待我前去叩关。”
  南宫筝点点头,看着他打马上前,叩开关门,自己方驱动马车,入了城门。
  秦鹤天与守将看来是相熟的,彼此热络地打着招呼,不防守将转头看见南宫筝,立时呆住,眸中渐渐涨满疑惑。
  “怎么了?”秦鹤天压低嗓音道。
  “没,没事。”守将赶紧着摇头,他并不想多管闲事,知道什么时候该闭上眼睛。
  “这位官爷。”南宫筝走过来,冲守将一抱拳,“小女今夜暂宿此处,打扰了。”
  “无妨,无妨。”守将脸上浮出几许干笑,连连摆手,又转头叫来一兵卒,“还不赶紧着,为小姐准备干净的房舍并茶水。”
  “是,将军!”兵卒答应着,调头离去。
  夜,一点点凝重了。
  “你认得我,是与不是?”定定地看着面前神情惶恐的男人,南宫筝毫不迟疑地道。
  “是。”守将连连点头,曲膝跪倒,“拜见三公主殿下。”
  “很好,”南宫筝点头,“既如此,本宫也就开门见山,你立即准备两匹快马,本宫,要连夜离开。”
  守将愣了一瞬,半晌方答道:“是。”
  “还有,”南宫筝转头,面容半掩在黑暗里,“今夜之事,最好不要向秦将军提及,倘若他问起,你就——”
  南宫筝踌躇了好片刻,才从袖中抽出方丝绢,轻轻搁在桌上:“把这个给他,什么都不要说。”
  “是。”
  守将收好丝绢,亲自将南宫筝送下楼,看着她和侍婢云儿上了马车,消失在浓郁夜色深处,方才折回自己的房间。
  是日清晨,秦鹤天一大早便兴冲冲地冲上楼来,口中喊道:“南小姐……”
  守将打着呵欠从房里走出:“秦将军,南小姐已经离开了。”
  “什么?”秦鹤天顿时怔在原地,满脸怅然若失。
  “她让我把这个给你。”
  秦鹤天呆呆地接过来,见是一方女子用过的丝帕,还散发着淡淡的幽香,里面裹着一对翡翠耳坠子,在太阳光的照耀下,闪闪发亮,那细白的绸面上,绣着四个字:“愿君珍重。”
  直肠直心的男人整个人钉在了那里,一颗心像被猫挠似地难受,怔忡了好一会儿,方才怏怏地朝楼下而去。
  后边,守将若有所思地看着他的背影。
  第三百八十一章:人性
  “下车吧。”
  在一座杂树丛生的山岗前,南宫筝勒住马缰,从车里钻出来,又拿出两套男子的衣服,与云儿换了,开始徒步赶路——这本是南宫筝的计划,想办法混入北宏国境内,寻找破绽制造混乱,迫使傅沧泓退兵。
  沿途行来,但见一支支北宏军队不断向边关集结,均是一副目不斜视,大踏步往前的模样。
  南宫筝始终不为所动,直到一座名叫赵邑的城池,方才停下。
  随意找了家茶铺,主仆俩坐下喝茶,一面却留心着各色人等的交谈。
  “眼见着就要打仗了,这好日子才过了几天哪。”
  “是啊是啊,”另一名老者接着道,“我的大儿子,几个月前,刚死在对夜魁的征战上,如今,二儿子又跟着吴将军去打金瑞了,虽说男子汉大丈夫,为国捐躯乃是理所应当,可怜我这一个孤寡老人,到底没个依靠。”
  另外几名茶客纷纷点头附和。
  南宫筝心内一动,端起手中的茶杯,往水面上吹了口气,忽地启唇唤道:“店家——”
  “小哥有何吩咐?”店老板肩上搭条帕子,忙忙地过来。
  “在下有一句话,不知当问不问。”
  店老板奇怪地看她一眼:“小哥但说无妨。”
  “不知您这小店,是谁当家?”
  店老板更加奇怪:“当然是我,这还用得着问吗?”
  “那,赵邑城呢,谁当家?”
  “当然是城守了。”
  他们这一段稀奇古怪的对话,可谓是罕之又罕,顿时将所有人的目光都吸引过来了。
  南宫筝不急不恼,拿起筷子来,敲了敲桌面:“那在下便斗胆问大伙一句,如今这北宏国,可是谁当家?”
  “当然是——”店老板这次却只说了三个字,便卡在了那里。
  宏都离赵邑虽远,但百姓们早就听闻,当今皇上对皇后娘娘宠爱无比,事事言听计从,故此,若说是皇后娘娘当家,只怕也没人有异议。
  “那么,”南宫筝的语气神态愈发优雅娴淡,“你们可知,皇上为何一定要攻打金瑞?”
  “这皇帝家的事儿,我等小老百姓如何知晓?”话头一起,顿时有不少茶客围坐过来,满脸好奇,“小哥要是知道,就透露几丝儿口风吧。”
  “当然是为了一句话。”
  “什么话?”
  “得夜璃歌者,得天下。”
  茶铺里一时岑寂,半晌方闻得一人冷冷哼道:“这也是老生常谈了,何足为奇?”
  “当然。”南宫筝眯眯眼,“本来嘛,人家是皇帝,掌握着万千黎民的生死大权,让谁死谁便死,绝无二话,只可惜堂堂北宏,上到大丞相大将军大司命,下到路边乞丐,却只为一个女子而忙活,岂不怪哉?”
  她这一番比刀子还利的话抛出来,简直可以要人命。
  “走了。”南宫筝却恍若无事般,轻轻拍拍手掌,站起身来,搁下半锭银子,步履从容地走出茶铺。
  直往前行了数十步,方听得后方一阵人声喧哗:“没错啊,这小哥说得没错,咱们一帮大老爷们折腾来折腾去,竟然都是为了一个娘们儿!”
  “是啊,她让打夜魁便打夜魁,她让打虞国便打虞国,她让打金瑞便打金瑞,这些年来皇上东征西讨,到底死了多少人呐。”
  “就是,咱们赶紧着写信给军营里的孩子,让他们多长个心眼儿,千万别拼老命,要是打不过,就跑呗。”
  “这可不行,再怎么说,拿了国家的饷银,就该尽力为国尽忠——”
  “去-你-妈-的,命都没了,还尽什么忠……”
  冷冷地,南宫筝唇角边浮起一丝笑。
  这是人性。
  这就是人心。
  人性都是自私的。
  人心都是充满着欲望的,为了活下去,他们可以出卖一切,哪里顾得什么道德仁义。
  “殿下,你好厉害啊。”云儿禁不住竖起大拇指,满眸赞叹。
  南宫筝却没有丝毫得色,反而有些郁郁不乐。
  自此以后,每到一处,这主仆俩总是散播各种消息,撩-乱人心。
  或许人世事本来就是这样,诸般杂呈,喧喧嚷嚷,或者为名,或者为利,或者为色,你是要希图从他们身上看到些不一样的东西,那恐怕真要失望了。
  十字路口的石牌坊上,张贴着征兵的告示,不少年轻人围在跟前,跃跃欲试。
  “咱们去入伍吧,说不定还能捞个官当当,到时候就光耀门楣了。”
  “我才不要呢,宁肯在家里种地,也不要去干那种拎着脑袋玩儿的营生。”
  “看你这没出息的孬种样儿。”
  “大家都别吵,听我说。”一个粗犷的男声忽然响起。
  南宫筝定睛看时,但见是一个膀壮腰圆,浓眉大眼的汉子,看模样练过几天把式,当下便屏声静气,听他细说。
  “如今,我北宏国强兵壮,皇帝要征战四方一统天下,乃是件大大的好事,我等男儿正好借此机会建功立业,为什么不去?”
  “是啊,是啊,”人群里哄然发出阵响应之声,“肖大哥说得有理。”
  “有什么理。”冷不防一道冷峭的声线响起,众人一愣,齐刷刷转头,但见一个模样清俊的公子直立于阳光下,好似俊拔的白杨一般。
  “这位小哥,有什么话,不妨直说。”那姓肖的壮汉倒十分地和气,挥挥手道。
  “你们只知道逞一时血勇,捋起袖子便冲上战场去,可曾想过家中的妻儿老小?他们该怎么办?谁没有父母兄弟,谁的心不是肉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