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霖心中矛盾,脸上就带了些出来,颇有些犹豫的和复杂的看着仍旧面无表情的童落辰。
童落辰出自童家,而他沉家是童家的附属,他自小儿就是童落辰的玩伴,说是玩伴也不过就是跟班儿之类的,陪太子读书哪里是那么容易的?可偏偏童落辰是个实诚人,拿着他那是实打实的当成了铁哥们儿发小儿。
童落辰年纪轻轻爬到副师级,被授予上校军衔,也不光是看在童家的面子上,这都是一步一个脚印儿,踏踏实实的走出来的。
这样的童落辰,不光是他佩服,军中佩服,就连童家老爷子说起来,也是满心满脸的自豪,别人家的老爷子就更是满眼的羡慕了。
“我们继续吧,刚才我们说到……”
童落辰只是淡淡的扫了沉霖一眼,罕见的不曾多说什么,只是接着刚才的话题继续了下去。
可是这会儿的气氛跟刚才已经完全不同了,不光是沉霖静不下心来,就是其余几人也满心的好奇,到底是什么人物?值得这样铁面无私、冷情冷心的人在会议中接了电话?
好不容易挨到会议结束,沉霖一路小跑儿着追上了大步往前走的童落辰。黎锦衣那边已经如此了,难道童少还是放不下吗?那位祖宗哪里是个安安分分的主儿?!
“童少,锦衣小姐那边……?”
“多嘴。”童落辰只是看了沉霖一眼,轻轻的吐了两个字儿出来,甚至不曾用过强调的语气,可沉霖还是莫名的缩了缩脖子,感觉到后背出了细细密密的一层冷汗。
只要跟那黎锦衣扯上了关系,童少就不是他认识的童少了呢,可偏偏那黎锦衣一点儿不曾上心,诚心说来,许家那位是不错,可是再不错,能赶得上他们童少吗?
黎染在篱笆院外就看见了晕黄的灯光,知道凌妈跟伍妈肯定还等着她,不曾睡呢。
这样的等待她感激过,无视过,无数次的矛盾犹豫过,今天再一次看来,心中更是五味杂陈,说不上来的难受,她死死的咬了咬下唇,脸上又挂上了甜美可人儿的笑容。
凌妈和伍妈甚至连衣服也不曾换,还是她出门儿的时候穿的那件儿,可见是一直等着她了。黎染接过了凌妈递过来的果盘,随意的拈了一颗葡萄,汁液饱满香甜,黎染微微的眯起了漂亮的大眼睛。
“凌妈,伍妈,怎么还不睡?不是说了不用等我了吗?我不喝酒,一点儿也没醉。”
伍妈弯腰捡起了被黎染随意的踢飞的两只高跟鞋,细细的端详了一会儿,今儿真的没多闹腾,这鞋子上没多少痕迹呢。
听着自家小姐撒娇耍赖的,这半年来一直提着的心稍微放了些下去,语气也不由的松快了几分,“哪里就不能等得了?自家小姐大晚上的不着家,我还能睡着吗?”
凌妈却是亦步亦趋的跟着黎染,只看着黎染吃了几颗葡萄,又吃了几个红润润的大樱桃,最后还吃了一小块苹果,显然心情还不错,这才放下心来,也不枉费这些水果千里迢迢的运来了。
“回来了就好,回来了就好。小姐,累了吧?倦了吧?凌妈给你放好了水,小姐赶紧泡一泡,上床好好睡一觉吧……”
黎染并不曾忘记,她只是不知道要怎么开口,这会儿眼看着就要到了二楼的楼梯口了,黎染顿了顿身子,轻声开了口,“凌妈,安澜太子……走了吗?”
因为黎染不曾回头,所以凌妈和伍妈也不知道黎染到底是个什么情绪,两人相视了两眼,凌妈略微有些小心的开了口,“恩,早就走了。小姐您走了没多长时间许家的人就来了,我们按着小姐的吩咐,让雅言也跟着回去了。……这会儿应该都到了四九城了吧。”
黎染怔了怔,双眼无神,有些茫然。
前世的时候她拼死拼活的把许维宁留了下来,许维宁想要回去的计划一次次的被打断了,阻碍了,许家一直不曾来人,许维宁也就滞留了下来,直到沈冰凌的到访。
那时候她总是坚信自己才是天上地下唯我独尊的女主角,即使她已经落魄。许维宁一次又一次的怎么也回不了四九城,多像偶像剧中的情景呢?她只觉得如此,却从来不曾知道,原来,许维宁的离开,是如此简单……
“是……谁来的呢?”
“是……,小姐,是……”
是沈冰凌吧?黎染早就该想到的。沈冰凌聪慧温婉,却从来不是任人欺负的小绵羊,这是一只披着羊皮的狼,一点儿不比许维宁心软良善。
“我知道了。行了,凌妈,伍妈,你们也去睡吧,我也要休息了。”黎染胡乱的抹了抹不知道什么时候留下的眼泪,转过了头,把端在手中的骨瓷盘子放到了凌妈的手上,声音惶惶然,也不知道说了些什么。“这水果你们拿下去分分吧,……也别枉费了。”
这些味道如此甜美的水果,就是她还在黎家的时候,也从来不是敞开了肚子吃的,何况是在她被发配到如此地方的时候?其实普通的水果一样甘甜可口,不过她嘴刁,总是能吃出两者的不同来,明明是同一种水果。
“你说小姐她……?”
“染染小姐也不是小孩子了,她总要自己想通的。黎家……,跟许家终究是不同的。”
“……唉。”
“唉……”
这几声儿浅的几不可闻的叹息中有多少无奈,黎染总是要懂的,她不能总是当一个万事不管的孩子,她不想死,就要学着长大。
☆、7大家闺秀
“王叔叔,我爷爷呢?”
黎染的声音虽说有些轻,倒还是清脆,叮叮当当的声音透过话筒,传到了四九城黎家。接电话的是黎老爷子的秘书,王秘书。
“锦衣小姐,老爷子出门访友了。”
听得王秘书的称呼,黎染微微的顿了顿,这已经不是她第一次往家里打电话了,自从她莫名其妙的重生之后,她每天总要给老爷子打一个电话的,只是老爷子一直不曾接过就是了。
这是王秘书第一次又称呼她为‘锦衣小姐’,这个称呼不光代表着她的名字还在族谱上,也代表着老爷子已经逐步的对她心软了。
老爷子名正言顺的红二代,不曾征战,走的是政治的路子,老爷子也算是有魄力的,要不然也不会在老爷子父亲早逝之后还稳稳的站住了脚跟,在四九城里提起黎家,即使不是如雷贯耳,也是不容小觑。
“……王叔叔,那,那爷爷什么时候能回来呢?”
黎染看了一眼轻手轻脚的上了楼,小心翼翼的朝她挥了挥手的凌妈,微微的点了点头,声音却还是一贯的清脆平稳。
“这就说不定了。还有,锦衣小姐,请您不要再打电话回来了。老爷子说了,他不爱听这电话铃声。”
王秘书这话说的十分平静,要不是黎染经历了一场死亡,许是已经火冒三丈,满心都是不满和不甘了。
只是她已不是原来的她,也不再抱有那无知无畏的期盼,她只是顿了顿,声音有些飘渺,“……是吗?”
“嗯。”
一直等到黎染挂了电话,凌妈才轻手轻脚的走了过来,只是看着自家小姐一脸的疲惫,却不知道要怎么开口。
“凌妈,怎么了?有事儿?”
黎染轻轻的揉了揉眉心儿,看向了一直欲言又止的凌妈。黎染也知道,在她往家里打电话的时候,要不是有什么要紧事儿,凌妈是不会来打扰她的,毕竟在凌妈和伍妈看来,什么也没有能回四九城重要。
她们,终究是要回去的。
“小姐,您不是吩咐说了,要是有人上门来投宿就赶紧告诉您一声儿吗?”
听凌妈如此说,黎染才有了些兴趣,面上的疲惫一扫而空,声音虽然还平稳,但是细细听来,凌妈就听出了黎染语气中的期待,“是啊,有人来了吗?是个男的还是女的?”
“是一个女的。跟小姐您差不多的年纪,长的眉清目秀的,满身的书卷气。”
凌妈到底是不懂,既然自家小姐说她有的是钱,那为什么要费尽心力的开一间什么客栈呢?她们又不可能永远留在这里,且不说这个客栈能不能挣钱,小姐这样的身份就不该如此糟践啊。
而且现在客栈还没装修好,哪里会有人上门呢?偏还让小姐说中了,一个还不是客栈的民居,竟然还有人当成客栈来投宿,这样的人,又哪里值得小姐如此激动了?
黎染还没下楼,就有些急切的从回廊上往下望去,一个眉眼清秀,气质淡然的女子静静的坐在庭院的藤椅上,拿着一本厚厚的书本,不言不语。
“……新夏。”
自她那天早上莫名的醒来,因为等到了许维宁,所以肯定了重生。因为等到了颜新夏,所以安心放松。
这一颗悬在半空中的心,终于安安稳稳的落了下来,原来新夏还在那里,如此静美。
黎染脚步很轻,又加上穿的是软底儿单鞋,所以踩在青石板路上悄无声息。
等到颜新夏觉得被阴影笼罩了抬起头的时候,就看见了一个洋娃娃般的女子,眼角含泪,唇角带笑,殷殷切切的望着她,仿佛她就是这女子生存下去的唯一的浮木。
女子越抓越紧,让她的心也隐隐的有些感同身受。
“你好,请问……你是这里的主人吗?”
黎染越加的努力,使尽了全身的力气,才忍住了眼角的泪珠滚落。
唇边的笑容越加的灿烂,声音都轻了几许,但是其中的快活任是谁也都听得出来,“恩,是我。是你想在这里投宿吗?……为什么选择这里呢?”
“因为很安静呢。”
前世的时候可不是如此答问的。那个时候的黎染用尽了心思,只顾着缠着许维宁。要不是许维宁开口,她是不会留下新夏的,即使新夏的家族让许家都隐隐生敬。
颜新夏的父亲为颜回的第七十九代嫡长孙,颜家久居宝岛,这些年下来,已经在那里扎根了。虽说不是什么红色贵族,可是这样代代传下来的世家,才是最难能可贵的。
“我叫黎染。欢迎你来我家做客。”
黎染的手圆润小巧,颜新夏的手纤细如玉,黎染首先伸出了手,颜新夏没什么犹豫的就搭了上来,有时候友谊来的莫名其妙,两人不过相视一笑,就对对方都有了好感,执拗的觉得对方能成为自己的朋友。
“我叫颜……暖衣。”
颜新夏,字暖衣,在宝岛时,人人只敢称颜小姐或者暖衣小姐,而新夏这个名儿,就是颜家亲眷,也是少称的,因为颜新夏不许。
女子闺名娇贵,既然颜新夏不让称,颜家也就恪守规矩,只称暖衣。
“纵收风中絮,难暖客中衣。……暖衣?《新夏》?”
当初为了这个名字,黎染是百般的不愿,因为黎染叫锦衣。本来‘锦衣’这两个字儿黎染是极喜欢的,可是跟‘暖衣’比起来,不但差了意境,也差了风骨。
骄傲任性的千金小姐,又怎么能忍得下这样的挤兑和自己想象出来的讽刺?两人的关系一度的冷到了冰点。
“嗯。你可以叫我……新夏。”
要是让普通人听来,只会觉得理所当然,不过是个名字,叫了也就叫了,只道是平常。
黎染十分高兴,甚至眼睛里都盛满了笑意,她随意的坐到了颜新夏的旁边,无比的欢喜。别人不知道,可是黎染却十分清楚,在这个世上,能称呼颜新夏一声儿‘新夏’的,不足一个巴掌。
“当然,新夏,你叫我染染吧。”
黎染亲自带颜新夏上了楼,选了一间明亮温馨的房间,虽然黎染想把这里改成客栈,可是前面这一进却是不曾推倒重盖的,现在收拾的是后面的那一进,为了盖成黎染的闺楼。
要是按着以前的性格,黎染并不喜欢颜新夏这样安静的人。好似一本书,一杯茶,颜新夏就能在院落里坐一个下午。
《女论语》中有言“凡为女子,先学立身。立身之法,惟务清、贞,清则身洁,贞则身荣,行莫回头,语莫掀唇……”
古语也云:“行不露足,踱不过寸,笑不露齿,手不上胸。”
颜新夏其人,标准的大家闺秀。即使她热爱大自然,热衷于世界各地的旅游,即使她言辞犀利、一针见血,她也一直都是宝岛贵女的典范。只要说起颜氏暖衣,只有夸赞和赞叹,生不起半点妒忌。
“新夏,尝尝我这里的茶,武夷大红袍。这还是我从家里来的时候带来的呢,……现在再想寻,却是不能了。”
黎染不爱乌龙茶,甚至不爱茶,喝得多的也不过是几种花茶,向来爱的是奶制品。
可是颜新夏爱茶,爱各种各样的茶,偏爱乌龙茶,以大红袍为最。
黎染这里的茶还真是当初被发配出来的时候带上的,那个时候猪油蒙了心,还以为即使她被发配出来,也是会有一向玩儿的好的朋友来找她的,其中有几个也是爱茶的。
这茶还是她最得宠的时候,黎老爷子赏给她的呢。
颜新夏看了坐在她对面的黎染一眼,安静的执起了素净的茶盏,细细的品味,果然是极品呢,品质好,保存的也好,这泡茶的手法也是一绝。
“……存了挺长时间了吧?味道香醇柔滑。不可多得呢。”
她倒是不知道,不过是随意的走了走,借宿于一家民宅,也能遇见如此女子,也能品上如此香茗。
自她有自己的想法以来,她就只爱华衫,她的气质素雅,偏偏喜着华衫,要不是她性子坚定,也是撑不住这份艳丽的。坐在她对面的女子也着华衫,女子的气质可爱娇俏,本不该着艳丽的衣衫,可偏偏这女子就跟她一样,也着了华衫,还浑然天成。
她自小成长于规矩而传统的家庭,她自喝水就喝茶,不过是茶种不一,浓淡不同。她偏爱乌龙茶,最爱大红袍,只是那总共三纵六株的母树上的大红袍却是太难得了,她长这么大,也不过是侥幸品过几次,这茶即使比不上那几次品的,却也不远了。
这女子可不是普通女子,这茶也不是普通的茶,在这里,这样的女子,该称太子女吧?这样的茶,该是上贡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