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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耽美同人 > 清和(晋江5.5万收藏) > 清和(晋江5.5万收藏)_分卷阅读_306
  “回指挥,纪同知今日休沐。”
  “遣人叫他过来。”杨铎掸了掸衣袖,“我有事交代他做。”
  “是。”
  校尉迈开大步,飞一般的离开。
  留在诏狱中的同袍无不羡慕得咬牙切齿,多好的跑路机会!天杀的,自己平时反应也不慢,怎么就被这小子抢先一步?
  好在杨铎的火气并没持续多久。按照行业术语来讲,锦衣卫是搞情报刑讯工作的,火气不能外放太久,总要冷静自持,才符合身份。
  不过……
  杨铎冷冷的勾起嘴角。
  拆了诏狱的囚室,以为就这样算了?
  户部定然是不肯出银子给锦衣卫修缮牢房的,天子也未必会开内库,这笔钱,总不能北镇抚司自己出吧?
  认真算来,定国公和兴宁伯可都是有钱人。
  心中打着算盘,杨铎弯起了嘴角,无比的英俊,却莫名的让人胆寒。
  众锦衣卫齐刷刷打了个哆嗦。
  杨指挥能否别这么笑笑,着实是吓人。
  xx的,北镇抚司太危险,他们请调南镇抚司成不成?
  不提诏狱中的锦衣卫如何水深火热,被沈瑄带回国公府的孟伯爷,倒是舒舒服服的靠在榻上,手中一本册子,地上一排箱子,满眼的金光灿烂,笑得见牙不见眼。
  皇帝的赏赐,加上在交趾生意的分红,发了,这下真的发了!
  “秋后还有粮食。”沈瑄坐到孟清和身边,冰冷的表情不再,手指拂过孟清和的耳际,“是要粮食还是换成钱帛,吩咐下去即可。”
  孟清和点点头,继续翻着册子,半晌,笑容变成了惊愕,“国公爷……““怎么?”
  “这数目不对。”
  “可是少了?”
  “不是。”是多了,而且多得有点过分了。这些都是他的?他明明没买这么多地,莫非是眼前这位的手笔?
  似乎看出孟清和在想什么,沈瑄笑了,“十二郎放心收着,算不得什么。”
  孟清和:“……”炫富,赤果果的炫富!这些国公有一个算一个,都该是被仇富的对象!
  “若十二郎有意,可再遣人去交趾。当地布政使司和都指挥使司正大批向商人售地,伐木垦田均可。开垦出的田地,当年免税,次年亩税半斗,三年按中原税额缴纳。”
  “在交趾买地的都是中原商人?”
  “亦有当地大族土官。”抽—出孟清和手中的册子,将人揽入怀中,轻轻拍了拍,“还有临近番邦。”
  “番邦?”
  孟清和皱眉,已经归入大明的土地,怎么容许他人占便宜?何况西南番邦都不是什么善茬,借购买田地的机会侵蚀相邻国土不是不可能。
  “十二郎不必担忧。”点了点孟清和的额角,沈瑄道,“交趾布政使是前兵部尚书金忠。”
  孟清和眨眨眼。
  “番邦之人所购田地多在交趾边境,然……”
  沈瑄的声音渐渐低了下去,孟清和不由自主的附耳过去,压根没发现,整个人都靠在了国公爷的怀里。只一心专注于沈瑄的话,越听,眼睛越亮。
  占城暹罗和真腊等番邦之人种粮伐木的交趾土地,实际上并非售出,而是租赁。他们开垦种植的田地,自然没有免税一说,比对中原商人,税负还要加上半成。
  金忠是谁?
  当年为朱棣靖难出谋划策的功臣。虽然有神棍嫌疑,却得道衍称赞。朱棣荣登九五,他曾先后在工部和兵部任职。由此人坐镇交趾,不怕临近的番邦起心思,就怕不起。
  以永乐帝的霸道程度,谁敢朝他地盘伸爪子,统统剁手!
  剁完了,十有八九会再要一笔“劳务费”。
  不合理?
  眼睛一斜,砍手不费力气?当然得要钱!
  可以想见,占城暹罗等国乖乖租地种田交税,给明朝当佃户做小弟还罢,敢起额外的心思,偷摸动手动脚,染指老朱家认准的宅基地,不好意思,占了多少,必须加倍还回来。
  顽抗耍赖,黎季牦父子就是前车之鉴。
  靠着大明出兵,占城才摆脱安南的威胁,否则灭国是早晚的事。
  暹罗虽然强横,朱棣一顿威胁痛骂,照样脚软。
  老挝,缅甸等虽是番邦,境内却设有明朝的宣慰使司。
  想想脑袋发热的后果,孟清和都替这些番邦捏了一把冷汗。
  永乐朝,大明军事实力相当强悍。文官集团偶尔脑袋犯抽,却不乏名臣,更不像明后期党争一般,屁股决定脑袋。选错了队伍,再有能力也靠边站。
  对内,文武相争始终存在。对外,无论文臣武将都能摆正立场,动起手来,完全不会手软。
  虽说和朝中文官集团不对付,孟清和也必须摸着良心,给这些士大夫一个中肯的评价。即使大部分时间,这些士大夫都相当讨人厌。但在必要时候,还是能拿得出手的。
  例如任交趾布政使的金忠。不说永乐帝,连孟清和都知道,他和朱高炽的关系不一般。依然得朱棣重用,只因其的确是个人才。从中央到西南边陲绝不能算做“荣升”,由六部天官出任交趾布政使,换种说法,就是变相贬谪,但论交趾如今的重要性,没人敢说,有比金忠更合适的人选。
  所以说,皇帝的心思你别猜。
  解缙,金忠,冯贵……
  凡是平王一系,或疑似平王一系的朝臣,只要犯错,大多被发往西南,要么贵州广西,要么交趾。
  用一般眼光来看,没什么出奇。广西贵州等地,自古就是流放贬谪劳动改造的最佳场所。但是,结合朱高炽就藩普安州来看,事情肯定不是表面这么简单。
  想想就是一阵心惊。
  捏捏手指,他自己都是麻烦缠身,自顾不暇,哪还有空想这些?
  沈瑄回来了,他是安全了,远在顺天府的家人仍是压在心头的一块大石。无论多担心,都只能寄希望于孟清江尽快赶回去,联络上大宁的丁千户和朱旺等人,绝不能另外派人出京。
  一旦这么做了,扣在他头上的罪名会严重十倍。
  孟清和闭上眼,又是一阵疲惫袭来。
  赵院判的药很有效,可他仍能明显感觉到,自己的精力不比从前。
  刚二十出头,身体就破败成这个样子,除非尽心调养,否则,想要活到耄耋之年,简直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无奈的笑了笑,有这个机会吗?
  “怎么了?”察觉孟清和突然沉默,沈瑄垂眸,掌心覆上他的脸颊,“可是累了?”
  “恩。”孟清和点头,握住沈瑄的手腕,抬头,下巴抵在沈瑄身上,觉得不舒服,又躺了回去,“族里的事,心烦。”
  良久,在孟清和以为沈瑄不会再问时,却听他道:“因为族中事,你才进了诏狱?”
  孟清和闭上眼,闷声道:“我也是没办法。”
  不主动投案,别说保下家人,恐怕连自己都要搭进去。
  他的确抱住了永乐帝的大腿,究竟牢靠不牢靠,始终不敢拍着胸脯百分之百打包票。
  遇上这样的事,从最坏的结果考虑,至少能给自己留一条后路。而且,这样一来,也不会有人以他为引子,找沈瑄的麻烦。
  “如果我不主动出面,被人上疏弹劾,麻烦会更大。”
  毕竟,孟氏族人侵占田地,确有其事。和部分官员勾结,向运往北京的木材下手,也不是凭空捏造。
  “不过,我也不会硬出头,将全部责任一肩挑了。做错事总要付出代价,不然的话,永远不知道悔改。”
  孟清和将沈瑄的手拉倒眼前,手指修长,掌心的纹路明晰,对比自己的手,果然,他就是个操心的命。
  “既然下了决心,又何必再挂念?”沈瑄一下下抚过孟清和的脊背,温声道,“依你之言,此事,陛下会交给锦衣卫处置。不经刑部,家人应当无忧。”
  “可……”
  “实在担心,可遣人知会大宁都司,我亦会给魏国公书信,锦衣卫查案之时当可免收惊扰。”
  “恩。”
  孟清和点点头,放开沈瑄的手腕,不想被反手握住。
  “之前瑄不在,十二郎忧心了。”
  沈瑄前牵起孟清和的手,送到唇边,温热的触感,刹那间从指间融入,流遍四肢百骸。
  孟清和不不自觉的红了耳根。
  “如今,十二郎自不必担忧。”唇沿着指尖滑下,最终落在掌心,“安心留在府中,诸事皆交予我,可好?”
  不知是美—色—误人,还是低沉的声音太具有说服力。总之,连脖子都红了的孟某人,迷迷糊糊,没有任何异议的点了头。
  沈瑄笑了,托起孟清和的后颈,轻轻蹭着他的鼻尖,以吻封缄。
  所有的声音,伴着理智和思考能力,一同消失了、保定府,新城
  四月,本该是万物复苏的春耕时节,北疆各州县却仍是零星的飘着雪花。靠近边塞之处,更是大雪连日,不见一星半点的绿色。
  农人走到田间,挥舞着锄头,砸下去,只余下一个个浅坑,土地仍冻得结实。
  有经验的老农心中升起一阵担忧,雪再不停,天气仍不见转好,不能及时下种,今年的粮食恐会歉收。
  朝廷免了顺天府的税粮,农户却要吃饱肚子,佃户更要交租。
  误了天时,是老天爷不给饭吃,刚过了几天好日子,又要尝到一家老小饿肚子的滋味了吗?
  官道上,十几骑快马飞驰而过。
  驿站里歇脚的流官和往来公干的吏卒顺着声音看去,都凝重了神情。
  “锦衣卫?”
  “瞅着像顺天府去的方向。”
  “莫不是又有哪位官老爷犯事了?”
  “难说。”说话之人看看四周,压低了声音,“看这架势,八成是个大官。”
  “难不成是北京六部……”
  “莫要多言,快些用了饭食,尽早赶路!”
  一名虬髯大汉听到众人的谈论,眉头不由得拧紧,三两口吃完饼子,让驿卒灌满水囊,抓起腰刀,刀鞘拍在同桌的几个军汉身,大声道:“吃饱了,启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