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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穿越重生 > 重生之驸马无情 > 重生之驸马无情_分卷阅读_11
  没有外人的时候,凝香已习惯我什么事都自己来,并不上来扶持,匆匆出门招呼轿夫们进来抬轿,一行随从则仍等在外边。
  我一手将轿帘撩起,刚要低头迈进,心中一动,回头朝安歌的方向瞧去。安歌正抬起头望住我,见我回头,居然朝我笑了笑。
  那一笑……有些不对。并不是因为那一笑倾国倾城,而是,无论安歌心理强大到如何程度,此时的他都不应该对我这样笑。
  “致使帝后不合”、“狡诈多计”……李超的话在我脑中一闪而过,突然间我有一种非常不好的预感。
  就在此时,安歌缓缓地扬了扬右手,此时无风,他头上银色发带和一身青衫却飘了起来。水眸、长发、青衫、绝世容颜,他美得如同仙祗一般朝我走来。也就在这时,门外的凝香惊呼了一声:“快救公主!”
  时间仿佛停止,我猛地回头望向门外,几名轿夫正向门内走来,凝香惊恐的眼神望着的方向正是安歌,随从们还没反应过来,我只是从轿夫们之间的空隙中瞥见,离门最近的一名随从眼中露出疑惑目光。
  一切都发生得毫无预兆,凝香和几名轿夫仿佛一瞬间被抽走了气力,就这么软软地倒在门槛上。失去知觉之前,我听到耳边一个温婉的声音:“很久都没有人敢踩在我身上了,平阳,你说我该如何好好对你呢?”
  ……
  醒来,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为醒来意味着你必须面对现实,无论现实如何苛刻残忍。重生前的一整年,也就是明轩兵变后的一整年,有三分之二的时间我都在睡眠中度过。
  记得最后那一日,凝香惊慌失措地将我从梦中拉醒,表情扭曲地尖叫:“骆明轩领着东阾军杀进来了!公主别睡了,快逃啊!”
  那时,我千疮百孔的心早已感觉不到惊慌和痛疼。骆明轩是谁?我大概是想了很久,然后,一股难以控制的睡意就袭上来。如果不是被凝香拖着,我甚至想倒在地上,听着混乱的脚步声和哭喊声,就这么沉沉睡去。
  但现在,我却在努力醒来。梦里有无数双枯槁的、沾满血迹的甚至只剩下骨骼的手抓住我,将我拖向一个深不见底的洞口拖。我心里没有恐惧、没有惊慌,只有绝望。
  我没有挣脱那些手,却还是醒了过来,就这么突然地睁开了眼睛。
  安歌绝世倾城的脸就在面前,与梦里那些可怖的画面截然不同。此时他正托着腮帮,兴味正浓地瞧着我。
  只是稍稍一怔,出事前的一幕就涌回脑海里。安歌诡异的微笑、飞扬的长发,凝香的惊呼,轿夫们倒下时还不明所以的愕然,门外随从惊慌的眼神……被绑将了!本能地,我想尖叫、想伸手扇他一个耳光。
  尖叫被我硬生生忍住,手指微微动了动便紧握成拳。如今凝香生死未卜,被绑架前我透露了“了尘”这个法号,不知了尘是否也因此遇难。一定要镇定,静观其变。恐惧、愤怒在此时都起不了作用,我需要的是冷静、能够清晰思考的头脑。
  动手指的时候我已发现身上没有绑缚,浑身没有一丝力气,应该是给我服食了药物防止我逃跑。既然现在还没有杀我,那便是想利用我。从大周长公主身上也许可以得到许多,但危险也是显而易见的。
  我冷冷地瞧着安歌,心思却飞快地盘算着。
  如果他想要的只是金银珠宝,那事情就很简单了。皇兄挥金如土,再多的珠宝也就是一句话的事。但我立刻否定了这个猜测,这人煞费苦心地扮成一个戏子去接近皇兄皇嫂,不可能是为了财物,或许令帝后不合根本就是他蓄意安排的离间计。
  摸入皇宫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既然不是行刺,他就需要一个能退能进的计划,还需要宫里的内应和宫外的接应。他绝对不是一个人。
  安歌眼里闪过诧异,托着腮帮道:“从我手里的情报看来,平阳公主刁蛮任性、外强中干胆小怯懦,你却看似不象,难道是我的探子搞错了?”
  我冷冷地瞧着他,直接忽略他的讥讽,平静地道:“你不是戏子。你有何目的?”
  “戏子?”他微微一愣,跟着低下头抿嘴忍笑,唇角如勾,眼梢飞扬,当真是……日月无辉、众生倾倒。
  但此时此刻,我却觉得颈后生寒。
  这个人太让人捉摸不透,行事太诡秘,太会忍耐。他一扬手就让凝香和八个轿夫几乎同时倒下,如果说那时他只是趁人不备施毒成功,那么对付门外那一队随从呢?二十个随从,个个都是百里挑一的好手,现在他却没事人似的好端端地坐在我面前。以一抵二十,还要背负着我,竟然就这样从二十个好手眼皮底下逃脱了。
  有这样的手段,却让我五花大绑做了脚凳一路抬出皇宫。越是会忍耐的人,手段越是狠辣,比如明轩。但明轩还没有他这般阴毒,一抬手就是二十多条人命。这个安歌,究竟是什么样一个人。
  我想此时我的脸上一定流露出恐惧神情,因为安歌欣赏般地笑起来。被我当作脚凳,此时看到我内心真正的恐惧,对他来说岂不是一件愉快的事。
  “我还道大周长公主因何劫我出宫,原来是将我当作那个戏子。”
  “那个”戏子?什么意思?还有另外一个戏子么?
  “那个戏子哪,真是可怜。我心下不忍,早早送他去极乐世界,免得多受痛苦。”
  我愕然:“你不是李超要抓的戏子?你杀了他?可是你当时的打扮与李超描述的一模一样,而且……。”
  我本想说在皇嫂的后院曾见过他,话到嘴边突然意识到不妥。
  他眼里似乎闪过一丝阴云,忽道:“而且你在宁婉月那里见过我。”
  我闭上嘴,心里一片混乱。原来那时他回头,已经知道树丛后有人,凝香那时不由分说将我拉回来是有所感觉了吧。倘若他不是那个戏子,那他和皇嫂又是什么关系,竟然直呼皇嫂闺名?抓我是否皇嫂的意思?又有何目的?
  我皱着眉问道:“你究竟是何人?”
  “我吗?”他又笑了,声音要多温婉就有多温婉,看着我的眼神简直就象是看着青梅竹马的小妹妹一般:“平阳你呀,真是贵人多忘事,这么几年功夫就不记得我了啊。”
  他身子往后靠,舒展开手脚一副任君观赏的架势,脸上始终是笑盈盈的。我仔细审视他,搜肠刮肚也找不出记忆里有这么一号人物。
  没等我继续问,他又凑近我,近得能让我感觉到他呼出的热气。
  “真的不认识了?没良心呀,我却一眼认出你了呢。”他一副又好笑又无奈的样子,伸出手指在我下巴上轻轻刮了一下,“那时你竟以为我是那个可怜的家伙,想要救我出宫?你呀,还是那么傻。”
  他手指细腻纤长,指尖上的温度适中,温和而干燥。这本是一只能让任何女人渴望的手,我却因这只手的轻轻一触而起了一层鸡皮,胃里象吞了一只苍蝇般难受。
  “放肆!”
  我一掌挥过去,终究因浑身无力,被他轻易避开。而他的脸色也随之变了,完全象变成另外一个人,那两道凌厉恶毒的眼神望向我时,我竟然打了一个冷颤。
  他狠狠盯了我片刻,朝门外击掌三次,冷声道:“你们还在外面愣着做什么,还不快进来瞧瞧大周长公主的风范。”
  门,果然开了,进来三个穿着夜行衣的人,其中一人肩上扛着一只硕大的麻袋。那扛着麻袋的人匆匆看了我一眼,立刻低头,将麻袋小心放在地上。而其他二人自进门起就一直低着头,并未看我一眼。
  我望向那只麻袋,看形状,麻袋里竟象是装着一个人,只是身材纤小。
  三人走到安歌面前跪下请安,口称少主。这个称谓并没有出乎我的意料,能出入皇宫并有胆量劫持我的,来头一定不会小。但要说他是我自小认识的人中的一员,我实在没有一点印象。
  安歌此时的目光冷得象把刀,扫在那个背着麻袋的人身上。那人似乎有所感觉,抓着麻袋的手指渐渐缩紧,骨节因用力过度而变得苍白。那僵硬的脊背,越压越低几乎抵住地面的前额,任谁都能看出他内心的紧张害怕。
  “打开。”安歌命令道。
  那人不发一言立刻动手解开麻袋口。我正想看一眼那麻袋里装着的是什么人,安歌的身形稍稍偏过挡住我的视线,我刚刚看到半个的侧面,他已点头道:“做得好。”
  那人立即将麻袋口扎好,如释重负地轻轻舒了一口气。
  我越发摸不着头脑,从那麻袋中人的纤小身躯、刚才半个侧面中的几缕长发、耳环、细腻的皮肤就可以判定,那是个女人。难道安歌入宫的计划就是为了把这个女人偷出来?从安歌刚才故意挡住我的举动看,这个女人有可能是我认识的。但若不想让我看到,尽管在屋外验人便可,为何偏偏要在我面前解开麻袋,还故意让我看到半个侧面?
  我手抚紧皱的眉心,问题太多并不是好事,只能让我的思绪搅成一团乱麻。我定定神,从乱麻中理出一条思路来。当前最要紧的事情就是我如何脱身,要知道这个答案只要知道安歌绑架我的目的就可以了,简而言之,他想拿我去换什么。而要知道安歌的目的,只需知道他是什么人。
  我苦笑,脑子都几乎要想爆了,所有的问题又回到原点,那个最简单的问题,他是谁?唯一的线索就是,许多年前我和他就认识,可我偏偏想不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  10.1期间保持日更,更新时间为每天早上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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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难解故人心(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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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时安歌又恢复了我醒来时所见到的模样,温和而悠闲,脸上带着懒懒的浅笑。
  “做得实在是不错,回去可以领赏了。”安歌又赞赏了一次,并且还拍了拍黑衣人的肩。
  三个黑衣人脸上都现出几分喜色,尤其是背麻袋的那个,用手背抹去了额角的汗,如释重负地舒了一口长气。
  “可惜功不抵过呀。”安歌幽幽地叹了口气道。
  三人立时浑身僵硬,背麻袋那人甚至微微发起抖来。
  安歌看住他,道:“大周律例,窥视长公主者该如何呢?”
  剜去双眼!
  那人的颤抖就此停住,屋内一片死寂,静到连三个黑衣人的汗水滴到地上的声音都听得分明。我心下骇异,如果要论大周律法的话,劫持公主已是火刑。是他自己让下属进屋“瞧瞧大周长公主的风范”,现在倒讲起大周律法来。
  安歌此时眸子里却一点笑意都无,冷森森的仿佛能把人冻住。
  “谢少主。”
  那黑衣人声音沙哑微颤,磕了一个头,坐直了深吸一口气,竟然真伸出双手双指朝自己双眸叉上去……
  我胃里翻滚,顾不得别的,趴在床沿上便大声呕吐起来。
  耳边听见安歌温婉的声音:“可以滚了。”
  没有人可以象他那样,将一个“滚”字说得那般温和好听,但那声音此时听来就象刀尖划在铸铁上,刺耳、突兀,让我毛骨悚然。
  我不敢抬头看,也无法用完全脱力的手臂撑起上身去看,只以余光看到那三个黑衣人站起身,那个自剜双眼的人也勉强站起,似乎又将麻袋扛在肩上,发出极度隐忍痛苦的闷哼后,一步步朝门外走去。血滴了一路,又被他自己的靴子踩得晕开。
  我脖子僵硬,却依然硬生生地转过头看向自己的绣鞋,我必须确定它们依然是干燥洁净的,并未染上任何血污。不能晕,不能软弱。我一遍遍对自己说,勉强支持不至于让自己晕过去,头无力地枕在手臂上沉重地喘息着。
  “哟,吓到平阳了。”安歌靠近我,满意地欣赏着我的虚弱,“如何,我的长公主殿下,想起我是谁了没?”
  我张了张口,这才发现身体已战抖得发不出声音,拼命吞咽了几次,用尽全力的声音依然很轻:“想起来了,一个草菅人命的败类、懦夫,慕容安歌!”
  “啪”的一声,我左半边脸立时就肿了起来。我将嘴角内侧撕裂后的血尽数吐出来,不知哪来的力气,竟能撑起身子面对他。虽然牵扯到脸颊的皮肉时痛如刀割,我仍朝他亮出了一个不屑的笑。
  “慕容安歌,大周最卑鄙无耻的叛逆定远侯慕容宣最看不起的庶子。你小时候虽然又黑又瘦总是挨打,却还有些男人样,不象现在。”
  慕容安歌的面色变得极其可怕,苍白中透着阴森的黑气。
  我静静等待暴风雨的来临,心里却五味翻腾,说不出是什么滋味。
  他曾是胆小怯懦默默无闻的少年,我一直想不起是他,就是因为那时的他太不起眼了。庶出、内向、自小丧母、男生女相,这使他在家族里一直受到同胞兄弟们的欺凌,就连他的生父定远侯慕容宣也非常不待见他。
  他跟随其父到封地宴都后,直至十八岁上才又随其父回京述职,自此一举成名,被誉为大周国最美男子。那时我还未从内廷政变的阴影里走出来,整日躲在闺房足不出户,因此从未见过他一面,对他的名字也只有一个模糊的印象。
  皇嫂居然和慕容家的人扯上关系,皇兄知道了会是如何感觉?皇嫂的族人已经遍布大周国要职,如果宁氏里通外和,以后的仗还怎么打?
  我觉得耻辱,觉得可笑。
  皇嫂已叛变?这个可能性比较小。如果大周战败,首当其冲被处死的就是皇兄和皇嫂。如果皇嫂荒诞到想以这种方式给自己留一条后路,勾搭的也不应该是慕容安歌,而是慕容宣的长嫡子慕容余。最有可能的是开战前她与慕容安歌已有私情,如今藕断丝连互相利用。
  但皇嫂的娘家人,宁氏一族,就很难说了。宁家靠着皇嫂,在朝中的势力已是枝繁叶茂,这么多人,其中一两个背着皇兄皇嫂暗地里接受定远侯的好处不是不可能。慕容安歌这次甘冒奇险潜入皇宫,必定有极其重要的任务,挖一挖大周的墙角或许就是其中一项。
  “说你傻还是聪明呢?”慕容安歌凑在我耳边,与此情此景极不相称的温婉声音令我一阵阵泛寒。此人冷静得可怕,就算被我的辱骂刺中要害,也不过是须臾的功夫就冷静下来。
  “不惜自己的名誉救一个戏子出宫,真是傻到极点。但刚才那样故意激怒我,却又是聪明得很呀。猜得不错,象你这么有价值的美人,我怎能不用来向骆明轩换点东西呢。”
  我心里苦笑,这大概正和明轩心意,他的心思恐怕是最好我遇个什么意外死掉吧。
  正如慕容安歌所说,我是一个有利用价值的人,活着时如果没有起到作用,那么我的死也是能够被拿来利用的。大周长公主死在敌方手里无疑会打击大周军心,而我和明轩的双簧唱得太好,谁都会相信,我死后最受打击的会是明轩。
  唯一不算太糟糕的是,看来明轩尚未向定远侯表露他离开大周的意向,定远侯仍将他作为头号大敌。但,这次我被绑架,对他来说岂不也是暗中和定远侯合作的最好机会?
  安歌还在继续:“无论他换与不换,结果都会一样,因为你本身就是最有价值的。平阳你想自取死路,不让骆明轩为难么?或是乘早一死,以免日后被羞辱?”
  我的心冰凉冰凉的,他果然是这般打算。无论明轩是什么反应,我的结局已定。死,我并不怕。但是被羞辱,绝对不能。一旦到了万不得已的时候,也只有选择一死。
  我摸了摸领口,这象是一个最普通的小动作,并没有引起慕容安歌的注意。
  我的领口里有一颗叫归尘珠的烈性毒药,只要遇到□□,无论是唾液还是血液,即刻便会起作用。先是麻痹神经,让人感觉不到痛楚,几个呼吸的时间内就能让人死去,片刻后尸身化成粉末,对手就算想在尸身上动手脚都不能。
  真正的灰飞烟灭,尘归尘、土归土,这就是“归尘珠”名字的由来。而它的缔造者,我的大姐常齐公主,已在那场政变中断了尘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