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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穿越重生 > 穿越之农妇难为 > 穿越之农妇难为_分卷阅读_11
  宋方氏大喜,她可指望着儿子以后有大出息的,“好好好,就这么说定了。”
  宋宏威横了他家婆娘一眼,犹豫地道:“这样恐怕不太好吧,耽搁了你的学习可怎么办?”
  宋名承微微一笑,苍白的脸上多了点温暖,“大哥,放心吧,我有分寸的,教他们这些东西正好也可以温故而知新。”
  “那就好。”听到不会耽误弟弟,宋宏威才放下心来。
  罗云初知道这只是他的藉口,他不想让他们不安。教孩子启蒙的书不过是一些百家姓和三字经,能温什么知什么呢?所以罗云初诚心地向他道了谢,“小叔,谢谢你。”
  罗云初不同于他大嫂的好脾性,让宋铭承很高兴,嘴上笑道:“一家人,客气什么?”
  宋名承今年16岁,14岁那年考了童试,于当年获得了秀才资格。当时他们宋家可谓是风光无比,要不然以宋家二郎鳏夫的身价怎么会遭人惦记?还不是沾他那秀才弟弟的光。这些信息,还是罗云初定亲后陆续听罗叶氏说的。
  穿来这里也有些时日了,罗云初知道她目前所在的国家名叫大云国,皇帝姓元。如今元太祖的儿子元庆文在位,是为元成祖,年号永明。今年是永明三年,正是元成祖励精图治之时。
  初闻这个国号时,罗云初纳闷了好一阵子,中华上下五千年,她虽然也不甚熟悉。但她的记忆中丝毫没有大云国的存在,一点熟悉感都没有。架空就架空吧,反正以她那白痴的历史记忆,连皇帝是谁都记不清,就算穿到中华上下五千年,她也不见得有什么优势。
  吃过午饭,都各自回房了。此时正是秋老虎最厉害的时候,到外面晒一圈肯定能脱一层皮的。罗云初抱着饭团回到西厢,让他将平时玩的玩具拿出来玩。
  饭团听到玩具,眼睛一亮,屁颠屁颠地从最左边的抽屉里拿出两件东西,献宝地拿给罗云初看,“娘,这些都是饭团的玩具哦,咱们一起玩儿啊。”眼睛扑闪扑闪的,满眼期待地看着她。
  她看了一眼,发现他的玩具还真少,就一个泥塑还有一个木制的九连环。她寻思着得空了就给饭团做些现代的玩具,饭团如今快两岁了,像七色的套圈,动物玩具等,积木等益智玩具,等他长大点再说吧。
  “好呀。”罗云初欣然答应,将饭团抱在腿上,两人亲昵地玩着同一个九连环。时不时地,你蹭我一下,我蹭你一下。罗云初更是时不时地捏捏他的耳朵,摸摸他的脖子,逗得他痒痒的,咯咯笑起来,清脆的声音回荡在房间里,让人心底暖暖的。
  单纯的喜悦让饭团的小脸红扑扑的,眼睛也亮亮的,他的情绪也很高昂。玩了近一个时辰,饭团就犯困了。小脑袋点啊点的,眼皮耸拉着,又被他用力睁开,没一会又垂下来。
  罗云初看着他奋力抵抗睡意的可爱模样,乐了,“饭团,去睡个午觉吧。”
  “不,还要玩。”饭团摇晃着脑袋,不依,小手紧紧抓着云初的手指,生怕一放手她就不见了般。
  “饭团乖,去睡吧,娘在房间里做点针线。”她知道这孩子很缺乏安全感。
  小家伙艰难地点了点头,罗云初把他抱到床上,又给他盖上了小被子。这才从衣柜里挑了一些脱线的或破了洞的衣服出来,其中有宋二郎的,也有饭团的。
  当她将这些衣服放在桌子上,坐下来时,往床上看了一眼。只见小饭团睁着大眼睛定定地看着她。罗云初朝他笑了笑,他也回了个笑容,小小的,暖暖的。
  罗云初也不去管他,认真地将这些衣服缝补起来。期间饭团又朝她所在的方向看了几眼,见她不会离开,这才放心地闭上眼睡过去。
  作者有话要说:要收藏要分分,打滚,目前正在码第二章,呜呜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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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新婚夜(一) ...
  宋二郎回来时,饭团已经睡醒了,他安静地坐在椅子上看罗云初做针线,时不时会好奇地问上两句。罗云初让他去和哥哥姐姐玩,他摇了摇头,不肯去。
  宋二郎回来时是一脸喜色的,不单买了十个白面馒头,还割了一斤猪肉。
  听闻儿子挨欺负了,他愤怒地扔下东西,就想出门去风二娘家理论。
  罗云初忙拉住他,“饭团涂了些芝麻油,已经没事了。而且他们只是孩子打闹,你一个大男人气冲冲地去找人家,人家不说你小题大作啊。”
  “那这事就这么算了?”宋二郎不甘心,本来这事也不算严重,但看在对儿子心怀愧疚的老爹眼里,就觉得是件大事了。
  罗云初缓缓说道:“二狗子被大胖推到仙人掌堆里,被那些刺扎了一屁股,估计现在还不能坐呢。”潜在意思就是饭团没吃多少亏,二狗子也得到应得的报应了,就算了吧。
  其实宋二郎真杀上风二娘家也不过是显得他睚眦必报罢了,也不可能将二狗子往死里揍,若这样的话,说出去就是你没理了。
  被劝住的宋二郎气闷地坐在那,罗云初见他听进去了,也不去管他。数了数白面馒头的数量,十个!在饭团期待的眼光中,拿了一个给他,“喏,吃吧。”
  饭团拿到了心心念念想着的白面馒头,笑得可欢了,见他爹爹和娘都没听,忙拉了拉罗云初的裤脚,“娘,吃。”
  罗云初低头,看着他期待的样子,低下头,咬了一小口。
  “娘,好好吃的,对不?”
  罗云初觉得一入口,面粉就散散的,显然面粉的质量不是很好。嚼了嚼,淡而无味,没有嚼劲也不香,唉。没有她在现代吃的一半好吃,不过为了不伤孩子的心,她还是笑着点了点头。
  “爹吃。”
  宋二郎也是咬了一小口,看着罗云初叹道:“想不到才一天,饭团就和你这么亲昵了。”随即脸上露出憨厚的笑容,他是那种很传统的男人,渴望母慈子孝,渴望家和万事兴。
  “爹,娘,这白面馒头没有昨晚我看到的两个那么白。”小饭团一脸纠结地说道。
  此话一出,两个大人对视一眼,都微红着脸转过头。两人目光游移,都不正面回答饭团的话,权当没听到了。
  “媳妇,你给我缝补衣服啊?”宋二郎这才注意到桌面上的衣物有一大半是他的。心里暖暖的,眼底热热的,他终于也有媳妇帮缝补衣裳了,不用麻烦老娘了。以前的刘氏是个秀才的女儿,如珠如宝地养大,针线一般,但身体弱,每天就念些或者写些悲春伤秋的诗文,拿笔的时间都比拿针线的时间多。李氏则成天喜欢往外跑,爱和别人扯些东家长西家短的是非,要不就是喜欢和大嫂争一些当家的大权,对他也是挺疏忽的。
  被他灼热的目光看得不自在,她低声说道:“是啊,今天得空,我就翻了翻,把脱线的破洞的拿出来补补。”
  “呵呵,媳妇,你真好。”
  罗云初被他如此直接的赞美羞得不好意思,推了推他,“快把这些猪肉拿去厨房给大嫂整治吧。”她手脚麻利地拿出三个馒头,剩下六个让他一道拿去给大嫂,让她吃饭那会按人头分一分。
  十个自已这边分到了四个,罗云初可是一点都不愧疚。比起大嫂来,她觉得自己算好的了。况且多一个分出去的话,还不是进了大嫂的兜里?如今一人一个也正好派分。这种馒头她不爱吃,留着给饭团做零嘴或者让二郎早上去弄田的时候带上填肚子正好。
  宋二郎也没说什么,拿了东西就往厨房走去。
  晚饭的时候,因为加菜了,一家九口都吃得挺欢实的。吃饱后收拾妥当桌子,宋二郎从衣袖里摸出一小包碎银子,“娘,这是今天卖了皮毛后的所得,共有二两四十文,我花了十八文买猪肉八文买馒头,剩下的全在这了。你收着吧,充作家里的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