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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穿越重生 > 侯门春色之千金嫡妃 > 侯门春色之千金嫡妃_分卷阅读_154
  华珠幽幽一叹:“没。”
  王歆拍了拍她的手,宽慰道:“别急啊,子承只你一个,你一定会有的。”
  荣王妃就看向王歆,惊喜地扬起了唇角:“太子妃怀了身孕吗?你不说,我还真没看出来,恭喜恭喜!”
  雅歌看了看王歆的肚子,没什么大的反应。
  王歆对荣王妃微微一笑,又看向华珠道:“你觉不觉得小郡主很面善,像在哪儿见过?”
  华珠朝摆弄着棋子的雅歌投出探究的目光,弱弱地吸了口凉气,低声道:“听你这么一说,好像真的在哪儿见过似的,可我一时又想不起来。”
  感受到了二人的目光,雅歌抬头,眨巴着灿若明星的眸子问:“你们在说我什么?”
  “说你面善。”王歆温柔地解释道。
  “什么是面善?”雅歌疑惑地追问。
  “这……”王歆哑然,一时不知该怎么跟一个胡国小郡主讲解面善的含义,那边,荣王妃开口,“面善就是感觉亲切,好像是旧知。”
  “旧知?”雅歌站起身,摊开双臂原地打了转,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裙衫,又看向荣王妃道,“我很旧吗?我穿的都是新裙子呀!”
  一屋子人全都笑了起来。
  荣王妃忙又解释道:“老朋友的意思。”
  “老?我才不老!”众人以为又得跟她科普一下时,她却开口了,“不过我明白老朋友是什么意思。哎呀,你们中土人真是太奇怪了!一个‘老’字能有那么多词!老爷,老朋友,老相好,还有老子。我一路走来,碰到好多老子了!这个说‘你给老子少给装了一个萝卜’,那个说‘老子才没你这种兄弟’,老子,是不是跟你们的本宫一样,都是一种身份的象征?那以后我碰到自称老子的人,是不是得绕道走?”
  帝都的文明啊,国人的素质啊,王歆一口气儿差点没顺过来。
  这还是荣王妃悉心教导了雅歌汉语的,若换做别的胡人,压根儿无法与中土人交谈。
  “……”荣王妃用他们的语言跟雅歌讲了几句,华珠与王歆没听懂什么意思,但瞧雅歌撇嘴的样子,应该是知道“老子”不是一种文明的自称了。
  又坐了一会儿,雅歌觉着无趣了,皱着小眉头道:“父王跟北齐的皇帝谈完了吗?怎么还不出来?我要叫他看我跟长乐公主决斗的!”
  “这是不是太过分了?”龙阳宫内,皇帝看完胡国递交的《和平协议》,眸光微微凉了凉。
  在皇帝对面,一名身着土黄色草原皇室正装的年纪约莫三十上下的男子,笑着眯了眯眼,态度,略显傲慢:“圣上,我们的条件一点都不过分啊!我们草原的人数变多啦,你们供给给我的粮草也要变多才是,要不然,我们不够吃,会饿死很多牧民的。”
  “十万粮草已是我们北齐的极限,二十万,简直是天方夜谭!”皇帝坚决不让步。
  荣王拱了拱手,行了一个北齐的礼:“可是圣上,我们臣服你们北齐,帮助你们抵御流寇与大周的外侵,也是费了很多人力物力的!你们不给我们,我们活不下去,就只有另寻活路了!”
  皇帝的眸光又凉了几分:“你什么意思?”
  荣王不卑不亢道:“我们胡国的西面,一半与北齐接壤,另一半与大周接壤,如果北齐无法庇佑我们渡过冬天的粮食危机,我们只能转投大周了!”
  “你……”皇帝气得一口气堵在胸口,上不去也下不来,论国力,北齐比不得大周,只是多年来,大周与北齐井水不犯河水,没多少政治往来,也没任何战乱纷争。可如果胡国投靠了大周,撺掇大周对北齐发兵,北齐……就危险了。
  可皇帝也不是个完全任人挼搓的软柿子,敛起心底的思量,慢悠悠地道:“据朕所知,大周的云氏皇族刚刚覆灭,荀家取而代之,时下正是改朝换代、内忧不断之际,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皇帝,你觉得,他能给你们多少庇佑?”
  荣王的脸色微微一变。
  皇帝趁热打铁:“再说的明白点儿,大周新皇荀枫连自己的君主都能算计,你就不怕他为了巩固势力,把你们胡国的乌苏皇室也彻底灭了?”
  荣王的脸色又是一变,没错,与大周结盟的确是下下之策,因为大周是一头雄狮,胡国是狼,北齐是豹,狼与豹子结盟,虽实力差了些,可不至于完全被对方咬死。倘若与大周结盟,雄狮会一定会把狼一口吞掉,连骨头都不剩!为了共同抵御这头雄狮,狼和豹子必须连成一线!所以,胡国只能与北齐结盟!他之所以搬出大周,只不过想吓吓皇帝。来之前他做了情报搜集,这个皇帝沉迷炼丹房多年,从不过问朝政,最近是太后与太子双双病了,皇帝才不得已从炼丹房走上了朝堂。原以为,这种昏君没什么本事,谁料,他竟是把各国时局分析得如此透彻!真叫他刮目相看啦!
  荣王的眼底掠过一丝意味难辨的波光,笑了笑,说道:“反正我要在北齐呆许久,这事我们容后再议。”
  皇帝没有反对,他也需要跟肱骨大臣商量一番,毕竟,虽然知道胡国不大可能投靠大周,可保不齐大周提前朝胡国下手,胡国是北齐的盾牌,不能落到大周手中。所以,就目前而言,他希望两国能够保持和平友好的双边关系。
  荣王拱了拱手,走了。
  在路过躺在藤椅上闭目养神的赫连笙身边时,突然听到赫连笙漫不经心地低叱了一句,“无耻!”
  荣王一噎,瞪大了眼睛:“赫连太子你说谁?”
  赫连笙吹了声口哨,两眼望天道:“谁应了谁心虚就是谁。”
  荣王暴怒:“你……”
  “好了,太子,少胡闹。”皇帝蹙眉,语气低沉地批评了赫连笙,但谁又看不出来,他的眼底一丝责备都无呢?
  荣王咬牙,把怒气压回心底,皮笑肉不笑道:“本王不跟傻子计较!”
  赫连笙傲娇地翻了个白眼:“你才傻子,你全家都傻子!”
  荣王的肺都快气炸了,他该一拳捶死他吧,可对方又好像脑子不大好使了,他跟他计较,容易落人口实。
  荣王气呼呼地走掉了,因在皇帝与太子这儿吃了瘪,是以,当雅歌提出要与长乐公主决斗时,他想也不想便答应了。
  长乐公主呗请了过来,但她不是一个人来到赛马场的,在她身边,还有染千桦与廖子承。
  皇帝得知廖子承入了宫,就叫老太监把他叫到了龙阳宫,与染千桦一同坐在偏殿,旁听了皇帝与荣王的谈话。后面有人传消息,说长乐公主接受了雅歌郡主的决斗,他们想一看究竟,半路,遇到长乐公主,便一块儿过来了。
  赛马场的观众席上,早已立起了华盖,又摆满了茶水、瓜果与糕点,王歆、荣王妃、华珠以及几名皇帝的宫妃坐在席位上。看到廖子承,华珠眼睛一亮,起身走了过去。
  天际湛蓝,绿草茵茵,宫娥妃嫔,红花美景,却无一物一人能夺走他一分好颜色。
  荣王妃与换好骑装正朝这边走来的雅歌齐齐被那名身着白色锦服、墨兰轻纱、束麒麟玉带的男子吸引了目光。
  须臾,荣王妃的长睫微微一颤,收回视线,端起茶杯喝了起来。
  雅歌摩挲了一下手腕,目光一动,大致猜出了对方的身份,想必,他就是名震四方的定国候了。比起年华珠,这位定国候显然更具传奇色彩。听说他是棺材子,早年丧母,少年丧父,从社会的最底层一步步拼搏到现在,坐上了一等武侯的高位。这样的男人,要是放在草原上,就是他们的雄鹰,是被万民敬仰的对象,也是她雅歌想要嫁的夫君。
  不过看了看他脖子上的吻痕,雅歌又摇了摇头,他已经允许年华珠给他打上烙印了,这个男人,不会属于别的女人。
  雅歌在打量廖子承时,不知自己也被别人给打量了。一双美丽的眼睛,在看清她容貌的一霎,狠狠地眨了一下。
  “染将军,你怎么了?”华珠行至三人跟前,发现染千桦的脸突然变得苍白,不由地轻声问。
  染千桦摸了摸额头,垂下眸子,声线含了一丝颤抖:“没事,我先过去坐了。”
  ------题外话------
  突然发现我被表扬了,哈哈哈,第一次被表扬小剧场写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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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母女,春宫,夺妻
  看着染千桦失魂落魄的样子,廖子承若有所思地皱起了眉头。
  “怎么了?”华珠用帕子擦着他额角的薄汗,问。
  廖子承握住妻子的手,说道:“没什么,想吻你。”
  语毕,在她水润清漾的薄唇上吮了一口。
  华珠惊得往后一缩,眸光一扫,低声道:“那么多人看着呢。”
  廖子承捏了捏她柔滑的小手:“怕什么?我们是夫妻,接吻天经地义。”
  华珠被这句话逗乐了,与他手挽手地朝观众席位走了过去。
  赫连笙闻讯来看决斗,正好瞧见华珠与廖子承亲吻的一幕,华珠含羞带怯地微笑着,仿佛很是喜悦与享受。
  哼,这个女人,演戏演得蛮像的嘛!要是不知道她的心思,他都要以为他真的跟廖子承有多么恩爱了。
  唉,明知她是逢场作戏,怎么还是不大舒服呢?
  另一边,王歆也看到了廖子承亲吻年华珠,心里,酸酸地难受。摸了摸微微凸起的小腹,幽幽一叹,孩子,你一定要平安来到这个世上,我能拥有的只有你了。
  荣王妃放下喝了一半的被子,面向王歆,轻声笑道:“定国候与夫人的感情很好,真令人羡慕。”
  王歆牵了牵唇角,含了一丝淡淡的惆怅,说道:“是啊,他们都是彼此的唯一。”
  荣王妃偏过头,一脸惊讶地看着王歆:“一夫一妻的家庭不论在北齐还是在胡国都不多见,我看定国候气度不凡,不知道的,还以为是皇子呢,这样的人能为自己夫人守住身子,真的不简单。”
  王歆的笑容渐渐有些牵强了。
  荣王妃见王歆变了脸色,赶忙岔开话题道:“好像染将军来了。哎哟,你们北齐的女子真是一个比一个惊艳,震惊四方的沙场将军,我以为五大三粗、虎背熊腰呢,怎生……生了这么一副好模样?”
  冰冷、霸气、又充满了野性的诱惑。十个男人见了,就有九个抵挡不住,只不过她太厉害,像头优雅却又危险的母豹子,一般人不敢露出一丝一毫的亵渎罢了。
  荣王妃打量染千桦时,荣王的目光也投向了染千桦,看着染千桦镇定自若地打他旁边经过,仿佛根本不认识他这个人,啊,也对,她或许真的不认识他。
  一股熟悉的香风扑鼻,荣王眉心一蹙,眼底闪过了几许复杂的意味。
  王歆指了指对面,看向荣王妃道:“好像长乐公主和雅歌小郡主准备好了。”
  草地中央,长乐公主身着红白相间的劲装,墨发挽成高髻,用玉冠固定在头顶,素来弱柳扶风的她,这一刻忽而有了英姿飒爽的气息。自上次一别,已有数月,长乐公主似乎并未沉湎于不被父亲接纳的痛苦中,便是上回痛失驸马,她哭得声嘶力竭,可一段日子后,她还是打阴影里走了出来。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她与华珠有着不俗的共同之处,二人都会倾尽全力去追求自己喜欢的东西,却又不会因为得不到或者失去而自暴自弃。
  在她左边五十米处,摆放了十个箭靶。右边五十米处,也同样摆了十个箭靶。
  按照规定,她和雅歌小郡主将会从同一起跑线出发,奔驰途中,搭弓射箭,比谁最先到达终点以及谁射中的靶心最多。
  须臾,太监们牵来了十匹良驹供小郡主挑选。
  雅歌拍了拍手,红色小马靴踩在青葱草地上,新颖而耀目。雅歌很仔细地摸了马匹的脑袋,并看了它们的腿和肚子,对于草原少女来说,挑选适合自己的骏马是一门非常讲究的学问。挑了半天,雅歌最终要了一匹枣红色的高头骏马,与她娇小的身形一比,似乎太大了些,不过她踩着马镫,抓紧马鞍,毫不费力便翻了上去,又让人觉得她完全能够驾驭。
  随后,她的侍女取来她的弓箭。那是一把金色棕弦、弓尾刻了一株白桦树的女子专用弓箭。
  长乐公主看着它,眼底不由地露出一抹艳羡来,但这份艳羡之中,又有着别的什么情绪,细细辨认,似乎……是熟悉!
  长乐公主当然熟悉它了,不仅熟悉,她小时候还玩儿过呢。后面陈轩仿照它给她做了一把,可赝品就是赝品,找再好的师傅也造不出这世间的唯一。
  “长乐公主,准备好了吗?我们可以开始了吧?”小郡主扬了扬手中的金工,没注意到染千桦的脸色变得苍白如纸了。
  长乐公主朝染千桦看了过去,红唇一勾,笑出了一丝嘲讽,时隔十七年,染千桦,再见到它,你心里是不是像针扎一般难受?
  敛起心头异样,长乐公主嫣然一笑:“雅歌小郡主的弓箭真漂亮,在胡国买的吗?”
  雅歌摇头,脸上洋溢起回忆的浅笑:“不是买的,是我父亲留给我的。”
  父亲……长乐公主笑了,勒紧缰绳道:“我们开始吧!”
  一旁的大太监得了长乐公主与雅歌的示意,扬起手中旗帜:“预备——开始!”
  旗帜落下,长乐公主与雅歌策马,齐齐冲向了终点。
  二人搭弓,一箭一箭地射出。
  呜——呜——
  利箭如虹,带着摧枯拉朽之势,闪电般地钉在了箭靶上!
  前一支箭的箭尾还在晃动,后一支箭就已经射中了下一个箭靶。
  其速度之快,力度之准,叫人叹为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