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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灵异玄幻 > 最漫长的那一夜(出书版) > 最漫长的那一夜(出书版)_分卷阅读_25
  是他老了?
  还是我长大了?
  但,我的小马哥,永不复还。
  2014年,距离我上次见到小马哥,转眼逝去整整九年。
  每年的国庆假期,我的表妹都会去香港购物,去逛迪斯尼乐园,这一回她却不去了,临时改机票飞去韩国,原因嘛众所周知。
  两天前,我接到个陌生的电话,带着浓浓香港味的普通话,让人听着略带费劲——
  请问是蔡骏先生吗?
  是。
  我是mark的弟弟,我在上海,可以与你见面吗?
  mark是谁?
  然后,电话那头报出小马哥的全名。
  一小时后,在我家楼下的港式茶餐厅,我和一个年轻的香港男子见面。
  他递给我名片,世界五百强在上海公司的部门经理,他说,就叫我ken好了。
  而我有些恍惚,mark的弟弟ken?在《英雄本色2》的国语版,小马哥的双胞胎弟弟阿建?穿着小马哥浑身是洞的风衣的周润发?
  果然,他们兄弟很像,个子也差不多,看着阿ken的脸,仿佛回到2005年秋天,子夜的香港。
  怎么从没听小马哥说起过你?我直截了当地问,虽然,我并不怀疑他。
  我们是同母异父的兄弟。
  三十年前,小马哥父母离异。所有人都以为,他妈妈改嫁去了香港。那不是真的。或者说,香港男人是真的,但他在香港有家室,自然,也无法带她去香港。
  他的妈妈去了深圳,每个周末,香港人过关来看她,就是包二奶。几年后,她为香港男人生了个儿子,取名建华,英文名ken。
  1993年,小马哥的爸爸赌博坐牢,他在上海退学,独自买了张火车票来深圳。
  已跟妈妈分别十年,老妈根本不喜欢他,所有母爱都在ken的身上,何况小儿子是香港种啊香港种。
  回归前一年,那个男人的原配死了,小马哥的妈妈与十岁的弟弟,苦熬到头,得偿所愿,去香港合家团聚了。
  唯独小马哥,一个人留在了深圳。
  香港男人嫌他讨厌,不准他申请来港探亲,怕他一来就变成黑户口不走了。
  ken告诉我,在他跟妈妈搬去香港以后,再没见过哥哥。
  2003年,非典过后,开放港澳自由行,小马哥第一次进入香港。他来家里吃了顿饭,还是偷偷摸摸地,趁着ken的爸爸不在。也只是吃了一顿饭而已,妈妈就把大儿子打发走了。
  弟弟还算热情,带哥哥在香港玩了三天。小马哥循规蹈矩,自觉排队,从不乱穿马路,打喷嚏不忘用手帕掩住,坐自动扶梯永远站右边,更别说什么随地大小便了。
  然后,他提早回了深圳。
  小马哥第二次来香港,已是两年后的2005年,十一长假之后。他让弟弟ken帮忙,说要在尖沙咀找家小餐馆,花三千港币包一晚,给每个伙计发了条烟,让大家演戏叫他老板,说是要招待一个好朋友。
  第二天,小马哥又走了。
  这也是他最后一次到香港。
  小马哥一直住在深圳,从事各种生意与职业。发过财,破过产,也有过安逸的日子。他结过婚,离过婚,但没有过孩子。从他住的高楼顶上,可以清楚地遥望香港,那是新界连绵的山冈,有时能望见大帽山顶。
  当ken说到这里,我算是大致明白了——
  这些年里,小马哥关于香港的一切,包括什么进入黑社会,又是警方的卧底,学什么使徒行者薛家强,结果爱上黑帮老大的女儿,最后又被追杀,再向我袒露心迹,原是我党派遣港澳的地下工作者……竟然!竟然!全是编造出来的!或者说,是他脑子里的妄想。
  魂淡啊!
  但,他演得真像啊,货真价实的影帝,比发哥厉害一百倍啊!
  我低头,看着杯影中的自己,默默数着那十年间,在自己身上发生过的一切。
  上个礼拜,我的哥哥死了。
  阿ken告诉我,而我故作镇定地问道,怎么死的?
  9月28日,接近零点,他喝醉了。遇到抢劫,他反抗。对方拔刀,不巧刺中心脏。
  就这么简单?
  两天后,凶手在东莞被捕,内陆省份来的十八岁少年,看到他用iphone6就想抢劫。
  我摇头,这不是小马哥的死法。
  阿ken继续说,我也很多年没跟哥哥联系过了。我去美国读书了五年,回来后发现香港不景气,许多年轻人都北上了,我就直接来上海工作。妈妈说,哥哥从没给她打过电话,她也没关心过哥哥。我很难过。
  你为什么来找我?
  三天前,我飞去深圳,处理哥哥的后事。打开他的电脑,msn自动登录,没想到他还用这个?好奇地看了聊天记录——我发现他的朋友好少啊,在联系人分类里,有个特别类别,就是你的名字。对不起,你没看到过他的留言吗?
  啊?
  差不多六七年前开始,我就再没登录过msn。
  阿ken提醒我,这个月底,msn就要在全球范围内关闭了,建议你快去看看吧。
  与小马哥的弟弟阿建告别,我飞奔回家,趁着msn死亡前的最后几天,再次登陆。
  深夜,我把登陆状态改为有空,响起无数滴滴声,都是前几年积累下来的。
  满屏最多的是小马哥。
  i am what i am
  我永远都爱这样的我
  快乐是快乐的方式
  不止一种
  最荣幸是谁都是
  造物者的光荣
  不用闪躲
  为我喜欢的生活而活
  不用粉墨
  就站在光明的角落
  我就是我
  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
  天空海阔
  要做最坚强的泡沫
  我喜欢我
  让蔷薇开出一种结果
  孤独的沙漠里
  一样盛放的赤裸裸
  多么高兴
  在琉璃屋中快乐生活
  对世界说
  什么是光明和磊落
  我就是我
  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
  天空海阔
  要做最坚强的泡沫
  我喜欢我
  让蔷薇开出一种结果
  孤独的沙漠里
  一样盛放的赤裸裸
  ——《我》林夕/词;张国荣/曲;张国荣/原唱
  第10夜 喀什一夜
  山一程,水一程,身向榆关那畔行,夜深千帐灯。
  风一更,雪一更,聒碎乡心梦不成,故园无此声。
  ——纳兰性德《长相思》
  我有个表哥,你们都认识,他出生在喀什,名叫叶萧。
  叶萧是知青子女,我姑姑的儿子,十二岁从新疆回到上海,寄居在我家读书。我们是一起长大的。
  有一年,早已成为警官的叶萧,忽然跟我说,除去在公安大学的四年,他在上海生活的时间,已跟在新疆一样久了。说完,他有些伤感。我想,他是终于在内心跟新疆做了个永别。
  最近一次见到叶萧,他说,很久没有回喀什去看看了。
  没过两周,我去了新疆。
  第一站乌鲁木齐,第二站吐鲁番,第三站布尔津,第四站喀纳斯,第五站克拉玛依,第六站回到乌鲁木齐,第七站——
  喀什。
  临行前,有人开玩笑对我们说,这时候还敢去喀什?
  我摸了摸脖子,好像头还在,坐上飞机,来到喀什。
  2014年9月16日。
  喀什。中亚的阳光,奔放热烈。杨树参天茂密。维吾尔商贩的街市,长袍包裹的西域女子,深目高鼻白须的老汉。市中心的大街上,也可见到武警车辆,像特种部队背着冲锋枪与盾牌的士兵。街头贴着许多“同仇敌忾铲除暴恐”之类标语,皆因近期紧张的安全局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