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
密码:
PO文学 > 穿越重生 > 良人归 > 良人归_分卷阅读_70
  康王禺姜的脸上全是胡子,灯火晃晃,摇曳不定,根本就看不清表情,不过朗吉一点都不怕他。他心中无畏,大不了一死,又有何难?
  康王禺姜说:“我曾与赤赢相处一年,他的汉话汉字都是我教的,论理我还算是他的师父。你既然是赤赢的哥哥,我自然要拿你当朋友,好生款待。”
  朗吉冷笑,要是到现在还不知道这个康王禺姜的目的,他可真就是白活了。
  这时,那几个看守朗吉大汉才匆匆赶到。看见朗吉站在康王面前,几个大汉吓的大惊失色,立即跪下认罪:“康王殿下恕罪,是属下失职,有负殿下信赖,让朗吉公子有机会逃脱。”
  几个大汉虽然嘴上求饶,心中却喊冤:喂,怎么会这样?刚才朗吉公子不是已经上床睡觉去了吗?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你们既然做的不好,就自己下去领罪吧。至于朗吉公子,只能有请尊驾移步,为你换个住处了。”
  “你准备什么时候放我走?或是杀了我?”朗吉语气深冷,毫无畏惧。
  康王禺姜摇头:“我不会杀了你的,不然赤赢要怪我可怎么办?等赤赢什么时候来找我,我就什么时候放你走!”
  忽然,院外有人禀报:“康王殿下,庞巴部落的渺罗姑娘带人求见。”
  听见渺罗的名字,朗吉的脸色变了变,眼神紧盯康王禺姜。
  康王禺姜回望朗吉,瞬间了然,笑道:“原来一贯冷清的朗吉公子,竟然也是有软肋的。既然这样,我就去会会这位渺罗姑娘!”
  朗吉怒火中烧,双拳紧握,青筋凸起,牙关紧咬,道:“男子汉大丈夫,有事冲着我来,不要针对我弟弟,更不要针对无辜的姑娘。”
  康王禺姜不予理会,立即下令:“将人给我带下去,要好好的照顾好我们的朗吉公子!”
  “属下遵命!”
  朗吉,又被软禁了起来,这次换了个地方,更像是宫殿的地方。
  .
  渺罗带着人马,一路未歇,以最快的速度赶到了康城,求见康王,将她阿爸的亲笔手信转交上去。
  康王接过庞巴部落首领的信,拆了火漆,迅速的扫了一眼,便放下了信,问渺罗:“这么说,你们放走了赤赢?”
  渺罗不卑不亢的回答:“赤赢本就不是我们部落的人,无论是我阿爸还是努诺,都没有权利替他决定任何事情。我阿爸的信上写的很清楚,我们庞巴部落做事一向光明磊落,不管赤赢是什么身份,有什么价值,这种卑鄙手段,我们都不屑使用。康王殿下如果真是这样的人,也就不值得我们庞巴部落追随了。”
  康王禺姜似乎并不关心渺罗说的话,反而问她:“赤赢,你见过赤赢,对吧?”
  渺罗抬头,最终点头。
  “他现在在哪里?”康王禺姜似乎想了一下,才肯定的说:“朗吉还在我手里,这个臭小子一定不可能就这么回家,他一定会来康城,亲自带走朗吉才罢休。”
  这时,有人来禀报。
  康王禺姜看了一眼下首的渺罗,朝那人示意:“说罢,渺罗姑娘也不算外人。”
  那人似乎纠结了一番,才说:“康王殿下,我们派出去的人马,在途中遇到了许多争夺西梁国主之子的部落。”
  康王禺姜立即紧张:“结果呢?”
  “都被我们的人一一收拾,但是赤赢的行踪,还是没有半点消息。”
  “给我继续找,直到找到为止。”
  那人回了声“是”,转身摇头。
  康王禺姜又叮嘱一句:“不能伤了他,半根毫毛都不行。”
  “属下遵命!”
  渺罗接话:“康王殿下,我可以带走朗吉吗?”
  “我不会再限制朗吉的自由,但是我不允许你带走他,除非赤赢出现。”
  渺罗不悦:“康王殿下,你这是什么意思?”
  康王禺姜闭上眼睛,无奈叹气:“没有朗吉,那小子一定不会来见我。我……做的最后悔的一件事,就是一年前,放他离开,让他替我引开追兵。”
  说罢,他缓缓起身,步伐蹒跚,转身离开。不知为何,那落寞的背影,给了渺罗一种“英雄迟暮”之感。
  跟渺罗一起前来的族人,低声问:“渺罗大小姐,康王殿下不同意朗吉离开,我们该怎么办?”
  渺罗也无奈,只能说:“我先见见朗吉。”
  朗吉一个人站在偌大的宫殿里,仔细打量着周围的环境。这个宫殿很大,四周都是守卫,比之前软禁他的那个小屋子更难逃跑。他心中了然,看来,康王禺姜是打定了主意,不让他离开这里的。
  忽然,有人来报:“朗吉公子,庞巴部落的渺罗大小姐求见!”
  朗吉眉头紧锁,最终点头。
  看见走进来的渺罗毫发无损,朗吉一直悬着的那颗心,总算是落了下去。
  渺罗走到他面前站定,开门见山:“对不起,是努诺设计了你,把你绑到这里来的。”
  “我早就知道了,我被关在箱子里时,听见了你们正在找我。”
  “我刚刚跟康王禺姜谈过,他不肯放你走,就算是有我阿爸的亲笔书信都不行,我会再想办法。”
  “赤赢和熙月,怎么样了?”这才是朗吉最关心的问题。
  渺罗了然的笑了笑:“他们都很安全,而且是赤赢揭穿了努诺的假面目,让他在我们部落内声名狼藉、身败名裂。”
  “赤赢一向足智多谋,我不应该担心他。”朗吉倒是了解他的弟弟。
  渺罗说:“我最近会一直留在这里,说服康王放你离开。”
  “渺罗,你不用担心我,回家吧,康王是不会轻易放我走的。我在这里其实很安全,你不用担心。”
  “既然这件事是我和我的部落惹出来的,我绝对不会一走了之,我的事情你不用管了。”
  “渺罗,听我话,回家去!”
  “不!”渺罗这一次,格外固执。
  朗吉语重心长的说:“你们庞巴部落需要继承人,你要好好的选择一位夫婿才行。努诺这人,虽然平日温和无害,但真正狠起来却是狼子野心,并不是佳婿的好人选,你一定要慎重决定。”
  “你这个意思是,还在关心我的婚事?”
  “庞巴部落既然投奔了康王禺姜,就不能总是置身事外,必须强大起来,这样你们将来才能与别的部落相抗衡,才能真正有所建树,而不是成为别人成功的垫脚石!”
  “朗吉,我问你,你只要跟我说一句实话就行。”渺罗望向朗吉,眼神里带着留恋和倾慕,她说:“你这一次,在暮秋时节,来东草原走马帮,是为了我吗?”
  朗吉侧过头,不想回答。
  渺罗笑中带泪,替他回答:“是为了我吧,是为了看我成亲吧?”
  “渺罗,你知道,赤赢的身份……我,不想让外面的事情牵扯到他,我想让他一辈子都平平安安的,不想让他成为别人手中的棋子。”
  渺罗忽然开口:“赤赢是什么身份,你真的知道吗?就算你真的知道他的身份,你又怎么能知道他是怎么想的?朗吉,你为了弟弟,放弃了我,我无话可说,因为在你心中,弟弟更重要,我比不过他。”
  她抬手,擦干净腮边的泪,果断的说:“好了,问清楚了,我也就死心了。我的事情不用你管,我说过,既然这件事是因为我们部落的人才惹出来的,我庞巴部落就会一直管到底。我们两个……就不要再见面了!”
  说完,她果决的转身离开。
  朗吉在她身后追了两步,没忍住,喊了她的名字:“渺罗!”
  渺罗没理他,依旧大步决然的往前走。
  “渺罗,你不要走!”朗吉三步并作两步,朝着渺罗追了过去,从背后一把抱住渺罗,恨不得将她揉进怀里。
  他说:“渺罗,我这次去东草原,是为了你而去的,是为了看你成亲而去的。我跟自己说,你亲眼看见渺罗成亲,你就可以死心了,回到没有遇到渺罗前的样子……可是,我现在做不到了,我……才不要管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我想要和你在一起,求你不要求,求你……不要说不再和我见面的话!”
  被朗吉抱住的渺罗,无动于衷,任由他抱着。
  朗吉将头埋进她的颈间,低声哀求,一点都不像往日里冷清的朗吉。
  渺罗终于开口,她说:“朗吉,上一次,这样的话,是你跟我说的。我都可以潇洒的放手,为什么这一次你却变了?”
  她说:“朗吉,其实你很自私。你以前一直想要保护赤赢的秘密,他的秘密已经公布于众,你已经没有保护下去的必要了,所以你发现,哦,原来我舍不得渺罗,我要把她追回来!”
  “不是的……”朗吉下意识反驳,但是他一点都找不到反驳的话,因为他心里就是这么想的。果然如渺罗所说,很自私的想法。
  渺罗说:“朗吉,我渺罗是谁?是东草原庞巴部落的大小姐,是草原上的小辣椒,我凭什么要被你呼之即来挥之即去?你想让我离开你,我就离开你?你想让我留下,我就留下?凭什么?朗吉,你凭什么?”
  朗吉声音很低,实话实说:“凭你爱我。”
  “朗吉,你无耻!你刚刚还说,让我去找个好男人嫁了!”
  “我现在反悔了。”
  “反悔了?你说反悔就反悔,变来变去,算什么大男人!我告诉你,我也反悔了,我已经不爱你了!”
  朗吉放开渺罗,一字一句,道:“渺罗,你现在可以拒绝我,等我离开这里,我会去追求你!就算你嫁人了,我也会把你抢回来,你是我的,这一次,我认定你了!”
  “你……”渺罗气的不知道说什么好,却又不真忍心和他生气,一怒之下,甩了鞭子,转身就走。
  朗吉却被她这个样子逗笑了,倔强又别扭的小姑娘,明明对他心软了,竟然还不承认。
  不过,朗吉摇了摇头,要说性格别扭,别人都比他自己,他才是性格最别扭的人。
  作者有话要说:  三哥的亲事终于解决了,明天就能见到我们的男女主了!
  ☆、第91章
  康城原本是西梁国最繁荣大城之一。在被康王占领统治之后,环境更加稳定,百姓安居乐业,商贸往来频繁,康城已经变成了比西梁国都更加繁荣城市,可以说是现今西梁最繁荣的国都。所以四方百姓拥戴康王统一四大草原,推翻西梁国主自封为帝的呼声越来越高。
  顾熙月原本以为,东草原的城镇已经很繁荣了,之后她和赤赢落脚的那个镇子也不错,没想到竟然不敌康城的十分之一。
  赤赢笑着问她:“媳妇儿,你的眼睛都亮了,这康城是合你心意的吧?”
  她说:“既然西梁果连这样一个城镇都如此繁荣,为何会常年征战不断?”
  “权势趋势人心,有人甚至一辈子,都不满于自己所拥有的权势,不断的追逐。”
  他们的马车停在了康城的一家客栈外,赤赢扶了顾熙月下车,直接将马车交给了客栈的伙计,吩咐:“马车劈了,烧掉。”
  牵着马缰的小伙计一愣,觉得是自己的耳朵出了毛病,又问了一遍:“这位客官,您是说……让小的把这辆马车烧掉?”
  赤赢点头,确认小伙计的耳朵没有听错:“对。”
  小伙计咋舌,忍不住问:“马呢?”
  “可以杀了吃肉。”这小伙计大约十五六岁,跟傲景差不多大,呆愣的样子蛮可爱的,赤赢忍不住逗他。
  小伙计立即说:“马肉不好吃,柴的很。”
  赤赢哈哈大笑:“送你了,你自己看着办吧。”
  顾熙月一听赤赢要让人把马杀了吃肉,吓了一跳,悄声说:“赤赢,那匹马跟着我们走了一路,跟四蹄也当了小伙伴,别杀了呀。”
  四蹄是当时赤赢救下顾熙月之后,自己屁颠屁颠跑来的。马是有灵性的,尤其是像四蹄这种品种优良的好马,赤赢根本不需要担心,它就能找到他。这其实也是当时四蹄为什么能在渺罗部落的马厩旁安心吃草的原因,因为它比顾熙月更早知道,那个哑巴大汉就是它的主人赤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