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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穿越重生 > 七十年代之军嫂来自古代 > 七十年代之军嫂来自古代_分卷阅读_36
  “好好好!谢谢你来接我们啊!”
  “不用不用,应该的应该的。”
  一行人出了火车站,往马路边走去,路口停了辆军用吉普车,车边站了个穿军装的年轻女子,她看到叶锦程一行人,笑着迎了上来,招呼道:“锦程,伯父伯母,你们好!”
  叶锦程点点头。
  刘志梅和叶展华面面相觑,怎么来了个女孩接他们啊?想到此,刘志梅瞪了眼叶锦程。
  叶锦程毫无所觉!
  那女子见叶锦程并没有为她介绍父母的意思,她笑着自我介绍道:“伯父伯母,你们好!我是王爱国的妹妹,王丽华!”
  刘志梅虽然心里疑惑,面上却不动声色的道:“好好好!麻烦你们来接我们了!”
  王丽华轻柔的道:“应该的!”
  刘志梅暗自腹诽,两兄妹说话都一个样,应该的,怎么就应该了?
  王丽华看向旁边的纪迎夏和叶以丹叶锦豪他们,她笑着问道:“这几位是弟弟妹妹吧?”问完,看向叶锦程。
  叶锦程挑了挑眉,上前一步拉住了纪迎夏得手,道:“这位是我未婚妻,那两个才是家弟家妹!”
  未婚妻?王丽华愣了下,面容僵硬了一下,很快恢复正常,她看向叶锦程口里的未婚妻,呼吸一窒,好美好有灵气的女孩,继而又若无其事的道:“锦程什么订婚的,怎么没通知一声?”
  叶锦程还没说话,刘志梅就上前一步说道:“哎呀,订个婚而已,就没有大张旗鼓的办,等到他们结婚的时候,你有时间就来啊!”刘志梅现在算是看出来了,这姑娘绝对对她儿子有想法,那怎么行呢?虽然这姑娘长得也不差,可她还是喜欢迎夏,迎夏这孩子虽然也很坚强,可她看起来就是一柔弱小姑娘,这个叫王丽华她一打眼看就知道她是个强势的姑娘,她自己儿子她了解,就喜欢迎夏那种外柔内强的姑娘,不喜欢这种不管是外还是内都强的姑娘。所以,她还是早点打消这姑娘对他儿子的想法吧。
  王丽华愣了愣,扯了扯嘴角,笑容淡了点:“是吗,到时候有时间我会去的!”
  “好了,别聊了,赶紧上车走吧!”叶展华看到还在那说话的众人,忍不住说道,话刚说完,旁边就又停了两辆军用吉普车。呼拉拉从车里走来了几个人。
  “三叔三婶!”
  “锦程!”
  “小耗子!”
  “丹丹!”
  还没看清人呢,就听到他们一叠声的喊道。
  “说了,不要喊我小耗子,还喊!”叶锦豪看清来人嘟着嘴道。
  “小耗子?你在嘟囔什么啊?”叶锦然上前一把搂住叶锦豪的肩旁笑着道。
  叶锦豪不耐的推开叶锦然,不悦的道:“四哥,你能别这么喊我吗,好难听!”他一个有为少年,被人耗子耗子的喊,多难为情啊!
  叶锦然也不在意,他看向了旁边的叶锦程,看了看他的腿,正了正神色道:“三哥!你这......怎么样了?”他们在京市,还是很担心叶锦程的腿的,毕竟离得远,不知道具体情况。
  叶锦程看出对方的关心,轻笑着道:“还可以!”确实还可以,有了小姑娘的药方子,他的腿现在不疼不痒。比想象的要好得多。
  叶锦然欣慰,只要他三哥没有从此一蹶不振就好,他们叶家的男儿,总能过得好。说到这里他看向一边的纪迎夏道:“三哥,这位是小嫂子吧?”问完,他暗自打量这位让他们爷爷奶奶亲自点名让他三哥带过来看看的小嫂子,打量完之后,他点了点头,不错,是个坦荡的。
  “嗯,夏夏,这位是二伯家的四弟,叶锦然!”叶锦程笑着给纪迎夏介绍道,然后又拉着她走到正在跟他爸妈说话的叶家大哥二哥旁边,道:“夏夏,这位是大伯家的大哥叶锦明,这位是二哥叶锦江!”
  叶锦明和叶锦江已经结婚生子,他们看到纪迎夏都挺温和得问好。然后又关心了下叶锦程的腿,知道他的腿也就这样了,黯然了下,随即放开,他们叶家的男儿即使腿瘸了,也是堂堂正正的男儿。叶展华看时间不早了,就提议回去再聊。毕竟这是路口,在这里站着不好。
  既然叶家的人来接他们了,那么刘志梅他们就上了叶家的车子,叶锦程提议王爱国一起到叶家吃了晚饭,再回去,被王爱国拒绝了,毕竟人家今天一家团圆,他们两个外人去不合适。叶锦程想了想也就同意了,说道,以后再约。王爱国他们就走了。
  王爱国慢悠悠的开着车,看着坐在副驾驶座上僵着脸的妹妹,他叹了口气道:“既然锦程已经订婚了,你就把心事放下吧,反正爸妈也不同意你和锦程的婚事!”锦程救了他,他会感谢,可也不需要把妹妹的婚事搭进去啊!毕竟那是妹妹的一辈子啊!
  王丽华冷然的坐在位子上,她身上有股说不出的颓然,听到哥哥的话,吼道:“哥,你和爸妈都以为我是因为锦程救了你,才想嫁给他的吗?”为什么,她的家人从来不听她把话说完,再下定论呢?
  王爱国双手转着方向盘,眼睛看向前方,他淡淡的道:“不管你有什么想法,现在也已经晚了不是吗?”
  王丽华抿了抿嘴,抗辩道:“还不晚,他们还没结婚不是吗?”那个女孩虽然和锦程订了婚,可锦程现在腿瘸了,她心里有什么想法,谁能知道,说不定她就不愿意了?
  王爱国警告的看了眼王丽华,冷冷的道:“你可不要乱来,看锦程的神色,他还是很满意那未婚妻。即使他不满意那未婚妻,你觉得锦程退婚了,爸妈会同意你和锦程的婚事吗?”
  王丽华固执的道:“我从第一次看到锦程开始,我就想嫁给他,这么多年了,一直没改变过,这次他为了救你,瘸了腿,我觉得是个机会,你们怎么就不能理解理解我呢?......哼,说来说去,如果锦程不是为了救你,他的腿也不会瘸,我们家有什么资格嫌弃他?就即使把我嫁给他,也是咱家该的!谁让你欠他的呢!”说完她看也不看自家哥哥一眼。
  砰地一声,王爱国把车停在了路边,他不可思议的看向自家妹妹,“你是这么想的?”他用手指了指王丽华,怒声道:“是,叶锦程他为了救我断了条腿,但那也是我欠他的,我会感谢他,可有你什么事情?你是不是想让我对你后半生都抱有歉意,所以才想以此嫁给叶锦程?你以为人家叶锦程腿瘸了,就没有人愿意嫁给他了?非要你嫁给他?你问过人叶锦程愿不愿意娶你没有啊?”
  王丽华脸一白,这么多年了,如果叶锦程喜欢她,他们早就成事了,也不会等到他为救她哥腿瘸了,她才想出,嫁给他报答他对她哥的救命之恩,这个借口。可,即便如此,也困难重重,首先她父母就不同意。其次,她没想到叶锦程竟然订婚了。不管,他这婚是怎么回事,可他已经订婚却是事实。
  王爱国看着妹妹惨白的脸,他放软了语气道:“我和叶锦程在一起共事这么久,我很了解他,你不是他喜欢的类型。所以你还是放弃吧,毕竟锦程现在已经订婚了。那姑娘看着还可以。你插一脚,算怎么回事呢?”
  王丽华想到那小姑娘漂亮的脸蛋,亭亭玉立的身姿,她不想承认也不行,那姑娘长得确实比她好看,可好看能有什么用?那姑娘一副柔柔弱弱的模样,能帮得了锦程什么?锦程现在腿瘸了,反倒还要照顾她,这样的媳妇有什么用啊?
  王爱国一看就知道自家妹妹在想什么。她没结婚,怎么会知道男人喜欢什么的女人?他是有老婆的人,也知道自家妹子这性格,其实并不是个贤妻良母,锦程现在腿瘸了,是要一个坚强的妻子在外面给他顶住,可他也需要个温柔细心的人照顾他啊。他妹妹就不是那种会照顾人的人。让她训练还行,让她照顾人?不是他看不起她,她压根就没那条筋。
  想到这里,他重新发动车子,向前开去,“不管怎么样,回家后,不要跟爸妈提起这件事,不然你们又要吵起来。”他的父母虽然势利了点,但也是为妹妹好,他们不是不感激叶锦程对儿子的救命之恩,可是让自家闺女嫁给他,来报恩,他们还是不愿意的,毕竟虽然是恩人,可也是瘸子啊!让他们把女儿嫁给个瘸子,他们还是没那个勇气的。所以,他其实对于叶锦程的未婚妻是佩服的,不管她因为什么原因愿意嫁给叶锦程,首先,她就比他们家有胆气。
  王丽华僵着脸,坐在位子上不吭声了。至于嫁不嫁给叶锦程,她还要和叶锦程谈过之后,试探下那姑娘的真实态度才能知道。
  王爱国叹了口气,他就知道自家妹妹的脾气,他说什么她都不会听的。算了,既然如此,他还是给锦程打个招呼吧,免得她去找人家未婚妻的麻烦。那可真是得罪人了。
  纪迎夏坐在吉普车里,看着外面临街的高楼,既熟悉又陌生。通过刚刚见到的叶家几兄弟,她对叶家有了初步的印象,确实兄弟和睦。这很好。一个家族不怕种种磨难,只怕兄弟不睦。只要大家团结一心,再大的困难,也会一起度过。
  “锦程,刚刚那王爱国是哪家的?”叶展华想着刚刚那王爱国看到锦程的腿,分明怀着愧意,这就有意思了。
  叶锦程皱了皱眉,还是决定坦白,“当时,我和王爱国一起出任务,为了救他,所以腿才断了的!”
  “什么?”刘志梅惊呼一下,她怎么也没想到,她儿子就是为了救刚刚那人,才瘸腿的。“我怎么说,他们兄妹俩说话怪怪的,什么接我们是应该的,可不是应该的,我儿子为了救他,断了条腿。能不应该吗?”说到最后,她一副气呼呼的样子。想到那王爱国的妹妹还对锦程有想法,既然有想法,怎么不在锦程一断腿的时候提出来,现在锦程订婚了,她又来做出那副表情,给谁看啊?本来她对那姑娘还没什么看法,可一想到自家儿子为了救她哥而瘸腿了,她心里就喜欢不起来那姑娘。
  叶锦程苦笑:“妈,我救他是我自己愿意的。别人来接我,也是一片好心,你......”
  刘志梅眼泪猛地流了下来,讽刺得道:“是是是,是我不好,我坏心,我哪有你高尚啊,你能为了战友付出一条腿,你多有责任心,咱国家少了你,还能发展下去吗?”
  叶锦程无奈的看了眼纪迎夏,纪迎夏把脸侧向一边,不理他。他只能无奈的道:“好好,是我不对!”
  刘志梅哭的更凶了,怨恨得道:“你不对什么啊?你这么伟大,说把腿弄瘸了就弄瘸了,想为谁付出就为谁付出,一点也不管当父母的为你操碎了心。我为你的腿,流了多少眼泪,你不知道啊?”
  叶锦程看向他爸,他爸颇为无奈的道:“好了志梅,别哭了,马上到家了,等会老爷子老太太看到了不好!”
  刘志梅抽抽噎噎的,哼道:“看到就看到,让他们看看他们孙子多伟大,多光荣啊!”
  叶展华暗道,果然女人心海底针啊!
  纪迎夏看着哭的伤心的刘志梅,在旁边出主意:“大娘,别生气了,不如等下咱下车了,打他一顿出气?再不然咱们罚他,让他晚上不许吃饭,光看着我们吃?”
  刘志梅破涕为笑,她从前座转过身拍了拍纪迎夏的手道:“迎夏的主意好,行,晚上不让他吃饭,让他饿肚子去。”说完还恨恨的瞪了叶锦程一眼。
  叶锦程挑了挑眉,看了纪迎夏一眼。纪迎夏斜眼睨了他一眼,不想理他。对着刘志梅道:“嗯,让他饿肚子。”
  叶锦明在前面开着车,听到他们的话,沉思半晌问道:“锦程,那王爱国既然是你战友,怎么调到京市军区来了?”
  叶展华眉头皱起。看向了叶锦程。
  叶锦程静默了片刻,说道:“立了功,调到这里来的,再说人家也是京市人,调到京市军区不是很正常。”
  立了功?叶锦明玩味的琢磨着这几个字,“什么功?”
  那任务是需要保密的,叶锦程肯定不会随便说的,即便如此,车里几人还是听出了几分其他意思。
  刘志梅冷笑,“你们一起出任务,你腿瘸了,他立功了,升官了。可真是......你的好战友啊!”
  叶锦程知道不是这么回事,他虽然救了王爱国,可王爱国也确实立了功,不然上面也不会提拔他的。而他腿瘸了,以后还能不能继续待在军营还不一定呢,当然就算有功,也无法提啊!
  纪迎夏也皱起了眉头。不管怎么样,她对那人,也有了疙瘩。
  叶锦明忽然说道:“锦程,你这亏吃的,也太大了。”
  叶锦程握着拐杖没有说话,吃亏?看了看自己的瘸腿,他摇摇头,就算吃亏,他还是救了王爱国。既然做了,他就不会让自己后悔。他看了看旁边的纪迎夏,只是让小姑娘跟着他吃苦,他有点于心不忍,可即便如此,他也不愿放开小姑娘的手。就让他自私一回吧。这辈子,他宁愿欠纪迎夏的,哪怕下辈子还她一辈子,他也要把小姑娘绑在他身边。
  ☆、第61章 二更
  叶锦江的车子上坐的是叶锦然和叶以丹叶锦豪两姐弟。叶锦然还没结婚, 他对三哥的未婚妻纪迎夏还是有点好奇心的。毕竟他三哥已经二十八岁,还没结婚, 可见他挑剔的程度。
  好吧!对于以前叶锦程那个未婚妻, 其实他们都没放在心上, 毕竟没有办订婚仪式, 也没有给订婚信物, 只一个口头约定, 他们可同意可不同意,不是吗?他们叶家人,即使毁婚,谁敢说什么呢?
  “夏夏姐, 可厉害了!”叶锦豪想到上回去打猎时, 纪迎夏的身手, 忍不住说道, 虽然他哥让他不要到外面乱说,可他认为这里都是自家人, 说出来没什么关系,“她手心拿着石子,一弹一只野鸡,一弹一只兔子。唉,太厉害了,我都找不到词语来形容我夏夏的厉害!”说完他一副引以为豪的样子。
  叶锦然和叶锦江面面相觑,十分怀疑,那么一个柔弱的小姑娘, 会有小弟说的那么厉害?锦豪不会是想让他们对那姑娘,有个好的印象所以才这么说的吧?
  叶以丹一只手抵着下巴,撇撇嘴道:“别以为你们不信,其实我也不敢置信,可不信不行啊,亲眼所见。再说了,纪迎夏还救了我哥,不管怎么说,她都还挺厉害的。”虽说,她有点嫉妒纪迎夏在家里比她受宠,可不得不承认,她确实适合做她大嫂。
  叶锦然似笑非笑的看向了叶以丹,哦一声,“怎么回事?”嘴上这样问着,脑海里已经脑补了一副美救英雄的画面。
  叶以丹巴拉巴拉的把事情解释了一遍,末了叹道:“所以,我哥和纪迎夏是天定的缘分,肯定没错!”
  叶锦江比较沉稳,听了这件事,诚恳的赞道:“是个不错的姑娘!”就不再说话。
  两辆车子前后到了军区大院,车子停在了叶家门口。以叶老爷子如今的地位,他们家的房子是一栋别墅,别墅很大,上下三层楼,可即便如此也住不了这么多人,所以只有叶大伯一家住在这里,他两个儿子结婚后也搬了出去,叶二伯一家也没在这里住。今天因为叶展华一家回来,所以他们都齐聚在这里,等待着他们得到来。
  纪迎夏跟着叶锦程下了车子,看到旁边庄严的站岗军人,肃然起敬。不管何时,她对于这些时刻守卫在岗位的军人,都是敬佩的。
  屋里的人,听到车声,一轰隆,都跑了出来。纪迎夏看到这些人热情的脸孔,脸上不自觉挂起了笑意。这是个热闹的家庭,她想。
  先前,叶锦程还担心小姑娘紧张害羞,当看到小姑娘大大方方的样子,他放下心来,同时,也更加赞赏小姑娘的大气。
  那边刘志梅和妯娌侄媳侄女寒暄完了,走过来拉着纪迎夏的手,给她介绍叶家的人。纪迎夏大方的跟他们打招呼,淡然的任由他们打量,经过订婚的事,对于叶家人的打量,她已经不觉得有什么了。
  叶大伯母陈丽萍一边打量纪迎夏一边暗暗点头,刚听说锦程订了个农村丫头时,她还暗自可惜,锦程多好的孩子啊,一遭腿瘸了,却要娶个农村姑娘,这说出去,谁不觉得可惜啊?可今天一看这姑娘的气度,她赞叹,哪里像村姑啊,比她两个儿媳妇看着还要有气质有修养。怪不得,她三弟媳这么挑剔的人,说到未来儿媳妇也夸个不停呢?
  叶二伯母只有叶锦然一个儿子,她儿子只比叶锦程小了三岁,今年二十五岁了,可是还没结婚,更没谈对象。当然有叶锦然不愿结婚的缘故,也有叶二伯母太挑剔的缘故,总感觉人家姑娘配不上她儿子。虽然纪迎夏气度长相皆为上层,她看着还是撇撇嘴,再好,还不是农村丫头,能给锦程什么帮助不成?他们叶家的门楣,即使锦程腿瘸了,找什么样的媳妇,难道还找不到不成?非要找个农村丫头?可,即便她心里这么想,她也不会说出来,毕竟不是她儿媳妇,她操那么多心做什么?只要刘志梅喜欢就行!
  一行人说着笑着进了客厅。
  客厅中间的沙发上坐着一对耄耋之年的老人。纪迎夏抬眼望去,暗道,那可能就是叶锦程的爷爷奶奶了吧?
  两位老人虽然头发已经发白,看着还是精神奕奕的,想来他们身体也没什么大碍。
  叶爷爷叶奶奶看到小儿子一家回来了,都很高兴,这么多年了,他们家小儿子搬到了媳妇娘家去住,他们心里虽然不舍,可为了大局着想还是让他们在那里住了十几年。现在时局渐渐明朗,总有他们搬回来的一天。这样他们一家也就团圆了。
  叶展华和自家爹娘寒暄了一会,才向他们介绍纪迎夏,纪迎夏站起来,给他们鞠了个躬。
  纪迎夏长得乖巧,精精灵灵的样子。两位老人看了连连点头,他们倒没什么门地之见,不然叶锦程妈妈也进不了门,对于他们三孙子在困难时,还愿意嫁给他的姑娘,他们先入为主心里就对她存有一份善心。再听到,她爸妈是烈军属,老爷子老太太更是疼惜她。
  叶奶奶拿出一只红色的玉镯给纪迎夏,纪迎夏看了看刘志梅,刘志梅点了点头,她才收下玉镯,毕竟长者赐不可辞,然后把玉镯戴在了手腕上。
  纪迎夏见了老爷子老太太,拿出了自己给他们做的棉鞋,叶锦程惊讶的挑了挑眉,没想到自家小姑娘,还给他爷爷奶奶准备了礼物。刘志梅倒是知道迎夏给老爷子老太太做了鞋子,毕竟她还来问她两老的鞋子码数。
  纪迎夏看了看周围的人,略带歉意的道:“因为时间比较赶,所以只准备了二老的礼物。”为什么时间比较赶,还不是因为临近来的时候,叶锦程才跟她说,让她来京市过年。
  叶奶奶惊喜的拿过鞋子看了又看,连连道:“好好,好多年没穿过这样的棉鞋了,后来想穿了没人愿意给我做了,没想到,孙媳妇给我做了一双,哟,这上面还绣了梅花啊?好好!这手艺好!”她说着说着,就把脚上的鞋子脱了,换上了新棉鞋。站起来,走了走,踱了踱步,看得出来,她很是喜欢。
  叶爷爷也很喜欢这棉鞋,以前年轻的时候,叶奶奶还给他做这样的棉鞋,后来年龄大了,她看不清针眼了,也就不再给他做了,闺女媳妇只给他买做好的,哪里有人动手给他做过啊。现在孙媳妇给他做了一双,他也十分满意。不过,他到没有当场就试,毕竟这么多人,他还是要注意下的。
  纪迎夏看着叶爷爷和叶奶奶的表情,暗道,这哪里是什么将军啊夫人啊,这分明是一对普通老头老太。即使他们再厉害,在家人儿孙面前,也是和蔼的慈祥的。所以纪迎夏在老爷子老太太面前,毫无压力,只把自己当成普通小辈对待他们。
  因为这几天在火车上都没吃好,叶家今晚的晚餐准备的也比较丰富,所以大家吃的都挺满意。尤其是叶锦豪,直嚷嚷终于吃饱一顿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