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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穿越重生 > 嫁人就嫁羽林郎 > 嫁人就嫁羽林郎_分卷阅读_22
  在赵瑾之的印象中,清薇从第一次见面,就一直表现得沉着冷静,即便是那日被自己从歹人手中救下,虽然慌乱,但也没有差错。这份涵养和能耐,也着实令人佩服,只是难免又让人猜想,宫中日子想必不好过,所以她才养成这般性子。
  今日她身上倒是难得露出了几分少女般的情状,让赵瑾之新奇之余,亦不免对她多了些了解。想来人总不会只有一个性子,她有沉稳心性,自然也有活泼之态,只是平日里极少会表现出来罢了。
  不知何时,她才能毫无顾忌的在自己面前,将这些都展露出来。
  一个念头忽然从赵瑾之脑海中闪过,他对清薇道,“赵姑娘在这里稍等片刻。”然后也不等清薇答应,就动作飞快,兔起鹘落的翻过围墙去了。
  清薇:“……”平日里还要委屈自己用楼梯上下,真是难为他了。
  不一会儿赵瑾之就回来了,脸上带着笑,将手里的东西往清薇面前一递,“给你。”
  “这是什么?”清薇没有接过,而是问。
  赵瑾之将拿东西往她手里一塞,“是一把匕首。我当年出门时,祖父给我防身的,如今已用不上了。这东西做得小巧好看,又方便携带。赵姑娘带着防身吧。”
  清薇低头仔细的看了看手里的匕首。柄和鞘都是银质的,上面还雕了花,看上去十分富丽堂皇,不说出去的话,恐怕都以为只是装饰的小玩意儿吧?但只要将匕首抽出来,便仿佛能看到凛冽锋芒从其上发出,寒意逼人。
  清薇不懂匕首,但还是识货的,这必定是好东西。所以她将匕首放回鞘中,递给赵瑾之,“太贵重了,我不能收。”
  “我留着已经没用了,白放着而已。”赵瑾之道,“你现在生意越做越大,指不定什么时候就遇上麻烦。有个东西防身,也让人放心。这阵子我在你这里用晚饭,也没说过劳烦的话,饭钱更不曾付过。你心里若是过意不去,只当是我付了饭钱就是。”
  清薇道,“这饭钱,就是在锦绣楼,也足够吃一年了。”
  赵瑾之便含笑道,“既如此,我也在你这里吃足一年,用这匕首抵账,如何?”
  “也罢,我将来的席面,卖得只会比锦绣楼更贵。”清薇想了想,还是将匕首收了起来,“多谢赵大哥。其实我也正想物色这么个防身之物,只是总找不到好的。”
  “不必客气。”见她收了,赵瑾之才坐下来,继续喝粥。
  清薇将匕首抓在手里把玩了片刻,又问,“我看赵大哥平日佩的是剑,想必剑法十分出众。只是你师父教的又是拳,不知剑法和拳法,赵大哥更擅长哪一个?”
  第27章 百步穿杨
  “什么才是赵大哥最擅长的?”清薇这样问。
  赵瑾之闻言, 却只是一笑,“这两样都不算擅长, 不过勉强不惹人笑罢了。”
  清薇微微挑眉, “这样说来, 赵大哥擅长的另有其他?”
  “你要是感兴趣, 明日可以带你去看看。”赵瑾之本来想要解释,话到嘴边, 又改了念头。说出来的终究不如看到的给人的感觉更强烈。男人嘛,在自己的心上人面前,想显露自己的能力,也是正常的。
  但是清薇自己有些犹豫, “去哪里看?”羽林卫平日里负责护卫皇城,规矩自然也很大, 外人是不能擅入的。赵谨之这样说, 清薇怕他为自己破例, 自然不好随便答应。
  赵瑾之道, “放心吧, 不会坏了规矩。”
  清薇这才点头,“那就劳烦赵大哥了。”答应下来之后,她心里又不免有些好奇,到底擅长的是什么,赵瑾之还不肯说,非要让自己去看?
  眼看天快黑了,赵瑾之不适合一直留在这里, 喝完了粥之后,便主动开口告辞。
  一夜无话,也不知是不是心里存了事,第二日清薇起得很早。但即便如此,她开门出去的时候,赵瑾之还是已经来过了。一方盒子安安静静的躺在清薇门口,昭示着这个事实。
  清薇弯腰将盒子拿起来,打开,满满一盒子樱桃。
  也不知道叫紧致从哪里寻来的樱桃,色泽鲜红,肉质细嫩,看上去微微有些透明,想来是非常珍贵的品种。而且果子上还微微沾着露水,显然,又是刚摘下来的。
  他时常便会送点这些东西,清薇也都已经习惯了。不过每次瞧见,心里还是不免好奇,不知道赵瑾之到底从哪里弄来的。
  不过的确是到了樱桃上市的日子了,前儿马五还说,回头给清薇送一筐来。没想到他还没送,赵瑾之就先送了。
  清薇梳洗之后,将樱桃用小篮子盛了,放进井里镇着。这样等正午天气热的时候,便有冰冰凉凉的果子可吃了。而且清薇手巧,用这些果肉,还能做出各色小食。
  然后她照旧去准备早饭。
  因为要出门,轻微没有熬粥,而是下了面条。她先起锅炸了肉酱,香气很快弥漫而去出。没一会儿,赵瑾之就闻香过来了。清薇这才将面条下到烧开的水里,等水重新滚起来之后,再点两次水,便可以捞起来了。浇上味道喷香的炸酱,再将黄瓜丝萝卜丝之类的菜码放上去一拌,就是一碗滋味极佳的面条。
  “这话我说过许多次了,不过还是要说,清薇姑娘的手艺,真是天下仅有。”赵瑾之坐下来,赞叹道。
  清薇说,“赵大哥这话真叫人为难。我的手艺到底如何,我自己心里有数。自然不会太差,但也不会到天下仅有的地步吧?我虽然知道是赵大哥勉励之意,不过这话叫人听了去,恐怕又是一场风波吧?”
  “那又如何?”赵瑾之道,“个人口味不同,或许天下间还有菜做得更好的,但都不如赵姑娘做的合我胃口。既如此,我说这是天下仅有,又有何不可?”
  清薇一笑,“赵大哥这般抬举我,往后若不勤谨些锻炼手艺,都不好意思见人了。”
  “我可不是这个意思。”赵瑾之连忙解释,若让赵姑娘以为,我只是为了蹭饭吃才这样说,那就不美了。于是他又道,“厨艺好不好,不过是点缀,赵姑娘之能已经十分令人惊叹了,不需要这些东西加分。有自然好,没有也不碍什么。”
  “这是赵大哥的心里话?”清薇问。
  “自然。”赵瑾之道,“赵姑娘何以要这样问?”
  清薇道,“大凡男子,往往都觉得女子应该待在家中,做些纺纱织布、女红厨艺之类的事。再能干些,也不过相夫教子,管家理事,人情往来罢了。这些事既是本分,又怎能不会?”
  赵瑾之苦笑,“赵姑娘这可真是一竿子打翻一船人。世上既然有这样的人,但也有不是如此作想的,赵姑娘难道就不一一分辨么?”
  “如何分辨?”清薇问。
  赵瑾之哑然。不过旋即又道,“旁人如何不知道,我是从来不会如此想的。”
  “空口白话,有何为凭?”
  “此事无以为凭,不过问心无愧。”赵瑾之道。
  “那岂不是一句空话?”清薇的问题越发尖锐。
  赵瑾之道,“赵姑娘若这样想,只怕我说什么你都不会信了。不过我们赵家的事,你想必也听说过一些。我的祖母和母亲都不是寻常女子,并不以针黹女红为务,我从小跟着她们长大,自然也从未想过,女子本该如何。人之本性十分复杂,便如男子,有人渴求功名利禄,有人则寄情山水不喜外物,还有人鲜衣怒马仗剑江湖……性情不同,选择自然也不同。男子如此,女子也该如此。在我眼中,赵姑娘亦是个不可多得的奇女子,岂能为这些凡俗规矩所限?”
  清薇便抬起头来看他。
  有时赵瑾之觉得,对上清薇如此通透的目光,许多话也就不必说了。便如此刻,他怕再说下去,自己那一点心思就要被清薇察觉,只能道,“是非曲直,你我此刻说了都不算。既如此,何不拭目以待?”
  “也好。”清薇一笑,不再说话,低头吃面。
  吃面这种事,即便是再斯文的人,也很难做到优雅端庄。赵瑾之自己不在意这些,所以动作也就显得十分豪迈,甚至偶尔会发出声音。但清薇不是。她的动作慢条斯理,两根筷子灵巧的一卷,就将面条卷在了上面,然后再放入口中,慢慢咀嚼。整个过程都是安静无声的。细看还会让人觉得她的动作带着韵律和节奏,赏心悦目。
  等吃完了面,她放下筷子道,“接下来就交给赵大哥安排了。”
  赵瑾之道,“我要先去宫中点卯,赵姑娘是不是也要去摊子上看看?届时我去寻你。”
  两人于是分头行动。
  经过几个月的□□,小六子和壮儿已经熟悉了摊子上的事,两个都是机灵孩子,现在连大半客人的名姓都能说出来,有时不需客人开口就能说出对方的要什么,算是勉强能够独当一面了。所以近来清薇有意锻炼二人,将更多事交给了他们。
  而对于小六子和壮儿来说,这样的机会是他们求之不得的。所以,两人都干劲十足,哪怕清薇不在,摊子上也还是井井有条。甚至客人有时候看到清薇,还会主动开口夸赞两人。清薇自然不会吝啬,生意扩大之后,便给二人涨了工钱。
  这会儿到摊子上巡视了一圈,见没什么问题,她也就找了个地方坐下,等赵瑾之过来。
  赵瑾之来时,也没有兴师动众,往巷子口一站,见清薇发现了他,就转身出去了。清薇起身,交代了小六子和壮儿几句,然后便跟了过去。
  赵瑾之站在巷子口等她,手里还牵着马。
  轻微走过去问,“赵大哥,咱们到底去哪里?怎么还牵着马?”
  赵瑾之道,“上马,到地方你就知道了。”然后伸手过来,打算扶清薇上马。
  清薇却不要他帮忙,自己攀着马鞍,抬脚在马镫上一踩,就翻身坐了上去。动作之干脆利落,很显然是受过训练的。幸而之前猜到今日出门肯定会不方便,所以清薇已经换了一身短打扮,否则这时候便要出丑了。
  赵瑾之这才笑道,“原来赵姑娘也是巾帼不让须眉。”
  清薇侧头一笑,“雕虫小技,献丑了。”
  “请赵姑娘坐稳。”赵瑾之交代了一句,这才转身牵了缰绳往前走。
  一路出了城,马走得并不快,清薇骑在马上,也就并不觉得难受。
  不过过了城门之后,赵瑾之便停了下来。他转过身,走到清薇身侧道,“赵姑娘,冒犯了。地方有些远,这么走怕是要许久。恐怕要请赵姑娘与我同乘一骑。早知你会骑马,我该多准备一匹的。”
  话是这样说,但清薇即便会骑马,高速奔行估计还是掌控不住,所以仍旧免不了同乘。赵瑾之心里,对此未尝不觉得高兴。毕竟这是难得亲近佳人的机会。
  这样一想,便有了几分心安理得。
  清薇道,“既然是权宜之计,自无不可。请赵大哥上马吧。”
  赵瑾之这才握紧缰绳,踩着马镫爬上去,正好坐在清薇身后,两只胳膊将她环住。
  这个姿势,两人自然离得很近,隐约能够闻到清薇身上传来的淡淡香气,让赵瑾之下意识的深吸了一口气。
  不过他不是登徒子,自然不会有非礼之行为。所以很快收敛心绪,驾马前行。
  马儿很快跑动起来,这一次速度就比刚才快多了。如果是清薇自己骑在马上,估计会很不习惯。不过现在有赵瑾之坐在身后,有了依靠,也就不会觉得惊慌了。
  大概半个时辰之后,马儿才终于停下。清薇转头四顾,便见周围草木繁茂,鲜花流水,美不胜收,是个环境清幽的绝佳去处。她心里不免生出几分喜欢,转头问赵瑾之,“赵大哥,这是到了?”
  赵瑾之点头,翻身下马,然后又伸手来扶清薇。这一次清薇没有拒绝,搭着他的手跳下马,只觉得浑身都有些僵硬,走了几步,这才好些。
  然后又生出了新的疑惑,这里风景固然极佳,但赵瑾之带她到这里来的目的是什么?昨日说的分明是要看他最擅长的武艺是什么,与这里又有什么关系?
  赵瑾之仿佛看出了他的疑惑,牵着马道,“赵姑娘请在此稍候,待会儿你就会明白我想让你看的东西了。”
  说完之后,翻身上马,鞭一扬,便驾着马跑开了。
  清薇在原地站了一会儿,见赵瑾之直退到百米之外,这才从马鞍上取下了弓,张弓搭箭,但他没有立刻将手中的箭射出,而是轻轻一踢马腹,在马儿往前小跑的过程中,慢慢瞄准清薇面前不远处的那棵柳树。嗖的一声,箭终于射出来,稳稳扎在树干上,发出沉闷的响声。但赵瑾之没有停下来,而是继续打马前行,同时不断取出新的箭,搭弓飞射,将河岸的一排柳树一一射中,十次之后,才终于勒马停了下来。
  马儿小跑着回到清薇面前,赵瑾之居高临下的骑在马上,朝清薇笑道,“也就这一手勉强可看,希望没有让赵姑娘失望才好。”
  清薇想了想,才道,“这还是我第一次这么近的看人射箭,虽不太懂,但与马上奔行还能十发十中,想来是件十分了不得的事。这样的准头,军中绝大多数人都没有吧?”
  她虽然不懂射箭,但皇帝那里的某些数据还是看到的。如果是站在地上射击,那么弓箭手的最低要求也是十发五中,拱卫皇城的上四军要求更高,要十发八中,而实际上绝大多数人都能够做到十发十中。但这种马上奔行间射箭,十发五中就算是极好的成绩了。
  也难怪赵瑾之以此为傲。
  但还没有结束,赵瑾之跳下马,问清薇,“赵姑娘身上可以铜板和丝线?”
  铜板是有的,丝线这东西,谁也不会带着出门。最后清薇拿出自己的帕子,“这个裁剪一番,或许勉强可用。”
  赵瑾之接过去,也不要什么裁剪,手上一用力,便撕下了一条,然后从清薇这里拿了铜板,绑好之后,他也不挑选,就爬上了最近的柳树,将铜板挂在了柳枝上。
  六月的柳树枝繁叶茂,铜板挂在上面十分不显眼,清薇就算站在树下仰头去看,也是偶尔才能看见。
  赵瑾之却已经再次翻身上马,重新跑回百米开外,然后骑在马上,弯弓搭箭。这一次他打马奔跑,想来这射中铜钱的难度,与射中树干截然不同。赵瑾之不断调整姿势和角度,瞄准了许久,然后才松开手,离弦之箭飞射而出,越过百米距离,“啪”的一声扎在了树干上。
  这一次的声音跟之前都不同。
  清薇走到树下,仰头仔细看了一会儿,果然见箭镞下扎着一条白色的布带。虽然看不见铜钱,但结果已毫无疑问。
  射中了。
  百步穿杨已是神射,何况赵瑾之还在百米之外?
  也难怪这才是他最拿手的绝活了。
  赵瑾之已经跑回来,将树上的箭和铜钱都取了回来,铜钱递回给清薇,“幸而没有出丑。”
  清薇接过来,注意到铜钱中间的小孔被箭镞磨出了痕迹,可见赵瑾之那一箭必定十分有利,就是再远些也应当能够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