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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穿越重生 > 锦绣官路 > 锦绣官路_分卷阅读_89
  林重阳觉得自己要是让大爷爷动动手脚,对付一下方子春家的铺子,那还是很轻松的。
  毕竟开铺子不是那么容易的,进货渠道、销售以及打点官府,哪一样都不能缺。
  方子春家的铺子,只怕还是靠着方家的关系呢。
  既然你动歪心思对付一个小孩子,那也不好怪别人不客气动你家铺子。
  林重阳对方子春很生气。
  上午辰时他们坐着韩大壮的驴车出发,到学堂的时候正好课间休息,陆秀才在院子里喝茶。
  听闻林大秀几人来了,陆秀才就让人请他们堂屋落座。
  见了面,林大秀几个执弟子礼仪奉上礼物。
  陆秀才自然高兴无比,林大秀已经成为童生,这真的出乎他的意料,因为他也看了那个题目,的确很难,能破题准确的都不是很多,何况林大秀才学了一年多。
  他的学生,这一次学堂里的全军覆没,只有几个童生里有一个进了学的。
  比起林家来,还是差一些。
  他少不得再试试林大秀的学问,又问问在林家堡现在怎么个学习章程等等,还要聊一聊这一次考试的事情。
  林大秀府试晕倒,院试生病的事情,原本若是别的考生,也不算什么事儿,可因为是林大秀,就显得有些微妙。
  外面有人传言说他在黄知县面前刷脸一圈,连文章都没做就过了县试的。
  从前只是一个纨绔少爷,哪怕俊美也只是纨绔,读书人瞧不上的。可现在人家纨绔少爷读书了,还成了童生,自然身价倍增,读书人里面的青年俊秀,立刻就有好事者传他容貌瑰丽,文采斐然,有倾城之姿!
  这读个书就是不一样,不读书,俊美也是纨绔浪荡子的份儿。一读了书,立刻就升级成倾城之姿。尤其现在一身白衣长衫,那简直是风度翩然,超凡脱俗的,竟比从前锦衣绣裳还要俊秀得多。
  这些说法陆秀才最近听得耳朵起茧子了,他长混的圈子里很多人都这样说的,让他觉得很有点……不是滋味的滋味。
  倒不是他嫉妒,而是他对林大秀很了解。
  如果说以前的林大秀还桀骜纨绔,可读书以后的林大秀闷得很啊,不喜言语,看人的眼神也清冷淡漠,和读书人实在是……不怎么搭边。
  现在看他站在自己面前,陆秀才却也不得不承认那些人的说法,人家林大秀如今的确是风姿卓绝,有了书卷气的加持,越发了不得。
  哎,自己那俩学生,方子春和何云,也是俊秀人物呢,被他一比,简直可以扔烂泥里。
  这么想着他又觉得早知道还不如主动促成侄女和林大秀的亲事呢,如今说不定孩子都有了。
  陆秀才又试了试林重阳的学问,感觉半年多没见,这父子俩长进都很大,再看看狗蛋,哎,天壤之别就是这样的。
  陆秀才心里思绪烦乱,林重阳也在嘀咕他呢。虽然应该尊师重道,可林重阳在狗蛋这件事上对陆秀才不怎么满意。
  学生来拜师学艺,既然交了束脩,那老师就应该对学生负有管教义务。
  不管教不对,不闻不问更不对。不管方子春用何种方式,是欺瞒还是什么别的方法,这么久陆秀才居然没有处置,也足以说明狗蛋在陆秀才眼里没被当做学生。
  他也知道陆秀才这些人的心思,收徒都要试试水平,水平好有前途的就收下,水平差没前途的,基本不要,免得砸了口碑。
  之所以收下狗蛋是因为自己和爹的面子,还有就是烧肉的诱惑。
  陆秀才一直也没上心指点狗蛋,估计认为就算好好指点,狗蛋也不是读书的材料。
  可——我送那么多礼物给你,不就是为了让你好好点拨一下狗蛋么。
  你既然收了礼物,却又不作为,怎么对得起我送的礼物呢?
  林重阳对陆秀才是失望的,只是大家都有不足之处,他也不会苛责陆秀才。
  林重阳拉着狗蛋给陆秀才磕头,谢过先生教导之恩,只是太过愚钝暂时先不读书,跟着去林家堡住段时间。
  听他这么一说,陆秀才还有什么不明白的,这是嫌他对狗蛋不上心呢,当然也是林重阳这孩子念旧情要提携狗蛋,也是狗蛋的福气。
  陆秀才有心要解释因为考试太忙,却又觉得还不如不解释,解释了反而让人觉得更没担当。只是让个孩子误会自己,陆秀才又觉得有点郁闷,如鲠在喉的感觉。
  到底也没法解释狗蛋的事情,毕竟这是事实,自己的确没有上心。
  他虽然不想解释,但是又觉得自己也不算错,要道歉也开不了口,所以只能如此。
  拜别先生,林重阳几个少不得还得去见见同学们,送上礼物。
  尤其是陆行之和孙兆华,在狗蛋这件事儿上,俩同学做得很好,他心怀感激。
  狗蛋现在和林重阳重归于好,想起之前跟陆行之和孙兆华交恶,他有些不好意思,只匆匆打了个招呼就拉着他爹就去外面等。
  王连英、方子春没来,现在也在家里自己温书,另外多了四个学生,他们不认识。
  林大秀被何云几个缠着聊了一会儿。
  林重阳向两位同学表达谢意,感激他们照顾狗蛋,俩人还有些内疚,觉得有负所托的,没能看好狗蛋。
  林重阳笑道:“两位学兄不要自责,我兴哥本身就贪玩不爱读书,你二人读书认真,他自然觉得枯燥无趣,你们对他回护,我们十分感激的。”
  两人连说惭愧。
  林重阳就和他们告辞。
  两人依依不舍道:“林学弟,咱们可要保持通信啊。”
  像他们这么大就读书的人,找到玩的好的同学不容易,林重阳是最好的一个。
  林重阳笑了笑,“当然啊,咱们还要互相交流学习心得呢。”要一起下场考试估计不能了,他等不及。
  两人闻言又高兴起来,孙兆华虽然年纪最大,却最忐忑,“我都怕到时候你们都中,偏我不中呢,我可是最大的。”
  林重阳和陆行之安慰他不会的,大家都会进学的。
  第70章 合作搞事
  离开学堂, 林重阳又让他干爹赶着驴车去找赵一刀。
  如今林大秀在林家堡都顶立门户, 又是正儿八经的童生出身, 在农户和商户们眼里,那是了不得的尊贵。
  赵一刀接了消息, 立刻就让人洒扫庭院, 自己带了儿孙在大门口排成两列迎接。
  赵一刀看着一身白衫风神俊秀的林大秀从驴车上下来,看着他很自然地掸一掸白衫, 风吹过, 那上面的褶皱就神奇的都平复了, 顿时觉得林相公被镀上了一层金光, 十分耀眼。
  林重阳看赵一刀看他爹看得移不开眼睛,心里切了一声, 林大秀以前穿着锦绣, 也没见你们这样,果然有了功名就大不一样。
  从前是纨绔少爷,如今就变成男神。
  这才是个童生就受到这样的尊重, 看来自己还是早点下场好,不要一直被当孩子。
  被赵一刀恭恭敬敬地迎进去,林重阳发现赵家又有一定的变化,之前金碧辉煌的俗气变淡了, 反而多添几样文雅的东西。
  起码堂屋里原来一股脑堆着的那些瓷器、玉器、金器变少了,金器没有了,只留着几样瓷器和一样玉器。
  还有堂上挂着的画,也不再是财神爷而是山水画。
  甚至这椅子上搭着的椅袱都由原来的大红大绿变成了素淡偏暗的颜色。
  再看着赵一刀望着自己爹那崇拜的眼神, 林重阳突然觉得难不成赵一刀这是在跟他爹致敬?也跟着进步呢?
  他笑了笑,赵一刀也是白费感情,他爹这一次真是纯粹作陪的,刷脸都用不上。
  林重阳道:“赵老板,生意还行吧。”
  赵一刀立刻将眼神从林大秀身上移开,看着林重阳,这小少爷长得真俊,子肖父,一样俊,赵一刀的眼神一样的热切。
  在他的眼里,魅力是随着学问以及身份和功名在颜值的基础上呈几何倍数增长的。
  听说小少爷学问更好,那以后说不得就是进士老爷呢。
  他答应得非常恭敬谦卑,再也不是当初和韩家耍横的那个屠户赵老板,而是小绵羊一般。
  “托少爷和小少爷的福,生意蒸蒸日上。”现在真的把密州城的生肉生意垄断了十之八九。
  林重阳笑了笑,“赵老板很好,我想让你继续发大财,不知道你有没有意向。”
  赵一刀立刻用力点头,欢喜道:“有的,有的。”
  当然有啊,韩家卖个烧肉就发了财,若是小少爷给自己一个,那自己也要鸡犬升天,看来小少爷终于看到自己的忠心了。
  林重阳看他一副乐开花的样子,笑了笑,“我这一次回林家,拿了好几个菜谱和方子来,这一次我想交给赵老板你来做。”
  赵一刀有人有钱,做这个最合适不过,现在自己有林家有爹的功名,也不怕别人吞占,再也不必像之前做烧肉那样束手束脚。
  赵一刀立刻胸脯拍得砰砰响,表示一定不辱使命。
  林重阳就拿出自己精心准备的几个方子来,这是他两辈子吃货的经验总结出来的精华,既要好吃还要品相好,好卖。
  他知道有钱人的口味很刁的,他们对吃食那是脍不厌细、精益求精,只要好吃的,稀奇的、贵的、新式的,他们都不拒绝。
  大汉族的兼收并蓄、包容,很大一个程度上就体现在对美食接纳和再创造上。
  他这一次出手的几个方子,有的是菜谱,有的是一些酱料以及菜式的秘方,比如说灌汤包、宫廷酥酪、南方火腿、腊肉、熏肉等等。
  他已经改进过方子,让口感提升个档次。
  其中还有一个曾经流传了很久都没有被人破解的酒楼秘方,那就是将此地十分常见的海肠以秘法炮制过,然后晾干磨粉,用小口袋装起来。厨师炒菜的时候,将小口袋兜在袖子里,菜出锅的时候,动作利索地一撒,就有一小撮海肠粉被均匀地洒在菜肴上面。
  不管什么菜,绝对又鲜又香,让人欲罢不能,到时候自然客似云来。
  这些东西原本他想着自己慢慢拿出来,先在家里享用,不过现在看来需要提前用一下。
  赵一刀虽然识得几个字,却也念不全林重阳的一张方子,看了一眼就恭敬地双手递回去,“小少爷怎么吩咐,咱们就怎么做。”
  他很精明,虽然自己看起来有点小本事,跟林家还是不好比的。
  林重阳缓缓道:“如果我要吃下盈丰楼呢?”
  赵一刀怔了怔,吃下盈丰楼?
  盈丰楼可是密州第一大酒楼,虽然现在悦宾楼有酸菜加成,却也不能与之比肩。
  “小少爷,咱、如何吃?”
  林重阳很满意赵一刀的态度,他并不肯定赵一刀愿意跟着他做,原本还想耍点手段让他答应,没想到赵一刀如今彻底倒向他们这边。
  看来是爹的功劳。
  他道:“借力打力。”
  赵一刀急死了,怎么个借力打力啊,小少爷您是文化人,咱们是粗人,哪里懂哦。
  狗蛋也着急,替赵一刀问出来。
  林重阳示意他不要着急,还让他和韩大壮去院子里参观参观,免得在屋里无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