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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穿越重生 > 六零年代好生活 > 六零年代好生活_分卷阅读_107
  此时的大学没有强占后排座位的习惯,全都是争着抢着往前面挤,有时候前面只有零零散散的几个不多的位置,同宿舍或者同班的就会分开坐。毕竟又不是小孩子,上课听讲可没必要扎堆。
  碰巧,喜宝和那个正喋喋不休抱怨着的女生坐到了一起。
  “早知道,我也应该报外语系的,其实我挺喜欢英语的,我家还有个收音机,每天早上都会念一段英语广播,听着可有意思了。”
  运气不好被挤到后排的刘晓露伸手戳了戳她:“你以为外语那么好学?我现在啊,每天看到马哲课本,都觉得格外得亲切,起码上头印得都是亲爱的方块字。”
  那女生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你这么说也没错,起码我不用从头开始学。对了,背单词好玩吗?”
  回答她的是刘晓露的呵呵声。
  学音标、背单词、练口语,这是外语系最头疼的事儿。更要命的是,老师几乎都不会布置作业,至少没有书面要上交的作业。别以为这是好事,如果有作业的话,起码有个学习的方向,而一旦没有作业,她们就只能自己埋头苦读,连个方向都没有。
  不多会儿,上课铃就响了。
  几乎是在铃响的那一瞬间,所有的同学都闭上嘴,端正的坐在座位上,两眼直视前方,随着老师进入教室,整个教室里只余老师的声音,再无其他任何响动。
  马哲课是连着上两节课的,所有中间的课间他们终于能出去上个厕所,或者喝口水、歇口气。
  喜宝从书包里摸出了她的水壶,还是那个陪伴了她数年的军用水壶。不同的是,以前上初高中时,看到她拿出军用水壶,周围全是艳羡的目光,而现在,大家更推崇那些小而轻便的塑料水壶,毕竟样式新潮又好看。
  正喝着水,喜宝听到身边的女生跟刘晓露说起来了入团申请的事儿。
  其实,很多大城市的高中就已经开始入团了,他们班就有三五个团员,开学第一天,班主任就从团员里挑选了两位成绩好的,分别担任班长和团支书,至于其他的班干部则由这俩人自行商议,而类似于像宿舍长之类的职务,更是跟老师无关。
  大学的自由度真的很高,幸好,他们这个年代的大学生并不缺乏自控力。
  入团申请书,几乎全班同学都填了,没填的也是因为她们本身就团员。至于入党,大一新生连申请的资格都没有,一般这事儿都会在大三以后再提。当然,若是特别优秀的学生自是另当别论。
  喜宝也填了入团申请书,听团支书说,只要出身没问题,学习成绩一直保持着优秀,期间又没有犯错,通过的概率还是很高的。
  这事儿,办完后就被喜宝抛到了脑后,要不是今个儿临时听人提起,她都快忘了。
  那女生和刘晓露聊完了入团的事儿,又提起了各系的不同。说到外语系时,再度羡慕不已:“你们系不单老师和领导重视,也是最受其他系男生的喜爱了。”
  外语系出美女,尽管这话全无道理,不过每年报考外语系的,确实是以女生居多。就说今年好了,光是喜宝所在的英语系,一共有两个班级一百十六位新生,其中却只有十二个男生,可见男女比例之夸张了。
  巧合的是,这一届的新生里,丑的还真没有,倒是土气的有不少,可仔细看去,各个都是眉清目秀,还有好些个极品美人。
  喜宝喝完了水,又复习了一遍上节课的内容,趁着还有几分钟的空闲,开始翻看起了下节课要教的内容,她其实已经预习过了,不过能再多看两眼总是好的。
  一旦进入了学习状态,她就彻底无视了周遭的情况,完全没有注意到,她身边的女生在说到外语系极品美女的时候,笑着瞥了她一眼。
  ……
  入夜,洗漱完毕后,女生们纷纷坐到了床上,或是坐着看书,或是闭着眼睛无声的背着单词,极个别会凑到一起说会儿悄悄话,毕竟学习了一天,也该让脑子休息休息了。
  王丹虹一脸烦躁的拿手拍着薄被,她是乡下学生,其实情况应该是跟喜宝类似的,然而她没有喜宝那么幸运,小学语文是当地的乡村老师教的,那个老师本身就是初中文化程度,一辈子没离开过当地,教书再认真,也无法掩饰自身的缺陷。
  因此,面对如同天书一般的音标和英文字母、单词,王丹虹几乎要疯。
  正好喜宝背完了今天教的内容,正打算起身倒杯水凉着,就听到王丹虹郁闷的叫了她的名字,问她:“宋言蹊你以前是不是学过?对了,你是为啥选择了英语系?”
  “我只学过基础音标,报考英语系是我高中班主任建议的。”喜宝谨记她奶的叮嘱,不过一般的日常对话,她还是态度很好的回答,边说着边拿出热水瓶给自己倒了半杯水,顺口问道,“那你呢?”
  “被调剂过来的。”王丹虹一头栽倒在被子里,她的成绩在她所念的高中里是一等一的好,可放在全国却不是那么一回事儿了。可她又一心想来京市大学念书,分数不够,自然就被调剂到了冷门的专业。不过,话是这么说的,能考上京市大学本身也是件极为了不起的事儿,再说了,英语系搁在外语里头,是绝对的热门。
  水还有些烫,喜宝把搪瓷杯搁在了书桌上,笑着抬头看王丹虹:“外语很重要的,咱们好好学,以后不愁找不到工作。”
  “大学生是包分配的,我干嘛要担心找不到工作?”王丹虹还是很颓废,可她已经考上京市大学了,绝没有勇气选择复读,再说了,她家里也无法承担复读费用,要知道高中是自费的,大学则是费用全免,而且每学期都会有不菲的奖学金。
  见她俩聊了起来,其他女生也都累了,顺势放下了课本,趴在床头加入了聊天队伍。
  “宋言蹊,你是在县里念的小学吗?”
  喜宝摇了摇头:“初中和高中是在我们县里的县一中念的,小学是队上的。不过现在改名了,叫红旗小学。”
  “那为啥你会学过英语呢?你们老师那么厉害?”
  “我们老师呀!”喜宝想起了自己的启蒙恩师,不由的嘴角上扬,“曾校长可厉害了,他是在京市上的学,就是咱们京市大学的附属高中,京大附中。”
  “什么?!”除了喜宝之外的其他女生齐刷刷的惊呼。
  京大附中不止是京市的重点高中,搁在全国范围内都是极为有名的。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光说今年,京大附中就有五成的高三毕业生成功的考入京市大学,至少九成考上了重点大学。
  “我没说过吗?曾校长是京市人,他爷爷还是咱们京大的老教授呢,父母也都是高级知识分子,他是因为当年主动要求下乡支农才去了我们家那边。去了没几年后,就当上了队上小学的校长。”
  “你的运气太好了……”王丹虹眼神复杂的看着喜宝,紧接着就跟浑身力气被抽空一样,躺到了床上,“知青啊,我姑父也是知青,在回城政策出来之后,就跟我姑姑离婚了。我小姑人可好了,以前最疼我了,离婚后带着孩子回了娘家,可我大伯妈那人坏透了,天天在家里骂人,我小姑回家没两年就病死了。”
  喜宝宿舍八人里头,有六个是乡下来的,还有两人里头,一个是来自于小县城,唯独只有刘晓露是大城市的女孩子。
  提起知青的事儿,除了喜宝之外的其他女孩,都没有任何好感,包括刘晓露。
  “我大舅也是知青,当年我外公选择留我小舅在城里,让我大舅下乡支农去了。我妈运气好,毕业的时候刚好工厂找工,她考上了,然后经人介绍跟我爸结了婚,不到两个月就怀了我,正好逃过一劫。前几年,我大舅回来了,他明明就在乡下娶了媳妇儿生了孩子,结果就一个人回来了。回城后不久,气死了我外公,抢了家里的房子,还把我小舅一家子赶出来,非说全家都欠了他的。”
  刘晓露当然也明白,当初大舅是为了家里牺牲的,可这是国家的政策,也不能完全怨家里吧?而且,她小舅身体很不好,如果真的去了乡下,是绝对捱不到回城的。
  其余几个女生也不由的说起了自家的事儿,哪怕家里人没有跟知青结合的,亲戚朋友里头也有不少。就有人问喜宝,难道恰好分到你们那儿的知青都是好的?
  当然不是。
  喜宝苦笑一声,伸手握住了搪瓷杯:“怎么可能都是好的呢?我和哥哥考上大学后,就有不止一个乡亲来拜托我们,说万一在外面碰到了,就回来报个信。这里头,就有不少是在我们那儿结婚生子的。”
  如果是单身的,甚至包括那些订了亲最后没成的,乡亲们也不会说啥。最怕的就是抛下老婆孩子直接远走高飞的,当然也不缺那些抛夫弃子的,有些更可恶,走的时候满嘴抹了蜜,说的比唱的都好听,只说自己先走,等安顿下来后,一定会来接孩子的,诅咒发誓的都不在少数。
  然而,事实却是,走的人就这样走了,那些县城周边的还好,带人上门闹一闹,无论结局是好是坏,终究还能得个说法。要是年纪轻点的,把孩子给父母养着,自己也能带嫁一回。甚至还有两对,双方都是被男女知青抛弃的,索性凑成一家子,谁也别嫌弃谁。
  最可恶的就是那种毫无音讯的,是好是歹倒是给个说法,直接一走了之,然后音讯全无,留下的人连再找都不可能了,只能望眼欲穿的等着、盼着……
  有这些人做对比,明明有回城机会却执意留下来的曾校长就愈发显得难得了。
  喜宝突然想起一个事儿:“拜托我和哥哥找人的,我全都答应了,可我平常就没怎么出校门,怎样才能碰到人呢?”
  “你别傻了,全国那么大,你连他们大概的地址都不知道,人海茫茫,咋找?不可能的。”王丹虹忍不住泼了冷水,“再说人家要回去早就回去了,这么多年没音讯,肯定变化不少,就算碰上了,你还能认得?要是人家死不承认,你能咋样?”
  “我可能是认不出来了,可我哥记性特别好,要是让他碰到了,甭管变成啥样,他保准能认出来。”喜宝对毛头充满了信心,一个没忍住,不由的祝福起来,“我就盼着让我哥碰到一个,死不承认也没用,我哥那么厉害,一定能让他认栽。”
  王丹虹瘪了瘪嘴,觉得这就是痴人说梦。
  她是不知道喜宝的厉害,事实上喜宝本人也不知道,唯二知情的赵红英和老宋头这俩人,谁也没有告诉喜宝。
  可就像赵红英说的那样,她不放心宝,可她放心天老爷啊!
  ……
  比起课业繁重的京市大学,京市电影学院显然要轻松许多。而且,电影学院更注重实践,还给新生们布置了观察任务,就是让闲着没事儿干的新生们,往大街小巷多跑跑,别光顾着看新奇商品,要学会观察路人,最好是能通过观察对方的外表和言行举止,看穿对方的职业和出身。
  于是,毛头没事儿就拖上徐向东,也不是满京市的乱窜,而是蹲在马路牙子上,看人来人往。
  今个儿天气很不错,下午只有两节课,早早的放学后,毛头和徐向东就出了校园,寻了个五岔路口,两人排排蹲,时不时的对着路上的行人指点两下,或者交头接耳的讨论两句。
  惨烈的一幕即将上演。
  毛头的记性是真的好,跟他正好相反的则是臭蛋,前者是过目不忘,后者是过目即忘。可谁让今个儿蹲在马路牙子上的是毛头呢?要是换作臭蛋,那就啥事儿都没了。
  倒霉蛋一号,名叫梁斌,高中一毕业就依着国家政策被发配到了乡下地头,也就是红旗公社第七生产队。他不是六十年代初期下乡的,而是七十年代才响应号召才不得不下乡的。因为是中间那批的,不像前头也不像最后那几批那么引人关注,尤其是他这人比较随大流,别人咋样他也咋样,不好不坏的混了两年后,想着自己年岁大了,在仔细寻摸了一遍队上的姑娘后,他很快就盯上了那个家庭条件好、长相身段都不错的姑娘。
  接下来的事情就比较顺理成章了,他是城里人,又是高中文化程度,长相是不算特别出众,可毕竟跟地里刨食的庄稼汉子不同,也勉勉强强算是有些书生气,往器宇轩昂那里靠一靠,多少还是能沾点儿边的。
  顺利的勾搭上了人家姑娘,哪怕对方父母不怎么赞成,可最终还是败在了名声上头,因为搞对象的事儿,半个知青点都知道,如果不答应,只怕闺女也说不到好人家了。
  结婚生子,本以为该平平淡淡的过一辈子,结果国家却突然宣布允许知青返城……
  回想起过去的种种,梁斌很是感概,可他到底还是熬过去了。在允许回城的政策下来后,他想尽一切办法,哄他媳妇儿松口同意劝娘家人放手,他还许诺等他回到了城里,就会想办法把媳妇儿和孩子统统带走,一起去城里过好日子。
  那个傻媳妇儿最终还是相信了,只因为一番话。
  ‘我就是想当陈世美,也得有公主愿意嫁啊!再说了,小顺是我唯一的儿子,亲儿子啊,我哪里舍得丢下他?’
  梁斌最终如愿以偿的离开了第七生产队,回到了久违的县城家里,然而他没有停留多久,很快就辗转去了亲戚家,开始认真复习准备高考。尽管他的人品不怎么样,不过学问倒是真不错,第一年高考落榜后,又苦读了一年,终于考上了一所还不错的大学。
  如今,他念大四,单位已经分配好了,下个月就可以去实习了。结婚对象也找好了,同校不同系的女同学,人家还是京市本地人,家里父母都有正式工作,跟全家都是地里刨食的前妻完全不同。
  他临上大学前,还特地叮嘱了家里人,万一前妻家人找上门来,就说没他这个人,死不承认就成了。正好,他家里人也不想要乡下的穷亲戚,自然一口答应。
  想着不堪的过去,以及美好的未来,梁斌眼底里闪过一丝迷茫,暗道,他今天这是怎么了?陈谷子烂芝麻的事儿,咋突然就自个儿冒了出来?
  正狐疑着,冷不丁的就有个黑炭头冲着他招手并高呼他的名字。梁斌不认得那个人,是真不认识而不是假装的,可那人的肤色却让他不由的打了个突,猛的打从心底里涌起一种极为不详的预感。
  “你是谁?”梁斌下意识的往未婚妻身边靠了靠,似乎这样做就能汲取到一些勇气。
  毛头一脸的兴奋,五年多没见面了,对方的变化真的挺大的,比起以往在第七生产队那会儿土不拉几的形象,现在的梁斌真可谓是人模狗样。
  然而,变化再大也没用,他愣是通过面部匹配成功的把人对上了号。
  非但如此,他还记得人家的名字,以及所有在队上发生的事儿。
  “是你啊,梁斌!你啥时候来京市的?你媳妇儿还在村里等你呢,还有你家小顺和桂丫。”毛头激动坏了,一个村的,多多少少还是能攀上亲戚关系的,就算再怎么远,能帮乡亲一个忙,他也是很高兴的。
  他是高兴了,梁斌却完全笑不出来。
  等着他的媳妇儿,还有小顺和桂丫……
  想当年,他离开第七生产队时,还跟他那个傻媳妇儿说,哪怕他想当陈世美也不会有公主愿意嫁给他,再说不是还有小顺吗?然而事实却是,找不到公主,郡主也成,再不然就寻个殷实人家的小姐也好,怎么着都比乡下妞要好上太多了。至于儿子,他还年轻呢,想要儿子多的是人给他生。
  “我不认识你,也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梁斌心口发颤,手心也忍不住冒出汗来,可他还是假装镇定的否认,想着尽快离开。其实,最好的否认应该是直接说自己不是梁斌,对方认错了人,可他以为自己已经远离了过去,压根就没想过要改名,身边的未婚妻自然也知道他叫啥。
  毛头一开始还以为是自己这些年来变化太大了,毕竟青春期的少年,五年多几乎能整个儿换个样子。眼见对方就要离开,他赶紧上前拦住了人:“你等等。”
  “都说了不认识你,我还有事儿!”梁斌急了,刚想绕过去,却发现自己另一边也挡了人。
  是徐向东,眼见大哥要拦人,他当然二话不说出手相助。
  眼下这情形对梁斌十分的不利,他前面是毛头,左面是徐向东,右面则是他的未婚妻。假如今个儿未婚妻能够配合一些,他想走倒也容易,偏偏他未婚妻也不傻,狐疑的在他和毛头之间来回的审视。
  毛头乘机抓住机会自我介绍:“是我啊!我是毛头,癞毛头!你想起来没?老宋家的毛头啊!我奶叫赵红英,除害英雄!我表叔是赵建设,第七生产队的大队长!你都不记得了?”
  也许是今天太阳太大了,梁斌的额头渗出了密密麻麻的汗珠子:“我、我不记得了。”
  “没关系,我记得就行了。哎哟,可算是见着你了,你是不是得了跟臭蛋一样的毛病?出来以后找不到回家的路了?不要紧的,这事儿包在我身上,我帮你联系。村里装了电话你知道不?我给你说个号码,你打啊,要是没钱的话,等我下回给家里打电话,帮你说一声,让我奶给你媳妇儿捎个话儿。”
  梁斌已经开始打摆子了,可他还是坚定的摇头,矢口否认所有的一切。
  莫说毛头本来就不傻,就算再傻,到了这个地步,也能察觉到不对劲儿了。余光瞥到已经黑了脸的女青年,毛头捶了自己手心一下:“我看你是病得不轻,这样好了,你当年不是跟你媳妇儿在那个山坳坳里头说体己话,还拉小手吗?我给你演一遍!”
  正好徐向东也在这里,毛头觉得天助我也,毕竟以前给他搭戏的喜宝完全是个木头桩子,都不知道咋配合他,徐向东就不同了,经过了他这么多年的磨练,起码两人的配合度是极高的。
  “来,给我搭个戏,我演梁斌,你配合下。一定要让他想起来!”
  梁斌他想起来了!!!!!!!!!!!!
  哪怕不是头一批下放的知青,他也见过毛头演戏,还不止一次呢。尽管已经过去了好多年,可随着毛头起手式一打,那些年被演戏所支配的恐惧,如同一只大手紧紧的拽住了他的心脏,吓得他瞬间三魂去了两魂半,想跑却觉得两脚软绵绵的没了力气,只能僵着身子眼睁睁的看着噩梦在自己眼前上演。
  演的还是自己!
  徐向东是个很好的搭档,哪怕演技不如毛头,可他豁得出去,毕竟他演的是被动的那个,基本上只要作出一副小鸟依人又羞涩难耐的模样,就已经演对七八分,剩下的一些则要靠眼神,眼神里要有爱意,就好似陷入了爱河之中难以自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