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柳柳脸色凝重,调整了一下姿势,“子安,我跟你说点事。”
“什么事?”
陈柳柳说:“其实外界对梁王的评价,都是有失偏颇,他其实一点都不残暴,人还特别的好,你给他治疗的时候可不要刻意下毒害他。”
子安失笑,“行,我早就知道了,故意作弄你一下而已。话说,你怎么知道他人好啊?你和梁王府很熟吗?”
“不是我,而是我祖母,祖母是个老骚包,特别喜欢跟年轻的武将一起玩。”
“什么?我没听错吧?你刚刚说你祖母是个老骚包?”
骚包这个词到底是古代就有,还是现代才有?子安觉得自己有些崩溃。
“对,礼亲王说的。”
“礼亲王这个老古板会这样跟你祖母说话吗?”
“他们常常无话不谈,我感觉我祖母是把礼亲王当做好朋友的。”
子安试探地问到:“那你对礼亲王了解多吗?”
陈柳柳点头,“嗯,我都知道,王府我经常去的。”
“你都知道什么呀?快跟我说说。”
陈柳柳道:“他有一个王妃,这个王妃是北安的公主,和亲来的,至今没有生育,至于瑾太妃一直都希望他再娶一个,他不愿意,说除非王妃又找一个男人,他才愿意娶,这样才公平。”
子安觉得礼亲王是说得出这样的话的,但是她要知道的不是这些,“他以前有没有受过伤?就是那种伤的特别严重快死去的那种……”
子安眼巴巴地看着她,希望能听到肯定的话。
“受伤肯定是有受伤的,本朝这么多位亲王,几乎都上过战场,受伤是常有的事,至于有没有差点死去我就不知道了,不过,我倒是听祖母说过,安亲王当年是受了很重的伤,军医都以为他会死,没想到昏了几天之后,愣是捡回一条命。”
子安怎么会不知道战场的残酷?生死往往就在一线间。
想起慕容桀身上的伤疤,他在战场上应该受过很多伤,而且有几道特别深的伤痕,几乎是足以致命的。
但是庆幸的是他活下来了。
这个世道,活着真不容易啊,子安再一次觉得,平凡的生活其实就是平凡的幸福。
如此的显赫富贵,却是要拿命来换。
至于晋国公和夏丞相之流,在大周朝乃至其他国家都绝不少见,这些都是在权力斗争之下产生的畸形东西,让人厌恶之余,不禁叹息,莫非平淡一辈子,就过不下去吗?
知足,就好。
若不知足,即便登上帝位,又如何?正如那位北漠的皇帝,如今还想着侵吞其他国家扩张自己的疆土,甚至不惜生灵涂炭,百姓的生命在他们这些当权者的眼里,到底是什么?
子安真的希望,慕容桀最终变成那样的人。
想到这里,她问柳柳,“柳柳,你知道不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样的生活?”
陈柳柳毫不犹豫地回答:“活着啊。”
“如果你能顺利过度十九岁,你希望以后的生活是什么样子的?”
陈柳柳怔了一下,“这我还真的没想过。”
她托腮,好好想了一下,道:“成个亲,生个娃,有个房子,一天能吃三顿,养几只鸡,萧拓喜欢吃鸭脖子,喜欢喝酒,我就去学酿酒,每天都陪他喝几杯。”
子安有些感动,没想到陈府的掌上明珠,要的是这般简单的生活。
但是也忍不住想笑,“你真的非萧拓不嫁啊?”
“倒不是的,”陈柳柳又认真地想了一下,“以前我觉得找个人嫁了便算了,但是,这段日子追着萧拓大哥跑,觉得如果他真的可以娶我就太好了。”
第二百一十章 人衰被狗追
子安侧头看她,“那么,你是真的喜欢他了啊?”
陈柳柳老实地说:“是的。喜欢,他和其他贵家公子很不一样。他看人的时候,眼里是有两颗黑眼珠的。”
“谁没两颗黑眼珠啊?”子安没好气地道。
“不,就是很黑很黑的眼珠。我祖母说过,如果一个人的眼珠很黑的话,证明这人心肠坦荡。是好人。”
她说着,认真地看了一下子安的眼珠。“你的眼珠有些褐色,子安,你这个人心肠歹毒啊。”
子安看她的眼珠。两颗黑眼珠滴流滴流地转,想起陈柳柳的为人,确实也是坦荡荡的。
“这个是毫无科学根据的。”子安道。
“什么科学根据?”陈柳柳问道。
“没什么,你觉得我心肠歹毒吗?”子安问道。
陈柳柳摇头。“不觉得啊。但是我觉得你这个人忍耐能力很强,相府对你这样,你还能忍下去。不过。我祖母说你先必须要忍。”
“你和你祖母也私下说我?”子安大为诧异,本以为陈太君不是那么八卦的人。
陈柳柳说:“那天婚宴回来,祖母在马车上就说了,说什么老夫人现在是越发的不要脸,已经到了狗急跳墙的时候了,说如果夏子安懂得隐忍之道,就不要乱碰疯狗的尾巴,否则真的逼疯了他们,就算最终可以除去,却也必定会损自身的。”
子安对陈太君不由得心悦诚服,确实如此,这是她为什么要忍下去的原因。
如今对付相府,已经不可能温水煮青蛙,而是要一击即中。
一步步地对付他们的时机已经过了,到现在,一定要有一个突破口,她在等这个突破口。
而且,她确信也不需要她自己找突破口,夏丞相会乖乖地送上来。
他已经没有选择的余地。
到达王府门口,两人下了马车,让侍女在外候着。
礼亲王正在院子里遛狗,陈柳柳上去,“王爷,祖母让我来取桂花酿。”
礼亲王淡淡地瞟了子安一眼,“就一坛子。”
子安道:“王爷放心,我不要。”
礼亲王嗯了一声,命人去取酒,且让陈柳柳也跟着前去,他则坐在院子的石凳上和狗玩耍。
是一条大黄狗,养得贼粗壮,短毛种,一身的是肌肉,行走间,肌肉便活跃出来,有点吓人。
这条狗没有吠她们,可见是礼亲王训练有素。
子安见只剩下她与礼亲王单独在一起,便想起试探的事情,“对了,王爷也懂得医术吗?”
礼亲王淡淡地道:“不懂!”
“那天见王爷说桂圆只是休克,我以为王爷也懂得医术。”子安走近一步,那条狗忽然冲子安张牙舞爪起来,吓得她退后几步,不敢靠近。
“大金不喜欢陌生人,你远一些。”礼亲王挥挥手。
“是,是,”子安转了转眸子,“王爷喜欢狗啊?不知道你喜不喜欢金毛和贵宾呢?”
“什么鬼东西?”
“狗的种类啊。”子安猜测他是老乡,但是怎知道他是什么时代穿越过来的?或许是六七十年代呢。那时候国人还没开始养番狗。
“不知道。”礼亲王从桌子上丢了一块骨头给大金,不太想搭理子安。
子安有些颓然,说真的她特别希望有个老乡,即便这个老乡是个有强迫症的人。
说起强迫症,她看着礼亲王,“对了,王爷,不知道你有没有去看过心理医生?我听收音机说,强迫症可以找心理医生治疗的。”
一下子甩出心理医生,收音机,强迫症等几个现代用语,如果他是现代穿越过来的,应该知道了吧?
这一次,礼亲王直接没回答,脸色有些不好看了。
子安见礼亲王不太想搭理自己,便开始唱歌,“套马的汉子你在我心上,我愿融化在你宽阔的胸……”
礼亲王抬头,瞧了瞧子安,眉心似乎有些不耐烦,但是依旧没说什么。
子安咬咬牙,不知道套马杆?莫非,莫非是战争年代的人?
她顿了一下,忽地雄赳赳地唱起黄河大合唱,“张老三,我问你,你的家乡在哪里?我的家,在陕西,过河还有三百里……”
礼亲王的脸抽搐了几下,陡然抬起头,指着子安对大金道:“咬她!”
本来咬着骨头的大金,一如唱歌之前的子安,雄赳赳地抬起头,呲牙咧齿地吠了一声,便朝子安扑过去。
“妈啊……”子安脚底抹油,一溜烟地跑了。
但是,大金还是一直追着子安,人怎可能跑得比狗快?但是人会爬树,狗不会。
子安是在差一点被大金追到的时候三下五除二爬上榕树上的,而且一口气爬到树丫上,大口大口地喘气。
大金在底下吠叫,十分的凶恶。
陈柳柳抱着酒出来的时候,就看到树上的子安和大金对峙着,而礼亲王手里执着皮鞭,站在亭子的石阶上,阳光从树叶的间隙透下来,映入他的眸子里,俊逸的面容一如既往的木然无表情,但是眉宇间蕴含着一丝的不悦。
子安哀求道:“王爷,我冒犯了,请您大人不计小人过,宽恕我一次吧。”
形势比人强,低声下气一次也要的。
礼亲王生气地道:“你刚才唱第一首歌,没唱完为什么唱第二首?”
“啊?”子安怔了一下。
“你把第一首唱完。”不唱完,他心里难受,融化在你的胸什么啊?胸肌?胸口?
死强迫症,死变.态。
子安只得把那首套马杆唱完,然后,礼亲王又让她把第二首唱完,才把大金拉开。
子安滑下树的时候,腿肚子都软了。
陈柳柳笑得前俯后仰,差点没把桂花酿都摔了。
礼亲王牵着大金,严肃地对子安说:“以后不可这般失礼了。”
“不会,不会了。”子安连忙致歉。
见过鬼还不怕黑吗?真不知道自己是抽了什么风,竟然试探他是不是现代人。
或许,那边他说的压根就不是休克两个字,是自己听错了。
按照他的这个性子,就算真的是老乡,和自己也没什么共鸣,还不如跟陈柳柳和壮壮这些古人来得亲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