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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穿越重生 > 九零后在六零 > 九零后在六零_分卷阅读_73
  因为力气的缘故,她经常把菜板一切两半。久而久之,也就懒得进厨房需要精准控制力气的地方了。
  既然老爷子不用她,那她就等着不劳而获好了,嘿嘿。
  反正她也按照老妈说的做了嘛,只是老爷子不同意……
  对于李洪雪不会做饭这件事儿,孟家老爷子的态度是,大手一挥,豪迈无比道,“不要紧,孟修会做饭,以后让孟修给你做饭。”
  照顾自己的媳妇,天经地义,没啥好说的。
  “谢谢爷爷。”李洪雪乖乖的道谢。
  嘿嘿,好像又兵不血刃的解决了一个婚后相处的问题呢…
  感觉自己棒棒哒!
  第93章
  孟修离开, 一时间客厅里只剩下了李洪雪爷俩。
  孟老爷子笑容一顿, 用一种满是感慨的语气道:“兜兜转转, 你们两个终于在一起了。”
  李洪雪一愣, 不明白老爷子这话是什么意思。
  “那小子从小就喜欢你,”老爷子手一抬, 成功的让李洪雪到嘴的疑问咽了下去, 笑骂道, “自己还遮遮掩掩的,生怕被人知道似的。”
  对别人一副爱答不理的样子, 偏偏对肉肉有黏糊得紧。这要是没那么点意思,能区别对待的这么明显?其实该知道的人早就知道了,也是看在他的面子上,没有人点破罢了。
  毕竟两家人的交情摆在这里,对于两人的感情,就算是护短如李家人, 恐怕其中也带着那么几分乐见其成的。
  在这里就不得不提一下好几十年前的一件陈芝麻烂谷子的小事儿了,也是因为这件事儿,所以李家人才能对这事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吧。
  早些年李家老爷子, 也就是他那老战友还活着当兵的时候, 他们俩出于一种想要亲上加亲的念头,合计着, 想让两家的小辈处对象。
  没错,就是处对象。那年头,说是处对象, 其实跟结婚也差不多了。
  当时那种环境,战火连天,谁都不能保证自己能看到明天的太阳,出于一种对未来的忧虑,也是对老李头的信任,即使受到的教育在不断的提醒自己不可取,可他还是同意了。
  不为别的,其实在当时他就考虑过了,如果将来他活下来,并且撑到了建国,如果国家要清算他们,那这好歹也是给家里人找的一条退路。
  当时他们俩感情还算是可以,,毕竟是战友嘛,而老李头又拍着胸脯跟他保证说他婆娘将来一定会对儿媳妇好,看着还停着大肚子的爱人,出于种种考虑,他点头同意了。
  不知道这算不算是政治联姻,反正有了这关系之后,他跟老李头的关系算是更上一层楼,虽不至于好的要穿一条裤子,小摩擦倒是少了许多。
  当然了,要是两家真的结亲了,也就没后面孟修这两人的事儿了。
  爱人生的是个男孩,不知道为什么,他是松了一口气的,可能也知道这样做是不对的吧。
  当时老李头也为他高兴,毕竟那个年代,生儿子确实是值得高兴的一件事儿。
  可是他们谈论婚约的时候,没有提到他们家到底是哪个姑娘嫁过去,也就是说,虽然现在生的是个儿子,可是如果将来他们生出了女儿,那她就是老李家的媳妇了。
  也不知道老天是不是不愿意看到他们结亲,以后的十好几年,爱人都没有怀孕的迹象,所以这结亲一说,似乎也成了一个笑话。
  那天老李头一脸歉意的过来跟他解释,说他儿子的年纪到了,在镇上看到了一个心仪的姑娘,过几天就要娶亲了。他盯着路上撒欢的小闺女,心里是松了一口气的。年龄差距如此之大的两个人,注定过不了日子的。
  当然也是有点遗憾的,毕竟那时候他的处境就有点不对劲儿了,他敏锐地嗅到了危险的气息。
  他真心地给老李头道了歉,送上厚厚的红包,这事儿也就算是过去了。
  说来说去也是缘分,孟修父亲那一辈儿没有结成的缘分,这一辈儿竟然缘成了。
  兜兜转转,合合分分,果然他跟老李头还是有着亲家的缘分,难怪曾经拜访过的大师说,他跟老李头将来会是一家人呢。到了现在,可不就快成了一家人了吗。
  老爷子从身后掏出一个厚厚的红包递到李洪雪手上,笑道:“这是给你的见面礼。”
  李洪雪接过红包,眉开眼笑道:“谢谢爷爷。”据家里的人的科普,这时候老人的红包是一定要收的,不收人家还以为你没把人家看作一家人呢,所以李洪雪很是心安理得的收下了,即使这红包的分量看着就不小。
  等孟修忙完回到客厅,就见这一老一小聊得欢乐,隐约还听到老爷子在讲他小时候的臭事儿。
  孟修脸一黑,赶紧上前打断了老爷子兴致勃勃的谈话,一本正经道:“赶紧吃饭了,菜凉了就不好吃了。”
  “哦,”李洪雪扫了空荡荡的桌子一眼,又瞥了一眼男人一本正经的脸色,到底没有继续让老爷子讲“孟修被小姑教训”的二三事儿,只坐在原地不动,斜眼道,“那就上菜吧。”一副大爷像。
  对于李洪雪一副把孟修当成小太监的样子,老爷子也不恼怒,反而附和道,“既然肉肉饿了,那就上菜吧。”
  臭小子,既然不让他讲小时候的臭事儿,那就赶紧好好伺候伺候他吧。
  孟修眸子里似有无奈的情绪一闪而逝,面对对面一老一小两位大爷,他能做的只有好好听话这一个选项了。
  伺候两位大爷吃饱喝足,孟修准备带肉肉返回酒店休息,老爷子出声道,“天都这么晚了,就留在家里休息吧。”
  看着老爷子眼里含着的期待,孟修拒绝的话不知为何,堵在嘴里没有说出来。沉默的点了点头,算是同意了。
  那一瞬间,李洪雪明显的感觉到,对面老人绷着的身子明显的松了下来。老人眼角的皱纹,灰白的头发,眉宇间染上的风霜似乎都跟着雀跃了起来。
  那一瞬间,李洪雪忽然有很多的话想说,可是又不知道说些什么。因为她觉得,无论说什么都是不对的。
  明明平反之后他就可以跟着孟修一块儿出国的,可是为了一些理念,或者是为了这个国家,他没有选择跟着两位亲人出去安享晚年,而是孤零零一个人留了下来,留在了这个曾经留给他满目疮痍的土地上。
  以老人如今的地位,即使两国已经建交,他要出国尚且不容易,更谈不上是出国定居了。
  回到老爷子为自己安排的房间,躺在硬邦邦的木板床上,李洪雪翻来覆去的滚了滚,自嘲的勾了勾嘴角。
  果然这几年的日子过得实在是舒服,竟然连以前这种算是奢侈的床板都觉得难以入睡了。
  以前那种上山打野猪,下河摸鲫鱼的日子,真的一去不复返了。
  等坐上发往香江的飞机,盯着旁边那张面无表情的脸,李洪雪道:“喂,孟修,以后咱们两个,一年回来一次吧。”
  对面的人诡异的沉默了一瞬,低着头道,“好。”
  “不用你说我也知道,你舍不得孟爷爷,”李洪雪用一种肯定的语气道,“每年我们都回来看看他老人家吧。”
  这个男人的心思不好猜,可是如果真正了解之后,又实在是很好猜。
  他在心里情绪剧烈的时候,从来都是面无表情;他在高兴的时候,眸子总是亮晶晶的;而他在难过的时候,总是在沉默。
  比起小时候的情绪易变,如今这个已经能够完美把控自己情绪的男人,似乎还是那个在垃圾场因为心软而收留狗狗的小男孩儿,只是他最柔软的那一面,别人不会轻易察觉罢了。
  “以后两个人一起回来,”男人挑高了一边的眉梢,用一种诡异的语调说,“肉肉,你的意思是以后咱们两个都一起回来吗?”
  李洪雪不明所以的点头,“对啊。”有什么不对劲儿吗?
  “这样儿啊,”男人眸里含着一抹温柔,若有所思的点头,“看来肉肉是迫不及待的想嫁给我了。”
  李洪雪目瞪口呆,不明白男人这个结论是从什么地方得出来的,正要反驳,就听男人用一种甚是温柔的语气道:“既然肉肉这么想嫁给我,那我就勉为其难的接受好了。”一副甚是为难苦恼的样子。
  在李洪雪愣神的瞬间,对面的男人突然拉过她的手,在左手的无名指上套上一个尺寸正好的钻戒,温柔的吻过女人的手指,嗓音低沉道:“李洪雪,回去之后,我们结婚吧。”
  李洪雪盯着手指上那个亮晶晶的戒指,感受到那个令人炽热的吻,恍惚道:“这是什么时候准备好的戒指?”尺寸也太合适了吧?!
  孟修避而不谈这个问题,继续说道:“李女士,你愿意接受我的求婚吗?”
  李洪雪哭笑不得,“你这也算是求婚?”在飞机上用一副施舍的语气求婚也就算了,那鲜花呢,下跪呢?什么都没有,就想让她嫁给他啊,想的倒是挺美的!
  “什么都会有的,”像是知道李洪雪心里的话,孟修意味深长的一笑,“李女士,还请正面回答我的问题。”
  “你愿意嫁给我吗?”
  李洪雪盯着男人认真的眉眼,因为紧张而抿紧的唇角,用一种施舍般的语气道:“既然你这么喜欢我,那我就嫁给你好了。”
  戒指都带上了,那她还是不矫情了吧,反正孟修长得这么好看,怎么想她都不吃亏诶?!
  哎,谁让这是自己看上的男人呢。。。
  走进机场的时候,盯着从vip通道里一直盛放的玫瑰花,终于知道男人为什么笑得那么意味深长的李洪雪叹了口气,忽然十分煞风景的想到,这么多的玫瑰花,那得花多少钱啊?
  但是,看见男人璀璨的眸子,李洪雪紧了紧手,自我安慰道,反正男人钱多,不要紧。
  在看到就连自己的威风凛凛的爱车悍马都被不伦不类的装饰了一圈玫瑰之后,深感有些辣眼睛的李洪雪做进车的第一反应就是:
  揪住某个似乎是在傻笑的男人,皮笑肉不笑的用一种理所当然的语气道:“把你身上所有的钱都交出来!”
  可以预见的是,大华夏芸芸已婚男人之中,又要多出一位妻管严了!
  第94章 李立律番外
  李立律是谁, 老太太胡秀花的丈夫, 李爱国的父亲, 更是李洪雪兄弟几个的爷爷。
  身为一个有着好几百号人家族的长子, 李立律从小就知道自己和弟弟他们是不一样的。
  具体不一样在哪里,当然指的不是身份地位不一样, 而是身上所承担的责任不一样。
  大中华文化传承五千多年, 嫡长子继承制也跟着传承了将近五千年。在这个由李氏氏族组成的村庄里, 身为长子的长子,李立律身上背负的是整个李氏一族的兴衰, 他根本就没有任性的权利。
  在他还很小的时候,父亲就把他送进了镇上落第秀才办的私塾。当时小小的他还没有祠堂祭祀用的供桌高,可是已经不得不独自步行两里多路,头晕眼花的听着夫子满口的之乎者也。
  不得不说,这个私塾在他童年的记忆里非常的深刻。倒不是因为年龄小坐不住被夫子打手心,而是因为令人印象深刻的一句话道: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 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
  因为这句话, 他倒不至于头悬梁锥刺股, 但也比平日里刻苦用工几分,总想着将来有一天自己也能有大出息, 不用像祖辈的先人一样,面朝黄土背朝天,一辈子除了种地还是种地。
  农村人, 或者说是李氏家族,对读书这件事儿是非常推崇的。不仅是因为祖上曾经出过官,而且还关系到了自身贴切的利益-免税。
  没错,只要考上秀才,家里的地就不用交税。而如果考中举人,那就更不用说了,那就算是“吃皇粮的人”了。
  他们村比之别村的人好像富裕很多,这也是李立律读书之后才发现的。
  因为相比于他们村几乎每家都有一个读书人来说,别村的人好像几乎都只有村长家的孩子才能读书,更不用说他们家的父亲更是勒紧了裤腰带,一口气送他们兄弟几个全都进了私塾。
  弟弟们进了私塾之后,李立律感觉自己身上的担子更重了。毕竟长兄如父,他得为弟弟们做个表率才对。
  更何况如果他学的比弟弟们还不如,那他感觉自己还是找个坑把自己埋了才好,也省的出来丢人现眼了。
  好在他还没有笨到要把自己埋了的程度,辅导弟弟们的功课倒还游刃有余,至少是把自己大哥的面子给保住了。
  灾荒那一年,家里突然多出来一个眼睛很好看的黄毛丫头。那丫头瘦瘦的,小小的,干瘪的像根豆芽菜。家里老娘说这是妹妹,可是村里还有谣言说这是童养媳,他也没搞明白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反正他不讨厌就是了。
  对这个名义上的妹妹,李立律心里还是有几分疼惜的。毕竟老李家是出了名的阳盛阴衰,他们家要想生出来个闺女,弄不好得等到猴年马月去。
  所以如果家里的弟弟太过调皮,他总是要护一护这个小姑娘的。
  尤其是每当小姑娘用那双很好看的、湿漉漉的大眼睛看着他的时候,他心里满满的都是激动。
  虽然不太懂那种像是大夏天吃了一块凉西瓜的舒爽感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可是这不妨碍他下意识的对小姑娘好。
  当然了,为了维持住他长兄的威严,他即使是再疼爱小姑娘,也总是板着一张脸就是了。大概也因为这个,比起几乎要黏在老娘身边相比,小姑娘似乎对他也不是很亲近的样子。
  他心里有些懊恼,可却是不知道要怎么办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