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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都市言情 > 红唇撩人[娱乐圈] > 红唇撩人[娱乐圈]_分卷阅读_51
  宁臻休息了一晚,次日一早便跟着曲谣欢下了酒窖。
  她不爱吃葡萄,所以对地面上的那一排排绿簇没有多大兴趣,但她对红酒很偏爱。酒类之中,她最喜爱葡萄酒,其次是东北二锅头。
  地窖阴凉森然,周遭点着暖色的灯。
  从入口的台阶处下来,宁臻拢紧外衣,只觉得有一股莫名的森寒透皮渗骨。
  曲谣欢和约瑟在前面引领,一面流利地向宁臻介绍地窖里储藏的葡萄酒种类:“这一片大多是红葡萄酒,另一个地窖里头有少部分白葡萄酒。酒架的分布按口感划分,左边是半干型,右侧是半甜型。再深入进去,就是庄园的非卖品了。”
  宁臻颔首以示了解,随着他俩加快脚步朝前去。
  三人拐进一处,两侧都是木制酒架,中间却格外宽敞,可容两人并肩站着。
  “这一瓶和我们的年纪一样大,是你我出生那一年酿出来的。”曲谣欢说着,顺手从酒架上取下一瓶,标签上写着199x年。
  宁臻接过,却讥笑:“你不说我还差点忘了自己是个九零后。”
  “90后的你和我,我明天就要结婚了,那你呢?和季教授还想拖到什么时候去?”曲谣欢抱手,笑着看了一眼身边的约瑟。
  宁臻翻了个小白眼:“等你孩子出世。”
  听到这话,约瑟大笑:“谢谢你的祝福。”
  正准备朝别的酒窖中去,就有管事带着顾客推开了大门。
  约瑟说了句:“抱歉。”随即便迎了上去。
  见曲谣欢似是有所挂虑,宁臻便推了推她:“去吧,我自己到上面走走,这里怪凉的。”
  “那好。”曲谣欢回头来看她,“午饭时间记得回来,可别二话不说就跑了出去,要不然我会发动整个庄园的人帮忙找你的。”
  “知道啦。”
  出了地窖,宁臻长呼出一口气。
  阳光,空气,绿化,不论什么都比森冷的酒窖好多了。
  一直黏在身上的寒气也一下子驱逐,她现下只想在庄园里撒会儿野。
  从管事那里借来了一辆全地形越野车,从一排排葡萄丛中间的道路开过,又驶向了通往大门口的道路。
  恰好,有出租车在庄园门口停下。
  男人已经下了车,正掏出钱包支付车费,而司机则在帮忙将行李箱从后车厢内提出来。
  “谢谢。”男人低声道,顺手接过行李箱。
  宁臻在大门内停下,遥望季清让。
  她坐在越野车上,轻佻地笑着道:“这位帅哥,要不要我载你一程啊?”
  那人回头来看她,原本面无表情,顿时换上了满眼笑意:“真巧。”
  “不巧。”宁臻斜搭着椅背,嘴边的笑浅浅的,似有似无,“我专门过来的。”
  午餐时间过后,曲谣欢开始布置明天的婚礼场地。
  而宁臻,则偷偷拉着季清让出了庄园,朝市区内而去。
  季清让专心驾车,却还是免不了好奇:“难道你还没准备礼物?”
  “没有。”宁臻耸肩,十分老实地回答,“实际上,我还没想好要送给瑶欢什么。”
  若是李念要结婚,包个大红包就完事,可现在要结婚的是曲谣欢,品味高口味又挑剔的曲谣欢,若不挑点什么别出心裁的东西,怕是会被嘲个十天半个月。
  “你们既然是闺蜜,应该知道对方喜欢什么。”季清让瞥了她一眼,又将目光转向前面。
  “就是知道才麻烦啊。”宁臻不满地嘟喃着,脑海里其实早已将曲谣欢的喜好统统过滤了一遍,“她喜欢的我都知道,我的喜好她也了解,用脚趾头都能想到首要选择会是什么。”
  “小时候总会期待生日礼物,又希望是自己期盼的东西,又希望会有点新鲜的。一旦你拿到的是前者,说不出是高兴还是失望。”
  听完这段话,季清让心头一颤。
  以前他都是她喜欢什么,他就买什么,明明是她最想要的,可拿到手后,她却总一副难以表述的态度,现下倒明白是为什么了。
  一句话,女人心,海底针。
  宁臻并没有察觉不妥,而是继续自言自语:“等到我结婚,她肯定也会像我现在这么苦恼………”
  一直专注开车的季清让眯起眼,顺着她的话问道:“囡囡,你什么时候想和我结婚?”
  作者有话要说:kfc又推出嫩牛五方了。
  下次去面试的时候去次次看,不过听说好像口味变得不好了?(下次更新在周五)
  第44章
  “囡囡,你什么时候想和我结婚?”
  昨天车上的一句问话, 宁臻的回答是:“等我抢到了捧花, 我就告诉你。”
  就因为这个回答, 原本与自己并无甚么大关系的婚礼,季清让忽地变得格外关注。仅仅一个早上, 他就问了管事的无数次:“距离婚礼还有多久?”
  “先生, 还有十三个小时。”
  ………
  “先生, 还有八个小时。”
  ………
  以至于后来季清让一开口,管事便抢先回答:“先生,婚礼将在晚上八点在庄园的露天花园里准时举行, 距离现在还有三个小时。”
  季清让正站在镜子前, 穿着一身西装, 反手整理着袖扣。
  心里多少为管事的反应而感到哑然, 却还是忍住了笑声, 只微微挑起嘴角:“我是想问你,隔壁那位小姐准备好了没有?”
  “我过去看一下。”管事向季清让颔首, 转身离开了房间。
  几分钟后,管事踏着稳健的脚步回来:“claudia小姐到了。”
  话音落,宁臻便提着裙子走了进来。她挽着发髻,穿着艳红的露肩长裙,戴着与耳坠相配的镶钻choker项圈。
  “转过来我看看。”她一进门,就立马命令道。
  季清让乖乖地转过身,挺直了腰板,面容严肃的正对着她。
  抬手帮他将领结整理好, 又将口袋里的手绢起皱的边角叠整齐,宁臻上下打量了一眼,不大满意:“你就没有红色的手绢么?”
  季清让眯眼:“是约瑟没有。”
  叹了口气,宁臻又稍稍提起裙摆:“那我去换身——”走出几步,又回头来瞥了他的手绢一眼,“鹅黄色的礼裙。”
  知道她是什么意思,毕竟一直以来他们在服装上都有配合。
  她只要穿什么颜色款式的裙子,他便会打同个颜色款式的领结,或是同颜色款式的手绢。
  宁臻穿红特好看。
  这世界上就没有谁比她更适合红色。
  不过很可惜,约瑟没有红色的领结或者是手绢可以借给他。
  按管事所说,婚礼在晚上八点准时开始。
  参加婚礼的人不多,双方的父母和朋友,还有艾丽萨贝斯庄园里的一众工作人员及其家属,几乎没有一个外人。
  曲谣欢在父亲的引领下走过穿过鲜花拱门,走过红毯,去到神父面前,与约瑟并肩。
  神父将他们的手牵到一起,开始念结婚誓词。
  “………你是否愿意无论是顺境或逆境,富裕或贫穷,健康或疾病,快乐或忧愁,你都将毫无保留地爱她,对她忠诚直到永远?”
  “我愿意。”
  而宁臻作为伴娘,一直到新娘上台发言之前,她都安静地站在一边注视着这一幕。
  曲谣欢拿着捧花,面对所有的来宾,湿润着眼睛缓声道:“我曾经穿过一次婚纱,进过一次教堂,走过一次红毯,亦曾和另一位神父宣誓我愿意。可婚礼还没结束,新郎便离开了。那个时候我并不知道自己是否能够遇到真爱,再遇见一个能全心全意待我好的人,但现在我又再次步入的婚姻的殿堂里。如果你遇见的是对的人,请不要再犹豫了,把自己的心交给他,你才能知道答案。”
  说完,曲谣欢转过身,面向宁臻而去:“知道了么?”
  宁臻一愣,眼见她把捧花放到自己手中,一时不知该说什么好。
  转向宁臻身旁的季清让,曲谣欢一笑:“接下来该轮到你们了,可不要让我失望。”
  “谢谢。”季清让颔首,略带感激地轻声道。
  这头的感动还没完,距离婚礼现场极近的地方炸开一声枪响。
  仿佛就在耳边一样,随即而来,一声刺耳的尖叫。
  “啊——!”
  宾客席突然混乱起来,慌张的人们四散,却在一团乱糟糟里突然走出一个冷静的人来。
  那是一个男人,手里拿着枪,枪口抵着怀女中人质的太阳穴,面露凶恶。
  约瑟见到来人,脱口而出:“亚当,把枪放下!”
  “不!”男人吼道,青筋暴起,仿佛憋了一股怒火在心里,随时都会扣动扳机,“这不公平!庄园不应该只属于你一个人!”
  说着,他还不断地用枪口去撞女人质的脑袋。
  女人已经吓得说不出话来,流了满脸的泪水,眼巴巴地望着这头。
  宁臻忽地侧过来去看季清让,小声地问道:“你想到了么?”
  他不解,还以为宁臻指的是这个事故的前因后果,便反问了一句:“什么?”
  “那个人质是无辜的,她只不过是来参加婚礼的某个员工的家属。”宁臻瞥了一眼周遭——
  宾客们没有散,零散地围绕在周围,隔着一段不短的距离,都紧张地看着这里,却都无能为力。有一个男人抱着一个小女孩从人群中挤出来,还不断呼喊着自己妻子的名字。
  “丽兹!”看到妻子被劫持为人质,男人刚忙放下怀中的女儿,就要冲上去拼命。
  可刚跨出一步,就被身边的人给拦住了。
  亚当掐着丽兹的脖子,后者只能转动眼珠看着丈夫,却发不出任何话来。
  “得想办法。”宁臻自语道。
  季清让却不然:“管事已经报警了,你不要多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