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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耽美同人 > 论食用狗粮的正确姿势[快穿] > 论食用狗粮的正确姿势[快穿]_分卷阅读_154
  了解到来者不善,“吴大师”轻轻松松地脱体而出,化作一团黑气,就要离开——
  “站住。”
  苟梁喊出声。
  黑气回头看了一眼,竟然真的停下来。
  他飘到苟梁身边,分出一缕黑气“舔了舔”苟梁的脸,一道邪魅低沉的声音轻笑着说:“你,看起来很美味。”
  第107章 雪梨味的不死攻(6)
  被厉鬼魂魄舔过的地方,一阵火辣的疼。
  苟梁却笑起来,知道认准人再发情,应该给奖励的么么哒。
  “也许,不是看起来而已,你想试试么?”
  苟梁说。
  厉鬼魂魄遗憾地说:“可惜现在不是好时机,下回再来找你。”
  厉鬼说罢要走,苟梁哪能放他离开?只见他抬手在虚空中一点,四周突然一变,变成了封闭的空间。苟梁拿出青铜酒樽,念道:“今祭酒樽,请魂归附,敕!”
  厉鬼完全不放在眼里,饶有兴致地打量了眼被清场的电梯间,“阵法?有点意思。”
  酒樽抛出,缓慢地旋转起来,苟梁边走步法,边吟咏道:“一转天地动,二转日月昏,三转神魂乱,四转魂魄离!五转倾山倒岳,六转收幽精,七转收非毒,八转收八方形影,九转摄亡附樽!急急如律令!”
  厉鬼气团猛地一散,有几缕他吞食的生魂猛地被无形的力量抽出来,化作屡屡黑气,被青铜酒樽吸附。
  厉鬼本还想陪他耍玩一阵,但见自己辛苦筛选的生魂就这么被收走,不由大怒。
  “再不住手,休怪我下手无情!”
  苟梁不为所动,厉鬼猛地冲他过来,苟梁立刻用早就准备好的青铜剑鞘对准他,“请五路将军,八方神明,助我成阵,收汝魂魄!”
  厉鬼一见那青铜剑鞘就知道厉害,想躲都已经来不及了,然而苟梁功力有限,厉鬼以数个生魂为祭,破剑鞘而出。剑鞘猛地裂开一道痕迹,苟梁嘴角流出鲜血,无力支撑地半跪而下,手撑在地。作为阵眼的青铜酒樽随着他灵力散去,掉在地上,厉鬼趁机而逃。
  毕厦拔步要追,苟梁捂住养魂玉,道:“毕厦,回来。”
  毕厦的身形一晃,下一秒就出现在苟梁身边。
  他皱了皱眉看刚才操控了自己行动的养魂玉,再看向苟梁,淡声道:“这是为何?”
  苟梁坐在地上,擦了擦嘴角的鲜血,说:“这附近人气极其旺盛,你一旦动手要死很多人。”
  毕厦顿了顿,蹲在他面前说:“你如何?”
  苟梁笑起来:“死不了。”
  他把青铜酒樽和剑鞘收起来,阵法就此收回,被挡在外的张窦几人才看见苟梁,忙冲了上来,“孟顾问,你怎么样?”
  苟梁说:“让他跑了。”
  张窦伸手要抱他,被苟梁挡开,撑着他的手站起来,说:“去找人给我打针营养针,再输点血。”
  见他面无血色,张窦忙让人去安排。
  在他输液时候,张大师匆匆赶来,看到他还活着大大地松了一口气:“没想到居然跑出一只千年老鬼!幸好贤侄你没事,否则我无颜再见孟老哥啊。”
  苟梁说:“张叔叔得到消息倒快。”
  张大师说:“等你以后到了总部就知道了,咱们现在先不谈这些,你好好养好身体。我已经上报了情况,这种千年老鬼是s级别的任务,我们插不上手,自有上面的人来处理这件事。”
  “这恐怕不行。”
  “什么意思?小孟啊,这可不是普通的鬼怪,你不要拿自己的命开玩笑。”
  苟梁把墨镜挂到他鼻子上,指了指自己的脸,张大师倒吸一口凉气,“这、这是那个厉鬼留下的?!”
  只见苟梁的左脸上留下了一道黑色的符号,是个很古老的文字,张大师看不懂是什么意思,抬手去摸还未触碰到苟梁的脸竟就被灼伤了手指。
  ——苟梁被厉鬼标记了。
  张大师匆匆去禀报这个新情况,张窦负责把苟梁送回七藏阁。
  临下车的时候张窦还在讨好苟梁,想借他的墨镜玩一玩,被苟梁无情地拒绝了,苟梁说:“提醒你一句,今天绕电线杆走,以后少约炮,多做慈善。”
  “啊?”
  张窦不明所以,但也没追问出个结果。
  回所里的路上看见电线杆,张窦下意识地换了一个车道离它远一些,没想到才离开,身后突然传来一声巨响。他踩下刹车,回头一看——他刚刚路过的直线杆突然断成两半,一头砸了下来把停在路边的车直接砸扁,巨大的震动让附近的车辆警报全都尖叫起来。
  “这不科学……”
  张窦打了个寒颤,边掏电话报警边离开这个鬼地方。
  另一厢,苟梁把收进青铜酒樽和剑鞘里的生魂分别收进孟老爹留下的镇魂法器里,在里面待上十年、百年它们沾上的戾气也就净化了,不必平白受无妄之灾打入十八层地狱受鞭挞之苦。
  就是可惜了他的青铜剑鞘,这可是把毕厦封印了三千年的法器,威力自然不言而喻,没想到就这么坏了。
  为防暴露毕厦的存在,他还不能向组织报销,真是心痛。
  苟梁对毕厦吐槽道:“这么暴饮暴食生冷不忌,他也不怕吃坏了……我真怕他再这么吃下去,往后你都可能不是他的对手。”
  不见毕厦回答,苟梁看向他。
  毕厦正凝眉看着他脸上的痕迹,刚才他试过了,他也无法消除“自己”留下的标记。
  苟梁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脸,并没有像张大师一样被灼伤,他只感受到温热的触感,“是不是很丑?”
  毕厦摇了摇头,问他:“你可知道此字何意?”
  苟梁当然知道,但他只作疑惑地看着毕厦。
  毕厦抬手摸了摸那痕迹,低声说:“此乃吾姓,那厮将此字烙在你身上,乃冠姓之礼。你同他……亦同我缔结阴婚,你可知道?”
  苟梁还真不知道有这一重用意,睁大眼睛呆了一会儿,握住他的手说:“你的意思是说我现在是你的妻——丈夫了?”
  毕厦把手抽了回来,静静地看着他。
  苟梁笑嘻嘻地凑近他,“你生气啦?是不是被他抢先一步,所以不开心了?”
  毕厦下意识地反驳:“他即是我,我即是他,有何区别……”顿了顿,他继续道:“阿宁,你当真不知此间厉害吗?冥婚并非玩笑,若此印记一日不除,你便做不成人,却也当不成鬼,三界之内再无你容身之所。便是有一日你寿终正寝,地府也不敢收你,断你投胎轮回之路。”
  “那这样,我就能永生永世和你在一起了,对不对?”
  苟梁却觉得这样再好不过了,毕厦不解地看着他,只听他说:“我生,我死,都与你不离不弃。这样不好吗?”
  毕厦怔住——苟梁嬉皮笑脸,语气轻浮,但眼神却是前所未有的认真,就好似在对他许下生死相随的诺言一样。
  心跳忽然加速,毕厦不自在地撤开视线,抵唇咳了一声,说:“时候不早了,我们该回去了。”
  【叮,目标好感度更新,当前好感度:+70!】
  苟梁笑起来,“好!”
  不料,关店的时候孙卓卓打来电话说要来店里找他吃饭,听说他提前下班要回家做饭,便说已经改道上他家去了。
  孙卓卓来的时候,苟梁已经做好饭。
  他一进门就见毕厦从主卧出来,顿时张大了嘴巴,夸张地叫道:“好啊你们两个,居然同居了!行啊七宁,看不出来你这么~~嘿嘿。”他朝苟梁挤眉弄眼,一副尽在不言中的模样。
  苟梁翻了个白眼,只管招呼毕厦吃饭。
  孙卓卓一向不知道客气为何物,提了提裤腿坐下来,和苟梁说:“你有伴了那我就放心了。”
  “喏,他们打算这周末聚一聚,明名那傻逼还特地在群里艾特你,让你一定要来,哈哈,结果你鸟都不鸟他。搞得你好像多伤害他的情绪似得,那委屈劲,搞得群里头有些傻逼也跟着一起说你不识好歹,我只好说你都不玩手机。然后你就知道了,丫给我打了好几个电话,非要我到时候捎上你。”
  “明名?我跟他不熟吧?”
  苟梁疑惑。
  孙卓卓哈哈大笑,“要是听见你这么说他得气吐血!你不记得他,总还记得何豁吧?他俩好上了。”
  苟梁:“……哦,恭喜。”
  孙卓卓:“哈哈哈哈!”
  毕厦看向苟梁,“何豁是谁?”
  狂笑的孙卓卓捂住嘴,递给苟梁一个同情并且幸灾乐祸的眼神。
  苟梁给他夹了一筷子,一本正经地说:“你别看我这样,还是挺受欢迎的,从小到大不知道多少人跟我表白呢。你可得好好珍惜啊~”
  孙卓卓跟边上说:“屁嘞,你怎么不说跟你表白的都是男的?就算你号称孟宇直,人家照样追你不误。不过还真别说,gay的嗅觉就是灵敏,我以前怎么没看出来你根本就是个深柜。”
  说着,他热情地给毕厦科普何豁此人是谁。
  何豁,当年首都b大校草,妥妥的风云人物,却对原主一见钟情。当众表白,私下传情的事情没少做过,结果有一回被孟老爹撞了个正着。
  人孟老爹思想多开放,也没为难他,只上下打量了何豁一眼,说:“你和我儿子八字不合,离他远点,否则会有杀身之祸。”
  孙卓卓复述的时候还笑个不停,直说:“孟伯伯忒牛了,七宁你还记得吧,当时还有人拍照传到校园网上,置顶了好几个月呢。”
  笑着笑着,他突然智商上线,正襟危坐地问苟梁:“孟伯伯说的,不会是真的吧?”
  苟梁眼睛不眨一下地说:“当然。我是天煞孤星的命,要是命不够硬,想和我在一起,克也被我克死了。”
  孙卓卓吸气,“……真的假的?我怎么听说只要和天煞孤星挨点边儿都会被克,那咱们多少年的交情了,我怎么没事?”
  苟梁笑了,“知道怕了吧?以后没事老找我唠嗑,小心小命都赔进去。”
  孙卓卓翻了一个白眼,“你就瞎编吧,那可是万中无一的概率,这都能被你撞上,你怎么不去买彩票啊哥们?”
  他完全不以为意,只当苟梁是玩笑话。吃饱喝足,临走的时候孙卓卓和苟梁又重申了一下周末聚会的事,拎着两袋苟梁自制的果脯乐颠颠地走了。
  苟梁回身对毕厦笑说:“无知是福,说的就是他。”
  毕厦看了看苟梁,苟梁说:“怎么,知道我是天煞孤星,怕了?”
  毕厦说:“我是千年厉鬼。”
  谁克谁都还说不定呢。
  苟梁笑起来,说:“多亏我有个好爹。这么说来,我有些日子没给他烧纸钱,也不知道他在下面钱够不够花。”
  苟梁想一出是一出,给孟老爹上了香,烧了纸钱,才和毕厦继续说:“他为了压制我的命格没少费心思,不过要是谁和我结婚了,肯定要被我克到。还好,这世上还有一个你,紫薇贵人可解凶煞,你说我得多好运才能在茫茫三界遇见你?”
  苟梁顺便给毕厦也烧了一柱香。
  苟梁说的毫不夸张,毕厦的命格贵不可言,就是传说中的天乙贵人。可惜本该一生顺遂,位极人臣的紫薇郎,却偏偏上了战场——天乙贵人最忌刑杀,他虽为国而战,但手上沾的血太多,福气大减,才会落个不得善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