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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穿越重生 > 快穿之反派又黑化了 > 快穿之反派又黑化了_分卷阅读_378
  南浔二话不说,直接跳到他身上抱着他亲吻,笑呵呵地道:“走,夫君,床上大战三百回合!”
  ……
  有时候你总是念着一件事的时候,它反而不发生。
  南浔以为这个世界很短暂,小八随时都可能带她走,不曾想到,这个世界让她和黎风一起活到了老。
  大概是药物的原因,八十岁的南浔和黎风除却那一头银发,竟都维持着年轻时的模样,身材也跟年轻是一样紧致结实。
  都说时间长了,热烈的感情最终会变得平淡,转为密不可分的亲人,可这一点放在南浔和黎风身上却好似行不通。
  他们每一天都像一对热恋的情人,尤其是黎风,仿佛从不会腻一般,最喜欢的就是亲吻抚摸她。
  随着时间越来越长,他们的感情越来越深。
  终于有一天,南浔的脑海中出现了小八异常兴奋的欢呼声,“嗷嗷嗷,亲爱的我成功了!修为更上一层楼了咩哈哈……等等!卧槽!才过了一两年你的头发怎么变成白色的了?”
  南浔直接翻了个白眼,“小八,你的一两年可真长啊,姐等你等到了八十岁。”
  小八大惊,然后嘤嘤嘤地哭,“亲爱哒对不起,我在空间里真的只感觉过了一两年,让你等久了。”
  南浔笑了笑,“不,感谢你啊小八,让我在这个世界一直浪到了老。我和小黎风恩爱了一辈子,真幸福啊。”
  小八:……
  离开前,南浔窝在黎风怀里,仰头狠狠咬了他下巴一口,低声道:“夫君,我的大限好像到了。”
  黎风身子微微一僵,过了好一会儿才道:“是我贪心了,这么久已经很满足了。衣衣,感谢你陪了我一辈子。”
  他紧紧地抱着怀里的女人,紧得仿佛要把她的腰肢勒断。
  “……是我该感谢你,谢谢你不知疲倦地陪伴我这么久。”
  下一刻,南浔的灵魂从身体里抽了出来。
  第646章 黎风篇,爱她至深
  孟子聪自幼被擎苍派掌门收养,受师父的影响,他爱恨分明,尤其痛恨魔教之人。
  他天资聪颖,是师父最疼爱的弟子,后来借着下山历练之名,师父交给他一个秘密任务,那便是想办法混入魔教,将魔教的地形和方位布局打探清楚。
  红衣罗刹酷爱美男子,经常下山掳人,所以他扮成了一个过路的琴师,成功入住了红衣的美男宫。
  之后,他用了自己最不耻的办法——色诱,在美男宫呆了足足一年。
  他让自己变得跟其他男人不同,偶尔关心一下这个妖女,又跟她保持一定的距离,不厌恶她也不过于亲近她,果然就让这妖女对他另眼相待起来。
  红衣召唤过他几次,但每次只让他在一旁抚琴,而她则听着他的琴声入睡。
  因为心里存着偏见,其实他从未认真打量过这个女人,只是觉得她穿着暴露,仿佛就是为了勾引男人而存在。
  真正对红衣注意起来,是那晚上,他在亭子里抚琴,她突然过来讨酒喝。
  不知为何,他总觉得她眼里对他的情意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淡淡的嘲讽。
  等他听到她离开前的那番话,他心中大震,红衣竟早就知道他是刻意接近她?
  那个时候唯一的感觉就是被耍了,这个女人一早就知道了他的目的,却还听之任之,自己在她眼里跟那戏台子上的丑角又有何异?
  有一瞬间他羞恼得想要杀人。
  而更让他不解的是,红衣明明知道一切,却还要放他离开。
  他突然觉得这一年对红衣的认知全部被推翻了,他看不透这个女人。
  离开前,他找借口去了那位新宠的阁楼,那是孟子聪第一次见到黎风。
  他的确长得很好看,那张脸仿佛玉雕的一般,只是太小了。他不明白,这样一个稚嫩的少年除了好看,跟其他人有何不同,红衣竟为了他不惜遣散美男宫的所有男人?
  再次听到红衣的名字,是离开美男宫的三年后,还是从自己师弟口中听到的。
  孟子聪也是这个时候才意识到,他从未忘记过这个女人。他对红衣不是那种男女之情,但到底怀着一种什么样的情感,他也说不清楚。
  他总觉得这个女人的眼里有很多故事,也并不像外面传言的那般荒淫。遇上红衣,他第一次开始质疑正和邪的定义。
  小师妹被红衣用毒药伤了脸,但孟子聪很清楚,这个女人有时候虽然任性,但从不会无缘无故杀人。
  果然,他听说是因为小师妹口出秽语,红衣这才给了她一个教训。好在小师妹伤得并不重,他刚好得了一珍贵草药,便给小师妹敷用了。
  红衣可能不知道这位小师妹是师父的心头宝,若是真被毁了容,师父定不会饶过她。
  没过几日,孟子聪再次听到红衣的消息,这一次她竟拐走了青云派一个叫黎风的弟子。
  他一听到这弟子的名字,便想起了三年前在美男宫看见的那稚嫩少年。
  孟子聪不解,黎风在青云派呆了多年,对师门的情谊竟比不上红衣与他短短两月的感情吗?
  还是说,他们分离的这三年会让曾经青涩的感情发酵,变得越来越浓?
  而在这个消息之后,另一个消息也迅速传遍了江湖——红衣罗刹虽然一身高深武功,但这武功有个致命缺点,一旦与男人欢好,她一身武功便会渡给这个与之欢好的男人。
  孟子聪觉得很荒谬,如果这是真的,那红衣以前掳走的那么多男人算什么?难道只是障眼法?
  一个女人到底有多不注重自己的名节,才会想到用淫荡之名来掩盖自己武功的缺点。
  后来他哂笑一声,是啊,她生活在魔教,若是不对自己狠一点,如何能够存活下去?
  这个消息太诱人了,一夜之间有不少江湖之人集结起来,只为了得到红衣罗刹的一身功力。
  他查到,那消息是魔教教主黑涯放出来的,红衣的做法完全激怒了他,他想要红衣不得好死。
  在这么多人都在寻找红衣的情况下,孟子聪没想到他运气如此好,竟先众人一步找到了。
  他不是真的谴责红衣杀了那些江湖人,可能是心底那滑稽的正义感作祟,才会忍不住说上一句。
  可最后,他竟眼睁睁看着两人跳了崖。
  他们是知道自己难逃一死了,所以才选择了这个方式来与江湖告别?
  然而等到一年之后他自己落入这崖底,他才发现,他完全想多了。
  这两人在崖底过着神仙眷侣般的生活,不知道有多快活。
  黎风这小子居然趁着他失忆收他为徒,让他叫了几个月的师父,还唤红衣师娘,实在无耻。
  之后他因为机缘武功大成,离开鬼谷后,他揭穿了自己师父的嘴脸,最终接手擎苍派,成为武林盟主并灭了魔教。
  再后来,他结识了一位才貌双全的女子,两人成亲生子,也过了一段蜜里调油的生活,只是后来事情多了,时间长了,两人的感情逐渐趋于平淡,所以当他拎着上好女儿红跳下崖底,再见到这两人时,心里吃惊得很。
  离上次已经十年了,这两人的感情不但没有消退分毫,反而变得越来越浓烈了。
  “师父,师娘,十年不见,你们还是一如既往的年轻,我这个徒儿反倒老了。”孟子聪大笑,开了酒坛同两人好一阵痛饮。
  此后,每年的这个月他都会带一坛上好女儿红来见两人。
  有时候会撞到他们依偎在一起轻喃细语,有时候也会撞见两人在草地上或者潭水边欢好,战况激烈得让他面红耳赤。
  这两个人啊,真是无时不刻都这么腻歪,烦得很。
  后来,他老了,脸上满是皱纹,可这两人却仿佛定格在了年轻的时候,除了那一头白发,依旧是男的俊女的美。
  “黎风师父,我能问一问出谷的通道是什么?你徒儿我年纪大了,我怕以后跳崖下来骨头一不小心折了。”孟子聪笑道。
  黎风却道:“我永远不会让第二个人知道出谷的通道。”
  孟子聪问:“为何?我不会告诉别人的。”
  黎风微顿,回道:“因为我不想让衣衣有任何离开我的可能性。”
  孟子聪扶额,“师娘很爱你,我看得出来,就算知道了,她也不会离开的。”
  黎风嘴角缓缓一勾,目光深沉,“那又如何,就算知道她爱我,我也要斩断一切她离开我的可能。”
  后来,孟子聪知道得越来越多,红衣虽然没了内力,但完全有机会重新开始,但黎风没有让她再练武,而是教她学习医术和毒术,几乎霸占了她所有的时间。
  他还毁了自己找到的那处山洞。这两人曾经服用了真心断肠丸,这药丸其实就是蛊,雌雄一对,他们其中任何一人死亡,另一个也活不长久。
  他想,黎风对红衣的爱过于病态了,但他……爱她至深。
  这世上最浓烈的感情是什么样的?大抵就如黎风和红衣这般罢。
  第647章 世界14,赌界大佬圈养的小人鱼
  南浔回到星辰空间后长长叹了一声气,一屁股坐在地上。
  小八迫不及待地在她面前绕圈,“亲爱哒,你快看,我是不是变得不一样了?”
  南浔抬头瞄了那白马一眼,敷衍道:“唔,毛发更白了,腿更长了,更帅气了。”
  小八嗷的一声,“难道你没有看到我爷身上隐隐约约的金光咩?你再好好看看啊,是不是有金光!”
  南浔仔细瞄了一眼,“嗯,好像是有。”
  小八嚎了一声,“南浔!你这口气太敷衍了吧?”
  “好吧,你这么单纯可爱,我实在不忍心骗你,其实我啥都没看到。”南浔摊手。
  小八:……
  “亲爱哒,你的心情好像有些沉重。不是在这个世界浪了几十年吗,怎么还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
  南浔抬头望着满天繁星,悠悠道:“只是不喜欢分离而已。”
  小八不解道:“你不是把那小美男拐到手了么,还一起生活了几十年,小日子过得多滋润啊,就算要分离了,也该满足了啊。”
  南浔哂笑一声,“是啊,人这一辈子能活个七八十岁已经很圆满了,相知相伴这么久也该知足了,可是我……小八,人的欲望果然是无穷尽的,总是想得到更多,我也不能免俗。”
  她想要的不只是黎风。说到底,她也是个贪得无厌的人。
  小八觉得她这状态不对,有些担忧地问:“南浔,你还记得自己的本心吗?”
  南浔顿了顿,轻声道:“从未忘记。这些世界再真实也不属于我,我迟早会回到属于我的世界。”
  小八有些紧张地道:“那你厌倦了吗?这种来回于各种世界的日子?”
  南浔嘴角忽地一勾,“我并不厌倦这种来回穿梭的日子,相反进入每个世界之前我都很期待,我只是……厌倦每个世界的分离。
  小八,你明白的,要攻略大boss就要付出相应的真心。大boss不是傻子,这世上很多东西都能假装,唯有感情。虽然我付出的这部分感情可能不算多,但我是个人啊,不是机器,付出的感情不是想收回就能收回的,总得给点时间缓缓,你说是吧?所以我偶尔悲秋伤春一下是很正常的,你不要想太多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