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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穿越重生 > 芬芳六零年代 > 芬芳六零年代_分卷阅读_14
  好不容易送走了吵吵闹闹的一群人,何成辉说了两句话后也跟着离开了,小方开车负责送大家。院子里一下子安静下来,娉婷看了眼翟仲凌,发现他也正盯着她看,让娉婷一下子脸红起来。
  “我先去收拾收拾东西。”娉婷转身就想往屋里走,两个房间的桌碗还没有收,光是收拾它们,再收拾厨房,也得好一阵子才能忙完。
  “别忙了,你先去洗洗回房,等我把那些东西整理好了再去找你。”翟仲凌拉着娉婷留了这么一句话后,他就转身收拾桌面去了。娉婷自然明白他的意思,心里虽说还有些没准备好,不过她知道那是迟早的事。
  在卫生间洗漱好了后,娉婷回了婚房。白天大家在婚房里待了一阵子,房间也有些乱,她动手把东西重新归置了一番,还没等她忙完,翟仲凌脸上还滴着水地走了进来。
  不用想也知道,他肯定是直接用凉水冲脸了,对他来说这当然不算什么,可娉婷还是忍不住叨了两句,“怎么不擦一擦,天气越来越凉,大晚上的会感冒的。”说完她拿起一条干净的毛巾递给了翟仲凌。
  翟仲凌连着毛巾一起,把娉婷也扯进了怀里。他用毛巾在脸上擦了擦后横抱起娉婷,往前走了几步,把她放到了床上。
  娉婷瞬间有些紧张起来,身下是软绵绵的床垫,她总觉得自己已经陷进了床里。正当她在愣神时,翟仲凌已经脱掉了外套,十一月的金陵已经开始转凉,屋里也没有暖气,炉灶之类取暖的物件,对于一直当兵的翟仲凌而言,这点凉根本算不了什么,他属于穿衣显瘦,脱衣有肉的类型,现在脱了外套,里面就只剩一件棉毛衫,娉婷甚至能感受到他蓄势待发的肌肉。
  他半跪在床上,眼神灼灼地看着娉婷,双手在她身侧撑着。娉婷本能地逃离这种尴尬,她想背过身逃离他的视线,但显然不能如愿。
  “婷婷,从今天开始你就是我老婆了,我们是要过一辈子的。”还没等娉婷说什么,灼热的吻就已经落在了她的脸上。
  娉婷只觉得心跳加快,那柔软的,发着烫的唇,从她的脸颊,移到了她的下巴,然后在她的唇上辗转反侧。
  他的手,从她的衣摆处伸了进去,那干燥的,略带薄茧的手,让娉婷整个人都有些战栗起来。她的衣服,一件件地从身上褪去,等她回过神来,皮肤早已暴露在微冷的夜色和翟仲凌深不见底的眼中。而他自己,也早已不着寸缕。
  她徒劳地想用手遮住,或者扯条被子盖上,双手却被翟仲凌反扣在了头顶。他没有说话,身体紧紧贴着娉婷,密密麻麻的吻从她的脸颊一直往下移动。娉婷感到自己的整个感官都被打开了,她咬着唇,不让自己发出那羞人的声音。
  她不安的移动着身体,却更加刺激着翟仲凌的神经。他觉得自己已经快疯了,靠着军人的克制力,才没有一开始就化身为狼,本来还想慢慢让娉婷适应,这会她在身下毫无章法地摆动着,让他一向引以为豪的控制力瞬间瓦解。他把娉婷禁锢在怀里,顶端的吻和热烈的撞击同时攻击着她,让她立刻溃不成军。
  断断续续的□□从娉婷口中溢出,她闭着双眼,有种不知今昔是何昔的感觉。一次又一次,不知道到底过了多久,迷蒙中,她听到翟仲凌在她耳边说着爱她的话,又让她叫他的名字,可惜她的大脑已经不由自己控制,只觉得自己在大海中漂浮着,渐渐地沉入了梦乡。
  当翟仲凌如同饱餐后的雄狮一样餍足时,娉婷早已经熟睡了。他起身披上衣服,从暖水瓶里倒了些水,和水盆里的凉水和了,用毛巾帮娉婷擦了擦身。看着她越发美丽又带着疲惫的脸,把她搂进怀里,亲了亲她的脸,拉上被子就直接睡了。
  第二天早上醒来,娉婷就感觉自己浑身酸疼,身体上的反应提醒着她夜里的疯狂。她睁开眼看了看,窗外已经蒙蒙亮了,刚伸手想从床头柜拿手表看时间,又被一双熟悉又陌生的手带进了怀里。
  “老婆,早。”翟仲凌把娉婷嵌在怀里,下巴顶着她的头顶,让娉婷觉得自己仿佛成了一个玩具熊之类的。
  “你挒得我快喘不过气了。”娉婷还不太习惯这样过于紧密又无法活动的感觉,只觉得抱着她的手臂太紧,压着她的腿也让她动弹不了。
  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回应,翟仲凌睁开眼,刚睡醒的他看起来并不似平常那样凌厉,那张英俊的脸多了些许的温和感。他把娉婷翻过身面对着自己,抱着她的头和背直接吻上了她的嘴。
  “这就是惩罚,到现在为止,它还没有说出一句让我满意的话。”一吻结束后,翟仲凌指着娉婷水滟滟的嘴唇意有所指地说着。
  娉婷把头埋进了他的肩窝里,像鸵鸟一样逃避着那令她感到难为情的场景。
  翟仲凌知道她是不好意思了,抱着她笑了,“现在还早,你多睡一会,我过会起床做个早饭,今天你哥要坐火车回去,我们得早点过去送送他。”
  听他说着家长里短的话,娉婷也觉得自然了不少,没有一开始的羞涩和不安了。她乖巧的在他怀里轻轻点头,“嗯”了一声,让翟仲凌的整颗心都熨贴起来。他抱着她,在她头顶落下一个吻,控制着那再一次昂起头的冲动,和她一起静静的在床上又躺了一会。
  等翟仲凌起床时,娉婷又一次睡着了,他轻手轻脚地穿好衣服,亲了娉婷一口,帮她掖好被子,就出了房门去了厨房。
  他的厨艺说不上好不好,总之做一两顿饭没问题,这个技能也是长期在外面训练和战斗而练成的。厨房里菜挺多,之前为了招待客人,他让小方买了不少菜放在这里,这会儿他也不准备做多丰盛的早饭,想着娉婷胃口小,又怕她吃不饱,就做了面条还煎了鸡蛋,烘了几个饼。昨天夜里还有好些剩菜,他都按种类分好了,只是还没想好要怎么整治,就他和娉婷两个人,也吃不了这么好些。
  等他做好了早饭,半个小时过去了,看看时间,已经不算早了,何成辉的火车是上午九点,等会儿小方会开车过来接他们去部队招待所,这是他昨天就交代好的事。何成辉的火车票也是翟仲凌买好的,特产前天已经买好放在何成辉房间,现在就缺路上带着的吃食了。
  他回房叫娉婷起床,难免又闹了娉婷一阵子,最后娉婷在他戏谑的眼神中穿好了衣服。结婚前她做了两件新衣服,今天穿的就是其中一件呢子外套,同样的料子和颜色,她也帮翟仲凌做了一件。
  洗漱好到了厨房,看到翟仲凌整治好的早饭,娉婷还有些意外,没想到他的手艺真不差,她原本还不抱什么期望呢。吃了一口,发现饼烘得不错,涂上些酱,和外面买的也差不离了。
  “这个真好吃,把煎蛋放在里面,在涂点酱,可不就是中国版的汉堡包。”娉婷一时高兴,也就没注意自己说的话哪里有问题,倒是翟仲凌带着询问的眼神看了她一眼。
  “什么汉堡包?”娉婷这才反应过来,这在以后平常无奇的快餐,这会儿还没进入中国市场,翟仲凌自然是没听说过的。
  “就是听人说,国外有种面包,中间夹了各种肉和菜,听说好吃极了,可能我就顺嘴说了。”她强自镇定地解释了一句,翟仲凌听了后点点头。
  “你要是喜欢吃里面夹肉的,那我有空就做给你吃,你也别惦记人家国外的吃食了。”结了婚自然得疼老婆,就是一口吃的,那也难不着他。
  听翟仲凌这么说,娉婷甜甜地笑着点头。对翟仲凌婚后第一天的表现,她还是挺满意的,只希望他能一直保持。
  作者有话要说:  含蓄,含蓄,我还是很含蓄的~
  谢谢大家的支持哦~么么哒~
  第三十二章
  两人吃过饭也七点多了,小方刚好来着车过来。
  “小方, 你吃饭了没?给你下碗面条吧?”娉婷招呼着小方吃早饭, 翟仲凌准备的早饭的确是两个人的量, 小方来之前他们已经吃完了,这会面条要现下,不过整治起来快, 也就几分钟的事。
  “不用了嫂子,我在食堂吃过饭了。”一夜之间,娉婷就从何同志进化成了嫂子, 她内心囧了囧, 总觉得这个称谓让自己平白大了好几岁。
  “既然吃过了那我们就出发, 去招待所之前到街上转一圈,看看买些什么方便带在车上吃的。”这两天都忙, 何成辉过来也没时间带他出去好好逛一逛,除了吃了个饭, 买了点特产外,其他就什么也没有了,翟仲凌心里也有些过意不去。
  “家里还有些水果,摆凉菜的时候不是还有两个板鸭没用上吗?要不把这些带上, 再顺路买些干粮, 馒头, 烧饼的都行,一路上也该够吃了。”女人到底心细些,娉婷想着, 天还早,去街上也买不到什么东西。况且这会各种商店没那么普及,想买些东西并不是脚一跨就能买到的那么容易。她想起家里刚好有合适的,直接带上比出去另买更方便些。
  “那就直接带上吧,时间不早了,我们赶紧出发。”既然娉婷这么说了,翟仲凌自然没什么意见。作为军人,他的时间观点很强,从来只会准备充分,不会临阵磨枪,今天有事情没办好,这让他心里有些不得劲,总想着尽快解决才行。
  开车经过街道时,娉婷和翟仲凌下了车,在供应早饭的国营饭店买了些包子,馒头和烧饼,另外还打包了十来个茶叶蛋。部队招待所里,何成辉早就已经准备就绪在等着了。他来的时候没带什么行李,走的时候倒是多了不少东西,大多是金陵的一些特产。
  汇合后,几个人没有再寒暄,退了房就直接坐车往火车站去。小方前天买好火车票后已经直接交给了何成辉,娉婷上车后把准备好的吃食交给了他。
  “都是些直接就能吃的,你到火车上再打壶热水,饿了就着水吃。这一路也十几个小时呢,可别太受罪了。”这会的火车坐起来还是挺难受的,娉婷坐过两次,每次都觉着没了半条命。从金陵到成都的火车得开十多个小时,娉婷就想着尽量让何成辉舒适一些,毕竟是为了她才走这一趟的。
  “放心吧,我一个大男人,在哪不是好好的,何况你们还给买了卧铺票。吃饭你就更别担心了,这么多吃的,饿不着我。”知道妹子这是关心他,何成辉也就心受了。他们当兵的,再苦的条件都经历过,坐个火车而已,对他而言能苦到哪里去?过来的时候他买的硬坐,偶尔遇到需要让坐的他还发挥发挥军人作风,可不就事站了半路。
  翟仲凌坐在副驾驶没说什么,男人间有时候言语不需要太多,大家早就心领神会。听着娉婷对何成辉一声声满含关心的叮咛,尽管不是和他“唠叨”的,翟仲凌听着也觉得分外温馨。
  从招待所到火车站也就半个小时的样子,到了目的地,大家一同下了车,小方和翟仲凌帮着何成辉提东西。
  “‘送君千里,终须一别’,你们也就别送了,等我到了成都就发个电报过来。”到了候车室,何成辉就让他们先走,反正他坐惯了火车,独来独往的习惯了,反而不习惯依依惜别的场面。
  “不管怎么说,娉婷和你结了婚,你要对她好,要知道她身后还有我这个哥哥,要是她哪天受了什么委屈,我拼着命也会给她讨回来。”捶着翟仲凌的胸口,何成辉离开前也说了句“狠话”。他这么辛苦特意赶过来一趟,也就是来给娉婷撑腰的。
  “放心吧,我以军人的名誉发誓,一定会好好对娉婷的。”翟仲凌也回了他一拳,两人相视后会心一笑。
  “好好过日子,不用担心家里,一切有我和你嫂子呢。要是有时间了就回去看看,没时间了记得写信,省得妈一直惦记你。”交代了娉婷几句话,又伸手给了她一个拥抱,何成辉就挥着手和大家再见了。
  “你们先回吧,我这等会也就进站了,没什么不放心的。”何成辉不让他们陪着一起等,人已经送到了,大家也不矫情,说了几句各自珍重的话,娉婷他们也就先离开了火车站。
  “我想打个电报回去说一声。”昨天结婚摆酒,何成辉也来了,老家的许桂兰和汪梅肯定也担心着。娉婷要发个电报告诉她们,自己婚礼顺利,何成辉今天也开始返程了。
  “嗯,应该的,等什么时候老家通上电话,你再和家里联系也就方便多了。”电报自然比写信要快,可还是不如打电话方便。“等会我也打个电话回去,你要不要一起说两句?”
  本来翟仲凌并没有今天打电话回去的想法,经娉婷这么一提醒,想想看确实该打个电话回去说一声。至于问娉婷要不要说几句完全是顺口问的,在他看来他和娉婷已经结了婚,他们就是一家人,家人和家人之间自然不需要设想太多。
  而娉婷听了后,说实话,有些愣神。她和未来公公婆婆也没见过面,这在电话里得说什么呢?她也不是那种“长袖善舞”,特能和人聊的那种,相处起来是有些被动的。总之,虽然翟仲凌只是随口一提,但对娉婷造成的压力可是真不小。
  到了邮电局,娉婷把自己想说的话告诉了电报员,主要的意思就是婚礼很顺利,哥哥已经在回成都的路上。电报员帮她发了“婚礼顺利,哥归途中,勿念”,短短十个字,却花了几块钱。电报的价格是一毛四分钱一个字,最主要的是收件地址和收件人的姓名也都是要按字算钱的,这样下来,短短十个字的电报,加上收件人信息,价格就达到了四块多钱,按照猪肉七毛一斤的价格对比,这绝对堪称是“天价”。即使这样,娉婷也宁愿少吃几斤肉,这个电报也是绝对要发的。
  娉婷发完电报,翟仲凌就直接在邮电局打了电话。他原本的计划是过两天去部队,他到了办公室在打电话回家,正好娉婷要发电报,他这两天也休假,干脆就一起把电话给打了。
  电话响起时,卞颖芝正在准备做饭,今天女儿翟仲欣带着两个外孙过来,她得准备些丰盛的饭菜。所以电话响了她也没顾得上接,而是让女儿翟仲欣去接的电话。
  “喂,仲凌呐!”这会的电话还没有来电显示,也是翟仲凌说话后翟仲欣才知道是弟弟的电话。还没寒暄几句,厨房里的卞颖芝听到了,赶忙熄了火,用毛巾擦了擦手就赶紧过来了。
  “仲凌吗?是有什么事吗?”不怪卞颖芝这么问,实在是昨天翟仲凌在金陵摆酒,今天这么早就打电话回来,这和翟仲凌平常的做事风格差别挺大,卞颖芝才担心是不是有什事情才会让他早早打电话回来。
  “没什么事,就是娉婷来邮电局拍电报,想着我也该打个电话回去报平安,我就直接在邮电局打电话和你们说一声。”翟仲凌好歹还知道帮着娉婷在卞颖芝面前说两句好话,所以说他并不是无可救药的情商低,大多数时候只是懒得应付罢了。
  听了儿子的话,卞颖芝对儿媳妇的好感度的确上升了不少。她自然知道自己儿子的个性,知道儿媳在中间肯定起到了不少作用。“好,好,没事就好。你们婚礼情况怎么样?我也一直担心着呢。”
  “挺好的,在部队食堂摆的酒,我们买了菜,还请了个厨师,按照喜宴的标准请大家一起吃的饭。白叔叔给我们做的证婚人,还有好几个战友也过来参加了,另外娉婷的哥哥也特意赶了过来,总之挺热闹的。”翟仲凌大致说了说结婚的事,卞颖芝听得津津有味,要不是离得远,丈夫那边不好离开太久,她是想去参加婚礼的。毕竟儿子结婚这辈子就这一次,就是下次儿子儿媳一起回来,也不可能再办一次婚礼,顶多请平常来往的亲戚朋友一起吃个饭而已。
  “顺利就好,你爸嘴上不说,心里也惦记着呢。以后两个人好好过日子,什么时候有假期了,提前说一声,我们也好早些安排。”
  “行,我知道。”翟仲凌应了一声,看了看身旁的娉婷问,“娉婷这会儿就在我旁边,你要不要和她说两句?”
  卞颖芝咋一听也愣了,她和翟仲欣对视了一眼,嘴倒是比脑子反应还要快些。“啊,好,我和她说两句。”
  娉婷接过了翟仲凌递过来的话筒,吸了一口气给自己提了提神,对着电话说,“妈,我是娉婷。”
  娉婷的一声“妈”,让卞颖芝心里残留的那点不满“烟消云散”了。她原本也不是一个难相处的人,绝大多数时候是很讲道理的。“哎,娉婷呐,你看我们到现在也没见过面,按道理我们做长辈的应该多关心关心你们。家里都盼着你和仲凌有时间一起回来呢,我们都盼望着能早些见到你。”
  “恩,我知道的妈,我们也在争取早些回去呢。”说了两句话,娉婷倒是觉得婆婆也不是那么难相处,加上平常不住在一起,让她的压力小了不少。
  娉婷和卞颖芝说了几句话后翟仲凌就再次接过了电话,他又和翟仲欣说了几句后就挂断了。
  昨天过来参加婚礼的战友们,今天还没回去,今天中午翟仲凌是约好了和他们一起吃饭的。一群大老爷们,娉婷去了也不方便,他把娉婷送回去后,又坐着小方的车离开了家。
  “中午可能会和他们一起喝点酒,毕竟也好长时间不见了,这次我结婚他们特意赶过来,不能拂了别人的面子。”翟仲凌走之前还特意和娉婷交代了一声,作为军人,他并不是一个喜欢喝酒的人,平时是很有自制力的。他怕突然带着酒气,或者醉醺醺地回来娉婷会不高兴,这才提前打了招呼。
  这种情况娉婷自然能够理解,她也为翟仲凌能和她“报备”而感到高兴。“好,不过别喝太多了,喝多了伤身呢。”
  “恩,我走了,你在家自己整点吃的。”翟仲凌抬手扶上娉婷的脸,看着她又觉得不满足,到底还是低头亲了下去。
  他表面看起来是个严肃内敛的人,可他的吻和他的个性一样,总带着进攻和掠夺的气势,娉婷被他吻的腿都有些发软,只好靠在他身上,这也方便了他索取更多。
  “等我回来。”他的声音带着暗哑,用力抱了抱她,又让她回房间去,这才转身离开了院子,小方正在车里等他。
  娉婷回房后捂着脸颊,心想怪不得那么多大姑娘都想嫁给军人,除了“光荣”,“崇拜”之外,这军人的体格就是好,想到昨夜她完全招架不住,就有些担心这以后的生活了。亏他走之前还说了那一句!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工作带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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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三章
  翟仲凌走后,娉婷也没其他事可干, 就把院子稍稍整理了一番。十一月已经立了冬, 院子里的植物都枯萎了, 娉婷想着在院子里添一些绿植。另外她还想在家里养两只鸡,就是不知道市场上好不好买。等春天了,就在院子里晒太阳, 夏天了,可以在葡萄架下纳凉。要是在屋角种一两颗果树的话,那以后秋天了也能摘果子吃。
  自从有了这个院子, 娉婷总是满怀激情地想收拾得更好, 让自己住得更加舒适。记得她小时候住在农村, 日子过的惬意又舒适,河里养了鱼, 院子里种了好些花草果树,屋后还有大片的竹林, 春天了还能挖笋子吃,可一个“拆”字,就让一切都消失了。所以她对这样的院子是极有感情的,可不比那百十平方的公寓楼好多了?可惜这院子是部队的, 除非翟仲凌一辈子待在金陵军区不动弹, 否则她最后铁定是要和它说再见的, 她也就想着,等市场自由了,花钱买一两个房产, 还一定要是带院子的,这样住起来才舒服。
  忙完了院子里的事,娉婷又去把客房和厨房也打扫干净了,这么一通干下来,午饭点也就到了。一个人没什么兴致做饭,厨房里的剩菜不少,可娉婷一向不爱吃隔夜的菜。她淘了些米,在锅里闷好米饭后,捡了两根青菜,切了一小块榨菜丝,做了一碗清汤,就这样一个人简单地解决了午饭。
  饭后娉婷把该换洗的衣服和被单都拿出来洗了,被单昨晚有些弄脏了,虽然看不太出来,可是作为一个有些洁癖的人,要是不洗总觉得心里有些过不去。
  翟仲凌回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两点多了,他和战友们一起吃了饭,喝了不少酒。大家回忆着“峥嵘往事”,侃着大山,好像回到了之前一起在部队的日子。原本是挺不错的气氛,在提到牺牲的和退伍回乡的战友后,气氛也随之改变了。
  “想想看,人这一辈子也没什么意思,活着是受罪,人没了还是受罪,保家卫国,保家卫国,到最后……”
  “哎,周根英,你打住,隔墙有耳,可不要说什么不中听的话。”周根英一向横横惯了,要不是靠着军功升上了营长,就凭他那张嘴,早就该被撸回家种地去了。
  “我说什么啦?那军子,牺牲了,可家里孤儿寡母的过的是什么日子?还有天河,受伤退伍,回去就只能种地,拖着条瘸了的腿,间老婆都讨不上。这是我们升职提干了才能坐在这里,还喝酒吃肉的,想想看其他人,他们一样拼命了这么多年,最后得到了什么?”周根英情绪激动,最后只能捂着脸叹了口气。
  翟仲凌转动着自己手中的酒杯,面色沉静,让人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在坐的属他军衔最高,当然他是有这个资本的。学历、军功他都不缺,只是家境比别人要好一些。有时候,一个好的家庭背景也不能让人得到什么优待,反而影响了其他人的看法。就像他,总有人会说,看,要不是他家里有背景,他怎么可能混得这么好,年纪轻轻就是个中校。所以很多话他不方便说,也不知道该怎么说,就只能选择沉默。
  “你也别这样,谁的日子不难?要是出了事的是我们呢?人不能一直纠结在过去,我们已经做了自己能做的。”对那些牺牲的战友家属,他们每年都会定期打钱过去,因为各种原因退伍回家的,他们也是能帮则帮。能做的也就这么多,再多的谁又顾得了谁呢?
  “行了,大家难得见一面,下次也不知道是猴年马月,不高兴的话题就不要说了,生活还是很有希望的,我们大家都要向前看不是吗?”最年长的战友相互调解着。
  因为这最后的插曲,原本气氛不错的聚会也变得沉重起来,散场后,最年长的战友叫住了翟仲凌,对他说,“你也别放心上,那小子就那德行,喝了酒就容易闹事,你也别怪他砸了你的场。”
  翟仲凌拍了拍他的肩膀,“我知道,他本来就是个性情中人,我不会计较这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