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便裹了件带兜帽的银色披风出来。
叶凤歌踮起脚,有些费力地举高手臂,拎了披风的兜帽将他连头盖住。
“几时偷偷长这样高了,”她佯怒轻哼,旋即又忍不住感慨地笑了,“你如今长这样高,我就再不能‘居高临下’瞪着你倔强的头顶训话了,真是遗憾。”
似乎人与人之间越是亲近,对对方的许多变化反倒越是迟钝。
傅凛长得比同龄人晚些,身量拔高约莫是十四五岁才有的事。那阵儿的他当真是民谚说的“迎风长”,总像是一觉睡醒便蹿高一点。叶凤歌也记不清是从何时开始,自己就很少有机会低着头与他说话了。
要知道,她的身量算是纤长,与寻常男子站在一处时,至多也只会矮个小半头;可在如今的傅凛面前,她竟生出了一种“我居然也可以这般娇小”的感觉来。
傅凛垂眸笑望着她,眸底隐有流转华彩,“原来,你竟很喜欢低头跟我说话?”
他的目光过分专注,叶凤歌心下莫名一虚,不自在地撇开头,偷偷退开两步。
她尴尬地挠了挠脸颊,讷讷笑道,“只是突然感慨……”
“我有法子成全你的心愿。”
傅凛举步近前,将她先前拉开的那点小小距离重新消弭。
接着便突然伸出双手,扣住她的腰身,抱住她往上托了托。
猝不及防的叶凤歌双脚倏地悬空,当即慌张地伸出两手紧紧攀住他的肩,结结巴巴惊呼一声,“傅凛!别、别胡闹!你……”
傅凛不为所动地将她抱得稳稳的,略仰起脸,笑眼中隐约漾着讨好,“瞧,你又比我高了。想训什么?”
“不要再胡闹,天都快黑了,仔细耽搁久了要着凉,”叶凤歌稳住心神,喉间紧了紧,柔声道,“赶紧回去洗澡、吃药。”
当年那个病弱瘦小的少年是真的长大了,竟能轻而易举地将她抱起来。
傅凛不情不愿地“哦”了一声,这才轻轻将她放下,忽然又像想起什么似地,握住叶凤歌的手腕就举步往外走。
“裴沥文还在书楼前头等着我说事呢,险些将他给忘了。”他边走边漫不经心地笑喃。
今早裴沥文与傅雁回是前后脚到的,当时傅凛让宿大娘将裴沥文先带去书楼前头的小厅候着。
裴沥文是个认死理的,未得傅凛的吩咐,他是不会离开的。
叶凤歌由得他牵着,跟上他略急的步伐,心中却像有团吸饱了水的棉花,堵得她胸腔又酸又痛。
她真的宁愿他耍横发脾气,尽情宣泄心中的郁结,也不忍看他这样暗自撑着一副坚强无事的模样,拼命找事情让自己不要停下来。
她快要心疼死了,却什么也不能说。
第十一章
因傅凛打出生起身子骨就差,傅雁回又总当没他这个人似的,傅家便没想过要安排他如家中大多同辈那般走仕途。
甚至没替他打算过以后。
就将他放在桐山这宅子里养着,全然是能活一天算一天的意思。
三年前,在傅凛将满十六时,他自个儿给临川傅宅去了信,生平头一回向家中要了点东西——
两间分别位于临州清芦、昌繁两城的铺子。
按大缙世家的规矩,族中子弟到十六岁行冠礼后,若无步入仕途的打算,家主便会拨些田产到其名下,以示成年后该凭自己的本事营生糊口。
由于傅雁回对傅凛不闻不问,也没有要替他行冠礼的意思,傅家家主便不好提这茬。
傅凛早早看穿了这层,知道这事儿自己若只是坐等,怕是一辈子都等不来,便主动去了信。
他机灵又谨慎,知道家主忌惮傅雁回的名声地位,若傅雁回一力反对,他多半什么也得不到,于是便让人将那封信直接递到傅家老太君傅英手中。
老太君是傅凛的曾祖母,如今已近七旬高龄,曾官至临州丞,早年也是个跺跺脚就能叫临州六城抖三抖的人物。
虽说傅英十年前就“退而致仕、还禄位于君”,在家中深居简出、不大问事,可她的话在傅家极有分量,饶是功勋卓著、声名显赫的傅雁回,在老太君面前也得恭敬低头。
傅凛之所以选择将信递给老太君,一来是为了绕过家主、防备傅雁回作梗;二来,当年将他从临川傅宅送到桐山别业来,便是老太君做的主。
老太君开明豁达,极少干涉家中小辈的事,当年突然强行弹压下傅雁回的异议,做主将傅凛送到桐山这座宅子来,自是因为她老人家清楚傅雁回对自己的儿子做了些什么。
虽老太君算不上慈祥、温柔的祖母,但过了知天命之年的人,对弱小后辈总会多些悲悯之心。
总之,傅凛这步棋走得对。
老太君不但敦促着傅家家主将那两间铺子,连带桐山这座宅子都划给傅凛,还从自己名下拨了几处田产一并添给他。
傅家家大业大,族中后辈又多走仕途,自没谁为着这点薄产心生不忿;再加之谁也不觉得病歪歪的傅凛能成多大事,这事就这么风平浪静地过了。
就这样,傅凛手中有了一间米铺、一间珍宝阁,再加上从老太君名下拨过来的几处田产,他的生意很快就运转起来了。
别看傅凛在叶凤歌面前纯是个不谙世事的别扭少年,于商事上却极果决,暗地里还颇有些狠辣辣的手段。
当然,他自己争气不假,但也多少沾了些傅姓的光,总之三年下来,他在临州各地的铺子总数已近十间,若论身家,至少也当得个中等豪绅了。
不过他虽甚少出门,眼界却从不止于临州六城。
今年夏末,傅凛果断派出亲信裴沥文,前往东面靠海的沅城实地打探,准备在远离临州近千里的沅城新起炉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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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着叶凤歌的手从西院温泉回到北院后,傅凛就着顺子备来的热水沐浴更衣后,在叶凤歌的监督下喝过药,随意喝了半碗山药肉粥后,便去书楼听裴沥文回话了。
叶凤歌没有跟前跟后,只是早早回了自己的房中,从衣箧的夹层里取出一本册子,心思恍惚地坐在外间的桌前研墨。
直到那砚台里的墨汁满得快扑出来,她才回过神,抬起手背胡乱抹去眼中的水气。
她心中乱,提起笔来竟就像突然不识字似的,完全无从下笔。
正亥时,放心不下的叶凤歌出了房门,悄悄走到主屋前头的廊下,招招手将正在寝房前头灭灯的顺子唤了过来。
“五爷几时从书楼回来的?”
顺子将头凑近她些,小声答话:“回来快半个时辰,这会儿都睡下了。”
寝房中已无灯火,黑乌乌,静悄悄。
“他回来时,瞧着可有不适?”叶凤歌抿紧了唇,心中愈发堵得慌。
顺子笑着摆了摆手,“好着呢。许是沥文少爷带回好消息了,五爷从书楼出来脸色就光彩照人的,还带了点笑呢。”
叶凤歌点点头,忍住哽咽,轻道,“辛苦你夜里惊醒些,若五爷扯了绳铃唤人,你就赶紧让人来叫我。”
待顺子应了,她便脚步匆匆地回房。
关上房门的那一刻,叶凤歌的眼泪就不要钱似地决堤而下。
她知道这时的傅凛一定没睡,先前顺子瞧见的那点笑模样,也是他强撑着装出来的。
今日哪怕裴沥文给他带回的是一座金山,他也断断不可能真心开怀。
他竭力在心中给自己造出假象,假装傅雁回对他再不能造成丝毫影响。
待到他明日醒来,一切又会如过去这些年一样平常。
仿佛傅凛的生命中从来没有一个叫傅雁回的母亲。
仿佛他从来没有用绝望、哀求的眼神,无助地看着亲生母亲掐在自己稚嫩脖颈间的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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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凤歌咬着被角无声恸哭大半夜,快到丑时才勉强眯了一觉。
睡了一个多时辰,卯时不到便起身了。
深秋时节天亮得迟,鸦青天幕最边沿才露出一丝丝清明。
叶凤歌肿着眼儿闷闷行到北院的小厨房,见门扉紧闭,顿时更郁闷了。
因傅凛向来起得晚,北院的小厨房掌勺们通常都要近辰时才起灶火,这会儿早了一个时辰,还睡着呢,没得吃。
她心里难过时总要借暴饮暴食才能消解,例如上回与闵肃斗饭,便是因为与傅凛置气,不幸的闵肃就那么撞她刀口上了。
此刻北院的小厨房没得吃,她就只好多走两步去大厨房混吃喝。
大厨房外后院,宅子里的人不在北院当值的时候,就都在后院大厨房用饭。
因着要供除北院之外宅中所有人的餐食,大厨房自然是大锅大灶,口味比北院是粗糙些,但开伙时间比北院小厨房早一个时辰。
叶凤歌进到大厨房时,正巧赶上馒头出笼。
今日大厨房的掌勺师傅是王大叔,脸圆圆肚子也圆圆,看谁都笑呵呵的。
“哟,凤姐儿这是饿醒了?”王大叔笑着将蒸笼盖子揭开,“来来来,不叫你吃馒头,这锅就五个包子,肉馅儿的,全归你。”
王大叔想着叶凤歌吃惯小厨房的精细餐食,又知她向来偏好肉食,便将蒸笼里仅有的五个肉包子全装到盘子里递给她。
叶凤歌连声道谢,将包子端到角落的桌子上放了,又自己去打了一碗菜粥来。
“凤姐儿,你眼睛怎么肿成这样?”灶前烧火的小竹僮扭头瞧清叶凤歌那肿泡泡的眼皮,忍不住问道。
小竹僮这一问,掌勺的王大叔也跟着扭头,远远看向叶凤歌:“我方才没留心,这么一瞧还真是肿的。”
“昨儿睡前水喝多了,”叶凤歌尴尬地笑笑,拈起个包子咬了一口,转移话题,“诶,王大叔,您好端端蒸一锅馒头,怎么又有五个肉包子在里头?给谁开小灶呢?”
王大叔转头去案板前重新剁肉馅儿,笑呵呵应道,“不就昨儿傅将军带来的客人。”
昨日叶凤歌光顾着傅凛,竟一直忘了问傅雁回带来的客人是谁了。
“谁呀?”她抿着菜粥,兴致不高地问道。
灶前的小竹僮不甘寂寞,插嘴道,“是姑爷那头姓尹的表亲,一位表小姐带着位表少爷。”
小竹僮口中的姑爷,是傅雁回的第二任夫婿尹嘉荣。
“那表少爷才十二三岁,可是个调皮捣蛋的人物,说是在江湖上惹着什么人了要躲风头,便让他姐姐领着来咱们这儿住一阵,也不知要住多久。”
许是听出小竹僮话里有抱怨之意,老道的王大叔赶紧拿剁肉刀在案板边沿拍了几下,回头瞥了他一眼。
毕竟人家是客人,还是傅将军带来的客人,背后说人坏话不合适。
见小竹僮闭嘴垂脸,王大叔才笑呵呵地圆场道,“昨儿下午表小姐就来交代,说表少爷早上想吃肉包子,咱就给做几个,毕竟是客人嘛。”
叶凤歌讪讪停止进食,“完,我把客人的早饭给吃了?”
“没事,这不正新做着嘛,咱瞧着表少爷不会这么早起,你吃你的。”王大叔一边宽慰着,手中剁肉的动作越发麻利起来。
于是叶凤歌一面随口与王大叔和小竹僮说些旁的闲事打趣,没多会儿就将那五个肉包吃得干干净净。
王大叔笑道:“我瞧着凤姐儿是没吃饱的,要不你再坐会儿,等我这锅起了再给你添几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