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她这突如其来的动静惊得脑中嗡了一声,傅凛僵着身不敢动弹——
毕竟他没料到会惊醒她,还没做好面对她的准备。
“你乖乖睡,别怕,我在呢。”
她那困倦至极的嗓音黏黏糯糯,让傅凛想起年节时的糯米糕。
在白糖堆里懒懒滚过好几圈的那种糯米糕。
僵了半晌后,察觉怀中人再没了动静,傅凛悄悄低头,觑着她面红扑扑的睡颜。
秀气雅致的面庞在深睡中显出一丝憨态,白里透着红——
更像糯米糕了。
先在白糖堆里滚了好几圈,又浇了红红莓果浆汁在面上的那种糯米糕。
热乎乎,白嫩嫩……
傅凛喉头滚了滚,悄悄地将头凑得更近了些,将她的气息全数纳入自己的呼吸之间。
果然和他想得一样,软软甜。
真想偷偷咬一……不对不对,是舔一……不不不,也不对!
作为一个成熟稳重、矜贵自持的世家公子,对待心爱的姑娘不能总是如此下流。
上次趁她冰敷眼睛时偷亲,这几日又“恃病行凶”将人抱来抱去,实在已算是很欺负她了。
不能总这样,得对她好。
书上说了,这种事要两情相悦。
他强捺下急促疯跳的心音,克制地抿紧了薄唇,神色复杂地轻瞪着睡得酣甜的怀中人。
胸臆之间有甜蜜,也有幽怨,还有不断狂肆蔓延的渴求。
那所以,到底要怎么做,她才会对他心动?
这个问题让傅凛头疼。
这几年与临州最老奸巨猾的商场油条们互相使诈,他都没这么头疼过。
第二十一章
暮秋清晨,近冬的秋意深浓清冽,凝成白露粒粒。
一阵寒风掠过,剔透的露珠被高高扬起,又纷纷翻落于枝头,跌散至草间。
叶凤歌睡眼惺忪地坐起身,两手握成拳抵在脸颊边揉了几圈。
靠坐在床头醒了会儿神,她才后知后觉地蹙眉,大惑不解地看看睡在旁边的傅凛。
她记得昨夜自己明明是坐着睡的,怎么最后又躺下去了?
挠头又想了片刻,却半点想不起昨夜入睡之后的事,只好无奈地笑着摇了摇头,无声叹息。
“妙手一脉”在大缙所有医家流派中名声最为邪乎,究其根源,除了那个“非疑难之症不治”的古怪规矩外,就是因为这派的行医宗旨——
目中唯见疾患忧苦,不见男女之别。
坊间对此颇有些不堪的流言传闻,甚至有些州府的医家行会曾打算联名声讨“妙手一脉”门风不正。
不过“妙手一脉”远在宜州深山,不开医馆不设诊堂,每代只有两三名主事医者顶着师门名号游走于中原各州,从不加入任何一州的医家行会。
即便是有人想找这派的人求医问药,都得辗转透过许多人脉,那些所谓“联名声讨”的提议,最终也就只能不了了之。
对叶凤歌来说,这几日为安抚病中糊涂的傅凛,不得已与他同榻而眠,
她自问俯仰无愧,也并不畏惧流言评判。
可这样同榻而眠的事终究有悖世俗常理,若此事当真传了出去,于她没多大妨碍,左右她将来回了师门,这世上便没几个人会记得她这个人。
倒是傅五公子的名声,怕是要糟糕了。
叶凤歌偷偷隐了个呵欠后,习惯地伸出手去探傅凛的额温,却在与他的额面间隔寸许时顿住了。
心知傅凛素来浅眠,瞧他这会儿像是睡得实,她实在有些不忍扰他。
正踌躇间,傅凛却倏地伸出手圈住她的腕,用力一按,使她的掌心密密贴合在他的额头。
叶凤歌还没来得及出声,就见他闭着眼含糊哼道,“想摸就好好摸,又不是不给你摸。”
“这什么不伦不类的鬼话?我就是看看你身上还烫不烫。”叶凤歌没好气地在他额上一拍,收回了手,掀被下榻。
“那不还是想摸我……”傅凛按住被她拍过的额心,嘀嘀咕咕。
叶凤歌回头瞪他,见他仍旧闭着眼睛,便凶巴巴地冷笑,“讨打是吧?据说人在大病初愈时,痛觉最为敏锐。你要试试吗?”
明明是襟怀坦荡的一件事,被他那么一说,活像她企图偷香窃玉似的。
叶凤歌转回头,站在榻前背对着傅凛,有些不自在地整理着外袍。
和衣睡了整夜,外袍自是皱皱巴巴了。
“不试。”傅凛噙笑咕囔了一句,眯缝着双眼看着她的背影。
整理好衣衫后,叶凤歌再度回头,认真地叮嘱道,“这几日是因为你病着,非常之时,难免有些非常之事。出了这房门,你可不能在旁人面前胡乱说。”
傅凛翻身侧卧,单肘垫在脑下,淡垂眼帘,闷闷应道,“嗯。”
俨然一副任人欺凌又忍气吞声的模样。
叶凤歌清了清嗓子,“才辰时,你……你接着睡吧。”
说着说着,她自己都觉得这话怎么听怎么怪。
于是又一本正经地补充,“你高热才退,想必还乏力,哪怕睡不着,能多躺会儿也好。”
嗯,这样听起来似乎就正常多了。
说完,她也不知自己在慌什么,脚步仓促地出了主院寝房的门。
傅凛侧身卧在床榻上,薄唇微抿,沉默地看着她的身影绕过了屏风,听着她开门又关门的声音,听着她的脚步声渐远。
片刻后,他展臂将她盖过的另一半被子拥过来抱在怀中,深吸了一口气,将她残留在被间的温软馨香悉数收入鼻端。
真想每个清晨醒来,睁开眼看到的就是她慵懒甜软的睡颜。
那样的话,即使是长命百岁,他也会觉得还没活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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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凤歌走后,傅凛也睡不着了。
起身唤了承恩备下热水,沐浴更衣过后,去找叶凤歌一道吃了早饭。
如今留在宅子里的人,全是这几年宿大娘与傅凛协商之后,精挑细选留下来的,个个都得用且忠心,最难得是并不胡乱多嘴。
对叶凤歌这几日都在傅凛房中这件事,大家早习以为常,也知自家五爷病中只能由凤姐儿一人近身,便也没有什么不当的议论。
周遭众人一切如常,傅凛与叶凤歌这两个当事人自也就没什么好尴尬的,所有事都如以往那般按部就班。
饭后,傅凛让叶凤歌陪着在北院四下走了一圈当做消食,再把药喝了,便独自去了书楼。
他将自己关进书楼最顶层的那间小黑屋子里,只点了一豆小油灯,再取出自己做木雕的雕刀盒子,便坐在被黑纸糊住的窗下长木桌案前,漫不经心地拿起一块小木料切切画画。
虽小黑屋子里就只有那豆小油灯的微光,可他却像不需用眼睛一般,手上的雕刀熟稔精准,没有一刀走偏浪费的。
他的目光看似落在手上,实则有些放空,脑子里思绪万千。
这些年来,每次遇到困惑时,他总是要这样才能静下心来细细推敲。
小屋子的窗户全被黑纸糊住,若不是长桌案上摆着计时滴漏,根本不会察觉时间的流逝。
正午时,计时滴漏的匣子门打开,倏地弹出一个怀抱写着“午时”二字木牌的绿衣小人儿。
傅凛扭头看了看那小人儿,勾起唇角,伸出食指抵住小人儿的头,将它按回匣子里去。
“她总拿我当弟弟,没有人会倾心于自己的弟弟,”傅凛拿起方才雕出的一个木头小桅杆吹了吹,对那小桅杆自语道,“那就想法子让她明白我不是她弟弟,这不就行了?”
得先解决掉横亘在她心中的这个错误认知,她才会用不一样的眼神看待他。
然后,他会倾尽全力,让自己成为讨她喜欢的模样。
嗯,这样就一通百通了,没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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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后,叶凤歌算着傅凛午歇该起了,便端了药去主屋。
远远就见傅凛负手站在寝房门口的廊下,像是在思索着什么。
“你要去书楼吗?”叶凤歌走过去,将药碗递到他面前,“先把药喝了。”
傅凛扭头看向她,伸出手来却并不接那药碗,只是摊开掌心给她看,“你帮我把这个种在院子里。”
他的掌心里是一个小小的桐油纸包。
“这是什么东西?”叶凤歌歪着头打量一番,实在瞧不出纸包里是个什么。
傅凛挑了挑下巴,淡声道,“小白菜种子,我叫承恩去找宿大娘拿的。”
原以为关于“小白菜”的话题只是他病中胡乱呓语,没想到他竟当真找了种子来,这执念可够深……也够莫名其妙的。
叶凤歌好笑地点了点头,“那你先喝药,我这就去叫承恩过来帮忙松土。”
主院廊下恰好就有一溜空地,原是打算开春后种花的。
“不许叫承恩帮忙,”傅凛顿了顿,缓声道,“得你亲手种,这件事,算我求你的。”
他想好过了,需要用生动详实的事例让叶凤歌相信,“自己亲手种的小白菜,不但可以吃,还会格外美味”。
“多大点事啊,让咱们五爷都用上‘求’字了,”叶凤歌纵容地笑笑,叹着气道,“那你先喝药,喝完我就去种。”
虽她没下过地,可种几颗小白菜应该还是可以的,大不了叫承恩在旁边帮着指点指点就是。
傅凛却像怕她反悔似地,一脸执拗地坚持道,“你先种,种完我才喝药。”
“你这脑袋,成天都在想着怎么折腾我是吗?”叶凤歌皱着眉头,没好气地剜他一眼。
傅凛只觉自己面上陡然一红,赶忙将头撇开,恶声恶气地回道,“你管我在想什么!总之,你不去种,我就不喝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