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初诡异生出了些许愧疚感,她有些尴尬的咳嗽了一声:“那个——”
小哥抬起头来 ,眼神意外的冷静,他眼底清晰的倒映出余初的影子,仿佛自己并不是被一个陌生的女人五花大绑剪破衣裤,而是端坐在茶室,倾听着旁人说话。
“厨房在哪?”她不知道为什么,声音也越来越小,“你的伤口,要先清洗一遍,我需要热水。”
小哥张了张嘴,声音疲惫而嘶哑:“右方。”
余初下意识往右侧看了一眼,才明白过来,对方是在说厨房在右边。
“你先在这等等,如果觉得哪里不舒服就喊我,我去烧锅热水。”
古代区条件有限,没有保温壶,热水都是需要现烧的。
余初打起帘子,走到厨房,目光扫了一圈,这厨房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柴火,炉灶,烟囱,厨具都有,就是没有食物。
小哥同志,应该不怎么下厨。
余初撸起袖子,将衣摆别在了腰带上,熟练的劈开一节松明,用火折子先引燃,然后再点燃柴火。
不一会儿,灶炉里的火就熊熊燃烧了起来。
余初将水桶的冷水倒进锅中,把脸盆架子上得毛巾、自己带的小刀一同扔了进去,自己则坐到了灶前,看火顺便添柴。
当年她借住在宋家,宋家家主宋天觅是从三品的刑部侍郎,清廉是真,但是穷也真,一家七口靠着宋侍郎的俸禄过日子。
宋家一共三个仆人,一个小厮,一个老管家,一个厨娘,平日里厨娘还算忙的过来,遇到节日或者请客的时候,宋夫人都可能会穿上粗布衣去厨房。
她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厨娘忙不过来的时候,就会去厨房帮帮忙,多半是洗菜、装盘、烧火这样的杂事,时间一长,也就熟练了。
这些事,她已经几年没有接触过,今日一上手,身体的记忆还在。
柴火燃起来后,水热的很快,等开水滚过几分钟后,余初撤掉一半的柴火,起身将锅内的刀捞出来,放在一旁备用。
然后连同毛巾和热水,一同盛入脸盆里,端出厨房。
摊主小哥依旧维持着那个姿势,半垂着头闭目养神,听到她的脚步声看了过来,眼底都是血丝。
余初将脸盆放在地上,从袖子中掏出一个一次性口罩,戴在脸上,半蹲着解开小哥缠着的布带。
拧干毛巾,将腿上的草药和凝固的血渍一点点的擦掉,露出里面的伤口时,她心里咯噔的跳了下。
伤口有两指宽,一掌长,一看就知道是刀伤。
伤处已经隐隐发黑,黑褐色和灰白色的皮肉纠缠着胡乱混在一起,周遭的皮肤肿的发亮,显然早就化脓了。
她抬起头看向坐着的人,对上小哥下巴好看的弧度,这么严重的伤口,照理连行走都很困难,他这段日子是怎么撑着在外面行动的?
余初急救知识全源自对自己的实践,可以说对个中滋味深有体会,她握着小刀,有些后悔自己没有带麻药。
只能将自己的帕子拿出来,卷成一团,递到他的嘴边,干巴巴的解释:“会很疼……”
摊主小哥低头看着他,眼底的复杂一闪即逝,张开了嘴,咬住帕子。
余初稳了稳心神,不再犹豫,握紧了手中刀,将对方伤口的腐肉一一剔除,将脓液尽数挤出。
她的手很稳,半垂着头,专心致志,初时还能听到小哥隐忍的闷哼和沉重的喘气声,到后来似乎慢慢安静了下来。
等敷上磺胺,缠上纱布,彻底处理完伤口后,才发现小哥已经疼晕了过去,一直到注射完抗生素也没有醒过来。
也难为他了——
余初解开小哥身上的腰带,将小哥背了起来。
小哥瘦的只剩下一副骨架了,近一米八的个子,感觉只有一百来斤,余初一边将人往屋子里背,一边还有心思想。
他家看着也没有什么能吃的,原本自己打算留作夜宵的卤肉和烧鸭,就留给小哥好了。
**
余初折腾了一夜,第二天中午才迷迷糊糊的醒来。
小桃这次倒是不哭了,而是跪在床前,一言不发,也不知道跪了多久了。
她抓了外套给自己穿上:“怎么跪着了?先起来。”
“小姐答应奴婢一件事,奴婢再起来。”
“嗯?”
“小姐以后出门,能否早些回来,要是再深夜不归,小桃就一直跪着……”
余初没有搭腔
她自己穿好衣服,梳好头发,洗漱完毕后朝着房门走去,径直路过小桃。
她在古代区生活也不止一两年了,要是小丫鬟只是没事对着她哭哭,那问题也不大。
但是这一副做派——
她揉了揉自己的脸,可能最近自己活得有些傻白甜了。
顾家的丫鬟,余初没有调丨教的意思,置之不理后,去后厨顺了顿午饭。
昨日去茶馆听了一肚子八卦,大抵了解了现今的一些局势。
她将手中的馒头从中间掰开,一分为二。
目前陵朝的局势可以说是两方对立,余初看向右边的馒头,一方是以皇族和贵族门阀为代表的皇权。
她把目光转向了左边的馒头,另一方则是驻地百年来造神造出来的国师,和他门下的寒门所代表的神权+士族。
双方表面上平静,但是利益相悖,自然势同水火,目前国师和新帝还没有撕破脸,但是情形已经不太乐观。
就拿这一代来说,
小国师刚上任的时候,驻地为了造神,将准备两年多的人工降雨用上了,直接将他推上了神坛,吸引了一大波脑残粉。
民间将他视为神明,民意有多高涨,新帝就有多视他为眼中钉。
不过反过来说,只要小国师的脑残粉依旧坚丨挺,新帝就不敢冒着动摇皇位的危险,跟小国师明着撕破脸。
余初将手中右手的馒头塞进嘴里,一口咬掉大半。
也不知道她那些同事,是被殃及的池鱼,还是灭神的开端。
不过她这次来只负责收集消息,分析和解决问题就是驻地和指挥部的事情了。
余初饭量一般,被厨下的师傅塞了两个热气腾腾的大馒头,配上一碟子酱牛肉,吃的扶墙而出。
她还没走上多远,就被顾文澜在后院堵住了。
“顾公子?”
“余小姐。”顾文澜今天穿着一身宝蓝色的长衫,通身都是世家养出的气度,他看了一眼余初来时的方向,“下次想吃什么,可以差人去厨房提前打招呼。”
只字不提昨日余初彻夜未归。
“不必这么麻烦,厨房吃的东西更多些,我也更自在些。”余初实话实说,“你特意找我,有事儿?”
“是文青找你。”
余初看了看天色:“这会儿可能不行,我要出门了。”
“文青有东西想给余姑娘看,不会耽误多长时间,最多一炷香。”顾文澜叹了口气,脸上全是纵容,“他昨晚一直在等你,怎么劝都劝不住,等到三更天实在撑不住,才趴在桌子上睡着了,今日一大早就爬了起来,那时姑娘你还在休息,他只能眼巴巴的等了一上午。”
眼巴巴这个词,顾文澜用的很准确。
余初刚走到东院的时候,就见一个小豆丁坐在台阶上,脑袋伸的长长的,瞪大了眼巴巴的看向这边。
见到来人,他“啊——”了一声,立刻转身,迈着两小短腿,跟炮弹似的往屋子里冲去。
等余初刚走到房门前,顾文青又跟炮弹似的往门外冲来,直直的撞在了她的腰上。
余初倒退了半步,伸手顾文青抱了起来,捏了捏他的脸:“等我?”
顾文青脑袋跟点的跟小鸡啄米似的,把怀里抱着的东西高高举了起来,半是分享半是炫耀:“看。”
余初视线落在他的手上,脸上的笑容消失了。
顾文青双手抱着的,是一个塑料瓶。
第十一章
这是一只纯透明的塑料瓶,市场上常见的旋盖运动款,瓶盖和系绳都是深蓝色。
造型简单,实用性强。
瓶身上下干干净净,既没有图案,也没有logo。
瓶子里装着十几个大白兔奶糖,彩色的糖纸称的瓶子十分好看,顾文青摇了摇瓶子,糖果上下翻动着,哗啦啦直响。
听着响动,他满足的露出个笑容,双眸弯成一弯新月。
之前顾文澜带着护卫进入界市,拼成着生命的危险,偷了瓶矿泉水。
现在想来,可能是想着孩子凶多吉少,能让他在“最后”的时间开心一点。
后来被送进医院后,余初把矿泉水放在了这孩子的床头,几次去探望的时候,他都抱着瓶子,连睡觉时都没有放开。
只是规定就是规定,无论他有多喜欢,都无法把矿泉水瓶子带出驻地。
余初掂了掂顾文青,觉得他似乎沉了点:“这么漂亮的瓶子,你的?”
顾文青看了一旁自家哥哥一眼,乖巧的点头:“大哥,送的。”
“糖怎么没有吃?”
“吃了。”顾文青小声反驳,“我每天都吃一颗。”
“晚上可不能吃哦,会牙疼。”
……
顾文青等了余初大半夜,今日一早就爬了起来,那几分强撑着的精神,在见到余初后,慢慢散去。
一大一小并没有聊上几句,顾文青揉了揉自己的眼睛,不一会儿就趴在她的肩头睡着了。
怀里依旧紧紧的抱着他喜欢的塑料瓶。
顾文澜将自己熟睡的弟弟接了回去,递给一旁的丫鬟,低声嘱咐道:“把小少爷送回去,好好睡上一觉,晚饭若是未醒,就任他睡。灶上把晚饭热着,什么时候醒了什么时候吃。”
他语气温和,眼底都是宠溺,有一种长兄如父的家长风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