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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穿越重生 > 佛系女配穿书日常 > 佛系女配穿书日常_分卷阅读_40
  第39章
  夜深人静,月色如华。
  苏娇怜伸手,掐住陆重行袒露在外的肌肤,捏出一点子肉,然后小心翼翼的揪了一把。
  男人的肉紧实异常,苏娇怜都有些掐不住,刚刚提起来扭一下就滑走了。
  但好在,还是有成果的,一个细细的红印子出现在男人胸口,就像一朵盛开在月色白霜中的红梅花。
  这只是前菜,原书中原身不仅对陆重行掐掐弄弄极尽变态之能事,还……上嘴了。
  有些接受无能的苏娇怜在掐了陆重行三四把之后,终于是做足心理准备,想着她啃上一口就好,就那么小心翼翼的,悄悄的啃上一口,就当在啃猪蹄子了。
  陆重行闭着眼,感官越发清晰起来。
  他感觉到胸前湿润润的带着香,有什么东西滑过他的肌肤,留下一小片濡湿痕迹,就跟被虫虫舔时一样。但却更加酥麻细腻,带着怯怯的试探,直撩的人心口酥麻。
  尤其是那块被舔舐过的地方,火热热的似要灼烧他的肌肤。那火直接窜起来,往他的心口烧,以燎原之势冲锋陷阵,将他烧的溃不成军。
  屋内很静,有细微的暧昧水渍声。
  女子俯身撑在床沿处,青丝轻飘飘的落下来,如羽毛般轻垂在男人外露的肌肤上。
  揪一揪,舔一舔,泡一泡。
  嗯?好像有什么奇怪的东西混进来了?
  苏娇怜歪头看着自己刚刚舔过的地方,上头除了一点水渍,根本就没有其它的什么痕迹。
  原书中的描写是陆重行第二日醒来后发现自己身上的痕迹,不谙世事的小处男以为是屋子里头出了蚊虫,故此派家寿在屋子里头抓了一夜的蚊子。
  这真是她见过最单纯,最不做作的变态男主了!跟外面那些妖艳贱货好不一样!
  不过现在她除了用手掐,根本就弄不出其它痕迹。
  所以难道她……还要吸一吸?
  满脸羞耻的苏娇怜一把捂住脸,整个人都不好了。
  经过一顿垂死挣扎,苏娇怜终于狠下心,照着那位置猛吸一口,然后迅速捂嘴转身,跌跌撞撞的冲出了屋子。
  陆重行躺在被褥里,霍然睁开眼,吐出憋了良久的一口气。他的手抵在床沿,紧紧扣着木制的沿边,硬质的木材上头已经被抠出五个明显的手指印,再重一些就能寿终正寝了。
  屋内,男人清晰的喘息声明显异常,借着月色,陆重行能看到外头一路跌撞滚爬的小姑娘是如何回到西厢房的。
  陆重行大口喘息,就似濒临死亡的人般急促。
  他真是没想到,这小东西居然会做出这样大胆的事情来。
  不仅对他下迷药,还对他……
  一开始,当陆重行闻到那迷药味时,当即便屏息,然后示意守在外头的禄寿不要轻举妄动。
  半刻后,苏娇怜偷偷摸摸的进来,笨手笨脚的连撞两次圆凳,那声音“哐哐”的实在叫人不忍直视。
  这世上怎么会有这么笨的贼?
  而正当陆重行因为苏娇怜的迷药暗自下狠心,觉得这小玩意即使是十分合他心意,也不能任由她十足放肆了。毕竟连腾霄阁都查不到的人,这世上可真是唯此她一人了。
  但万万没想到,这小东西千辛万苦,处心积虑的给他下迷药,居然就是为了……轻薄他?
  可平日里他兴致来时戏弄起她,这小东西可是从来都跟只受惊的小白兔似得,恨不能将脑袋缩到地坑里头去。
  所以难道这是在玩,欲擒故纵的把戏?
  陆重行暗眯起双眸,突兀勾唇。既然她要玩,那他就陪她玩。
  ……
  翌日,天刚放晴,苏娇怜这处便来了一位不速之客。
  陆嘉身着烟紫色长裙,披着细薄斗篷,梳高髻,站在西厢房门口跟正坐在里头用早膳的苏娇怜对视。
  “听闻表姑娘在姑苏有一诗社,不若带我见识一番。”
  这段剧情倒是跟原书中一模一样了。其实归根究底,原身会落得这般悲惨下场,都是陆嘉一手造成的。
  一开始,就是她写信给了苏胜苟和王碧珍,假意说到姑苏某某豪绅心属苏娇怜,撺掇他们来皇城将苏娇怜接回去。
  在苏娇怜死活不肯的时候,又跟苏胜苟和王碧珍通气,给他们出谋划策,演了好一出苦情戏,把苏娇怜给骗了回去。
  然后又趁着这次和苏娇怜去诗社的时候,不经意的让苏娇怜和那豪绅偶遇,致使苏胜苟和王碧珍真的以为那豪绅十分属意苏娇怜。其实,那豪绅真正看上的是陆嘉。
  毕竟是女主嘛,总是有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本事。
  这时候的陆嘉将计就计,与苏胜苟和王碧珍一道合谋把苏娇怜送给了那地方豪绅做第十八房小妾。这地方豪绅在揭开盖头看到苏娇怜的那一瞬,心中不喜,甚至大怒。
  因为这根本就不是他要的小仙女。
  故此,原身不仅在豪绅府内受尽苦楚,最后还被陆嘉坑了一把,失了性命。
  简直就是炮灰女配的标配悲惨结局了。
  现在,苏娇怜就要踏上她的结局路了。
  对于陆嘉的挑衅,按照原身的性格是一定会跳起来跟她正面干的。
  所以苏娇怜顺应剧情,用完早膳后,梳洗穿戴,换上原身最喜欢的素白长裙,松松的挽了一个髻。那垂发搭拢在香肩处,配上苏娇怜那副娇怜柔弱的身子,更显出几分苍白弱态来,就如被雨打弯的小白花。
  透过面前的花棱镜看到里头显出的那个清丽身影,苏娇怜发出一声叹息。
  这简直就是过气女配垂死挣扎的真实写照啊。
  外头天气正好,两旁的柿子树上挂满了红澄澄的柿子,就跟一个个圆滚滚的小灯笼似得。
  苏娇怜与陆嘉一道上了马车,苏娇怜单手撑着下颚靠在马车壁上,纤纤素手伸出,搭住半幅马车帘子往外看去。
  不愧是富庶江南姑苏城,虽比不上皇城,但自有一番江南小桥流水的风情意味在。尤其是那摊上的小吃,热气腾腾的迷了苏娇怜的眼,让这几日努力喝露水x小仙女人设的她恨不能把自己的脑袋从马车窗子里伸出去来一口。
  “表姑娘,咱们做女子的要矜持,尤其是未出阁的女子,大半夜的往旁的男人屋子里跑,若是被旁人知道了,那是要被嚼舌根的。”陆嘉斜睨一眼看向苏娇怜,语气中透出半分嫉妒和满满的尖酸刻薄。
  苏娇怜转身与其对视,做西子捧心状,叹道:“我常常劝大表哥要雨露均沾,可大表哥非是不听呢。他呀,偏要独宠我一人。”说完,苏娇怜还做作的扭了扭那细软如柳的楚腰。
  陆嘉:……
  两人一路无言的到了诗社。
  先前苏娇怜作为姑苏第一才女,创办了这诗社,后头她去了皇城,这诗社就被里头的社员承接了下来。
  诗社很大,完全就是用一个院子改造出来的。
  里头男女皆可进,举目望去,三男两女的或席地而坐,或手执书卷,或写诗抚琴,皆在做些苏娇怜所不能理解的所谓风雅事。
  陆嘉倒是十分喜欢这样的氛围,她认为,只有熟练琴棋书画,她才能混入上层社会,钓个金龟婿,摆脱自己屌丝女性的称号,真正成为人上人。
  “表姑娘,请吧。”对上这位曾经的姑苏第一才女,陆嘉还是有些紧张的。毕竟人家是真正出生书香名门的贵女,那自小养成的通身气派,在陆嘉看到其第一眼的时候,就产生了一种自惭形愧的感觉。
  而当这种感觉被日渐放大后,陆嘉的心态越发扭曲。既然比不过,那便将其毁了,不是极好的一件事吗?
  在陆嘉虎视眈眈的目光下,苏娇怜压住一口气,提裙步入诗社。
  有眼尖的老社员一眼就认出了苏娇怜,正欲上前搭讪之时却被身旁的同伴拉住了胳膊。
  “你忘了吗?如今的苏府可不是以前的苏府了。而且现在的社长是王家大姑娘,这王家大姑娘从小就跟苏娇怜不对付,你现在过去说话,就是在打王家大姑娘的脸。”
  一个家族的没落,必伴随一个家族的兴起。
  姑苏的苏府没落了,王家兴起了。
  作为赫赫有名的地方豪绅,王家完全将“豪绅”这两个字发挥的淋漓尽致。
  欺压百姓,强抢民女,偷鸡摸狗,吃完饭不付钱等种种恶劣习性令人发指。而王家里头最霸道的两位就要属那王家大少爷和王家大姑娘了。
  这两位乃是一母同胞的亲兄妹,一个是妻妾成群,一个是无人敢娶。其名声在姑苏城内可谓是臭到家了。
  王家大姑娘早早听闻苏娇怜回来了,她还没想好要怎么给往常处处压她一头的苏府名姝来一个结结实实的下马威,没想到这人就给她送到眼皮子底下了。
  “走。”王如花挺起胸脯,誓要将苏娇怜踩到自己的脚底下。
  跟在王如花身后的众社员面面相觑,相顾无言。
  她们到底是帮忙呢?还是帮忙呢?还是帮忙呢?
  那头,苏娇怜寻了一处僻静地躲日头。
  这秋日虽说风大凉爽,但天气却干燥的紧,再加上这秋老虎毒辣的日头,则更让苏娇怜怀念起方才在路旁看到的柿子树。
  这古代的柿子树可不会吸收汽车尾气。
  前头突然传来一阵嘈杂声,苏娇怜看一眼不远处正跟旁人攀谈的起劲的,混的如鱼得水的陆嘉,好奇心盛起的凑了过去。
  只见不远处的水榭内正站着一位风姿翩翩的俊美男子。
  男子身着月白长袍,身材挺拔如高山之松,气质高贵如峰巅之莲。他手持折扇,负手于后,微微扬起下颚,露出线条极美的修长脖颈。白皙面容之上长鼻挺翘,眉目清冷如雾,单单只是站在那里,就吸引了无数人的视线。
  陆重行?他怎么会在这里?
  苏娇怜震惊的瞪圆了一双眼。
  “哇哇,看过来了,看过来了。”
  “好像是在看我。”
  “明明是在看我。”
  “你们不觉得,是在看我吗?”苏娇怜糯声糯气的插一句嘴,得到了众人一致的白眼。
  苏乖乖:委屈。
  “哎?”突然,站在苏娇怜前头的女子发出一声惊叹,指着苏娇怜大张开嘴,一副受惊过度的样子。
  苏娇怜歪了歪小脑袋,神色懵懂困惑。
  “你,你不是……姑苏名姝,苏娇怜吗?”那女子的声音引来众人围观,苏娇怜站在人群堆里,纤细羸弱的身子被完全淹没。
  人越聚越多,皆想一睹前姑苏城第一才女的容貌,苏娇怜站在正中间,想起四个字:看杀卫玠。
  没想到她苏娇怜居然还有这么一天。
  想想真是有点小兴奋呢。
  作者有话要说:致,致敬咖妃。
  陆.小(划掉:大)处男.宠宠:好像暴露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