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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穿越重生 > 穿成少帅的金丝雀 > 穿成少帅的金丝雀_分卷阅读_143
  此时的三小姐在一众佣人的心里,就是洪水猛兽一样的存在。
  他们忙不迭地点头,只想着赶紧离开这是非之地。
  ——
  虽然朗华一直没有正面承认,可沈南瑗知道他就是白氏的亲哥哥,也就是原主的舅舅。
  终于是有了一个靠谱的娘家人,沈南瑗松了一口很大的气。
  沈家是树倒猢狲散,不管别人如何。
  沈南瑗觉得自己已经没了在这个家继续呆下去的必要了,临走前,她问李氏,有没有想好去哪儿?
  李氏点了点头,道:“南瑗啊,你上次跟我说,我就想到了。我让我娘家兄弟在东城置了处房子,那里离总府路也不远,往后,我就跟那些绣娘一起做手工。”
  至于以后,也且走一步看一步,她还想不了那么远的。
  沈南瑗很是欣慰,柔柔弱弱的李氏能够自立,了了她很大一桩心事。
  她点了点头,跟李氏说:“三姨太,那你以后要好好照顾自己。”
  李氏惊讶地道:“南瑗,你不和我一起住吗?”
  她一直觉得怎么说自己也算是沈南瑗的长辈,理应要照应。
  李氏捏了捏帕子,又焦急说道:“我买的房子很大,给你和银霜留的都有房间。也没什么外人,就我跟我爹娘。”
  沈南瑗感激之余,却还是摇了摇头。
  “三姨太,我领你的心意,知道你是为我着想,但是我有自己想做的事。所以,以后的路我们都要自己好好走。”
  “那你是跟那个杜聿霖走吗?”李氏突然问。
  沈南瑗啼笑皆非:“怎么可能?”
  她唯恐李氏多想,附在李氏的耳边把朗华可能是自己舅舅的事情,说给她听。
  李氏果然放下了心,替她开心地说:“就说好人有好报,这可太好了!那你……”
  “我先收拾了衣服,去住酒店。”沈南瑗如实相告。
  总之是一刻都不想再在沈家呆了。
  沈南瑗的动作很快,只带走了属于她自己的东西。
  就一个皮箱子,跟来的时候一样。
  她提着皮箱,带着银霜,走到沈公馆大铁门那的时候,下意识地回头看了一眼,只见二楼的窗户打开了一个,窗户边站着沈家姐妹,正面无表情地凝视着她。
  沈南瑗没有那个心思去猜她们姐妹此时此刻会想什么,她扭回了头,这一次,头也不回地上了门口的黄包车。
  凯乐门酒店,她还是住的起的。
  开了个豪华房间,沈南瑗一进屋,就把自己摔在了宽大的床上。
  银霜拎起了箱子,准备帮她收拾衣物。
  沈南瑗阻止道:“别麻烦了,只拿出这几天会用的,其余的就搁在箱子里。”
  “小姐,不打算在这儿常住?”
  “不打算!”
  沈南瑗一点也不隐瞒地道。
  银霜拧着眉思索了片刻,想到了她和杜家的婚约,又说:“老……嗯,那个沈黎棠都进了监狱,小姐和杜家的婚约是不是也要作罢了?”
  “我和杜大少的婚约,不管沈黎棠进不进监狱,都会作罢!”
  沈南瑗想了下子道。
  还是自己了解自己,她要真逃不了的话,宁可玉碎瓦全。
  银霜从她的话里听出了决绝,转念一想,这样才是自己了解的她。
  银霜没再说什么,只拣了现成要用的东西拿了出来,其余的就原样塞进了房间的大柜子里。
  沈南瑗则好好地泡了一个热水澡,看着浴缸里的水哗哗地流光,心里想着,自己这霉运也该走了吧!
  她觉得,那个朗华肯定还要来找她。
  这才是她选住在凯乐门的原因。
  离朗华多近啊!
  沈南瑗决定这几日都不出门,就守株待兔。
  并没有等多久,不过是晚饭将过的时间。
  银霜从猫眼里认出了来的男人,回头跟沈南瑗兴奋道:“小姐!”
  沈南瑗早就听见了敲门的声音,她坐在沙发上,点了点头,而后重新拿了个干净的杯子,倒满了水。
  银霜拿开了门口的链子,打开门,请朗华进屋。
  沈南瑗从沙发上站了起来,那声“朗叔叔”并没有出口,只瞪着一双晶亮的眼睛,朝他看了过去。
  朗华似有千言万语一下子哽在了喉间,先前不是没感慨过,也让人仔细地查了,这孩子这些年都是怎么过来的。
  心里的愧疚与感慨一样多,如今就是全部都重重压在了心口。
  沈南瑗指了指沙发,请他坐。
  朗华:“你……”这声音沉默太久有些沙哑,他掩饰地咳嗽了一下,“或许我该重新做个自我介绍,我的本名是白昊华,死里逃生后和朗家结下缘分……我是你母亲的哥哥,论辈分,你该唤我一声舅舅。”
  沈南瑗却不显得急切,一双明眸湛亮,“不是朗叔叔了么?”
  携着小女儿家的促狭之意,仿佛一下就冲淡了其中的坎坷悲情。
  朗华怔愣一记,就听她叫了一声‘舅舅’。
  他整个人似乎都受到了震颤,“嗳……”
  血脉之间的联系无疑是奇妙的,他以为失去了最疼爱的妹妹,失去了最亲近的家人,而今在沈南瑗身上找到了暌违的温情。
  那是他失而复得,要好好守着的宝贝。
  这一刻,两个人情绪上的内敛仿佛是一脉相承的。
  朗华坐在她的对面,深吸了一口气,问她:“我知道你不想嫁给杜聿航,那你想不想离开这里?
  我送你去天京可好?或者,你有其他想去的地方也行!只是,白家就剩了你我,我私心里来说,还是希望你能去天京。”
  “我愿意在天京呆一段时间。”沈南瑗如此道。
  朗华便明白了,他又说:“那就先去天京,你在此住着,什么都不用管,我来安排剩下的事情。”
  语速过快,不乏有些控制不住自己内心的激动。
  沈南瑗点了点头,朗华临抬脚的时间,她叫住了他:“那个朗……舅舅,难吗?”
  等到朗华转了身子,她又重复道:“我的意思我的事情要是很难的话,不走明面,我想办法偷偷……”
  “不难。”朗华咧了下嘴,“你且放心,舅舅我别的本事没有,但要带走你,即便是杜督军也不敢阻拦。”
  沈南瑗的心放进了肚子里,她虽与朗华相见不久,可端他的行事作风,绝不是那种满嘴跑火车的不靠谱。
  他既然那么说,不说有十成的把握,也至少有个□□成。
  朗华来去匆匆,却解了沈南瑗心里最大的忧虑。
  第二日,她去了ny,准备跟匡珍珠和吴娉婷正式告个别。
  毕竟这一次,她可以正大光明地走出泷城的大门,而不是像上回偷偷摸摸,唯恐旁人发现。
  匡珍珠的婚事早就有了转机,匡部长没有再提让她嫁到岭南去的事情。
  匡夫人便托娘家四处给匡珍珠寻摸良配。
  还别说,并不是没有收获。
  听说,这就联系上了匡珍珠小时候见过一回,便恋恋不忘的美人哥哥。
  吴娉婷没少拿这件事情来打趣她。
  沈南瑗凑了会热闹,便告诉了她二人自己不久就要去天京了。
  吴娉婷听她讲完了所有的事情,怒骂了一句:“你那个爹,简直不配叫人。”
  这还真是爹比爹得扔。
  匡珍珠想起了她爸,好像是比沈南瑗的爹好了不少。
  她啧了一声,道:“那他怎么样了?你可有去看过?”
  “没有。”沈南瑗摇头。
  匡珍珠又说:“奇怪,像这种事情,一般都是警察局抓人的,怎么这次是军政府?”
  作为警察局长的女儿,吴娉婷解释道:“军政府抓人,一般都是为了保密。我估摸着,是不想造成社会影响吧!”
  沈南瑗也觉得奇怪,她还知道严三娘,只不过略去了这个人,没有告诉匡珍珠和吴娉婷。
  三姐妹约好了后天一起吃顿送别饭。
  沈南瑗叫了黄包车,离开了ny,准备回酒店。
  可她想了想,还是准备去一趟营房。
  这一次,岗哨居然没有拦她,就直接放了行。
  沈南瑗挺忐忑的进去,一眼就看见杜聿霖光着个上身,正在院子里打拳。
  此时不过将将立春,春的暖意没来,冬的寒冷倒是一点不少。
  她早就见过杜聿霖的身手,可前头几回都是有危险的时候,她扫一眼过去,从来都没有好好的欣赏过。
  但凡是什么事物,一旦报了欣赏的眼光去看,还是能发现一些美感的。
  他的拳风刚劲有力虎虎生风,一拳一脚有板有眼。
  一看就是个常年习武的真把式。
  杜聿霖打完了最后一拳,收了势头,接过了许副官递来的毛巾。
  也没有多话,只一回头,朝她招了招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