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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穿越重生 > 美人有所思 > 美人有所思_分卷阅读_40
  他也不去擦拭,就任由它滚落。
  他长了一副唇红齿白观音座前童子的讨喜模样,尤其那双猫儿眼,圆圆的,黑眼珠大大的,哭泣时便成了楚楚可怜的下垂眼,叫人看了就不忍,恨不得将他抱在怀里好生哄弄一番,再不叫他哭。
  从小到大,他也确实是这般待遇。
  他一哭,所有人便都妥协了,宠着他,顺着他,他便是要天上的星星,也要想方设法地给他摘下来。
  便是方朝清,小时候也这样宠着他。
  可是,现在已经不是小时候了。
  他不是人人宠着的小娃娃了。
  他哭了半晌,直到眼泪止了,方朝清都没说一句话,只冷冷地、无动于衷地看着他。
  而阿圆收了眼泪,哑着嗓子,眼里带着讥讽:“是……崔珍娘是没对不起我,可是,她对得起表姐么?”
  “不是她,表姐不会嫁给姓周的那个畜生,不是嫁给那个畜生,表姐会死?
  “你知不知道,直到出嫁前,表姐都还希望你改变主意来娶她!”
  “她不嫌弃你坐过牢,不嫌弃你功名被废,不嫌弃你断了手再也写不出让她喜欢的字,她从来不嫌弃你,拼死跟家里人反抗,可你——却为了报恩,娶了崔珍娘那女人?!”
  “若不是崔珍娘挟恩求报,你会娶她?!”
  “所以我讨厌她,我恨她!有错么?!”
  阿圆瞪大了眼,仰着头,竭力不让刚刚止住的泪水又掉下来,却仍旧忍不住,一颗颗晶莹透明的泪珠滑过因为愤怒而泛红的脸颊,落在地面,摔得粉身碎骨。
  他忽然低头,捂住双眼,蹲在地上,像个失去亲人的小孩子,断续的呜咽声从指间透出:“……你知不知道,临终前,表姐都还念着你的名字……”
  方朝清嘴唇微张,彻底愣在那里。
  第43章 往事
  方朝清出生时难产,方母为生他落下病根,五岁时,方母去世,方父娶了继室林氏,两年后生下方朝元。
  林氏与方氏皆是南阳望族,林家稍弱,方林两家多通婚,可说是世交之家。林嫣是林氏嫡出哥哥的女儿,长方朝元五岁,小方朝清两岁。
  林氏虽是庶出,却与兄嫂关系极好,出嫁后仍旧时常回娘家,且又因为方林两家的交情,方朝元出生后,林氏便经常带他回外家,林嫣也常随母亲来方家,与方朝清方朝元兄弟都熟识了。
  方朝清十四岁时,林氏撮合,方父做主,给方朝清定下了林嫣。
  四年后,方朝清高中状元,方林两家大喜,正欲为方朝清和林嫣择定婚期成婚,喜上再加一喜时,方朝清却出事了。
  同窗旧友聚会宴饮时酒后失德,因一酒家女与人起争执,失手将人打死。
  偏偏这人还不是什么平头百姓,而是御史之子。
  方家多方使力,却抵不住御史血溅朝堂,百官怒目,先帝虽爱惜方朝清之才,却也抵不住压力,只得夺了方朝清功名,又命人将方朝清收监,依据律令,便是按过失致死算,也至少要十年监禁,亦或刺配充军,再或者流放偏州。
  方家用尽办法也无法转圜,只得放弃。
  方朝清与林嫣的婚事自然也告吹,方朝清被收监后半月,林嫣父亲便亲自登门退亲。
  再之后,之前便传闻中意方朝清,却被人人背地里嘲讽的崔珍娘跪求其父崔相,以死相逼,求崔相救下方朝清。
  崔相大怒,却终究抵不住崔珍娘数次性命垂危时相求,最后使尽手段,也只换得方朝清十年监禁变成五年,且功名永除,再不得为官。
  监禁三年后,先帝驾崩,新帝即位,崔相又为方朝清谋得大赦名额,方朝清才得以重见天日。
  方朝清一出监牢,崔相便令其登门求娶崔珍娘。
  然而方朝清却犹豫不能决。
  这态度顿时惹得崔相勃然大怒,让崔珍娘断了嫁方朝清的心思,并扬言谁若再帮方朝清,便是与他为敌。
  偏偏第一个反对他的便是崔珍娘。
  得知父亲强逼方朝清娶自己,崔珍娘羞愤之下跑进尼姑庵,落发明志。
  方朝清得知后,去庵堂探望崔珍娘,欲与其详谈。
  路上却正遇上探望女儿回来的崔夫人,又偏偏遭遇了“山贼”。
  事后查明,所谓山贼,原来是那丧子御史不甘心方朝清只被关了三年监牢便无事,遂找了人假扮山贼,想要置方朝清于死地。
  与“山贼”的拼斗中,方朝清手腕受伤,从此再难提笔。
  而受了方朝清牵累的崔夫人,竟为方朝清挡刀而死,临死前,崔夫人含泪祁求方朝清娶崔珍娘,好好照顾她一生。
  三个月后,漫天争议中,方朝清与刚出热孝的崔珍娘成亲。
  遭遇丧妻之痛,又见崔珍娘如此忤逆不孝,崔相心灰意冷,与崔珍娘断绝关系,扬言再不管其死活。
  婚后,方朝清没了功名,仕途断绝,连那手备受推崇的好字也因手腕受伤而一去不复返,虽然妻子崔珍娘出身高贵,奈何却已成相府弃女。
  甚至连崔珍娘曾为翰林之首、门生遍布朝堂的外祖,都因方朝清间接害死崔夫人,而崔珍娘又在热孝刚过便与方朝清成亲,而对崔珍娘失望透顶,连她的婚礼都不让族人出席。
  除了崔夫人留下的丰厚嫁妆,崔珍娘对方朝清也毫无助力了。
  恰恰那时候,报国寺主持,德高望重,多次出入宫廷,受着皇室供奉的了凡大师为方朝清批命,说他此生若想顺遂,便必须遮掩锋芒,平凡度日,否则必定克亲克人克己。
  批命一出,方朝清更是成了瘟星一般的存在,人人避走,除了崔珍娘,没有人家愿将女儿嫁给他,没有人愿意靠近他。
  这样的方朝清,终于被方家彻底放弃。
  几番争斗下,无心抵抗的方朝清便被如狼似虎的叔伯兄弟们撵出京城。
  至此,倏忽五年已过。
  ——
  金乌高挂,明光炽炽,正是一天中最热最惹人困倦的时候,时令入夏,悦心堂门前的树上趴了几只蝉,声声噪耳,扰人清梦。
  悦心堂里安静极了,只听得到堂外蝉鸣,和堂里阿圆小声的呜咽。
  方朝清愣了许久,才艰难地开口:“表妹……去世了?”
  林嫣才貌双全,与方朝清又算得上青梅竹马的情分,所以他对这个未婚妻从无不满。
  他曾经还十分期待过婚后的日子,甚至早早便拒绝了家人安排的通房妾室,便是不想婚后林嫣为此堵心,像他母亲一样早早逝去。
  然而,也就仅止于此了。
  与林嫣的缘分,早在入狱前,林家登门退亲时,他便以为已经结束了。
  林嫣出嫁的时间,比方朝清与崔珍娘成亲早了一个月。而这还是成亲后,听崔珍娘偶尔提起,方朝清才知道的。
  乃至此时,骤然听到她竟然一直等着自己,临死前还念着自己的名字,甚至已经亡故时,方朝清固然震惊乃至感动,然而震惊感动过后,却又十分地茫然。
  看着蹲在地上哭泣的阿圆,一时间,他竟茫然不知所措。
  阿圆抬起头,看到他的模样,冷笑一声。
  “果然,你连她已经死了都不知道。”
  方朝清钳口不语,良久,才微垂着头颅:“我……的确不知晓。”
  不知晓她的心意,不知晓她的死讯,若非今日阿圆告诉他,他甚至可能一辈子都不会知道,那个曾与他有婚约,曾羞怯地唤着他表哥的少女,竟然对他用情如此之深,乃至间接因他而芳年早逝。
  又是一条人命啊……
  他闭上了眼,声音苦涩至极:“我……对不起她。”
  旋即,却又对阿圆道:“但是,珍娘没有对不起表妹,更没有对不起你。”
  “我的错,表妹的亡故,都不能成为你迁怒甚至侮辱珍娘的理由。”
  阿圆瞪大了眼,不敢置信地看着他:“你还在为那个女人说话?!”
  方朝清苦涩地摇头。
  “我不是为珍娘说话,我是为道理说话。”
  “阿圆,你分明是在迁怒。”
  “你若恨,便只恨我吧。”
  “我以前……不知道表妹的事,还对你多有怨恚,往后不会了,你恨我……是应该的。”
  他闭上眼,认命了一般,明明是夏日,他却像深秋萧风涩雨里时日无多的寒蝉,合拢了双翼,不再鸣唱,静静等待死亡的降临。
  他闭着眼,眼前却浮现出往日场景。
  方家家大业大,方朝清父亲那辈便兄弟众多,方朝清和阿圆也并非方父唯二的儿子,在方朝清之前,方父便已经有了两个通房所出的庶子,在他之后,更是接连三个庶子。
  除了最小的阿圆比他小了整整七岁外,其余兄弟与他都不过一两岁年龄差,小孩子虽然说不上有什么勾心斗角,然而身份上的差距,无形的比较竞争,却也让他与其他兄弟并不亲近。
  直到阿圆出生,虽非同母,却同样嫡出,年纪差距又那么大,小小的娃娃圆滚滚的玉雪可爱,圆溜溜的猫儿眼一见人就笑,逗得所有人都宠着他。
  “弟弟圆滚滚的,小名就叫阿圆吧!”七岁的方朝清第一次见他时说道。
  他的一句童言稚语,便叫方朝元得了“阿圆”这个小名。
  初时方父还未官至户部尚书,外派为官时没有携带妻子,只带了几个妾室通房,方朝清与阿圆母子俱在南阳祖宅,阿圆母亲忙着掌理家务,侍奉长辈,阿圆无父亲教导,母亲又繁忙,早慧的方朝清便半担起父母之职,教他读书启蒙,教他为人处世。
  那是林嫣也在南阳,因为阿圆母亲的缘故,与方朝清兄弟,尤其是与阿圆关系密切。
  小小的时候,阿圆胡闹着非要与他们玩过家家,阿圆扮演孩子,他和林嫣便扮演父母。
  所以,后来他那般不争气,一次次让方家蒙羞,乃至林嫣都因他而早逝,阿圆恨他,也是应该的吧……
  以前,他还怨恨阿圆故意捣乱,不明白为什么连从小带大的孩子,也会跟那些不亲近的庶兄弟一样,甚至比那些庶兄弟还狠,在他从方家出局,连京城都远离后都还不放过他。
  如今看来,或许也是他应得的吧。
  方朝清眼睑紧闭,脸颊苍白,仿佛引颈就戮的囚犯,毫不挣扎地等待屠刀落下那一刻。
  然而他这样的态度,却并没有让阿圆的怒火稍息,反而更加愤怒。
  他跳起来,跳到方朝清跟前,眼睛通红地指着他的鼻子:“好,好,方朝清,你有种,有担当,有义气,你以为你把什么都自己扛了,我就看得起你了?”
  “你以为我恨你,我叫人坏你生意,只是因为你害死了表姐?”
  “不,我不恨你,我只讨厌你,看不起你,因为你孬种,没了功名坐过牢又怎么样?手受伤了又怎么样?你就因此一蹶不振了?你就信那狗屁大师的批命了?你就忘了自己当年的志向,不著书不练字,反而跑去操持商人贱业,是指望发大财好叫人刮目相看,好叫人不再说你是靠妻子嫁妆养的小白脸么?”
  “你还记不记得,先帝曾说你的手合该用来写字的?”
  “你的手是伤了,不是断了,可那么多年了,你有没有努力尝试过重新练字?就算右手断了,你的左手也断了么?”
  “就算双手都断了,练不出好字了,你曾经说要著书传世的狂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