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
密码:
PO文学 > 穿越重生 > 炮灰也想活(穿书) > 炮灰也想活(穿书)_分卷阅读_29
  所以, 农户之家存的银子,说是从嘴里省下来的一点不为过。
  张全富愿意拿出卖掉她之后这几年存下的全部银子出来买地,甚至还写了欠条,也是她没想到的。
  就算是他们执意找门婚事将她嫁了,嫁妆备的丰厚些, 外人还会觉得他们一家人厚道。人在绝境之中, 总会比平时更自私的。自己的性命和别人的命比起来, 当然是自己比较重要。
  张采萱沉默下来,秦肃凛看了她几眼, 见她若有所思, 问道:“你在想什么?”
  张采萱回神, 摇头, “没什么。”
  往后,卖侄女算什么, 卖女儿甚至是儿子都是常事。
  秦肃凛看着她额头上的汗珠,担忧道:“你是不是累?回去歇会儿。”
  张采萱直起身子, 伸了个懒腰, 重新蹲下,“我不累。”
  种地呢,怎么能累就回去?累着累着就习惯了。
  两人拔草时不时闲聊几句,到了做午饭的时辰,张采萱起身,“我回去做饭。”
  秦肃凛看着她走远,直到进了后院看不到了, 才重新低下头继续拔草。
  张采萱先去洗漱,然后就进了厨房,先揉了面蒸好馒头,拿出两个鸡蛋煮了汤,又炒了肉和一盘青菜,色泽诱人。张采萱有些遗憾的是,她从未看到过辣椒,平时农家炒菜就只是放盐。
  就算是周府,厨房中调味的东西也不多,若是提鲜,就用各种高汤。
  张采萱炒好了菜端到堂屋,馒头也蒸好了,秦肃凛已经回来,正在院子里洗漱。
  张采萱含笑递了个馒头给他,秦肃凛接过,手中馒头温软,比他蒸得还要软和,忍不住道:“采萱,其实我以前最喜欢你蒸的馒头,还有炒的菜,总觉得比我自己做的好吃,只是那时候我们只是未婚夫妻,不好走得太近……”
  张采萱笑了笑,夹一块肉给他,期待道:“尝尝。”
  肉片切得薄,入口细嫩,秦肃凛眼睛一亮,“采萱,你手艺真好,比村长媳妇好。”
  村长媳炒菜是村里公认的好吃,张采萱可不敢比她好,笑道:“她炒大锅菜,我不会的。”
  秦肃凛也不再说,他可不想让外人知道张采萱的手艺,凡是红白事,村长媳妇和虎妞娘都累得够呛。
  吃完饭,秦肃凛帮着刷碗,边道:“再拔几日草,我们就将瓦盖上,然后去山上砍些柴火回来,入冬要用的。”
  张采萱赞同的点点头,补充道:“得砍些大树回来晒干,光是杂草,烧起来麻烦。”
  她和秦肃凛烧的柴都是当初砍荒地留下来的,虽然有大些的杂草,但是真的晒干用来烧火,就觉得经不起烧,塞一把进去,这边炒着菜还得惦记着灶中的火。
  “对了,那灶旁可以添一个小灶吗,里面装个瓷坛子,这边烧火那里面的水就热了,冬日的时候洗漱方便。”张采萱边说,就比划了一通,秦肃凛秒懂,迟疑道:“可以吗?坛子会不会被烧坏?”
  张采萱也不知道会不会,她只是偶尔听说过,想了想道:“隔灶远一点,应该没事,试试呗。”
  最后几个字,有点撒娇的意思,秦肃凛顿时起身,“走,拿砖。”
  张采萱惊讶,伸手抓住他,道:“坛子没买,等等,再说,地里的杂草先收拾了,要不然可真的没有收成了。”
  秦肃凛本就是和她玩笑,闻言笑道:“对,夫人说得都对,先去拔草,明年填饱肚子。”
  要真是靠着那荒地的收成填饱两人的肚子,可能真的得费心了。
  两人笑闹着往后门去。
  几天后,杂草拔完,他们去欢喜镇上买了瓦,又请了两个村里的人,几天就盖好了中间的小巷子,而张采萱要的热水小灶,秦肃凛试了三次才算是成功。
  一开始觉得坛子会被烧坏,离得远了些,后来发现水只是温温的,现在还行,冬日肯定不行了,然后拆了重来,一点点往灶旁靠,三次过后,里面的水热得快,甚至会沸腾起来,坛子也没坏,算是成功了。
  如今还不到秋日,地里也收拾得差不多,两人歇了一天,张采萱道:“我们去砍柴,地方都有了,总得弄点东西堆。”
  秦肃凛年轻,根本不累,愿意在家歇着,一是怕张采萱觉得累,二嘛,他喜欢这样和她在家中一起做饭闲聊的温馨日子。
  不过,砍柴也是正事,他们两人好在有那荒地上的杂草,要不然早就该去林子里砍柴了。杂草虽然还有许多,却是没有柴火那么耐烧的。
  如今已是六月初,天气渐渐地炎热起来。一大早,秦肃凛就穿上了旧衣,看着一旁的张采萱身上同样的旧衣衫,道:“你别去,我去就行了,林子里有荆棘,路不好走,你也砍不动不是?”
  “我陪着你呀,给你做伴。”张采萱兴致勃勃,一边去院子里拿了一把昨天就磨好的刀。
  她可早就想要进林子去看看了,本身她喜欢看,可有好多女主都从林子里挖到人参什么的,随便一卖就是一大笔银子。
  秦肃凛本来有些担忧的神情听到这话,瞬间放松,嘴角隐隐勾起,很快收敛,“那你可跟紧我。”
  张采萱兴冲冲,随意摆摆手道:“放心。”
  两人越过张采萱房子那边的院墙,那条小路就是进山的路了。青山村四面环山,又以西边山头上的树木最为浓密,想要进西山,就得从张采萱和顾家中间的小路走。
  一路上缓缓上坡,张采萱一开始还行,周围的树木不大,还有灌木丛。渐渐地觉得腿有点酸,呼吸有些急,周围的树木也越来越大。
  秦肃凛放慢了脚步,指着不远处的一个大石头道:“像不像牛?村里叫这里卧牛坡,说的就是那石头了。”
  他面不红气不喘,张采萱深深呼吸几下,才算缓了过来,一路上都是这样,秦肃凛时不时指着路旁或者对面山头说几句,张采萱停下来辨认一番,然后继续走。
  张采萱看了看周围茂密的树林,还有听到大大小小的虫鸣声,方才她还看到了野鸡从路旁的草丛中飞出,可见这边来的人不会太多,道:“我们别走太远,要不然砍了树也拖不回去。”
  秦肃凛点点头,“就在这附近就行了。”
  两人不再走那条已经开出来的小道,进了林子,秦肃凛的刀敲敲附近的几棵树,问道:“砍这棵?”
  张采萱:“……”她就更不知道了。
  秦肃凛笑了笑,解释道: “这种好烧,就算是湿的,也不会太难着火。”
  那棵树如碗口那般大,也不算小了。若是烧火,当然是要环抱的大树最好,但是砍了也拖不回去。
  秦肃凛开始砍树,天气炎热,渐渐地他额头上就冒出了汗珠,张采萱站在一旁都热一身汗,抬起手帮他擦,道:“你歇会儿,我试试。”
  那砍树的刀和她手中那把不同,拿在手上沉甸甸的,她深呼吸一口气,手上用力砍了下去,却只没入了刀锋。她并不气馁,继续砍,旁边的秦肃凛却舍不得了,上前不由分说接过刀,“我来,你在周围转转,天气热,小心中了暑热。”
  张采萱叹气,如果不是嫁人,砍柴她肯定要砍的,要不然烧什么?但是嫁给秦肃凛之后,这些脏活累活都有人干了,她觉得自己有点废。
  不过也没执意上前,她力气不如秦肃凛是事实,凑上去纯粹就是添乱。
  周边的树木大,地上的草不多,多数都是厚厚的落叶,踩上去软软的,其实挺好走的。
  转过几棵大树,张采萱听到上边似乎有人,行走间带起树叶的沙沙声。
  这人迹罕至的林子里突然有这样的声音,如果她胆子小些,怕是当场掉头就跑。
  突然有人一声惊呼,是个女人的声音,然后张采萱就看到上边滑下来一个人。
  果然是人。
  然而她没注意到人,看到的是滚到她面前的篮子,很普通的篮子里空落落的,边上……有支人参。
  “……”原来真的有人参啊!
  以前她只看到过图片,两辈子第一回看到真正的人参,却是在这样的情形下。
  转眼去看那边弯腰抱着脚踝的女子,还是个熟人。
  杨璇儿。
  哪怕她换上一身布衣,张采萱还是一眼就认出来了。
  张采萱的心里颇觉得奇异。
  若说是村里的姑娘上山,她一点都不会觉得稀奇,比如虎妞她们。但是杨璇儿……这姑娘可是娇养长大的,那手指嫩白得青葱似的,可不像是干过活的人。
  张采萱忙上前两步,“杨姑娘,你没事?”
  听到声音,杨璇儿身子僵硬了下,抬起头时笑容有些不自在,大概是痛的,“采萱?”
  她抿抿唇,又问道: “你怎么在这里?”
  张采萱上前蹲下,“我来砍柴,你独自一人?”
  杨璇儿点点头,扶着一旁的树站起身,眉心都皱了起来,“我方才一不小心,踩空了,有些扭到脚了。”
  张采萱伸手扶住她,“你怎么上山来了?”
  杨璇儿露出苦笑,“我在顾府多年,如今离开了,才发现傍身的银子不多,我别的也不会干,只以前偶然之下认识一些药材,最近天气好,我就想要上山看看。”
  这个解释有点牵强,张采萱有些不相信,杨璇儿这样的闺秀,一手绣工养活自己不成问题。就算是想要上山找药材,凭她最近在村里的人缘,找个村里的姑娘陪着一起应该不难,再不济她还能让她那个小丫头陪着。
  作者有话要说:  一会儿12点见!准时!
  这里要解释一下,12点的更新是3号的,所以,不会提前更新的哈(因为日万活动是1-5号日更万字),今天的已经够了。大家要是等不及,可以早点睡了明天再看呀。
  ☆、第32章 第三十二章
  这些念头在张采萱心底闪过, 她并没有细思,再不对劲也不关她的事,今日只是两人偶然遇上而已。
  杨璇儿似乎无意一般抽回了张采萱扶着她的手臂。张采萱也没细想,娇养长大的姑娘,不喜欢外人触碰本就是正常的。
  她回身去将篮子捡起, 又将那人参放进去, 不远处还有一块盖篮子用的花布, 如果不是杨璇儿摔跤打翻篮子,就算是碰上人, 也不会她篮子中的东西的。拎着篮子递到有些紧张的杨璇儿手中, 笑道:“运气不错, 这人参看样子年份不少, 应该值不少银子。”
  杨璇儿伸手接过,捏着篮子的手有些紧, 勉强笑道:“运气好而已。”
  张采萱随口问道:“你现在怎么办?和我们一起回去吗?”
  杨璇儿拒绝,“不了, 我来时没有告诉观鱼, 她在家中应该会担忧,我还是早些回去的好。”
  “今日多谢你。”
  说完,她一瘸一拐往林子外走,张采萱跟上她,因为想要从这边出林子,就得路过秦肃凛。
  看到秦肃凛,杨璇儿并不意外, 只远远的笑了笑算是打过招呼,随即低下头就急匆匆的离开了。
  秦肃凛眉眼越发严肃,直到杨璇儿走远他才收回视线,疑惑看向张采萱,“采萱,她来做什么?”
  “说是采药材。”张采萱左右四顾,道:“你是不知道,她可挖到了一棵参,应该值不少银子。”
  说着,“不行,我得找找去,说不准还有呢。”
  秦肃凛失笑,人参岂是那么好找的?这边虽然人迹罕至,却不会没有人来。
  张采萱独自往林子去走,她当然不会走太远,这样的林子虽然不危险,却难保不会有马蜂,被那玩意儿蛰了,可是会要命的。
  沿着那条隐约可见的小路一路上微微斜着向上,走了不远,张采萱就看到一棵大树,得几人合抱那种,这边并不是林子深处,这样的大树还是不多的,她围着树转一圈,实在没发现有什么可以摘回去的东西,只好沿着原路回去。
  刚走不远,就看到前面的地上被人掀开了,走近一看,一个大坑,土还是新鲜的,边上还有一把刀。
  “……”所以,那人参是从这里挖走的。
  刚刚来的时候没发现这边,纯粹是因为边上被大石头挡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