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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穿越重生 > 七零年代女大佬 > 七零年代女大佬_分卷阅读_113
  “好,那我就直说。本来我给你们那边打过招呼,不让人再申请过去,可前几天赵家的人找我,说是他们家一个年轻辈儿死活要去你们那里,问为啥也不肯说,我这不就急了么。其他人也就算了,我还能帮你们挡一挡,这赵家我没办法,也不好去求我爷爷他们,本来你们这事儿我就瞒着我爷爷他们的。”
  当然,瞒是瞒不住的,可叶淮海不主动说,他们也会装作不知道。
  “啊?那人叫啥啊?”
  “叫赵敬伦,你不认识吗?”
  程冬至仔细想了想:“完全没听说过这个人啊!”
  “那就奇了怪了,到底是咋回事?”
  第169章
  两人讨论了半天没讨论出个所以然, 只好先挂电话了,叶淮海还有别的事要处理。挂电话前,他说过几天他亲自来一趟细说这件事。
  程冬至怀着一肚子疑惑回到了角上,她在屋子里坐了一会儿, 实在没头绪, 便去找阿则。
  这种事往往是当局者迷旁观者清,说不定换个视角就能察觉到问题在哪了。
  阿则听完她说后, 想了想,问:“是不是其他人回去探亲的时候认识的?”
  程冬至顿悟:“对啊!他只是非要来角上,可没说非要来见我啊!我去问问其他人去。对了, 你最近学习得咋样?”
  为了让阿则更加充分地准备高考,她不但连自留地的事儿没让他参与,白天里的活儿也是尽量安排他做轻松点儿的, 可谓是煞费苦心。
  “还行。”
  “那就好, 你好好学习, 等哪天能再考试了, 去考个好学校, 以后找个好工作, 我就安心了。”
  阿则犹豫了一下,想说点什么,但看着程冬至充满期待的脸,最终只是点点头:“嗯。”
  晚饭的时候,程冬至问起这件事,宋二马一愣, 啊了一声。
  “咋了?你认识?”
  宋二马点点头,十分局促不安:“这人是我姥他们村子里的一个知青,之前救过我姥他们家里的鸡,我就去感谢了他,说了几句话,可其他啥风儿也没漏哇,他为啥非要过来……”
  程冬至想了想,大概猜出了原因,安慰宋二马:“没事儿,过来就过来呗,咱们这里也没啥见不得人的东西。”
  调配土已经彻底和角上融合了,现在基本看不出搬运的痕迹,一般人都会以为是原生土壤。无论是黄金薯,多薯王还是其他东西,都有拿得出来的理由,不怕问。
  目前来说最“机密”的还是她拿出来的系统特制化肥,不过她早已全部替换成普通化肥的包装,质地上相差不远,就是成分不一样,不过这个也不是啥大漏洞,能想法子混过去。
  总而言之看是不怕看的,可她得弄清楚这个人来的目的,他到底想干啥?
  几天后,叶淮海来了。
  搞清楚那个赵敬伦是从哪里得知消息的后,叶淮海松了一口气。尽管叶淮海并没有对自己投来什么不善的眼神,可宋二马还是心虚地缩了缩脖子,躲到程冬至身后去了。
  “这人咋样啊,是不是那种很难缠的?”程冬至问叶淮海。
  “我和他不熟,以前从没说过话。”叶淮海皱皱眉:“听说是个怪人,不过心眼儿不算太坏,搞不清楚咋回事。他要来这儿的事儿基本定了,大概下个月过来,你们平常小心着点儿,尽量别和他处一块儿,不该说的话也别瞎说。”
  “行。他来呆多久?”
  “申请的是六个月,具体待多久就不清楚了。”
  程冬至也松了一口气,六个月的话还好,就怕他一直赖着不走哇。
  叶淮海交代完事情后就准备走,程冬至问:“都这个点儿了,在这边歇一晚上再走,黑灯瞎火的开车也不安全。还是说你忙得不行,一点儿都不能耽搁?”
  “……那倒不至于。”
  “那你跑啥,像是有鬼追你似的!来都来了,尝尝咱们这儿的黄金薯。本来还想过段时间给你一起送去的,可叫你赶上吃鲜的了。除了黄金薯,明儿还有别的给你尝。”
  “这么好啊!啥黄金薯?”
  程冬至让大美准备了黄金薯大餐,生的煮的烤的都有,叶淮海每样都吃了很多,吃得红光满面的,很对他的口味:“这个好吃!我还是头一次吃到这么好吃的,长得还怪俊,你从哪儿弄来的?”
  “就是对过那边弄来的,野生病变的品种。我打算好好研究研究,以后推广到省城那边去呢。”程冬至笑眯眯地说。
  不仅仅是为了邀功,她更是真心实意地打算“推广”。之前阿则建议她的时候有所犹豫,现在是想开了。反正也藏不住掖不住,与其招来各种猜测的目光叫人把注意力集中到角上,还不如大大方方地送出去。
  黄金薯吃肥,肥不够的话也能长,就是亩产没这么高而已,质量也会有所偏差,可还是那个东西就成。不管咋说它抗旱防虫的基因还是在的,光这一点就比许多红薯要强。
  只要不是她这一处有黄金薯了,以后她想在这个东西上做点啥文章都方便。
  吃完黄金薯后,叶淮海找了个由头和阿则单独出去了。
  他给自己点着了烟,把烟盒给阿则也递了过去。
  阿则没接,摇了摇头。
  “戒了?”
  “嗯。”
  叶淮海没再继续问这个,而是有些不自然地说:“这次的事比较急,所以我才又过来这边。本来打算马上走,你看,是她不让,这可不算我的错。”
  “林家那边不顺利?”
  “一直碰不到林家的人,等有机会碰到了再说。”
  阿则嗯了一声,没说其他的什么。
  次日大清早,叶淮海就走了。
  程冬至得到消息的时候已经是中午了,她才刚起床。
  “他还真是个大忙人,我还说让他今天再尝尝野兔呢,咋走得这么快!”程冬至有些遗憾。
  阿则安慰她:“以后有的是机会,不急于一时。”
  “那倒也是。反正过不久就又得给他送猪鸡鸭去了,见面的机会多着呢。”
  没多久后,叶淮海口中的怪人赵敬伦就到了。
  要不是事先听叶淮海透过底,光看外表,程冬至真看不出来这是个干部子弟,还以为是哪个小县城读书读傻了的憨子。
  赵敬伦的眼镜儿底怕是有瓶底厚,厚到反光看不清他镜片儿后面眼睛的模样,只能让人注意到他乱糟糟的胡茬,乱糟糟的中长发,还有身上脏兮兮的劳动布衣裳,脚上的解放鞋,身后的口袋巨多的背包。唯一能侧面验证叶淮海说法的便是跟在他身后的那几辆大卡车,还有一堆跟来的人,看起来架势不小。
  程冬至问他:“这些,都是和你一块儿过来住的呀?”
  赵敬伦挠挠头,有些不好意思:“不不不,他们是过来帮我安置的,你放心,我就是过来看看你们角上的黄薯是怎么种的,其他我什么都不打探。我眼睛本来也不好,没了眼镜儿就和瞎了一样。”
  程冬至笑嘻嘻的:“没事儿,本来也没啥怕打探的东西,咱们这些人就是老老实实种地养猪,从不兴做啥违法乱纪的事情!有啥不方便的地方尽管找我,别客气!”
  赵敬伦连连点头道谢。
  不管怎么说,程冬至对赵敬伦的第一印象还是可以的,至少不讨厌。
  木屋那边本来就特地留了几间空房,预备着来客的时候住,程冬至叫人收拾了其中的一间给赵敬伦单独住,既是让他住得舒服点,也是怕其他人平常说话啥的不方便。
  赵敬伦知道自己贸然要来这边有些唐突,带来的那几辆大卡车几乎全是给大家的赔罪礼——羊崽子,果树苗,羊圈的材料,还有一袋又一袋的灰谷面,能够大家绰绰有余地吃差不多六个月,刚好是他留在角上的时间。
  灰谷面是南平那边最近流行的“代细粮”,由于全国上下轰轰烈烈大活动的缘故,即便是这样的大城市也受到了生产停滞的波及,前几年好不容易恢复过来的供应又彻底断了,白面什么的彻底成了珍贵物资,这种源自坝上的替代品大受欢迎,许多人排队以细粮的价格和票证来购买。灰谷面没有白面那么细腻,可又要比杂合面好得多,就是颜色稍微灰一点,其他凑合凑合还能当白面使。
  至于羊,果树苗和羊圈,赵敬伦解释了:“我会放羊,你们这里水草好,肯定能放得肥肥的。到时候我都不带走,全留给你们过年杀了吃。还有果树苗,我走的时候可能长不到结果的时候,以后羊也好果树也好,出了什么问题叫我一声就行。”
  程冬至连忙和他客气了一下:“那咋成啊?这礼太贵重了,受不起受不起。”
  赵敬伦诚恳地说:“我这次来给你们添了不少麻烦了,只要你们不嫌弃我就好,这点薄礼就当是我给大家添桌的了。”
  程冬至见他把话说到这份上,再推就假了,笑着说:“那敢情好。托你的福,明年我就能吃上羊肉火锅了!”
  赵敬伦笑呵呵的:“这种羊肉肥而嫩,涮了吃不错,拿来烤和做手把肉也是上等的。工具我也带着了,到时候我教你们怎么做。”
  这一点可在程冬至这个吃货的心上了:“行啊!那太好了,多谢赵大哥!”
  赵敬伦今年二十五岁,程冬至喊他一声大哥是该的,赵敬伦脸红着挠挠头,接受了这个称呼。
  这个时候第二波薯苗已经下了,其他人自留地程冬至是不咋管的,丰收歉收那都是他们自个儿的事。也就是说程冬至基本没了事情做,正好这个时候赵敬伦来了,她就到处陪他看一看逛一逛,顺便讲解一下。
  这既是角上半个主人的礼仪,也是对赵敬伦的一种考察:这个人,是否真的和他的外表那样看上去无害呢?
  第170章
  虽然已入秋,角上的树木基本都开始枯叶掉叶了, 可地上的野草还是很蓬勃的, 故而看起来并不太萧瑟, 反而有种烂漫的野趣与热闹。
  起初, 赵敬伦来角上是为了黄金薯,可一圈逛下来,他的注意重点顿时被分散了, 激动无比地用略夸张的口气夸赞着整个角,以及程冬至他们这些开荒团的成员。
  “真是了不起!这个角以前本来是个放羊的好地方, 后来因为管理不当,再加上毫无节制的过度放牧, 使这一片儿都变成了荒地, 没想到还有恢复成这样的一天, 你们真的付出了不少心血和汗水啊。”
  程冬至的心猛地跳了一下。
  她克制住了自己的情绪,并没有流露到脸上来,而是摆出了一副若无其事的模样, 仿佛就是顺口那么一问:“咋,赵大哥以前也来过角上?”
  “没来过, 有认识的朋友以前在这里放过羊, 他和我提起过这里。那都是好些年前的事儿了。”赵敬伦感慨道。
  程冬至这才放下心来:“其实,咱们能做的也有限,主要还是这望天角自个儿争气啊。一块地能种多少庄稼,能放多少牛羊那都是有定数的,超过了这个线, 地遭不住,可不就荒了么。土地是最顽强的东西,这人和羊一走,给了它时间修生养息,也用不着额外做啥,不去妨碍它就能慢慢恢复了。要不然,咱们祖祖辈辈怎么能在这片土地上繁衍生息至今呢?”
  赵敬伦用力地点了一下头,要不是顾忌到程冬至是个女孩子,他都要伸出手来用力握住她的手了:“你的想法我十分赞成!不容易,现在能有你这样想法的人不多了,你真是一个冰雪聪明的人!”
  程冬至起初还以为他是在捧自己,毕竟这个是很多人都知道的常识。然而转念一想,现在的主旋律可不是这些大自然的客观规律,而是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她这个年纪说出来是有些不一样。
  于是,程冬至嘿嘿一笑,和赵敬伦商业互吹了起来:“哪里哪里,这都是我个人微不足道的落后见识,赵大哥不笑话我就好,你真是一个随和好说话的人啊!”
  “不落后不落后,其实你说的才是正确的,只可惜……”赵敬伦摇摇头,转移了话题:“你们来这边岛上,什么都没做,它就自己恢复成了这样吗?”
  程冬至不知道赵敬伦对原来的角到底有多少了解,便半真半假地说:“那肯定不能啊,别的不说,我们住的周围那一块儿地,是我们辛辛苦苦一篓子一铁锹拿土填上的。土层太薄了,啥都种不好,得先把这个问题解决了才能处理其他问题嘛。”
  赵敬伦吃惊地睁大了眼睛:“自己填土?”
  “可不是吗?日以继夜的,填了差不多快一年多,才稍微把那块地给铺厚了一点儿。这个基础一打好,野草灌木啥的就立住了,再往后头刮风下雨啥的也容易固住水土了,渐渐的周边儿的土地就受影响越滚越厚实了,也肯长庄稼了。”程冬至故意把话说的很模糊,不叫对方抓住什么错。
  赵敬伦这下子连男女有别都彻底忘记了,紧紧地唰地一下子握住了程冬至的手:“这个法子是谁想出来的?”
  “是我们大家一起讨论出来的法子,不是谁个人的想法,而是大家智慧的结晶。”程冬至笑着抽回了自己的手。
  “真好,真好……”赵敬伦喃喃着,不住地嘟囔着一些程冬至听不懂的话。
  俩人走着走着,来到了新开出来的薯田边儿上。
  由于这次种的黄金薯和多薯王比较多,角上的野兔太泛滥,所以薯田的四周不但竖起了稳固坚实的栅栏,还在栅栏附近密密麻麻地布下了很多的套笼儿。
  这些套笼儿可谓是一举两得。既防止了野兔糟蹋薯田,又省去了不少大家抓兔子的工夫——不信,随便去往栅栏边上走走,随随便便就能提溜出来几只肥兔子,和鱼塘边儿上的捕捞网似的。一般大的才留着,遇到小的就给顺手丢回去,那些小灰团子得了自由,很快就唰地一下像一道光似的就消失在草丛里了。
  对于程冬至来说,这些套笼还有第三个功能,那就是大概估摸角上兔子的数量。要是哪天套笼里的兔子少了,她就去看看外面的野草的情况,然后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实施不同的措施,帮助野兔的数目恢复。不过暂时角上还没遇到过这个情况,一是他们捉兔子的频率和力度保持得很恰好,既不让草地有太大的压力,也不让野兔群遭受灭顶之灾,维持着一个还算不错的生态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