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
密码:
PO文学 > 穿越重生 > 重回校园的休闲日常 > 重回校园的休闲日常_分卷阅读_40
  她又开始在头发上下功夫。
  以前只是梳一个大马尾,今天却梳了偏分,松松把头发拢在后面,为发型增添了些蓬松感。
  到了学校,一美期待地看向林琳:“你觉不觉得,我今天哪里不太一样?外貌上!”
  林琳打量了她很久——“这儿长了一颗痘。”说着,伸出一只纤长、白皙的手指,戳了戳她红肿的痘痘,戳得她一痛。
  而一美只能保持微笑:“好的,回答正确。”
  正在这时,孟少坤走了进来。
  没什么特别,和昨天一样干净利落,默默走到自己座位坐下,放下书包,准备第一节 课的学习。
  然后,一美猛地想起,昨天和姐姐的谈话内容…
  紧接着,心脏突突狂跳。
  见一美愣在那里,林琳问:“怎么了?”
  一美随口鬼扯了一句:“好想吃麻辣烫啊…”
  而林琳,理所当然地没有理她。
  一美从小便知道,一件事,一种情绪,一种感情,你一旦把它说出口,它就会成为现实。
  像小学时,一美代表学校参加一个全县演讲比赛,稿子背了几百遍,动作也全部设计好,演练了无数次,只是上台前,她还是紧张了。紧张到,她已经不确定自己是否完整地记得演讲稿。
  老师拍了拍她的肩:“紧张吗?”
  她说:“紧张…”
  于是一瞬间,紧张情绪在全身蔓延,她四肢发软、嘴巴发僵,站在原地一动不能动。轮到她了,她一步步走上那讲台,像自己一步步走上刑场。上了台,她说了一句“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接下来,便忘得一干二净,老师在台下提醒,她也磕磕绊绊,一直到了后半段,才渐入佳境,顺利背完。
  若当时,她说“不紧张”,再去感受自己当下的情绪,或许会觉得自己真的不紧张了…
  于是,当她意识到,自己昨天竟迷迷糊糊和姐姐说了那些,她便明白,自己可能真的要爱上孟少坤了…
  开学第一天,一美却有些心不在焉。
  坐在靠窗的位子,心绪涣散,不去看黑板,而总是从三楼望向楼下一棵大树绿油油的树顶。
  终于挨到最后一节课下课,铃声响起,老师还没说下课,正准备布置一下作业呢,一美便起身对林琳说:“去吃饭吧!”
  声音郎朗、字正腔圆,狂喜之情溢于言表,响彻整个安静的教室…
  顿了一会儿,一美才搞清状况,“倏—”地坐了下来,紧接着,教室里爆发哄堂大笑。
  而在教室中央,孟少坤也轻轻笑了一下。
  老师盯了她一眼,便布置作业,下了课。
  食堂早已是人山人海,一座难求。
  一美打了油麦菜、鸡蛋羹、红烧肉,两手捧着一盆神圣的、颇重的饭菜,和林琳一起找座位。恰好有一桌已经吃完,一美便迅速把位子占了。
  四人桌,两人面对面坐下,还空了两个。
  正在这时,林宇轩——身后又跟了一个女生,是他新交的女朋友,两人一同朝这里走来。
  “这儿没人吧?”林宇轩问一美,而后不等一美回答,便用几乎是撇的动作,把盘子放到桌上,“刺啦—”一声拉开椅子,在林琳旁边坐下。
  与此同时,林琳只是把脸别到一边,无语地翻了个白眼。
  女生没穿校服。
  每个班都总有那么一两个不穿校服,通常只穿外套,而一进教室便把外套脱了,只留一身私服。
  她穿一件白t桖,一条黑色小脚裤,和昨天林琳的打扮“异曲同工”,只是无论是从衣服的质感,还是她本人的颜值、气质,都和林琳差了不是一星半点。女生瞥了林琳一眼,脸上展露丝丝骄傲,一副“你看,虽然他之前追你追得惊天动地,但他现在是我的”的表情。
  林宇轩每一人女朋友,都有一种迷之优越感。
  像宫斗剧里得了宠的妃子。
  而一美则抬头看了看林琳脸色——
  只见林琳整个人仰在椅背上,歪着头,抱着臂,两腿直直大敞着,一副不耐烦到了极点的表情,痞气程度丝毫不输她旁边的林宇轩。
  甚至,林宇轩低头,笨拙地使着筷子认真吃饭的样子,跟林琳一比,竟还有些萌萌哒?
  一美有些想笑。
  对,这确实是林琳。
  林琳问了一句:“吃完了吗?”
  而一美只吃了两口…
  “别吃了,你不是想吃麻辣烫吗?我请你。”说着,“刺啦—”一声站了起来,拿上自己一动未动的盘子,转身离开。霸气程度直逼电影里,黑社会大哥对自己女人说——
  你不是想要包吗?走。
  “哦。”说着,一美放下筷子,默默跟着林琳走了。
  第39章
  [孟太太]
  小姑走了,书庭一美开学了,叔叔婶婶又上班,于是,四只狗狗第一次全天独自待在家里。
  婶婶给了它们足够的食物与水,四只狗狗在一起也不会无聊,只是婶婶还是一整天提心吊胆——万一狗粮不够了,万一它们在家造反了…
  晚上,叔叔下了班开车接婶婶。
  回到家,当婶婶抱着忐忑的心情打开门——只见四个沙发靠垫、书庭一床的玩偶,全被叼到了地上,茶几上一盒崭新的抽纸也全撕吧了…
  四只狗狗横七竖八趴在客厅,耳朵、眼皮耷拉着,一副闷闷不乐的样子。听到开门声,四双哀怨的目光,便齐刷刷射了过来…
  婶婶叹了一口气,走进去。
  四只狗狗便慢慢、慢慢地起身,勉为其难向婶婶走来,勉强允许婶婶摸摸它们的狗头。
  婶婶也不情不愿地摸了摸它们,而后环顾客厅…
  哎…对狗子还能说点儿啥呢…
  再这样下去可不行,早晚得送一两只出去。
  婶婶深深叹了一口气,便把沙发靠垫摆好,把书庭的玩具一个一个扔回床上,而后回卧室换上居家服,洗洗手,准备做晚饭。
  两个丫头不回家吃饭了,家里的晚饭,婶婶便不再用心做了,热点剩菜,或煮个挂面,两人一起对付对付得了。
  对此,叔叔天天表示抗议。
  但抗议无效。
  吃了饭,婶婶又拉着瘫在床上的叔叔,拉上四只狗,二人四狗浩浩荡荡下了楼,婶婶说:“你看着可乐、美年达,我看着芬达、雪碧,别弄丢了。”
  叔叔漫不经心应了一句:“嗯。”
  夏末初秋天气不温不热,又恰是七点多钟,大家刚吃完饭,于是小区里,人们纷纷扶着老人,拉着小孩儿,牵着宠物出来散步。
  夕阳西下,金黄的余晖挥洒在小区大片的空地。
  小孩三五成群,跑来跑去地嬉笑打闹,大人们站在一边看着孩子、聊着家常,老人则围成一圈坐在大树下的水泥台子上,面目慈祥地看着孙子、孙女…
  而叔叔,便是混迹在了那一群白发苍苍、颤颤巍巍的老人中间,在里面占了一席之地,目光呆滞。
  婶婶遇到一些熟悉的面孔,纷纷和她们打招呼,聊家常,聊着聊着,一回头看到叔叔…
  这个死人!
  婶婶不想理他,若无其事回过头,继续聊天。
  家庭妇女总能清楚记得每一个商店,不同果蔬、肉类的价格,精确到毛,于是纷纷交流信息,聊着哪里菜便宜又新鲜啦,哪里哪里大减价啦,自己孩子最近又怎样怎样啦,的话题。
  聊了好一会儿,婶婶猛然想起——狗呢!
  婶婶往前一看,自己牵的芬达、雪碧都在呢,正和别家狗子一起玩闹,可乐也在一边懒洋洋地趴着。
  只是,美年达呢?
  想着,婶婶走过去问了郑宇成一句:“美年达呢?”
  叔叔这才回过神,看了看四周——
  对啊,美年达呢?刚刚还在这儿呢!
  见叔叔一脸懵逼,婶婶顿时很生气,气到想骂人,却生生憋了回去——还是先找美年达要紧。于是,叫几个朋友帮忙看一下可乐、芬达、雪碧,便和叔叔两人满小区“美年达—!”“美年达—!”地找了起来。
  万一找不到怎么办?
  它会不会流落街头?它会不会受冻、受恶、受欺负?它那么大一坨,会不会被卖到狗肉店?
  如果找不到,她一定会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沉浸在种种可怕的猜想之中,久久都难以心安…
  两人把小区犄角旮旯都找了一个遍,还是不见美年达踪影,婶婶说了一句:“你再在小区找找,我出去看看!”便跑了出去。
  按理说,小区门口有保安,狗狗自己是跑不出去的,只是和其他人一起混出去,也不是没有可能,想着一出小区,便见不远处的一个小卖部门口,一只金毛正蹲在那里吃东西。
  狗狗面前是一位优雅的太太,身材略丰腴,穿一身深蓝色底绣白花纹的旗袍,看起来端庄大方。
  婶婶叫了一声:“美年达!”
  美年达一回头看到婶婶,便叼起地上的火腿向婶婶跑了过来,还笑呢,一脸“你看,我有火腿!”的邀功样子。
  婶婶有些哭笑不得:“你哪儿来的火腿肠?!”
  那位太太便走了过来:“刚刚看它一直在小区门口往里望,以为是流浪狗呢,就给它买了点吃的,还想要不要收养它,有主人就好。”
  婶婶客气道:“哎哟,真是太感谢你了,你也是住这个小区的吧?请问您怎么称呼?”
  “我先生姓孟。”
  “哦,孟太太。”
  孟太太微微蹲下身,又摸了摸狗狗的头,便说:“找到主人就好了,那我先回去了。”
  “好,谢谢你啊,孟太太。有空来玩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