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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都市言情 > 重生之出人头地 > 重生之出人头地_分卷阅读_225
  宾利轿车内,褚孝信和宋天耀将这一幕尽收眼底。
  宋天耀看着正在和手下们交代事情的霍东峻,回过头来看一眼褚孝信,笑眯眯开口说道:“大佬,你觉得像不像看到了自己年轻时候的样子?”
  “痴线!”
  褚孝信挥挥手,嫌弃的看着车窗外的霍东峻等人:“也不知道现在香港怎么了,满街都是飞仔飞女,就应该让吕乐他们从加拿大飞过来,好好收拾一下这群不学无术的后生仔。”
  宋天耀看着远处低头和同伴说着什么的霍东峻,轻轻扬起嘴角,含笑不语。
  褚孝信自顾自说道:“你现在在香港做慈善冇用嘅!这一代年轻人扑街啦!要做慈善不如等九七之后再来,扑你阿母英国佬根本不懂治理这个城市,只会添乱!”
  “不是啊。”
  宋天耀看着霍东峻一行人,语气感慨道:“可能是年龄大了,我觉得年轻人有朝气未必是件坏事。
  大佬,老实讲,你记不记得自己年轻时候比他们玩的还大?”
  “收声啦!一回来就糗你大佬,我约了雷疍仔他们几个,今晚一定灌死你!”
  耳边还传来褚孝信愤愤不平的叫骂声,宋天耀却盯着车外,霍东峻一行人勾肩搭背,嬉戏打闹着逐渐走远。
  果然是老了,居然开始羡慕年轻人。
  宋天耀收回目光,看着后视镜里自己那张留下岁月痕迹的脸庞,咧嘴一笑,轻轻摇了摇头。
  三十年回望,重返香江,终究意难平。
  第557章 下个江湖再见
  当我敲下这本书最后一个字符时,心中涌出的不是失落,或者解脱的欣喜,而是一个画面,维多利亚港,波涛滚滚,我书中那个始终看不清面目的主角,立在维港边,远眺天海,某个瞬间,他回头朝我一笑,画面泛黄,定格。
  我有个怪癖,就是写一本书时需要找一首歌当bgm,然后无论这本书写多少字,只要写这本书时,就只听这一首歌。
  这本出人头地,我选的bmg是钟镇涛的《让一切随风》,写到一半又换成了高少华的版本,至此,就是这首歌陪着我,从第一个字符,走到了最后一个字符,我写整个故事时,脑中的画面都是泛黄的,一如老照片。
  这本书断断续续写了这么久,实际上字数却少的可怜,实在抱歉,一直无颜面对我那些可爱的读者大人们,这本书无论获得什么样的成绩,都不是作者如何出色,而是我有这样一群对我而言亦师亦友的朋友。
  至于书为什么会结束,而没有继续写下去,其实无外乎香港太小,而开新地图的话,按照我的写作风格,很难不会触及一些敏感限制,所以干脆就完本了吧,不然真的写下去,马来亚可能那时候就不止是独立出一个新加坡,多半还要多出个沙巴或者沙捞越之类的国家,加上自己文笔所限,真的写了,恐怕也不会太好看。
  这本书如果对我自己而言,是我认清了自己的写作方向,我写不来大亨富豪,因为自己没那么高的眼界,更没见识过那些人眼中的世界,我是个从底层混迹出来的小人物,捡过垃圾,睡过公园,试过三天没吃饭靠自来水充饥,想象不出纸醉金迷,左拥右抱,用鱼翅来漱口的画面,所以可能我写一些小人物努力奋斗在底层时,可能还有些看头,所以以后还是少写一些大亨富豪的奋斗史,一是没见过,二是太累。
  写这本一百多万字的书,我差不多翻了百多本关于香港那个年代的资料,甚至还特意收集到一张五十年代初期的香港地图,然后看了那么多书,发现好多用不上,好郁闷啊。
  这几年间,作为作者,实在是不合格,作为人到中年的普通人,也遇到了和其他人一样该遇到的中年危机,万幸总算勉强扛了过来,代价就是牺牲了我的作品质量和更新速度。
  至于说心中后悔与否,没办法衡量,对我而言,或许故事我还能写,但是那些人和事,如果我不去撑着,他们或许就不在了,我也就再没了写故事的心情。
  就这样吧,收尾其实收的很仓促,主要是一口气写下来结尾这么多字,后面脑子已经麻木了,没有仔细去修改调整,就这么直接发了上来,后续有时间了再慢慢修吧。
  至于新书,有好几个方向,可能还要和编辑方面细细敲定一下,也许是都市警匪斗智斗勇悍警缉凶的故事,也许是抗日时期主角挑拨青帮洪门斗争,为抗日筹集资金物资的红色故事,甚至也许是改革开放数十年来三个男人在这个大时代的现实主义题材对手戏,总之,无论最终是哪个,我只能承诺,我会尽自己努力写到精彩,没有写不精彩的题材,只有写不精彩的作者。
  如果快的话,可能最近一两个月新书就会上传,慢的话,我也会及时通知各位读者进度,是的,我会找个时间滚回群里和各位请罪的。
  就这样,在这里,同各位拱手作揖,这段故事告一段落,咱们下个江湖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