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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穿越重生 > 穿成七零锦鲤富贵命 > 穿成七零锦鲤富贵命_分卷阅读_57
  当然,自家的爹娘和哥哥们,似乎也被三叔被欺瞒住了,好在爹娘死活没有松口关于工作的事情。
  是不是说,爹娘在内心里,其实也是对三叔存有怀疑的?幸好他们一直没有松口工作的事情,否则三叔得了工作,谁知道又会怎样。
  至少目前,他还没有朝他们龇牙,还没有露出他的目的,或许还是有所顾虑吧。
  不去想这些事情了,只要她家人护住了,或许就不会有这些事情吧。
  ……
  苏晚晚又去送了一次水,这一次送去了六个水壶,闪电背上背着三个,嘴里咬着两个,还有一个在晚晚的手里。
  很重,但她依然提着。
  这次去,倒是没有看到那个苏大力,只看到了苏老爹和苏成才。
  晚晚的再次送水,真的让在一队干活的那些社员们羡慕得不得了,就连苏老爹都连声称赞晚晚的乖巧。
  最后,晚晚送去的一只水壶,就到了苏老爹和苏成才的手里。
  晚晚很不愿意,但是这么多人看着,那是自己的亲爷亲叔,她得给爹娘挣名声。
  ……
  就在这一天,苏勤他们一家,得到了一个天大的好消息,李书记的妻子孟雪珍被送进了医院,阵痛了半天,生下了一个儿子。
  第45章 谁?
  这个消息并不是李书记亲自带来的,他现在正在医院里陪着孟雪珍。消息他是托别人带的,苏勤他们知道的,已经是傍晚时分了。
  那个时候,他们正从地里回来。
  今天的收割很顺利,大队长带着一小队,已经把一小队的稻谷抢收了一半。
  还剩下的一半,明天继续。
  对于下河村来说,没有什么是比丰收更让他们高兴的,这已经是第二年的丰收季了。跟去年一样,今年的粮食产量也非常的大,每亩也高产五百斤。
  这是近几年来,很少有过的。以前的时候,一亩能够产三百斤已经很不错了,听到旁的村子别的公社,一亩能够产上千斤,他们都奇怪,怎么种出来的?
  他们亩产五百斤,都觉得从来没有过的高产了。
  最多再抢收三天,稻谷就能够全部收割完成。
  只有在这种收获的时候,社员们的积极心空前的高涨,收完粮,那可以等着分粮了。
  粮食吃了一年,大家都在勒紧裤腰带呢,很多家庭粮食都已经紧张了。
  特别是那些偷懒,工分挣得少的家庭。
  苏勤和陆思华他们回来的时候,还在说着这个时候。就看到了一个推着自行车的中年男人,正在他们屋前徘徊。这人苏勤不认识,但有点儿面熟。
  似乎是在哪里见过这个人,但是一时之间,苏勤又想不起来他是谁。
  他疑惑地问:“请问你谁?找谁啊?”
  见到他们回来,那人就迎上前去,自我介绍:“苏勤同志你好,我是隔壁村的王三,在公社当办事员。我们见过,不记得吗?”
  苏勤望着他,终于记起来这是谁,可不就是在公社的时候见过吗?当时他去办户口的时候,就见过了这个人,这人当时还给他签字来着。”
  他急忙招呼,就听王三说:“我今天过来找你,没有别的事情,是李书记的爱人孟护士长生了一个大胖小子,就让我过来给你们报个喜。”
  苏勤一听这消息,如何能够不高兴?
  李书记一家那么好,如今终于得偿所愿,老来得子,这是多大的喜事。
  这一高兴,苏勤就想请王三进屋去喝杯茶再走,王三却摇头:“不了,我得赶紧回家去,路过下河村,就想过来跟你说一声。”
  王三拒绝了苏勤的邀请,告诉了他们孟雪珍的房间号之后,就骑上自行车走了。
  “当家的,雪珍真的生了一个儿子吗?”陆思华有点儿回不过神来,“咱晩晩说李家能够有一个弟`弟,这是孩子瞎说的,还是……”她总觉得这件事情,透着一点儿神奇。
  苏勤说:“老辈人说,小孩子的嘴巴是最准的,晩晩应该是应了这一说法了。咱自己知道就行了,别到处去说,免得被人算计。”
  现在这个时期,那么的紧张,把福星好运之类的传出去,对自己可没有好处,万一被人举报到了革委会,那真的是得不偿失了。
  农村里斗争还没那么激`烈,在县城里,他亲眼见过不少的干部还有一些家庭,被人pd,ting惨的。
  万一有人嫉妒,去外面乱说些什么,对晩晩对二房,都没有什么好处。
  陆思华连连点头,她当然知道这件事情的严重性。这事他们自己知道就行了,自然是不会到处去乱说的。
  她望向了苏建国兄弟几个,建国急忙说:“娘,这件事情,我们兄弟仨都知道呢,对晩晩不利的事情,我们不会干的。”
  建兵也点头:“就是,只要对晩晩不利的,我们兄弟都不会干。”
  苏建民更是握着小拳头说:“谁敢害晩晩,我跟他不客气。”
  早在他们回来跟王三说话的时候,晩晩就已经从房间里出来了。
  闪电就蹲在屋檐下面,头高高地抬着,看着苏勤他们。
  苏建国夸:“今天闪电最棒了,帮助晩晩送水。娘,要不要给闪电弄点好吃的?”
  陆思华说:“家里还有两根骨头,我熬些骨头汤,然后把骨头给闪电吃。”
  “闪电也是我们家里的成员,又是大功臣,骨头应该给它吃。”苏建民也争着说。
  苏晩晩可高兴了,她对闪电说:“闪电,你听到了吗?娘说要把大骨头给你吃,高不高兴。”
  闪电就好像听懂了似的,趴下`身子,凭晩晩顺着毛,尾巴高高地翘`起,舌头吐着,龇着牙,可高兴了。
  闪电的这个样子,也逗乐了建国他们兄弟三人。对这只狼狗,可不只有晩晩喜欢,他们兄弟仨可也是喜欢着呢,连爹娘那都是把闪电当成了家里的重要组成`人员。
  陆思华已经过去做饭了,招呼上了苏建民,让他帮忙着烧火。
  建国和建兵在院子里,帮着苏勤一起给菜园子里的菜锄草和施肥。家里的这块菜地,长势也非常的好,平日里一家的蔬菜那都吃不完。他们偶尔还会送去李书记那里,给他们夫妻俩改善伙食。
  他们家的菜园子里的菜,特别的鲜,不知道是品种问题,还是他们照料得好,吃起来特别的可口。有时候,哪怕不加荤腥,只吃这些蔬菜,都能够让人有一种垂涎欲滴的感觉。
  苏晩晩就坐在屋檐下面,旁边有闪电陪着她。她两只手交叉叠在下巴下面,曲着双`腿坐在小板凳上。那个小板凳,还是程骁做给她的呢。
  这是程骁第一次做木工活,做的第一个作品就是这个小板凳。
  晩晩很喜欢这个板凳,不管是在院子里,还是在哪,她都会拿着这个小板凳坐。
  家人们都知道她有这个爱好,也没有人跟她抢板凳,大家都千方百计的宠着她。
  无聊的她,只能这样看着爹娘还有两个哥哥在菜地里忙活,有时候感觉这样平凡的日子,也是一种幸福,一种享受。
  突然,趴着的闪电蓦地直起了身子,两只尖耳朵竖着,朝外面叫了一声。
  似乎有回应,远远的传了过来。
  闪电站了起来,身子像箭一样地冲了出去。
  晩晩喊着:“闪电!”也追了出去。
  苏建国直起了身,往外面看了过去,隔着篱笆墙,他看到不远处走过来的两人一狗,眼睛微微地眯了起来。
  追出去的晩晩,就看到了远远走过来的人,眼睛一亮,喊了一声:“骁哥哥——”
  程骁一身的疲倦,今天确实是累得够呛。
  九岁的他,需要担起一个家庭的重担,像成人一样地,跟随着娘出去干活,赚的工分却只有七分。
  尽管如此,他却很高兴,哪怕是七分,长年累月的,家里能够分到的粮食也够他们娘俩吃的了。
  他会想尽一切办法,给家里多些产值,能够养活娘,不想娘为了他太过劳累。娘这几年,白头发都有了,爹在的时候,何曾让娘这样操劳过?
  看到前面蹦蹦跳跳跑过来的晩晩,他原本紧绷的神经,慢慢地放松了下来。
  “你在家就行了,跑过来做什么?不累吗?”程骁伸手想给她擦汗,却发现自己手上有点儿脏,身上也脏,只得作罢。
  苏晩晩说:“不累,今天,我还去送水了,两趟。”朝他笑了笑,“骁哥哥,不在。”
  从她断断续续的话里,程骁听出来了,她这是去给家人送了两趟水,结果没发现他。
  “我们在东路那边的二队,你自然是找不到我们的。”
  苏晩晩一早就从哥哥那里听说了程骁和程母去了二队,虽然遗憾,但也还好。又见程母已经慢慢走过来,她又跑过去,喊了一声“婶。”
  晩晩的笑容,让程母心里也觉得舒服,身上的劳累也觉得散了许多,她夸了一声“乖”,又说:“今天婶回去做煎饼,晩晩想吃吗?”
  “想。”晩晩又说,“我们家,做骨头汤,骁哥哥过来盛。”
  程骁说:“好,等会我就过去盛一碗。”以前他会不好意思,每次建兵过来叫他的时候,他都会推辞一下,但现在是晩晩叫的他,他想过去。
  闪电和猎豹并肩走着,边走还同时回头看一眼后面走着的各自的主人,再甩一甩尾巴。
  动作都比较的一致。
  晩晩跟着程骁他们去了程家,闪电也一起跟了过去。
  程骁在那里洗澡,晩晩就去帮程母烧火。程母问:“晩晩,你会烧火吗?等你程骁哥哥洗完澡出来,让他烧。”
  “我会,”晚晚顿了顿,“今天,我还烧水了呢。”
  程母惊奇:“晩晩都会烧水了?你一个人干的?这么小,不怕着了吗?”
  晩晩知道程母会惊讶,毕竟她才两岁不是。但晩晩能是普通的两岁孩子能比的?她有着成人的灵魂,只不过力气小了点,有闪电在旁边帮忙,她觉得自己很能干。
  “不怕。”软软的嗓音,在这个小厨房里响起,听得程母鼻子一酸。
  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她家骁娃子是这样,晩晩也是。
  苏家情况可比程家好多了,至少苏家分家之后,家里干活的人多,工分分得也多,不会吃不饱。
  但晩晩这孩子还是那么早熟,小小年纪的她就能够想着帮家里干活了。
  再想到自己的孩子,程母一阵的唏嘘。
  “晩晩,你歇歇,让你程骁哥哥来。他皮糙肉厚的,多干些活没事。咱们晩晩可不能这么干,你等等,婶把煎饼子做出来。”
  虽然晩晩被程母阻止了,不让她烧火,但她心里还是美滋滋的,谁不想被人宠着呢?多一个人宠她,说明多一个人爱她。
  等到程骁洗完澡出来,就看到晩晩正坐在程母的身边,看着她在那里揉粉做馅。
  “骁娃子,快去烧火,晩晩等不及,饿着了。”程母一见他过来,急忙喊他。
  程骁应了一声,就去搬柴禾,点火烧火。
  晩晩又坐到了程骁身边去了,眼睛却盯着程母手中包着的煎饼,等下了油锅,她就能够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