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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穿越重生 > 穿成七零锦鲤富贵命 > 穿成七零锦鲤富贵命_分卷阅读_104
  第69章
  苏晩晚看了过去,少年实在长得太好看了,乡下从来没有这种斯文又好看的少年。就连比较斯文的她的大哥都没有像眼前这个少年那样的给人一种纤细感。
  更不要说二哥建兵壮得像头熊,连小哥建民都没那么文弱。程骁不用说了,虽然也消瘦,但是他是属于脱衣有肉穿衣显瘦的,这么多年跟着萧老爷子学武,早就已经练了一身的腱子肉。
  眼前的少年,不管从哪一方面都让人一眼就看得出来,这不是乡下农村的孩子,是从大城市来的。
  萧伦达,萧老先生的外孙,听说因为老先生没有孙子,他的长女就把第二个儿子姓了自己的姓,就叫萧伦达。
  名字看着很俗,但是长相却很非常的漂亮,而且仔细看跟萧老先生有点儿像,应该是肖母的。
  “萧伦达,你怎么在这里?”晩晚站住,看着他一脸的惊讶。
  萧伦达比她大了四岁,是在两年前转到宜安县的,也在城北子弟小学上的学,当时上的是小学四年级。跟晩晚的友谊,也是从那个时候结下的,他在转学的第一天,看到了洋娃娃似的晩晚,就喜欢上她,立誓要保护她,当她的小英雄。
  后来升学到了县初中,但还会经常去找晩晚,跟苏家二房一家子的关系都非常的好。
  她也是在一次回下河村的时候,才知道,萧伦达是萧老爷子的外孙。他之所以到了宜安县,也是为了能够就近看到自己的外公。可惜萧老爷子不让他经常去找他,说他敏感的身份会影响他。
  但是萧伦达还是会偷偷地跟到下河村,借口是找程骁玩,实际上是为了看自己的外公。现在形势越来越好了,听说很多人都已经平反回家了。
  最先回家的人是石老先生,他在去年十月底一过,就回了家。现在得到通知的是萧老先生,听说春节一过,就要被送回去了。
  只有李教授还在下河村没有得到消息,但是以他们对形势的了解,也近了。
  萧伦达这次过来下河,就是陪萧老先生过个好年。
  也正是因为形势的转好,哪怕像李教授这样并没有得到通知的,村子里也没有人再为难他了。大家都知道,他们这些从大城市来的大人物,最终还是会回到大城市去。做人留一线,最终能够回报的东西会很多。
  老山支书和大明队长这么想,村里哪个社员不怎么想?就连曾经阻止苏雨婷不让她去牛棚看望那三位的苏老太,都觉得这是一个转机。
  甚至还说苏雨婷有眼光,知道那三位大人物来头不小,也会被平反回去,所以提前就打好关系。
  可惜苏雨婷却嗤之以鼻,好事都让搅和了,还谈什么讨好?
  晩晚能够知道这些事情,还是她三叔苏成才说的。
  对了,她三叔结婚了。
  苏成才早在三年前结了婚,娶的是他们翻砂厂书记的女儿,婚后一直没有孩子。他几乎是像入赘一样,他过得好像还挺滋润,似乎很享受。
  他妻子那边很看不起老宅那边的人,就连苏老太和老爹都看不起,很少让苏成才回乡下去,奉年过节那都不许他回去。
  苏成才连个屁都不敢放。
  这事晩晚知道后,无法理解三叔这么做的原因。难道像被上门女婿一样地对待,一点尊严也没有地在妻子家里,真的很幸福吗?
  那个三婶她见过,长得很一般,黑黑的,胖胖的,有两百斤重,一屁股坐下去,不结实的椅子会被当场坐成两半。她不明白,三叔这是因为真爱呢,还是因为有利益?
  或许是因为真爱吧?她每次见到他们夫妻俩的时候,都看到三叔一脸温柔地看着三婶,三婶在那娇羞地笑着。
  不过他结婚后,工作上却很有起色。他转了正,不但当了正式工,还当了他们那个厂房的直接领导人,是个主任级别的职务。
  这让他非常的享受。
  反正,晩晚是很不明白。
  或许是她的境界还太低了。
  ……
  “晩晚,你穿上这个,我看你鼻子都冻红了。”萧伦达将身上的衣服脱下来,想要给晩晚披上。又说,“我刚从外公那里回来,就想在这走走,领略一下下河村的风光,就看到你过来了。”
  晩晚并没有接受他爱的温暖,虽然穿上他的衣服能暖和,但她不想。
  而且,她身上穿了很多衣服,脸被风吹得有点儿通红,但身子却是暖和的。要想不被风吹冻,只有一个办法可解,那就是回屋。
  但是她要去山脚下。
  她一早起来,就听说程骁去了山脚下,听说他们在那边有一块自留地,程骁在那里种了点儿东西。
  他早早地就过去了,想把自留地上的东西给收了,再翻翻土,打算种地儿土豆玉米等粗粮啥的,到时候粮食也不用那么紧张。
  现在程骁已经十五岁了,已经长成半大小伙子了,再不是以前那个小男孩,想要帮娘多干点儿活,也嫌自己力气不够。为了口吃的,他需要比别人付出更多。
  现在的他去生产队里干活,都可以当成人使唤了,可以满工分用了。
  这应该也是程母最大的欣慰了。
  程母现在的身体一直都不好,不知道是不是两年前落下的病根,还是以前落下的。总是会咳嗽,有时候咳起来就会没完没了的咳。
  这也是程骁一直没有去县中学上学的原因,程母的身体实在太差了,他实在放心不下。试过很多种方式了,连石老先生都没有办法。
  石老先生说病好治,心病难治。
  程母心里有心病,也不是现在才得,更不是两年前得的,那是很早的时候就落下的病根,只是程母一直都挺着而已。
  但是她不愿意说出她的心事,逼也没有用,最后只能够作罢。
  只有萧老先生第一次看到程母的时候,只觉得她有点儿面熟,但面熟在哪里,一时之间又想不起来。那是在那场运动结束的时候,下河村解除了对他的控制,他才能够在村子里自由活动,去程家看望程母的时候,这才看到的。
  此时的程母已经病态尽现,脸色苍白得像一张纸,消瘦得有点儿可怕了,再也不复以前的美貌,只隐约还能够看得出来她那美丽的底子。
  如今家里的一切重担,已经全部压在了程骁的身上。
  程骁一个人去了地头干活,那么冷的天,让晩晚很不放心。
  晩晚一听说这事,就想着给程骁和程母送点儿什么,这才有了开头的那一幕,她从家里出来,想过河去山脚下找程骁。
  “晩晚,你这是要去哪里?”萧伦达跟在她后面问她。
  晩晚说:“萧伦达,你回去陪你外公吧,他一个人挺可怜的。以前还有石老先生陪着他,现在他就只剩下了李教授这个老友了,你应该回去陪他的。”
  萧伦达说:“我陪着他呢,正好出来散心,这不是遇到你了吗?我不放心你一个人在外面走,我陪你吧。”
  晩晚摇头:“不用了,这里是下河村,都是熟人,我又不会走丢,不需要你陪,你还是回去陪萧爷爷吧。”
  她从他身边经过,就要走上桥头。
  好久都没有在乡下过年了,这是他们自从回到县城之后,第一次回来过年。
  主要也是因为爹说乡下过年热闹,县城里总是有点儿冷冰冰的。乡下大家聚在一起,还有很多的民俗活动。
  这些城里是没有的,而且他们在县城里过春节,也过腻了。
  晩晚自然是很喜欢回乡下的,因为乡下有很多她的小伙伴,还有程骁哥哥在。
  程骁现在可是长成了一个半大小伙子了,早就已经和以前不一样了。
  “晩晚!”萧伦达想要拉住她的袖子,顿了顿,手又放了下来,喊了一声。
  晩晚头也没有回,只是风中飘来了她的声音:“你走吧,回去陪萧爷爷吧。他一个人在下河村,其实很孤单的,你作为外孙,就应该好好地陪他。”
  萧伦达想要上前,晩晚却走得很快,很快就已经走得很远了。
  但又停下了动作,他知道晩晚最讨厌的就是不顾一切地上前纠缠。
  晩晚看似对谁都好,也非常的亲近,但就是因为她对谁都一样好,显得他和所有人都是一样的,没有远近分别。那种好远,又有一种淡淡的疏远,不仔细品味,是很难品味得出来的。
  “你喜欢晩晚对吗?可惜人家只是把你当普通朋友。”身后突然传来一个声音,萧伦达回头,却见那是一个漂亮得不像话的女孩,和晩晚一样大,但是却没有晩晚给他的感觉舒服。
  那是苏雨婷!
  他讨厌她说话的语气,特别是说晩晚不可能喜欢他!
  萧伦达说:“要你多管闲事。”
  苏雨婷暗暗地咬了咬牙,脸上却堆着笑容:“我也是为了你好啊,你知道晩晚对谁最好吗?知道你在晩晚心里是不一样呢,还是跟其他人一样?”
  萧伦达很想说“不需要”,但是又情不自禁地想要知道结果,他冷哼了一声,又说:“既然想说,还吞吞吐吐的,这是想干吗?”
  苏雨婷在心里冷笑,明明就想要知道,却偏偏要装作不在乎的样子。这还是她前世所了解的那个萧家太子爷的嚣张性格吗?
  现在这样扭扭捏捏的,可不像那个能够为了跟人赛车,就敢开着轿车去大道上的那个少爷吗?
  难道是因为晩晚让他这样改变的?
  苏雨婷心里可嫉妒死了,为什么这一世改变那么多,就算第一世的苏晩晚也没有那么好命,能够认识萧家的太子爷。
  第一世的晩晚认识的人,最大的也就是后来做了市长的李书记家的公子李乐,还有就是靠自己的努力成为明市首富的那个程骁。其他人,她还真没认识那么多。还想认识萧家的太子爷呢,连省一级的豪门都没有认识过。
  苏雨婷自然也没有认识过那么厉害的顶级豪门,哪怕在她第二世通过自己的努力嫁入了豪门,那个豪门也只是市里的豪门,跟萧家能比吗?
  谁能够想到萧老爷子能够到下河村呢?而她就这么错过了机会,当时第一次去牛棚想要打好关系的时候,被苏老太给破坏了。
  每次她只要想到当时的情景,就能够有多恨苏老太,这个老太婆已经不止一次地破坏了她的好事。
  如今,她终于能够找准机会,认识萧家的太子爷。她觉得自己一定要抓紧这个机会,让萧伦达对她另眼相看,对晩晚一定要讨厌起来。
  这样,哪怕以后程骁真的又坐到了明市首富的位子,她也不怕他,一样能够把他从那个神坛上推下来。
  “晩晚对程骁最好,程骁你应该知道的吧?就是晩晚对门那个程骁。”苏雨婷成功地看到了萧伦达的脸色变了,她很满意,接着说,“程骁和晩晚那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晩晚在刚出生的时候,就经常被程骁抱着,他们早就已经有了肌肤之亲了。”
  萧伦达的脸色更臭了,就听苏雨婷又说:“程骁对晩晚来说,有着救命之恩,听说以前狼群来了,还是程骁冒着生命危险救了晩晚呢。你如果不信,可以问问晩晚,她小时候是不是差点被狼吃了?”苏雨婷说这话的时候就渗了点儿假,但又不是全部假话,半真半假。
  晩晚确实是差点让狼给吃了,那是因为苏老太被她扔到了山脚下,被狼群围住了,并不是苏雨婷说的那样,是有一天狼群下山,攻击村子,差点攻击了晩晚。这两者,是两回事。
  她自然是不会告诉萧伦达,是当时苏老太动手把人扔掉的,这事如果让萧伦达知道,他不但不会和她好,还可能因此老宅那边,继而再恨上她,那就真的惨了。
  之所以这样模棱两可,也是因为知道以萧伦达的高傲也与负,绝对不会真去晩晚那里问,更不会去村子里打听。
  就算打听了,因为她说话半真半假,他也不会问那么仔细,往往容易被她钻了空子。
  而她更倾向于,他不会问。
  萧伦达的脸色真的很臭,他没有想到晩晚和程骁的感情竟然会那么深?而且又有那么大的渊源,他如何才能够比得过程骁,让晩晚对他刮目相看呢?
  似乎没有最好的办法,能够直接代替程骁。
  “晩晚真的跟程骁那么好?”萧伦达心里酸死了,却还要故作不在意地问。
  程骁他自然是知道的,那是外公的干孙子,以前形势不好的时候,还能够跟着外公学武,叫外公爷爷,后来形势大好,就更加的肆无忌惮了。
  现在外公平反的消息传过来,程骁就走得更加的密了,外公对程骁的态度,都好过他,感觉程骁才是外公的亲孙子,他是捡来的。
  要不是他早就知道外公不可能会有亲孙子,他都要怀疑,程骁是不是爷爷的亲孙子了。还是在外面偷生的?
  心里不平,就更加地对程骁不客气起来。
  苏雨婷说:“那是自然,我可是她的堂姐,什么也不知道?”
  萧伦达冷哼一声,不觉得堂姐的关系就一定需要那么好。不说别人,就说他们家,他爸爸有四个兄弟,他爸爸占着老三。在他的上面,还有三个堂兄,按理说堂兄弟之间应该是相亲相爱的,但是结果并不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