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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耽美同人 > 反派他太过可爱[快穿] > 反派他太过可爱[快穿]_分卷阅读_82
  正巧殷玉娥也回来了,听了这些“胡言乱语”,嘲讽了一下小家伙“小宝你在说什么呢,文水河里哪来那么大的鱼,你不要说傻话!”末了还冲沈秋宜道“婶儿,小宝怕不是落水后烧坏了脑子,得了癔症?”不然怎么会跑回家,说鱼鱼鱼的,明明临走时她还见到几个大小伙子捞的都是小鱼,也就手指大小,做鱼干都嫌小的那种,而且他们文水村附近哪里见得到那么大条的鱼,一般稍微大点的就被野孩子给捞光了,哪里轮得到她们占便宜?
  所以说,殷明麓这番话,别说殷玉娥不信了,沈秋宜这个当妈的其实也没信,心想着小宝这孩子,真是会说大话。有鱼就有鱼呗,何必这么咋呼,还说得多夸张。
  但到底不想儿子尴尬,沈秋宜意思意思提了个小桶,想往河边赶,结果发现婆婆罗老太很快也跑回来,那口里还喘着气呢,她诧异地微睁眼睛,还没问候一句,就听到罗老太道“快、听小宝的,快拿桶去河边捞鱼!去晚了就没鱼了!快去!”
  什么??真的有鱼??小宝胡言乱语的事情居然是真的???殷玉娥和沈秋宜都惊了。
  见沈秋宜还呆愣在原地,罗老太不由发火了“老二媳妇你还傻着干嘛呢,快拿桶跟我一起去捞鱼啊!”
  “噢噢。”沈秋宜被吓住了,赶紧拿桶准备夺门而出,结果又被叫住了,罗老太气急败坏道“换个桶、换个桶!那个桶太小了!”根本装不了多少鱼,得多吃亏啊!她恨自己儿子怎么没在身边呢,尽留一个反应慢的木头疙瘩和那不知道在想什么跟傻子一般瞪眼睛的二孙女在身旁,真是气煞她也。
  这种不积极的人,在她那个年代,连米都吃不上!
  罗老太和沈秋宜拿了全家最大的桶,殷明麓也跟着拿了一个小桶跑出门。见状,殷玉娥也从不敢置信地痴傻,到下意识地跟了上去,心想不可能啊?怎么可能有鱼呢?她刚说这个堂弟跟个小傻子似的得了癔症,馋嘴馋疯了,转眼间就被打脸,而且还颠覆了她的认知。
  本来路上沈秋宜还迷糊着,在想这季节怎么会有那么大的鱼呢,结果就看到一路上多的是拿桶或者往家跑的人,那些人边跑还边激动地喊“河边有鱼”,许多田地里的庄稼汉听了,当即锄头也不要了,直奔河边。整个村子热闹得仿佛过节,把路边的牛羊都给惊到了,撞坏了路槛。
  她“……”这下不信也得信了。
  几人满载而归,连殷明麓那凑数的小桶里,都有两三条活蹦乱跳的小鱼。他自己却很满意了,给自己小小地鼓了鼓掌,笑得见牙不见眼的,乐开了花。
  罗老太扶着自己的腰,哀哀直叫,今天来回跑了足足两三趟,也算是疯狂了一把,老胳膊老腿的也是够折腾的。
  殷玉娇放学回来了,听闻今天的热闹事,也后悔的表示怎么没出一份力。她常在家干活,那力气大,一口气能扛好几桶呢,可惜没赶上这波高潮。
  她只能自告奋勇地撸起袖口进厨房,表示今天晚上的菜她都包了。
  于是今天晚上果然吃的是全鱼宴醋溜拌鱼、清蒸姜鱼、酸菜炖鱼,酥炸小鲫鱼……还有一锅香喷喷的鱼汤。探头一闻,几乎整个村子里都弥漫着一股河鱼的腥味。
  下田来的大房两口子,没想到今天晚上居然吃得那么好,笑得合不拢嘴,筷子都不带停的,罗老太也是一边吃还一边赞美殷明麓“小宝干得不错,脑子就是灵光,一发现有好吃的立马跑回家报信儿,让咱家人人都能吃肉,果然是个有福气的。”甚至说想吃鱼,那上游的水库突然就泄了几分钟洪,排了些鱼出来,造福了整个村子。
  “哪像有些人,好吃的都放她嘴边,还不晓得争取,这种人有啥出息?”
  最后一句就有些意有所指了,大家都跟随着老太太的话,看向了明明在场却“毫无建功”的殷玉娥,直把少女看得脸皮烧红,她板直了腰,虚张声势地说“我不是今天出门一不小心崴到脚了,就使不动力气了嘛,不然我也跟奶捞鱼去了。”大家都知道,如果殷玉娥也出力下水捞鱼的话,他们家捞的鱼肯定更多。可她把自己没去捞鱼的行为全部归结到“自己脚崴了”上边,便仿佛也理直气壮了许多。
  罗老太可不信她那套鬼话,柳眉倒竖活脱脱就是个女版李逵,见殷玉娥还想厚脸皮地去拈那道酸菜鱼的鱼肚子,白软软的鱼肚子,整道鱼最鲜美珍贵的地方,毫无建功的人也配吃?
  她立马筷子一打,打掉那双厚颜无耻的手,冷笑道“我信了你的邪,你说你脚崴了,那我问你,为啥我喊你拿桶去捞鱼的时候,你跟我说好,转头就往‘村头’方向跑?我看你这不是脚崴了,是去帮秦家一起捞鱼去了吧?”
  闻言,大家都震惊地看向殷玉娥,包括二房两口子,两人的眼神既震惊又失望,闺女还没嫁过去呢,就向着婆家,尽为婆家着想,连娘家的命令都敷衍了,这真嫁过去还得了?
  姜还是老得辣,火眼金睛看得极准。
  被戳破谎言的殷玉娥当即咬了咬筷子,支支吾吾起来,“我这不是想着有奶和婶儿你们在吗,人都够了。秦家在村头,位子离得远,消息又传不到,我才好心去通知一声,没别的意思,你们误会我了。”
  果然如此。
  罗老太气得拿起藤条抽这胳膊往外拐的孙女儿几下,其实她上了年纪眼神并不好,外加上事发突然忙得很,哪里能留心有没有人跟在自己后边,自然是注意不到“浑水摸鱼”的殷玉娥。
  但她看不到,有人看得到啊,一起下河的婆子见到殷玉娥为秦家忙前忙后的身影时,捞鱼的空隙便不忘八卦几句“玉娥那闺女咋回事,怎么站在秦家那边?他们确定关系了吗?”
  “这闺女咋回事呢,不帮着家里人,尽帮着外人,不可能是红梅授意的吧,我看红梅明明挺反对这小两口的事情呢,还说这婚事没门。”
  一婆子笑了笑“我看啊,红梅肯定反对了,但这闺女倒是挺主动。”挺主动还有个意思,就是上赶着送上门。
  一传十,十传百,她自然就知道了,想起那些长舌妇取笑她时的嘴脸,罗老太两脸就臊得通红,回来后就想抽死这孙女了。尤其是她还听到殷明麓说,殷玉娥答应了看着他,却根本没有照看他,中途就跑了的事情后,更是气得抽起藤条来毫不留情。
  殷玉娥被抽得委屈,她觉得自己没错啊,反正她迟早要嫁到秦家去,提前帮秦家忙活有什么不对?两家迟早要成为秦家,提前和睦相处、资源共享不好么?以后秦家可是全村最富裕的人家,届时你们想再巴结人家还迟了呢!
  罗老太懒得跟她废话,筷子直接“啪”的一声镇在桌上,斜眼道“从今天开始,以后规矩就这样定了,在家里不做事偷懒的,或者吃里扒外帮衬外人的,一律不能上桌吃饭。就算上桌吃饭,也不能吃肉。”省得有些人脸皮要厚上天了。
  这话口气重,但其余人无可无不可,反正老太太在家里一向就是权威。沈秋宜听了,自觉不讨婆婆喜欢,便缩了缩肩膀,尽量降低自己存在感,甚至心想婆婆是不是在借机敲打她。
  可殷玉娥一听就知道,这条规矩是专门针对她的,表面是立规矩,实则就是在全家面前骂她偷奸耍滑、胳膊肘往外拐,大庭广众之下把她的颜面扒下来,狠狠地丢在地上。
  她平时是不敢忤逆罗老太,但她到底是有脾气的,不让吃肉,便也甩着筷子,硬气道“不吃肉就不吃肉,这鱼做得腥死了,一股子味儿都没去干净,还有这道清蒸,没滋没味跟没熟似的,你以为我喜欢吃啊?这么难吃的东西送我,我都不要。”
  时间短,外加农家人调料少,赶工做出来的全鱼宴自然不如后世的美味,殷玉娥可是尝过后世高档酒楼美食的人,怎么看得上二十年前这些手艺粗糙的半成品呢?可不就是“送给二十年后的她吃,她都不会吃”么?
  殷玉娥说这番话时,自以为傲气十足,将自己的不屑发挥得淋漓尽致。
  可没想到餐桌上的人,除了埋着低头扒鱼的小家伙,一个个都用看傻子的眼神看她。
  二孙女\二闺女\二侄女\妹妹这是脑子出问题了吗?鱼那么好吃的东西,她们一年都未必能吃个四五次,居然不喜欢吃,还说送她她都不要,明明他们吃得可幸福了。
  算了,既然有人就是不喜欢吃鱼的话,那以后还是别叫她了。吃自己不喜欢的东西,还要勉强自己吃下去,想必心里肯定也难受。大家都这样想。
  由于这一趟捞鱼,捞的鱼量足够殷家这几大口人吃上一周的,于是整整一周殷家都在吃鱼。殷玉娥没能上桌吃饭,只能看着大家换着法子吃鱼,眼睛馋得都红了,可偏偏自己冲动发的言不能收回,当即悔得肠子都青了。
  第129章
  过了好几顿肉瘾后, 全村人的精神面貌显而易见地有所提升,见了面发现个个精神饱满、红光满面, 似乎连干活都更有力气了。
  而比起村里人美滋滋、走路都跟带风似的好心情, 殷玉娥的心情不是一般的坏, 她不爱吃鱼的消息不知怎么地被传了出去, 一些婆子小媳妇听了,都唏嘘道“这年头居然有人不爱吃肉, 可惜了。”她们回想起昨天餐桌上的鱼肉,口水都要分泌出来了, 仿佛那鱼肉柔嫩软烂的滋味还停留在嘴里呢。
  晒被子的婆子符合地点了点头“是啊, 殷家那二闺女舌头太古怪了,居然不爱吃这些大鱼大肉, 就喜欢吃别的,啧, 一看就不是能享福的命,有肉都不会吃。”
  总之, 话越传越离谱, 殷玉娥气得直翻白眼。
  因为有了上次的捞鱼事件, 文水河最近每天都蹲着不少提着桶“守株待兔”的人, 多是游手好闲的二流子或者村里没到年龄的孩子。其中就包括殷明麓,他戴着一顶草编的帽子,搬了个小板凳, 每天就守在波光粼粼的河边, 想看看是不是自己真的是老太太口中所说的“有福气之人”。
  可惜他朝着河喊了好几天“鱼鱼鱼”, 再也没有鱼了。河神似乎不管他了。
  本来守了几天再没看到好东西,那些人就大感扫兴地散了,只有殷明麓锲而不舍,天天在河边蹲守着奇迹再次降临。奇迹当然没有再出现第二次,村里人都笑他傻。
  小家伙也这样觉得,正巧殷玉娥在家里人催促下,不情不愿地跑回喊他回家,殷明麓就赶紧舔完手里一分钱一根凉丝丝的冰棒,红着小嘴,打了个嗝,脚套上凉鞋,打算收板凳回家。
  心想什么有福气的话,果然是罗老太哄他的。人呢,不可以老做这种妄想不劳而获的事情滴。
  只是在拿起小板凳的瞬间,他一抬头,远远地发现河道边躺着一个人。
  怎么回事,那人是睡着了吗?要涨潮了呀,要不要去叫他?心里刚想着,最终身体比想法更快,殷明麓歪着小脑袋,趿拉着小凉拖,跑过去看,立马吓了一跳。
  只见一个穿着衬衫的少年,浑身湿透地倒在石头处,那漂亮的面庞沾满了砂石,有触目惊心的划痕,那人眼皮紧闭着,脸色极为苍白,呈现一种青紫,呼吸极为微弱快要停止,从河流水洗涤着他的裤脚来看,疑是溺水窒息导致暂时性的昏迷。
  再摸摸那心跳和脉搏,再不救治就会死亡!
  殷明麓当下不再犹豫,使出吃奶的劲儿,按压对方腹腔里的水,再不顾自己脚下是尖碎的砂石,赶紧屈膝跪下,把对方那俊秀的脸朝下,按压背部,直到吐水,发现对方逐渐恢复心跳后,才嘴对嘴来了波氧气输送。
  他人小,能输送的氧气有限,才吹几口就没力气了。
  但人总算活过来了,有了心跳和呼吸,殷明麓这才爬起,赶紧跑回村子里叫人,说有人溺水了。殷玉娥听到他那支离破碎的喊话,秀眉一拧,不耐烦道“喊喊喊,你叫魂啊?”
  殷明麓没管她,直接略过她,去村子里找有力气的青壮年,不然就凭他和殷玉娥两人,可能无法把那个少年搬到卫生所去。
  殷玉娥一脸不满,她本来就是罗老太叫来喊殷明麓回家吃饭的,不然谁愿意在这曝晒的天气,来河边找罪受?
  一看小家伙跑了,她脏话就堵在嘴边,嘴角挂起讥讽的弧度这咋咋呼呼的样子忒没素质,就这样的山野小子,也就那偏心眼的罗老太觉得对方是块有福气的宝贝了。
  还总把能吃鱼的事情记功在对方身上,真是往脸上贴金。就小宝那样还叫有福气?她呸。
  刚这样在心里腹诽数落了一遍后的殷玉娥,转眼看到河边那少年后,脸上的表情僵住了。看着那后世全国人都熟悉的脸庞,她本来一颗平静的心,开始疯狂跳动起来。
  她震惊地想,也许罗老太真的没说错话,殷明麓确实是个有福气的,不然怎么会那么巧,把首都傅家的少爷、未来的手机通讯之父傅沛安给救了。
  天呐!天呐!殷玉娥差点无法呼吸,克制不住自己想要尖叫的冲动,直接扑到对方身边,近距离盯着那张昏迷苍白的脸,眼神在那乌黑颤抖的眼睫、细瓷般的肤色,还有那蔚然深秀到令人心中悸动的五官上流连,电光火石间,她脑子里的种种想法思绪接踵而至。
  她是喜欢秦茂的,但她也要做傅沛安的救命恩人,让这个未来掌握国家通讯经济命脉的贵公子永远奉她为座上宾!她要成为对方写自传时都会回忆起来、对他生命影响力极大的女人之一!当那部自传回忆录被拍成电影时,她的芳名将被永远铭记!
  心动不如行动,她双眼紧紧盯着那那苍白得毫无血色的唇,手毫不犹豫地伸了过去,刚想来个人工呼吸。
  结果那少年就醒了,一双沉重的眼睛睁开,眼神迸发着迷蒙的色彩,还下意识地吐了眼前人一大口水,然后连连咳嗽起来。
  被喷了一脸水的殷玉娥懵逼了,但还是赶紧凑近,关怀道“你、你没事吧?”她的嗓子是颤抖的,无疑,因为眼前人的身份,想到对方未来的成就,她就无法抑制自己的紧张激动。
  “是是你救了我?”少年的眼睛定睛在少女脸上,停顿了一瞬后问道。咳嗽过后,他身体还很虚弱,只能待在原地。
  “是啊,是啊!”殷玉娥马上就点头了,微笑道“我刚刚看你居然晕倒在那里,不省人事的样子十分可怕,把我吓坏了,想都没有多想,就赶紧给你做了急救。谢天谢地,我的努力没有白费,总算把你救回来了。你没事就好。”
  先不管一个农村少女为什么会溺水急救这个漏洞,只凭着少女那有些谄媚而过分激动的神色,少年就下意识地拧起了眉,总觉得对方的表现像是京城那群知道他身份,做了点事就急于邀功的下属,一种淡淡的不太喜欢此人的情绪涌上心头。
  而且,他观察力敏锐,看了看女孩崭新干净的衣衫,总觉得这个女孩在撒谎。他刚刚感觉自己快死了,整体的感官是闭合的,但身体残留的记忆还是有几分感知在。
  在他的口鼻快要被淹没时,有一个柔软的小手抓住了他。他形容不出那双手有多小,但感觉十分幼嫩,甚至很快有一口气被输入他的口中,还带着冰凉凉的气息,那味道很熟悉。
  ——他想起来了,是那种杂货店内廉价冰棒的味道,很甜,很凉。小孩子喜欢的零嘴。
  他还听到对方小小的喘息声,从呼吸的细弱听得出来,那应该是个年龄不大的孩子,所以才嘴对嘴给他送了几口气后,就受不了地大喘气。
  回忆了一番救命恩人的年龄体貌特征后,少年已经心里有数了。心想那人估计是这附近农村的小孩,他醒来没发现人影,可能是因为对方去找大人了。遇事不决找大人,也符合一个孩子的心理。
  心里有所猜测后,少年至始至终都礼貌地点头,话语言简意赅,任由少女在一旁激动地喋喋不休,也没有轻易地许下任何感谢的承诺。
  如他所料想的那般,很快河边就有人赶到了,少年抬眼去看,他余光注意到,听到脚步声时,少女脸上有一闪而过的不自然,随即露出了仿佛被搅局般面露烦躁不悦。
  他若有所思,静观着来人。
  “小宝啊,你说的那人在哪里啊?”“你走的时候,人没死吧?”几个身高八尺、穿短衫的庄稼汉边走边问,听到文水河又有人溺水了,本来在干活的大老爷们立马丢下手中的工具,三三两两跑过来了。还有腿脚麻利、跑得快的,去叫村长了。因为殷明麓小短腿跑得慢,一大汉最后直接把他扛起,抱着他跑了起来,让他指路。
  殷明麓抗议了两声,才改为抱在肩上。
  “就是那块大石头那里。”一道稚嫩的声音响起,吸引了少年的注意力,他微微别过头,眼中闪过一丝亮光。
  因为那孩子的嗓音,出乎意料的生嫩,像是一根轻柔的羽毛,在他心口挠了一下。突然很想看清这个救命小恩人的全貌。
  他很快便心想事成了,随着一群人靠近,一张俏生生的脸蛋儿马上就闯入他的视线,那是个堪比电影画报上小童星的漂亮孩子。对方坐在男人的肩膀上,穿着一双人字拖的小脚晃呀晃,那乌黑黑的眼睛在阳光下很是闪亮,眼睛眨啊眨的模样好似会说话。
  这与想象有些出入,但又莫名其妙契合的感觉,让少年有些惊讶。
  尤其是他视线下移,注意到那孩子细白的膝盖上,有丝丝血迹渗出,甚至沾着和他倒地附近相差无几的砂石后,少年更肯定了自己的猜测。
  先前跪在地上给他做了人工呼吸的人,并非少女,而是眼前这个半大不小、名叫“小宝”的孩子。
  “看到了,看到了!人没事,都醒了,你姐也在那里呢。”瞧见没死人,身形魁梧的庄稼汉松了口气,把殷明麓给放下了,走上前扶起倒在地上的少年,热心地问“这位同志,你人没事吧,看你模样好像不是这咱们这村附近的人,好端端的怎么会溺水了呢?”
  见少年那明显有钱人家的打扮,和出众的五官,几个大汉又觉得不该多问。大家七手八脚的把人扶起,往卫生所送,少年虚弱一笑,真诚地道“谢谢你们文水村的帮助,谢谢你小宝,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报答你们才好。”
  “没事,举手之劳而已。”小孩子阔气地摆了摆手,一路像护花使者般护送着少年前往卫生所,中途还跑掉了一次鞋子。赶紧捡回来穿上,装作什么事都没发生过地继续往前走。
  那救人一命不求回报的豁达大气,令趴在村民背上的少年眼中满是笑意。
  一旁的少女也紧跟着一群人穷追不舍,发现自己没有在感谢名单中,顿时有些急了,她小小声地提醒道“还有我呢,我救了你的呀。”你也要报答我啊!
  闻言,少年颔首,补充道“还要谢谢你,玉娥小姐。”他的行为举止尽显世家风范,对女性的称呼又极为绅士。但如果傅家的保镖在场的话,一定能看出少爷礼貌下淡漠的态度。
  当然了,在接到电话后,他们现在还在隔壁省市赶往文水村的路上。随着一辆辆黑色轿车来到泥泞的山区,殷小宝救了帝都傅家少爷的消息,也很快传遍了整个村子。
  众人万分惊讶。惊讶之后,纷纷交头羡慕殷家的好运气,随便河边救个人,那人居然就是京市的贵公子,这运气也忒好了吧!据说傅少爷听了小宝是救命恩人后,上赶着给罗老太手里塞钱,还提出要资助小宝上学,带小宝去大城市里生活。
  真是太令人羡慕了!红梅说的不错,小宝果然是个有福气的娃儿不然这样的好事,他们这些天天往河边跑的人怎么没遇上呢?而且那一排西装笔挺的黑衣保镖轮流跟小宝握手,表示感谢的震撼画面,足以让这群没怎么出过山的村里人终生难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