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景撩起眼皮看了他一眼,“你和他不对付?”
梅瑛梁点了点头,直言不讳道:“孟奇这个人,刻薄寡恩,唯利是图,欺软怕硬,是个不折不扣的小人。”
乐景了然。
怪不得两人不对付。
梅瑛梁真心实意劝道:“这种小人,前辈何必与之为伍?还不如和晚辈一起,就算多一个人也不费什么事,晚辈的法宝装得下。”
乐景轻笑一声,瞥了一眼身旁安静的少年,异眸莫名带了几丝属于金属的冷硬凛冽:“不用了,这个小家伙需要修行。”
梅瑛梁终究没有让乐景失望。
他成功地脑补出了一系列合情合理的前因后果,看向乐景的目光也带上几丝敬佩,他拱了拱手,“倒是晚辈多事了。前辈是个很好的老师,假以时日,苏小弟必成大器。”
就连苏简脸上也浮现一丝若有所思。他不动声色地观察男孩的神情,再一次在心里揣摩起这个男孩。
那日男孩说的“养鸡理论”宛如当头一棍把他敲醒,他第一次如此认真清醒的审视这个世界。
他辗转反侧一夜,终于认清了这个世界的本质。
他们看似自由,其实他们的自由不过是由皇帝设下的有限度的自由。
原来他们都是鸡,而只有皇上才是那个掌握生杀大权的唯一主人。
鸡再强壮,再聪明,再勇武,也不过是用来宰肉吃的鸡罢了。就像他爹,明明有着济世安民的青云之志,却因为“皇命在身”,最后不还是被砍头了吗?
所以,只要是鸡就无法摆脱被吃的宿命。
鸡要想不被吃,只有一个办法。
那个办法让苏简悚然而惊,彻夜难眠。
可是他又忍不住一而再再而三地想。
那个男孩临走前说的“屠龙术”……是他想的那个意思吗?
苏简觉得自己是疯了。
他连那个男孩的底细都不知道,却以为那个男孩真的拥有解决问题的办法。
可是莫名的,他就是相信男孩。他真的认为那个男孩手里掌握着屠龙秘技。
大概是因为眼神吧。
那个男孩拥有他从未见过的最桀骜不驯的眼神,里面燃着永不熄灭的大火,有狮子在火光里咆哮。
所以第二天,苏简去见那个男孩时,睁着两个大大的黑眼圈。他打定主意,他只是来听听,并不意味着他就要照做。
他原本是这样认为的。
直到他从男孩嘴里听到了一个故事。
一个穷困潦倒的和尚是如何加入起义军,并一步步成为皇帝的故事。
这是一个足够传奇性的故事。
山河飘零,九州动荡,异族的军队烧杀掳抢,天灾频发,民不聊生,就在这种危难时刻,家境贫寒的年轻人异军突起,率领义军打跑侵略者,收复大好河山,建立新王朝。
苏简迟疑了一下,才有些纠结地问道:“这个听起来,像是本朝太祖的故事?虽然有很多地方有些出入,但是本朝太祖出身微寒的确是实事,虽然史书上多有掩饰,但是大家都知道,那什么,太祖曾经做过乞丐,据说还跳过大神……”
男孩点了点头,笑眯眯地说:“所以我说的是一个故事嘛。既然你熟读史书,以史为鉴,你就没有从这个故事里学会屠龙术?”
苏简结结实实地愣住了。
本朝太祖的事广为流传,可是他却从来没有从这个角度思考过问题。
苏简忍不住心潮澎湃,浮想联翩。
太祖出身微寒,都可以做到的事,他是不是也可以……?
然后他很快就意识到这个假设不成立。
太祖能成事,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当时恰逢天灾人祸连绵,旧朝得位不正,全国各地都有反军,太祖恰逢其时,再加上其本就是英明神武之人,部下也都是骁勇善战足智多谋之辈,所以才能建立新王朝。
而苏简就不一样了。且不说他没有太祖的谋略和心机,就说当今国朝安稳,哪里有起义的名头?
男孩沉吟一会儿,突然说道:“不过这是伪屠龙术。”
苏简咽了咽唾沫,喉咙里干哑得厉害,好奇问道:“那么真屠龙术是什么?”
“真屠龙术你听了也没用,因为以当前社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根本无法实现。”男孩说了一些苏简听不懂的话:“但是无法掌握真屠龙术,那么朝代更替不过一次又一次重复的轮回罢了,这个国家的文明会一直原地踏步,这个国家的人民也会永远无法得到真正的,彻底的解放。”
苏简听不懂这番话。
但是他莫名觉得这番话很重要,比男孩刚才说的那个故事还要重要的多。
“总之,少年,修仙吧。”男孩笑吟吟地说道:“只有你活的够长,才能等到机会。”
……
“想什么呢,这么出神?”
苏简结束回忆,才发现梅瑛梁已经走了,现在屋里就乐景和他两个人,哦不对,还要再加上一只狗。
那只狗很丑,身上疙疙瘩瘩的,毛色稀疏,就是街边随处可见的流浪狗。也不知道这个人为什么会养这样的狗。
迎上男孩悠然自得的目光,苏简没忍住开口又问道:“你到底是什么人?”
男孩挑眉一笑,宛如清风明月入怀,“一介凡人罢了。”
“凡人?”苏简嗤笑道:“你算什么凡人?”凡人能看到未来?凡人能被临清派的道长称为前辈?
“是啊,我是凡人,现在。”男孩笑眼弯弯:“但是很快就不是了。”
乐景推开门,回头对傻愣着苏简催促道:“别愣着了,走吧。让孟仙师等久了可不好。”
那只丑狗吐着舌头摇头晃脑紧跟在他的身旁。
苏简连忙跟上,路过那只狗时轻微皱了下眉,“你难不成要带着这只狗去升仙门?”
“对啊。”
“??你认真的?这……太荒谬了!”
“哈哈哈,你怎么知道,狗不能成仙呢?”
声音慢慢远去,同福客栈里重回安静。
阳光无声,风儿悠悠,这是风平浪静的平凡一天。
此时的苏简不会知道,这其实是一个伟大传奇开启的日子。
从今以后,他将会深陷在诡谲离奇的命运浪潮中,与身边那人一起,搅动两界风云。
第102章 我佛慈悲(10)
升仙门那一天, 是个难得的晴天,冷冽的风穿过浩然晴空,冰凉的阳光给树叶印上精致的明媚,岩缝里的残雪反射出明艳动人的光彩, 麻雀在树梢叽叽喳喳唱着歌。
乐景气定神闲站在山巅, 头顶是喷薄欲出的煌煌明日, 身边是一眼望不到头的冻成狗的寻仙人们。
他现在位于白城城郊的遇仙峰山顶, 距离长苏城一千多里远。
在后世坐高铁也要用五个小时左右,乐景一行人到达白城却只用了不到一个小时。
这就要夸一夸修真界的黑科技了。
孟奇虽然是梅瑛梁口中的小人,修为和梅瑛梁半斤八两, 都是筑基。但是人家毕竟修道近百年, 也是有两把刷子的, 乐景也是自他身上第一次见识到了何谓“仙家手段”。
孟奇使出了一招“袖里乾坤”, 把包括乐景在内的二十几个考生都收到了自己的袖子里, 然后自己腾云驾雾飞到了千里之外的白城, 总共用时就不到一个小时。
唯一的缺点就是孟奇的袖子可没有高铁那么舒服。里面漆黑一片不说, 连个座位都没有, 乐景只能盘腿坐在地上。
孟奇直接把他们放到了遇仙峰山脚下,让他们自己爬到山顶, 然后他就挥一挥衣袖消失了。
他们来的不算太早, 山脚下已经有了零零星星的考生, 乐景粗粗一看, 发现衣着华贵的富家子弟占大多数,像乐景这样穷酸的底层庶民注定是少数。
乐景望着高耸入云的山脉,难得有些胃疼。
如果他还是乐景, 他绝不会把这座山放在眼里,哪怕他是常景辰那会儿, 除了临死前,他的身体素质也是挺不错的。
可是他现在是一个儿童,还是一个严重营养不良身体素质不咋地的儿童。
以他目前的身体素质,让他爬这么高的山,跟要了他半条命差不多,放在现代已经是虐童的标准了。
可是不爬又不行。
孟奇摆明了是要让他们爬上去,这也是他们求仙过程中面临的第一个考验。如果连这个小小的考验都无法完成,那么乐景就只能和之后的考试说再见了。
“汪。”
乐景手指一热,低头就看那只流浪狗正讨好的舔着他的手指,看向他的明黄色兽瞳浮现人性化的担忧。
经过乐景这些日子的喂养,这只流浪狗看起来精神多了,身上多了几斤肉,原本缠成结的暗灰色狗毛现在丝一般顺滑,在阳光下看起来油光发亮。
他的脸瘦长,耳朵挺立,皮毛灰黑,体型修长,就外表而言,与其说是狗,不如是狼。
乐景怀疑这是一只有狼族血统的混血狗。
这些日子以来,乐景试着用还阳丹兑水,每天喂给他一些药水,流浪狗的皮肤病肉眼可见好了好多,身上的疙瘩也少了,已经是走出去不会被人骂做癞皮狗的程度了。
“本来人都够恶心了,还带着更恶心的癞皮狗,他那么宝贝那只狗,不会是因为那是他的狗娘吧哈哈哈哈。”
“哼,也不知道某些人是怎么混进来的,人和他的狗娘一样都是个赖皮,那股穷酸味儿隔老远都能闻见。”
“苏简那个没脸没皮的废物竟然和狗玩,连人样儿都没有了,混成了畜生,我要是他娘,我能气死。”
“要我说仙师们应该提高一下考试标准了,要不然什么阿猫阿狗都能混进来,晦气不晦气。”
乐景抬眼看去,就见几个来自长苏城的权贵子弟正大声对他们指指点点,各种尖酸刻薄。
乐景看了看自己衣服,虽然朴素,但是也远远没有到要被称为叫花子的程度。
这一路来,乐景没少听这些人的尖酸刻薄,这些人都是炮灰命,所以乐景也懒得搭理他们。
倒是苏简还是太年轻,沉不住气,被他们说了几句,就脸色阴沉,眼中浮现丝丝戾气。
乐景想了想,径直向那几个当面说人坏话的富家子弟们走去,当下就有一个公子哥尖笑一声,“哟,这不是小狗嘛,来给我们学几声狗叫,我们心情好了,说不定还能赏给你点钱。”
“不好意思,我是来回答你们问题的。”乐景好脾气地笑了笑,彬彬有礼回答:“首先,我之所以能和你们一起去升仙门,是因为王公子奶奶对我的孝敬。毕竟我可是救了她全家的活菩萨呢。”
于是王公子就嗤之以鼻,怒目而视道:“不过是一些江湖神棍的骗人把戏罢了,我奶奶也是老糊涂了!你个小畜生骗我奶奶我还没给你算账呢,还有脸过来炫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