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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仙侠修真 > 前任遍仙界 > 前任遍仙界_分卷阅读_572
  殷渺渺的唇边不由浮现出一丝笑容。她几乎可以想象小凤凰是多么喜欢这个灯笼,死活要求睡在里面,霸占了不肯挪窝。
  “让它去吧,不要吵醒它。”她转身往屋里去。
  叶舟踟蹰片刻,跟了进去。
  屋里也有一盏灯,十二花神灯,每一面都镌刻有特殊的符文,能够投射出十二个美人的倩影。
  殷渺渺停下了脚步。记得没错的话,她今天见过这灯,就摆在灯市里最显眼的地方,据说是本次千灯会的魁灯,价值十二万灵石。
  路人都夸这等做得精妙,美人一颦一笑如若真人,可到底没有任何实际用处,所以也没有哪个傻子会……好吧,面前就有一个冤大头。
  她很想问一句,你是不是钱多了烧手?然而,他面上忐忑又期待的表情,让她说不出这样煞风景的话。
  半夜的光景,要收集这么多灯,怕是被人宰了好些次,也不知道要炼多少丹药才行,还要掐着时间,急急忙忙赶回来布置。
  在踏入门扉的刹那,心底涌动的惊喜与感动不是骗人的。
  铺张浪费固然非明智之选,可时时刻刻保持着理性,是机器,不是人。有的时候,人就需要些不理智乃至冲动的东西。比如,不顾一切追到喜欢的人身边去,又比如,一掷千金买些无用的灯笼。
  殷渺渺拨弄着琉璃灯罩,倏地愉悦起来。
  身后,叶舟觑见她翘起的唇角,霎时心花怒放,只觉得一切都是值得的。
  他就是想讨她的欢心。
  他再也不要克制自己了。
  “师姐。”他往前走了几步,试探着说,“我准备了些酒水,一起看灯,好吗?”
  殷渺渺顺着他的方向看去,发现露台也被布置过了。纱幔曳地,琉璃灯明,有两个软垫,一壶清酒,二三瓜果。
  她瞧着尚算贴合心意,便径直过去坐下。
  叶舟赶紧坐到她身边,温了酒,给她浅浅倒了半杯。怕她嫌少不满意,赶紧又将捂着的热云吞端出来。
  殷渺渺挑不出毛病,接过来吃了,而后又饮尽了杯中的酒,递空杯给他。
  没想到叶舟不曾多言,又斟了一杯。
  她接过来饮下,忽而觉得不对,横着他:“好啊,耍我呢。这是药,还是酒啊?”
  “是药也是酒。”叶舟怕她泼了,握住她的手,“师姐,不苦也不涩,你喝了吧,身体要紧。”
  殷渺渺轻笑道:“我不喝,你能拿我怎么样?”
  他:“……那我可以喂你。”
  这家伙!她没绷住,失声笑:“做梦,美得你。”
  夜空下,华灯万千,他端坐在她身旁,双目眨也不眨地望着她。灯火倒映在他的眼瞳里,皆是人间星河。
  心开始一点点变得柔软。
  但她不说,视线投向远处,假若欣赏漫山遍野的灯火。
  时间一点点流逝,灯市的喧嚣如潮水退去,东方露出了鱼肚白,苍翠的树叶上结出一粒粒晶莹的晨露。
  一夜过去了,天亮了。
  她站起身,若无其事:“我去补个觉,不许来吵我。”
  昨夜,叶舟其实没和她说上几句话,然而并肩看灯半日,已经足够慰藉,故而一点也不着急,应了声,低头收拾满桌的狼藉。
  恰在这时,门外传来急促的脚步声。不多时,有人敲响了院门:“打搅了,请问有人在家吗?我是飞英。”
  殷渺渺身形一顿,蓦然转身。
  *
  本卷完
  作者有话要说:  个人很喜欢这一章,还记得渺渺心月之网里构建的景象吗?之前有个读者说,天光是明月,师哥是树,说得很对了。明月常在,却在天边,可观可念不可触摸。树不会开花,也不会凋谢,一年又一年,越来越茂盛。而人间的彩灯,不如明月皎洁,却能在夜里照亮一方天地,自有温暖。
  忽然想起来,n久以前,渺渺说,曾经误认为叶舟像天光,其实不是,天光是高山殊雪,叶舟是水边明秀,也就是梅花。那什么,梅须逊雪三分白,雪却输梅一段香,这么理解,也很合适。
  *
  啊,终于完结本卷了,不容易。今天没有读者来信,梳理一下本卷的内容。
  剧情线:陌洲的新局势;2黄泉、阴极和鬼帝;3魔洲局势和天煞、阳极;4魔修入侵北洲→四条线的结果:道修夺回一半的陌洲,2转生石被毁,迷汤泉成为新的阴极,尸魔死了,3朱蕊死了,阳极绛灵珠落到了云潋手里;4飞英发现了五行阵法的秘密。
  -
  感情线:叶舟找回了在感情中迷失的自己,寻到了自己的道;2小红走出了虞生的遗憾,重新开始;3朱蕊为爱而死;4沈细流放下了穿越女的优越感,坚定了修道的心,正式成了修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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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卷内容有点多,承接了前面的很多线索,但不是全部,还有一部分线索考虑到部分原因没有写,好在现在基本上都回到了渺渺身上。希望这样梳理一下,能帮大家捋捋清楚。
  *
  题外话,本来一直犹豫今天要不要请假,因为我太惨了!今天是生日,可是,大姨妈来了,烂脸+嘴上起泡(不知道是换季还是例假抵抗力弱了),点个外卖还迟到,是的我的生日餐就是外卖!迟到半个小时,饿死我了(>﹏<),气得我吃完就往床上躺了不想起来。
  可是,当我拿起手机,看到购物车里的双11要买的东西,我就顽强地爬了起来,磕了止痛药,开始奋斗了。真的是贫穷使我全勤,强迫症让我放弃请假,更心酸了……
  *
  预告下,下卷我终于要搞九重塔了,本来只是个小副本,谁想一直没写,搞成了大事,慌得一比,不知道该怎么圆〒▽〒
  明天见~
  第631章
  中洲,绝世崖。
  夜色沉沉,雾霭浓浓,猎猎寒风呼啸而过,卷起满地积雪。洁白的雪花像是上好的盐粒,噼里啪啦地砸落下来,力道不输于石子。日复一日,坚硬的岩石表面满是残留粗糙的痕迹。
  这是中洲地势最高的地方,山体便高数万丈,又有积累数千年的冰雪,层层垒叠上去,至少有十万多丈高,空气稀薄,一年到头都是极寒天气,鸟兽虫蚁皆不得活,全无生命的痕迹。
  因此,当狂风不再像平时横向吹拂,而是受到了不知名的力量,自下向上倒卷而起时,自然也没有人发现异常。
  天亮了,天又暗了。
  没有生命作为计时的标准,时间失去了价值。
  一日日,一夜夜。
  风无言,勾勒出高塔的边界。
  雪无声,叠加成八角的地基。
  就这样,一件足以影响十四洲存亡的大事,正悄然发生。
  却无人知。
  *
  凶牙群山,灵香山脉。
  根脚为天灵狐的灵香山君懒洋洋地趴在贵妃榻上,九条蓬松如云的雪尾交叠堆积。既像是一件华贵的大氅,也像是一床极其舒适的棉被。
  但说来奇怪,这九条尾巴固然夺人眼球,可人们通常匆匆一眼便扫了过去,目光总是久久地停留在那张小小的瓜子脸上。
  灵香山君生了一张瓜子脸,下巴尖尖,很有狐狸像。一双美目亮如星子,眼线拖长,有种欲说还休的妩媚和慵懒。
  看见她,人们会发现,真正的狐妖并不是浑身上下充满着勾人的诱惑之意。而是令人忘记烦恼、洗去疲惫,只想永远地留在那里,用尽手段讨它欢心,若是能得到一二回眸,此生足矣。
  这种吸引力,向来不分男女。
  文茜不喜欢灵香山君,却不妨碍她吸狐狸。自家的幻狐便乖乖趴在她臂膀里,柔软的毛发穿过指间,说不出的柔顺可人。
  她耐心地给幻狐梳好了毛,才问:“山君寻我来,所为何事?”
  灵香山君道:“不是我寻你来,是你自己要来的。”
  文茜冷淡道:“我可没想来灵香山做客。”
  “你来,是天意,我请你来,是顺应天意。”灵香山君斜倚着软榻,话语半吐半露,信的人觉得玄奥莫测,不信的人却难免认为故弄玄虚。
  文茜既不是前者也不是后者,面无表情地问:“那天意还让你做什么?”
  灵香山君笑了笑,并未作答,反而话锋一转,谈起了别的事:“近些年,十四洲风云变幻,出了不少大事。”
  她伸出纤纤玉指,竖起一根手指:“魔修入西洲,与道修为战,如今算来,也占了一洲半之地了。”又一根纤纤玉指,“南洲,白、墨妖王联手,对付龙君,你自南洲来,当知此事。”
  文茜默认。
  十四洲的修士多关注西洲和北洲的道魔之战,但南洲的战事,其实远比传出去的严重得多。
  *
  且来回溯一二南洲的局势。
  过去,南海是大体和平,小冲突不断。
  人、妖双方都没有撕毁昔年和平盟约的打算,谁也没有把握能够一口气解决掉对方。因此大面上还算和平,只是私底下纷争不断,人与妖族大打出手的事,年年都要出那么几回。
  而生性好战的妖族之所以那么克制,与四大妖王的势力脱不开干系。
  陆地上,金妖王占据了汀州的虫岭。她是有史以来第一个,以虫蚁这样卑贱的根脚,修炼到元婴的妖修。在她的统领下,其他修士方才知晓,原来微如蝼蚁,聚集在一起时也能爆发出这般强大的威力。
  双头鹰的苍妖王则圈定了夏洲的鹰峰。作为禽鸟,他们的活动范围和习性与人类有偏差,勉强算是和邻居相处友好。
  只是飞鸟有迁徙的习惯,每到特定的季节,妖鸟大规模出动,其捕食便成了一个极大的安全隐患。最为严重的一次,整个仙城里的孩童丢失了七八成,全成了恶鸟的腹中餐。
  夏洲的不少修士,都和鸟族有血海深仇。所谓的“友好”,其实如同初春的浮冰,稍稍过界,便会烟消云散。
  相比之下,白妖王和墨妖王居住在南海,与人类在生存资源上,算是井水不犯河水。且有妖帝隐居归墟,不敢太闹腾,免得一错神,自己当了炮灰。
  可这点平静,在昭华到来后被打破了。
  十四洲多少年没有出过龙了。妖族对龙和凤凰,天然有种畏惧感,惧怕之余,还有迷之向往。
  陆地上的妖兽还好,承的是麒麟的情。海里的妖兽则不然,不知道多少妖族热血上头,不远千里跑去投奔昭华。
  尤其是鲛族,过去一向秉持着中立,不投靠白、墨妖王中的任何一方。可昭华一来,除了惯例迁走一个分支,保存血脉外,几乎阖族投了过去。
  其狂热可见一斑。
  白妖王和墨妖王十分忌惮,担心天长地久,南海再无立足之地,故而结束了数百年的对立,联手对付昭华。
  西洲打得激烈,南洲也不逞多让。而且,比之纯粹的道魔对立,多了几分合纵连横的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