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朋友呢?”
“说实话,我本来就不确定他们现在在哪个位置, 需要专门去找, 搞不好留下来活着的机会还大一些。”
江妙妙盯着他的脸,反复确认他不是在说谎, 心脏终于落回原位, 有种轻飘飘的, 不真实的舒适感。
陆启明看看周围, “我走之后你出去过吗?”
她摇头,沮丧地回到被子上躺着。
“出去干嘛呀?找死?”
陆启明摩挲着下巴,那里有一层淡青色的胡茬——他随身一向只带三样东西,烟,打火机,刮胡刀。
“我回来的时候看见一栋房子,屋顶上有太阳能板,应该是装了太阳能电力系统。”
江妙妙哼哼两声,“那又怎样?我手里还有太阳能充电宝呢,根本没啥用。”
“这跟你的充电宝可不是同一级别的,看它太阳能板的面积,带动整个屋子的家电不成问题。”
她眼睛一亮,坐了起来,期待地看着他。
“真的?”
陆启明点头,表情并不是很轻松。
“不过那栋房子距离这里比较远,里面究竟是什么情况我也没有弄清楚。如果比这边好的话,我们可以搬过去住。”
江妙妙站起身,冲他伸出手,“那还等什么?我们走吧。”
那里有电呀!
要是有人问她临死前的愿望是什么,她一定会回答——吹着空调,看着电视,玩着游戏,冰箱里有冰淇淋,用电磁炉做饭,洗澡时有浴霸,房间里有灯。
在末世里能过上这么安逸的日子,她少活十年都乐意!
陆启明皱眉,“你准备这样出去?”
江妙妙困惑,“是啊,你不是说外面丧尸已经少了很多吗?”
看他进出挺自由的,应该没什么大问题了吧。
陆启明竖起一根手指摇了摇。
“少是少了,但仍然有。我没被它们咬,是因为我跑得快。你这种速度的人出去,一咬一个准。”
“我……我短跑很快的。”
她不服气地反驳了一句,迎着对方的目光,气势弱下来。
“那怎么办?你一个人去那边住吗?我不想待在这里,这里太臭太闷了。”
她表情可怜兮兮的,像条即将被人遗弃的小狗。
陆启明叹了口气,站起身道:“我出去看看金半臀还在不在。”
江妙妙明白他的意思,是想让她涂金半臀的血。
这种事着实恶心,经历过一次就不想经历第二次。
不过要是真能搬去有电的新房子,别说涂,哪怕让她喝两口,她估计都能硬着头皮答应。
陆启明出去了,她紧张地守在门边。
没过多久他回来,对她摇了摇头。
“它不见了。”
估计是跟丧尸大潮一起走了。
江妙妙啊了一声,顺着墙壁滑下来,无比沮丧。
陆启明没管她,在地下室转来转去找东西。
他肯定准备走了吧,有好房子住,谁愿意窝在脏兮兮的地下室呢?江妙妙心里很难受,抱着膝盖小声说:
“你拿别的可以,把口香糖给我留下好不好?我想临死前再尝一尝橘子的味道。”
陆启明撇嘴,“胡说八道什么?没事就过来帮忙一起找东西。”
她不解,“你要找什么?”
“塑料袋、床单,都可以。”陆启明手里已经有一根绳子,“既然金半臀走了,那我们就再抓一个金半臀。”
这年头,丧尸可是取之不尽的资源。
江妙妙闻言立刻开心了,屁颠屁颠地跑过去帮忙一起找。
塑料袋没找到,床单也没有,两人把被子上的被套拆下来,准备用来套丧尸的头。
只要把它嘴挡住,就不担心它咬人了。
但捕捉丧尸依然是件难事。
外面的丧尸大多是三两成群的,密集度大,不像之前落单的金半臀一样好解决。一旦对其中一个动手,旁边的丧尸肯定会围攻,到时自身难保。
最好让它们分开,只对付一个。
陆启明看着浴缸,想出一个办法,拿来锤子和小铲,在浴缸后面开始挖坑。
江妙妙知道他是在为自己做事,因此非常殷勤,一会儿给他递杯水,一会儿给他送吃的,时不时问一句:“要不要帮忙?”
陆启明看着她的细胳膊细腿,感觉她走路快一点都会折断骨头,更别说帮忙挖坑了。
在地下室挖坑不是件容易的事,光刨开防潮层就用了一天的时间。
第二天他挖出一个半人高的坑,跳下去试了试,估摸着丧尸掉进来后没那么容易挣脱,就把浴缸挪开一条缝,站在黑暗里守株待兔。
待会儿只要进来一个,他就把门关上。
那丧尸掉进坑里,一时半会儿爬不上来,正好有时间套住它。
只是想法很美好,现实很骨感。
两人腿都站麻了,也没有丧尸进来。
“这年头的丧尸真不敬业!”江妙妙出主意,“我们喊两声怎么样?”
陆启明看了她一眼,张嘴便喊:“喂!”
江妙妙也喊:“过来啊!这里有人!”
“人肉吃不吃?不新鲜不要钱!”
两人比赛似的喊了半天,外面依然静悄悄。
江妙妙泄气,都想直接走出去了。
陆启明突然拿起刀,往他胳膊上划拉。
她大惊失色,连忙拦住,“你干嘛呀?我都没自杀。”
“谁说我要自杀了?”
他翻个白眼,割了浅浅一刀,用纸巾吸满血,丢进坑里,然后找出之前江妙妙受伤时,他从药店拿回来的止血喷雾与绷带,把伤口包扎好。
江妙妙看着坑里鲜红的纸巾,恍然大悟。
“原来你是想要血,为什么不跟我说?我过两天就……”
她脸一红,不好意思说下去。
陆启明做了个噤声的手势,“嘘。”
门外响起“嗬嗬”声,如同老头在吹一个破喇叭,沙哑又刺耳。
丧尸们闻着味儿来了。
两人屏气凝神,集中注意力看着门。
几秒后,一只手伸进来。
陆启明等它完全走进来,立刻推浴缸,关上门。
江妙妙拿起被套要套,找半天却找不到目标。
“头呢???”
陆启明低头一看,十分意外。
“哟,是个小丧尸。”
约莫五六岁的样子,只有成年人一半高,掉进坑里蹦都蹦不出来,却张牙舞爪地冲他们嘶吼。
他从江妙妙手里接过被套,敲了敲小丧尸的头。
“别吵了,老实点。”
对方气得要死,恨不得一口咬断他脖子。
陆启明无情地套住它脑袋,用绳子捆住手脚,在后脖颈那里打了个漂亮的蝴蝶结,提溜出坑,扔在地上。
江妙妙还从来没近距离看过这么小的丧尸,好奇地蹲在它旁边。
小丧尸脖子被咬断了,因此脑袋是歪着的。五官保存得还算完好,如果肤色正常,必定是个唇红齿白的小正太。
它脖子上挂着一个黄金的长命锁,上面刻着祥云纹路,和“岁岁平安”四个字。
江妙妙有些心疼,因为想到它家人送它长命锁时,肯定没想到最后会变成这样。
陆启明是个没有感情的屠夫,擦了擦刀刃,要割它的动脉。
江妙妙道:“真的要用它的血吗?它还这么小。”
“它咬你的时候力气一点都不小。”
她想想也是,毕竟自己吃烤鸡的时候都知道挑嫩的吃,犯不着在这种时候圣母。
小丧尸成为砧板上的猪肉,任由他们宰割。
陆启明熟练地割开它的大腿,放出一小盆血。
江妙妙捏着鼻子涂抹全身,陆启明也涂了。
二人用碎布挡住口鼻,走出地下室。
这是小一个月来,江妙妙第一次走出那个潮湿黑暗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