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安之给小蜻蜓拧了拧劲,还真飞起来了,肚子在夜色下散发着幽幽的荧光,在余情的注视下,在他们二人头上盘旋了三圈,之后又稳稳的落回到了凌安之的手里。
余情觉得凌安之还挺有趣的,伸手轻轻的将小蜻蜓接过来:“三哥,哪来的这么个小物件?”
凌安之洋洋得意,绿油油的向余情挑了挑眉眼:“我今天中午趁着吃饭的时候想了想怎么做,刚才在等你的时候自己做的,蜻蜓肚子里装的是萤火虫。”
“你的手也太巧了!”
好像是比余情的手巧不少,凌安之趁机在她鬓角上吻了一下偷香:“哈哈,以后三哥不能陪在你身边的时候,我就派小木头蜻蜓来看你。”
凌安之还有事情要做,领着余情玩了一会,之后回到了屋内之后又开始处理文书,余情端茶送水,觉得认真的男人最好看,等着他忙完了在文书中刚抬头,就厚着脸皮蹭过去坐在了他腿上。
余情描摹着凌安之剑眉入鬓,吻了吻他额头上的小伤疤,又犯了色心,学那浪荡的青楼女子,莺声燕语的说道:“客官,您最近来的太勤,可有不少银子没结了?”
凌安之心里痒痒:“哎呦,家里娘子管得紧,实在没钱了,卖肾抵还不行吗?”
余情搂住凌安之的脖子,犯贱道:“那娘子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有什么好?不如我这个贴心贴意的,客官您休了她娶了我,这欠账不就一笔勾销了吗?”
凌安之捏她的鼻子:“不行,当时人家陪嫁丰厚,休了妻扒层皮都不够退赔的。”
余情一伸手,将裹在袖子里的一叠文书大气的塞进他衣襟里:“这些回家去休妻,够不够?不过条件也有一个。”
凌安之掏出来一看,不由得啼笑皆非,“哎呦,余掌柜的,您这是又有钱了?这一百万两是存到天南的银号了?说吧,什么条件?”
余情从他腿上滑下来,半跪在凌安之双腿中的地上,伸手摸向他的腰带,娇滴滴学的更像:“郎君,扒层皮就不用了,不过扒开你的衣服牺牲点色相,还是必须的。”
余情声音婉转,哪有什么大户人家女孩的样子,纯纯的一个小浪蹄子,一句“郎君”叫的凌安之浑身发麻,神智都晕呼呼的,当即放弃抵抗,缴刃不杀。
余情心里洋洋得意:就没有她送不出去的礼!
窗帘内一室旖旎风光,最近凌安之像是被狐狸精勾了魂,有些色令智昏,在军营里有时都有些心猿意马。
凌霄看不上他猫洞来狗洞去的做派,不过知道他常年受苦,过不了多久又得回到安西去,也潇洒不了几天,在军中经常不动声色的减少他要操心的事,把能代劳的全代劳了。
今天一边坏笑着将他推出门外,一边牙根痒痒似的嘱咐他:“这些琐事就全交给我吧,你就别操心了,不过这大帅日夜太过操劳,担心您被酒色财气掏空了身子。”
余情浑身发软,伏在凌安之怀里摸他的胸前的伤疤,含含混混的问道:“三哥,总是这么胡作非为的,有了身孕怎么办啊?”
凌安之捋了捋她的长发,胡说八道信口拈来:“你以为那么容易就怀孕了?子女是缘分,缘分不到想有孕都难。”
余情最喜欢凌安之精雕玉琢的胸膛,觉得这种线条和肌肉有超越性别之美,可是这么多年一道一道伤疤填上去,也算是白玉有暇了,“三哥,你武功那么好,怎么还会受伤呢?我记得当年第一次在北疆的时候,可是只有一道疤的。”
凌安之亲了亲余情的额头,混不在意的说道:“两军阵前,刀枪无眼,谁能保证自己不受伤?”
屋内仅点了一盏蜡烛,摇摇曳曳的映出一阵微光,照的余情葡萄粒似的眼睛水汪汪的:“可是凌霄功夫应该不如你,他身上却是一个伤疤都没有?”
凌安之一手就扣住了余情的肩膀,凌霄身上的确没有伤疤,但是余情怎么知道的?失声笑道:“你还偷窥过凌霄那个黑小子?”
余情晃了晃脑袋,调皮的去吻凌安之的手:“去年北疆凌霄卸甲,我看到了,他也打了这么多年仗了,为什么一点伤都没留下呢?”
凌安之也曾经问过凌霄同样的问题,凌霄当时正陪着他喝酒,他把酒当水喝没事,凌霄已经半醉,借着酒意肉麻的来了一句“留着一身锦绣,娶个大帅享受,”直接把凌安之笑的肚子都疼。
“凌霄进攻不如我,但是防守滴水不漏,比我不知道严实多少。”
两位师傅评论过凌安之和凌霄的武功,说凌安之那种打法是威风凛凛,但是凌霄的打法能长命百岁。
余情歪着头沉思了一会,“不会吧,三哥,你也有防守的死门吗?”
凌安之微微一笑,拉着余情的手挨个划过他右侧身上的伤疤,左侧寸疤没有,右侧伤疤四五处:“我以攻为守,不过有时候暗箭难防。”
余情恍然大悟,“你右侧身防守不严,怪不得你平时站着从来都是左侧微微向前?凌霄也从来都是在你右边?”
第122章 凌霄治军
余情恍然大悟, “你右侧身防守不严,怪不得你平时站着都是左侧微微向前?凌霄也从来都是在你右边?”
凌安之伸长指摸了摸余情肩膀上的伤疤,这还是去年在北疆为救凌霄被丹尼斯琴所伤留下的:“如果正面对敌,我不认为有不能全身而退的敌手, 不过战场上暗箭阴招太多。”
他神色认真目光一凛,手指竖在唇间对余情做了一个噤声的姿势:“千万不能传出去, 要不你多少个三哥都不够被暗算的, 知道吗?”
余情眼眶发热,觉得凌安之平时精明无比,却把死穴这么轻易告诉她了:“我还不知道西北侯有时候是个傻子,以后不许告诉我这些事儿了, 免得万一被有心人诓骗出来再利用了去。”
凌安之按了按余情的手腕, 手腕上一道割伤尚在,这世上全心全意对他的人, 可能也就剩下凌霄和余情了吧。
余情知道凌安之经常看着她的手腕似有心疼之意, 她最近正研究怎么能把这道疤痕褪下去,免得总是出来碍眼, 她眼波一转,吻了吻凌安之胸前的疤痕,得意的笑了:“不过不会再填新伤了,因为我的夫君有护心甲。”
凌安之在烛光之中和余情对看, 一双墨绿色的眸子散发出灼灼热度:“三哥既然和你在一起,这条命都给你,不过, 情儿,我对你也有要求。”
余情还沉浸在凌安之防守的死穴之中:“什么要求?”
凌安之无比认真,眼神仿若能融金化玉似认真的她说:“你以后不能负我。”
余情知道凌安之身世特殊,可能总觉得人性刻薄,没有人会真心待他。外界传闻凌安之性情暴戾,但这么多年也没见凌安之对身边的哪位发过脾气,估计也是从小没人惯着他,余情对他即崇拜且迷恋,还夹杂着心疼和可怜。
她自觉将凌安之放在心尖上也不够,卧榻上的男人心底无私天地宽,跃马横戟,拼死打下过大楚最重要的西北两壁江山,大爱无疆,保护了大楚几千万的百姓,怎么可以是凡夫俗子能牵绊亵渎的?
余情柔肠百转,为众人抱薪者,不可使其受冻于霜雪;纵使强大到虚幻,也需要爱人的敬重和怜悯。以前二人隔山隔海,从没想过自己也有今天,一时舌头打结,想山盟海誓不知道从何说起,只能随便捡那些较能表达心境的:
“我是做生意的,舍命不舍财,钱有时候…比命还重要;三哥是情儿心中的无价之宝,价值远超过万万金,情儿一辈子如珠似玉的待你,永不负你。”
凌安之当即笑眯眯的捏着余情的手指头开始计算,最近听余情反复念叨家里生意上这些事,知道他家里这位总计家产是两千五百万两,万万两就是四个两千五:“好像还是经得起那么点考验的。”
余情眼睛流光溢彩,比烛光还亮,一时觉得自己笨嘴拙舌,怎么说怎么词不达意,忽地想到她家族最大的噩梦:“负你我就断子绝孙!”
凌安之啼笑皆非,断子绝孙的心理准备他倒是有,可被余情这么一说出来就完全不是那么回事,伸手在她额头上轻弹了一下:“我是你夫君,你说自己断子绝孙?你这是咒你自己还是咒我呢?”
“…”
余情伏在他怀里,突然觉得小时候算命先生说的挺对,她喜欢那个人,能吸引他注意力好像很难,但无限风光在险峰,一旦归属于她,貌似全心全意:“三哥,你明天和花折、凌霄去甘州做什么去?哪天能回来?”
凌安之也正想和余情说这个,花折到了太原,他们要按照计划行事,只不过还没找到合适机会开口:“呃…我在甘州呆四五天顺路整顿一下甘州军,之后就…回安西去了。”
余情皱着鼻子半坐了起来,憋憋屈屈的问道:“为什么?你不是说要在太原呆至少两个月吗?”
这才一个月多一点。
凌安之偏着脸不好意思看她,讨好的笑缓解气氛:“那个…这不是有钱了吗?我打算回去着手安排开始修烽火台。”
主要是花折确实找他有事;再一个许康轶和花折在太原,二人心明眼亮,他也不想让二人猜出已经和余情珠胎暗结的关系。
“…”早知道一百万两就晚点给他了,余情郁闷的想,平生才深刻理解了“作茧自缚”几个字怎么写。
凌安之一向来去如风,次日四更天一过,便无声的睁开眼睛,打算起身先回军中找凌霄,之后和凌霄与花折会合后一起前往甘州。
余情知道他今天要去甘州,也醒的绝早,先是像小狗一样赖在怀里要抱,惹得凌安之爱恋之心泛滥,黏黏腻腻的几个长吻,觉得这起床比打胜仗还难;随后余情也跟着爬了起来,去厨房打了几个鸡蛋下了一碗面汤,趁着他吃面的空档轻手轻脚的给他束了头发。
凌安之其实可以回到军中再吃早饭,他和凌霄贴身亲兵十数个,梳头的功夫一般,不过随时做饭的水平可比余情不知道高到哪里去了。可余情愿意跟他腻歪,他也有些依依不舍。
待至他回到太原军军营换了衣服,已经接近五更,正好看到凌霄趁着清晨出行前的空档,在教军场收拾一伍老兵,让这些老兵每人背着一截木桩,绕着教军场跑三十圈。
木桩这东西重量可观,教军场一圈也有近二里地,真真要把兵油子跑吐血了。
太原军的兵油子见到鬼见愁的大帅,竟然像是见到了救星似的,背着木桩跑圈的腿虽不敢停,可面上眼中俱有求情之意。
这些兵油子之所以是兵油子,充分说明当兵打仗水平不行,不过察言观色的能力可以——破军将军凌霄整日脸上一团和气,却像憋着气似的;西北侯凌安之虽然不苟言笑,心情好像还不错。
最近一个多月太原军被凌霄和他收拾的不轻,尤其是凌霄,治军的手段套路层层叠叠,宽严相济,一个月下来全军无不叫苦。
凌霄禀告了凌安之后,出重手先将太原守军五万人整体先调整了编制,重新洗牌,使兵不知将、将不知兵;空降了安西军一部分训练有素、身经百战的军官,配合着训练监管。
同时把吃空饷的编制空出来,寻了罪名按照军法眼睛不眨的砍了十几颗脑袋立了军威;军官中实在不中用的或就地免职、或以待后效;练兵更是登峰造极、轻车熟路,什么暴雨的天气里站军姿,场操野操体能吊着花样,各种整治折磨,一个月下来太原军整体瘦了几圈。
太原军俱是一些老兵油子,常年纪律松散战备松弛,炮筒子上晾裤子,军营里打牌,出操也出工不出力,剩下时间全用来养大爷。
第一次凌霄来到太原只是摸了摸底细,未动声色,一些太原军上层的军官看凌霄年纪轻轻,和颜悦色,也听说过凌霄性情平易近人,比凌安之神出鬼没的脾性不知道好多少,还以为也就是来走个过场,太原军认他们当个老大也就行了。
殊不知第二次再来才知道凌霄是个豆腐脸刀子心的,心思主意一堆一堆的,好像吃错了药似的往死里折腾他们,不听话的要打,听话了不中用的还是要打,犯了错误的更不用提了,一时私下里怨声载道。
凌霄这些年能当凌安之的左膀右臂,对军中这些事驾轻就熟,对太原军中的士兵军官们根据性格能力分而治之,一等人不用教,二等人用言教,三等人用棍教。
一二等人省心省力,可惜人数太少;凌霄把主要精力放在绝大多数的三等人身上,有识相的通过“教导”能进化成一等人和二等人的最好,实在是滚刀肉的人收拾到听话就行了。
先立住了威,再打一个巴掌给一个甜枣,最近巴掌打到了尾声,下一步他暂离军中,让这些兵油子有点甜头松一口气,等过这一阵再来紧一紧弦,松松紧紧几个来回下来,基本也就全俯首帖耳了。
最近军中的弦紧到了极致,狗咬狗的情况甚多,甚至今早接到举报,说有人扎了木头人诅咒凌霄。
本来凌霄知道凌安之一会要回来回合就起的绝早,他四更天刚刚洗漱完毕,就听到门口在喧哗,之后站岗的亲兵进来禀告:“将军,有几个兵就快冲进来了,举着木头人来告状的,说有人用厌胜之术,在木头人上刻下您的名字扎满了银针诅咒您呢。”
这倒挺有意思,三军之中诅咒副帅?“让告状的把木头人拿过来。”
凌霄看着雕刻栩栩如生的木头人气笑了,这木头人眼睛大大、个头高高,和他还真是七八分相似,尤其握剑倾听别人谈话的神态非常传神,想认不出来都难。
他征战多年杀人如麻,要是世间有鬼神,诅咒有用的话,老早就被咒死了十万八千回了。
中原作为大楚中心地带的守军,军中还行此无用的幼稚之举,确实是从水平到脑子全有问题——该收拾。
他接过小木头人翻来覆去的看了几眼,再看了看被推进来的四个士兵,其中一个浑身肥油的胖子蒋仲轩还是个在他这已经挂了号的偏将:“手工还不错,蹲寺庙门口卖手腕子,刻木头人送银针估计也能赚几个钱,这是你们干的?”
这几个兵说话俱是太原本地口音,低头跪地承认道:“是。”
这脑子确实可以拿出去卖了,好像全新没使用过,肯定能卖个好价钱。
凌霄凡事皆有目的,极少多说话,顺手“啪”的将木头人凌空抛进屋中装废纸的箱子,之后挥挥手示意直接把这四个厌胜的兵拉到了教军场,最早出操的太原军已经被迫开始场操了。
凌霄顺手在兵器架上拿下四把钢刀抛给他们,反手拍了拍自己的肩膀,扬头吩咐他们:“我知道你们恨我,报仇机会来了,把刀捡起来,往这砍,保证砍死砍伤没人找你们。”
这四个人捡起刀面面相觑,不知道破军将军又出什么幺蛾子:“这…属下们不敢。”
前些天自然有不服气的趁着比试的机会挑衅过凌霄,可惜太原军中自认为拳脚功夫还不错的十多个人,一拥而上转瞬之内全被凌霄轻飘飘的打趴下了;还有打王八拳的,晚上想套麻袋的,基本连衣服影都没摸到。
——别的服不服不好说,先说功夫上服了。
凌霄赤手空拳,双手抱肩的问道:“不是一直在琢磨我吗?为什么不砍?”
四个人俱是实在太差被凌霄免了小军官的,有胆量厌胜,说明对凌霄恨之入骨,此时也不遮遮掩掩的,胖子蒋仲轩脖子梗梗着一抬头,脑袋后边的肥肉挤出好几圈褶子:“砍你有用,舍了这条命也会砍!我们碰得着你吗?砍了也没用!”
凌霄看到这胖子,气就不打不处来:“你就是前一阵子晚上站岗值夜的时候喊大帅做老弟,让大帅给你跑腿买酱牛肉的蒋哥?怎么,拉肚子也没让你消停吗?”
“阿?那是…大帅?”蒋仲轩张口结舌,他那天晚上吃完了牛肉确实拉了五六天肚子,可也没太多想,那天是大帅给他加了佐料?
凌霄脸色阴沉:“众位久在军中,知道没用的事还要做吗?世上真有牛鬼蛇神,直接驱动阴兵多好,还用得着劳烦活人打仗?厌胜能杀人的话,我们练兵打仗做什么,全雕块木头扎针就行了,有那个功夫为什么不做点有用的事,免得给你们下刀的机会都抓不住,在这丢人现眼。”
“…”确实是这么回事,明的暗的全玩不过人家,四个人无言以对。
凌霄也不想和这些没用的滥事纠缠,这些人就是少收拾欠揍,他直接下了军令,声音依旧低沉温和:“他们不是喜欢木头吗?每人一截木桩,和他们同一军营的将士全部连坐,绕草场跑三十圈,跑到这辈子再也不想看到木头为止。”
凌安之刚来到操场,就看到了凌霄在这寻着由头折磨太原军,一时老父之心甚慰——颇有他的风范。
他接收到了被罚跑圈的兵油子求救的目光,眉目舒展的若有所思,正好赶上这一组脚步沉重的经过他的身边,一步一步的仿佛把演武场落地砸出坑来:“负重太大,你们跑不动了吧?”
兵油子全要哭了,纷纷叫苦:“是啊,大帅,这树桩子快五十斤重了,背着这么重的玩意儿哪跑得动三十圈啊?”
凌安之当即提高了音量,冷言冷语道:“我看你们是因为身上肥肉太多才负重太大,这点重量这点距离也受不了,提速一倍跑完三十圈,再跑这么慢多罚十五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