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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学 > 仙侠修真 > 荒海有龙女 > 荒海有龙女_分卷阅读_175
  玲珑很喜欢他,经常到厨房找他玩,大厨见郡主如此漂亮可爱,更是拼了命的表现。可见玲珑的傲慢是分人的,她对大厨这样胖乎乎和蔼讨人喜欢的人类,太容易玩到一起去了。
  她吃东西也是这样,每一口都很认真很享受,决不浪费也决不忽略,咬了一口枣糕后还舔了舔嘴巴,露出满足的神情,使得早已没有口腹之欲的亓离都忍不住觉得,她手中那块枣糕,必然是很好吃的。
  讲故事之前,他便也伸手拿了一块,可咬了一口,也并没有觉得如何美味,不过是食物而已,保证自己不被饿死的道具。
  嘴里索然无味,只被咬了一口的枣糕就又被放回了盘子。
  玲珑眨着好奇的眼睛,歪着脑袋卖萌:“你为什么不吃呀?”
  亓离道:“有这么好吃么?”
  说得是她吃的津津有味的样子。
  “好吃的呀。”小怪物声音软绵绵,亓离觉得比枣糕都要甜。玲珑手里这块刚好吃的差不多了,只剩下最后一小口,她便大胆地站起身,将剩下的这一口不由分说地塞进了亓离嘴里,然后眨巴着眼睛期待地问:“怎么样?你仔细品品?”
  亓离被迫将被她咬过的枣糕咀嚼后吞下,不知为何,看着她满脸写着好吃的面容,他竟也真的从中尝出了丝丝甜味,似乎这枣糕的滋味真如她所说,挺不赖。可为何方才他自己吃却没有这样的感觉呢?
  “食物要分享着吃才好吃,你不知道,我经常跟半夜闯进我房间的卫霆一起吃东西,看着我吃,他每次都吃撑了走的。”玲珑一边说,一边又取过一块豆沙甜饼,自己先咬了一口尝尝味儿,惊喜道:“里头加了牛乳!好香!你快尝尝!”
  说完就很大方地把自己的饼子举起来,送到亓离嘴边。
  看着这块小小的缺了个月牙口子的豆沙甜饼,亓离犹豫了几秒,也慢慢咬了一口,玲珑就看着他吃,她觉得好吃的东西,绝不容许有任何人质疑,谁敢质疑她就打谁!“怎么样,好不好吃?”
  亓离缓缓点了下头,玲珑便满意地将饼子收回来,因为做得很小,所以她再一口就全吃了下去。
  还兴致勃勃地催:“来呀来呀讲故事呀!我还让她们准备了坚果,可是瓜子好难剥啊,不如你一边讲故事一边给我剥,啊这个这个,小核桃也要帮忙,不然我手会疼。”
  她就是这样跟大长公主撒娇的,搞得如今都十四岁了,大长公主还把她当奶娃娃看,见了就忍不住想朝怀里带,吃饭都不用婢女伺候,堂堂公主亲自拿筷给女儿挑鱼刺剥虾壳捡葱花,讲究的不行。哪怕大长公主少女时期,在宫中也不曾这样过,谁知得了个女儿,跟眼珠子样疼着捧着,还得伺候着。
  偏偏伺候的还心甘情愿,跟吃了蜜一样甜,被支使的团团转也不觉得她烦。
  亓离眼见也有这种趋势了。
  他跟玲珑讲了个很平淡的故事,至少从他自己的角度来看,自己实在是没什么讲故事的天赋,当年多么痛彻心扉,如今说出来也是波澜不惊,仿佛在诉说一个老掉牙的传闻,不说真也不说假,可任谁听了都知道他故事里说的主人翁就是他自己。
  少年被当作药人养大,本以为有着养育之恩的老者逼迫他拜师,却不曾教他丝毫,幸而他天资聪颖,又加上体质特殊,终于成功活到了十六岁,然而老者贪婪不已,他养大少年并不是真心想要照顾这个徒弟,只是想要借由他的身躯,融入不死花与他毕生心血熬制的药方,送入丹炉炼制九九八十一天,得到他梦寐以求的不死药。
  少年是怎样活着长大的,其中经历了多少凶险,亓离一言带过,他告诉玲珑,后来少年猜测自己命不久矣,便准备先下手为强,佯作温顺,反而将老者活活推入炼丹炉中,最后囫囵炼制出来的不死药,被少年服下,此后几十年,不老不死,不伤不痛,却也不似活人。
  “……其实老者未必是要害他,是他自己觉得危险,宁可错杀也不肯放过,你觉得这样的人是不是个怪物?”
  玲珑撑着下巴,慢悠悠把手伸过去,将亓离剥好的瓜子仁抓了一小把送入口中,顿时唇齿生香,“不然呢?”
  “嗯?”
  “我说不然呢?”玲珑搞不懂他在纠结什么。“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所以少年这么做就是欺师灭祖泯灭人性?”
  “不过是杀了个对自己包藏祸心的人罢了,有什么不对?又有什么好郁结?”玲珑打量亓离,觉得这人看起来冷心冷情,没想到这么多年都还被过去所困。“那我就告诉你好啦,老者确实是要将体质特殊的少年当做药材炼制不死药的,而且,即便不用这个少年,他也试过很多次,死在他丹炉里的少年可不是只有一人。你想呀,他连不死花都拿了出来,想必是之前做过了实验,也拿过人试药,觉得十拿九稳了才这么做的。再说了,他已经不顾结局孤注一掷,说明他本身命不久矣,才更渴望不死药。”
  “早死晚死不都是个死,他比旁人多活了那么久还不够?真要说讨债,被他当做药人养大的少年更可怜?我可不想天天泡在满是蛇虫毒物的汤浴里,什么蜈蚣脚知了蜕的活生生往嘴里塞。”
  “啊,不过这是我听了故事的猜测跟个人见解,你可不要介意呀,我没有要洗脑你的意思。”
  要不怎么说玲珑说话特别有说服力呢,根本就在于她会明确地表示出来她没有要忽悠你的意思,只是从理智客观的角度为你分析问题,那你站在她的思考角度一想,是不是挺有道理?是不是就是这么回事儿?是不是她说得每一字每一句都对?
  上一个被洗脑的大长公主现在面首都要凑齐七个了。
  亓离沉默良久,“你可真是个小怪物。”
  “不。”玲珑狡黠一笑,“我只是与众不同,万里挑一。”
  亓离便破天荒地露出一个淡淡的笑,这个笑使得他总是冰冷的面容多了几分柔软,显得更加好看。玲珑便端起面前的果盘,示意道:“要不要跟我一起吃?洒上特制牛乳,又香又甜。”
  对亓离来说,这样的食物太过甜腻,可她好像很喜欢,他便觉得跟着尝试一番也未尝不可。
  结果果盘还没吃完,梅香就来了,按理说她是大长公主亲自调教好送到玲珑身边的,无论是心智还是定力都远胜常人,可不知为何,在这位神秘客人面前,梅香总是止不住地感到畏惧,尤其是被对方那双眼睛一看,明明是个看起来风华无双的青年,却总给她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仿佛一把刀横亘在脖子上,不知何时便会身首异处。
  她是跟玲珑禀报说宫里来赏赐的事儿,皇帝所赏,玲珑自然是要到大厅谢恩的,宫里来的公公正等着呢。
  “你自己吃,都吃完也没关系哦,我先走啦。”
  刚走到门边,提起裙摆,又急忙忙回头:“那个花你替我照顾着,我待会儿就来看它。”
  亓离没有说话,待到房间重回平静,他又缓缓伸手,取了一块沾了蜜汁牛乳的苹果放入口中——尝不出什么美味,只觉得腻。
  不如小怪物在时好吃了。
  “卫霆。”
  还在面壁又累又困又饿头晕眼花的卫霆听到他师父的声音,登时吓得一激灵,“师父!”
  “进来。”
  卫霆腿都软了,终于能进屋了!他一看到桌上的食物就双眼放光。在庄子里他也这样,其实卫霆之所以在不死山庄待不住总想出去,跟亓离的饮食习惯也有关。庄主喜欢清淡无味的食物,下人自然也比照办理,至于卫霆……他就只能跟着吃,嘴里都淡出了鸟,所以他才拼了命地想溜出来,外面的世界这么精彩,还有这么多好吃的,他都不想回去了!
  第348章 第348章 第三十片龙鳞(二十)
  “想吃么?”
  听见他师父的声音,卫霆感动地猛点头, 他真没想到师父会突然对自己这么好!果然跟玲珑小可爱在一起久了, 就连他师父这样铁石心肠的人都变得善良起来了!
  亓离淡淡地说:“那就想。”
  卫霆:???
  想又不犯法, 亓离觉得自己是个好师父,他只限制卫霆的身体,不限制他自由的灵魂,无论卫霆在心里是如何骂他如何诋毁他如何恶意揣测他, 只要亓离没听着, 就都不算。
  卫霆被迫站在桌子前看着他师父吃,吃相优雅又缓慢,跟幅画似的,若是怀春少女见了, 定然要惊艳心动,然而卫霆全程都看着那些被师父残忍吃下的糕点, 啊, 那得多么好吃啊, 光是从外表来看就很美味了!卫霆跟玲珑认识的时间也不算短,对玲珑还是比较了解的,知道她平时吃的都是好的,而且绝对美味,但玲珑喜欢甜的辣的这些口味比较重的,他师父不是只喝水就能饱恨不得以丹药果腹的人吗?为什么这样的食物他也吃得下去?
  其实亓离真没尝出玲珑在时的味道来, 但是就着卫霆那张欲哭无泪的面容, 叫他觉得这食物吃起来也勉强还算可以入口, 不再寡淡。
  至于卫霆,他眼睁睁看着他师父用完剩下的糕点后,又被罚着出去继续站了。
  而嘴上说着待会儿会来看花的玲珑,却直到天黑也没有来过。亓离坐在桌旁,看着打开的锦盒里那株散发着柔和光芒的不死花。一开始他服下不死丹后,并没有发现什么异样,可随着他逐渐成年,年纪增长,容貌却不见衰退,最终永久停留在了二十来岁的样貌上,再也不曾改变过。
  好么?
  也许很多人觉得长生不死是好的,但亓离却不觉得。他只觉得活着是什么意思的,秀丽河山于他而言是没有颜色的,色香俱全的食物于他而言是寡淡无味的,他习惯自己的世界里只剩下宁静,等到他收养了卫霆,将卫霆养大,原本乖巧的婴儿逐渐变成了个脑子不怎么好使的熊孩子,亓离就更烦他了。
  卫霆逃出不死山庄这么久,也是亓离根本就没想找他回来。要是卫霆没回去偷药,在不死山庄早查无此人了。
  长生不死又有什么意思呢?因为活得太久了,没有别的事情可以做,亓离便开始醉心于医与毒,很快便声名鹊起,无数人历经艰辛来到不死山庄,都只为向他求药。
  亓离是不在意旁人死活的,在他看来,死亡真是一件充满美感的事,会拒绝死亡的人愚蠢的令人失望,他何必要救他们?
  而他不缺金银也不缺名利,这些东西对他都毫无吸引力,他唯一感兴趣的,是那些求药的人面对死亡与失去的时候会如何选择。
  近百年的时间里,每一次,求药的人都选择了自己,面对死亡,面对绝望,他们迸发出了强烈的求生意志,也流露出了惊人的绝情。亓离想,你看,他也不是唯一一个为了自己生存便杀了旁人的人,这些人比他还过分呢。他的师父没把他当人看,可求药的人却奉上了自己最珍视的人。
  他轻轻叹了口气,将锦盒合上了。
  玲珑这边跟宫里的人打了个照面,皇帝一如既往地送给她许多好东西,这段时间可能是感觉到玲珑的心真不在自己身上了,皇帝殷勤的过分,隔山岔五的就给玲珑送点小玩意儿,大多是他自己做的,什么草编的小兔子呀,亲手写的诗句呀,贴身携带的物品呀等等,每次送东西,必然要人带口信,问玲珑最近如何,可有时间入宫看他云云。
  态度之诚恳把大长公主都打动了,还试探着问玲珑是否真的不喜欢皇帝——难道还是假的不成?玲珑岂止是不喜欢他了,还想欺负他呢。
  皇帝送的东西玲珑都收了,比较贵重的就放进库房,亮晶晶的就留在手边,但是草编小兔子之类的就随手一丢,皇帝的墨宝不能等闲视之,那就叫人裱起来挂前院,公主府要是来人还能带人瞻仰一下跪拜一下,多好。
  她才不进宫看皇帝呢,这人,明明很担心她移情别恋,偏偏还要端着皇帝的架子,要是想挽回,他就亲自来,否则大家就别见面,多简单的事儿,搞得那么复杂做什么呢。
  “合则聚,不合则散,娘,这个道理很简单的,我觉得皇帝表哥应该明白。”
  大长公主看着分外有气场的女儿,有点自愧不如地摸了摸鼻子。“好好好,你说什么都对,娘都听你的。”
  就连玲珑也不得不感慨大长公主对她的纵容与溺爱,她在人类世界生活了不知多久,也有过很多对“父母”,其中疼她爱她的数不胜数,可做到大长公主这个地步的,几乎可以称得上是百依百顺毫无原则,却是并不多见。
  她就跟大长公主撒娇:“我就知道娘最好了,娘可别看皇帝表哥这样就心软,他跟那小太监的事儿我可没冤枉他,这样的人我才不嫁呢。”
  大长公主是个雷厉风行当机立断的人,可到了玲珑面前她就显得特别软耳根,玲珑说什么她都听,不管玲珑讲不讲理。
  母女俩又笑作一团,正说着悄悄话呢,下人进来禀报说宋举人在门口求见。闹得大长公主半天没反应过来,什么宋举人?愣了几秒才想起来那是已经和离的前驸马。
  到底还是做过夫妻,大长公主便让人叫他进来,却被玲珑拦住。玲珑叫了梅香来,跟她交代了几句话,梅香领命而去,大长公主便问:“怎么了?不想见你父亲?”
  她给宋举人留脸面,也是因为他是玲珑的父亲,她若是对宋举人太过绝情,焉知女儿不会怪她?
  “见不见无所谓的,但他既然有求于我们,自然得知道,大长公主跟玲珑郡主,不是谁说一句求见就能见着的,若是见我们这样简单,那公主府的门槛岂不是被人踏破了?”
  这倒是。玲珑自打办了全猪宴一举成名得了皇帝的赞赏后,许多人都想跟她来往,纷纷下帖邀请,可惜她是谁的宴会也不去,谁的邀请也不理,想见她一面简直难如登天。宋举人现在是个白身,想见大长公主?多少头顶乌纱帽的都求见不得呢。
  他在公主府生活了几十年,曾经是这里的主子,应该不会想到有朝一日连个下人都能为难他?
  总得等上一两个时辰才行。
  “你怎么知道他有求于我们?”
  “猜得嘛,不然他怎么会上门?父亲虽然迂腐刻板,但文人的臭脾气是有的,除非是有求于人,否则决不会主动上门。”玲珑自信满满地回答,“再说了,是不是待会儿看他等不等就知道了。”
  宋举人等了。
  他能不等么?驸马时候的他到哪里都是旁人等他的份儿,可真正跟大长公主和离自建府邸才知道,生活里到处都是麻烦,他若是有事寻人,那等上十天半个月都是有的,这只是一两个时辰,宋举人还挺得住。
  只是心中到底难掩酸楚,眼见曾经对自己毕恭毕敬的下人如今已是完全将自己当做陌生客人,宋举人便不由得想起自己还是驸马时的日子。
  虽然大长公主性格强势,对他却很是体贴,也从不与他红脸,他什么都不必操心,大长公主便会将一切为他打点好,他只要当他的驸马就成了,每日沉浸琴棋书画,多么逍遥自在。
  可眼下却不能如此了,他也不想来叨扰大长公主,可小妻子怀着身孕,眼看即将临盆还哭闹不休,宋举人哪能不管不顾呢?
  等了一个半时辰,喝了好几壶茶水——就连公主府拿来待客的茶水糕点,也比宋举人现在吃的好。
  终于,大长公主来了。
  宋举人正等的心焦,一听闻公主驾到,便立刻起身。他今日特地穿了最体面的一身衣服,也收拾干净了脸面,出门时觉得颇为风度翩翩,可真见了大长公主,才觉自惭形秽。
  宋举人是男子,脸色憔悴也不会用脂粉掩盖,穿得再好也无法掩饰他浓重的黑眼圈已经凸出的颧骨,整个人都瘦了许多。而大长公主却比跟他和离时更加美艳,宋举人还是驸马的时候觉得妻子太过强势没有自己的用武之地,让自己不像个男人,可娶了温柔胆小的娇妻,他反而又怀念起大长公主的果决利落了。
  大长公主是和离,不是守寡,衣服自然怎么好看怎么穿,鲜亮的大红色她也完全撑得起来,岁月给予这个女人独特的魅力与妩媚,真是风情万种,美而不腻。
  胸口处所露出的一片肌肤,看着比起少女也差不了多少,眼角一点纹路也没有,若非气场强大,说她二十岁也有人信。
  从前宋举人在大长公主面前不卑不亢,如今他却自觉低人一等,连话都说不出了,只是呆呆看着,许久才反应过来。
  第349章 第349章 第三十片龙鳞(二十一)
  “……公主。”
  见了大长公主,宋举人连忙起身, 向她拱手施礼, 看起来颇有些局促。
  大长公主点了下头, 走到主位坐好,身边的婢女也各自伺候着,她语气淡漠:“今日宋举人求见本宫,可有要事?”